“同流不合污”非公仆本色

2015-04-29 00:44
新传奇 2015年37期
关键词:华歆管宁部下

2001年,34岁的袁菱被选调到四川省西充县任副县长,当时的袁菱立志要干一番事业,“我当时听说有些基层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我就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然而,袁菱最终还是因为腐败站上了被告席。7月10日,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回顾袁菱的蜕变过程,有其必然因素;甚至可以说,她从为官的第一天就是带着错误理念的。所谓的“同流不合污”,就是与一些官场中害群之马一齐为官,但不与其一起做违法亂纪之事。表面上看,任凭人家怎么搞我不管,自己不腐败就行,如此很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但细细品味,这种想法是很有问题的,至少有悖党员本色。

《世说新语》记载,东汉末年,管宁和华歆坐在一张席上读书,有人乘华车经过门前,管宁像往常一样读书,华歆却扔下书,出去观望。管宁就把席子割开和华歆分席而坐,并对华歆说:“你不再是我的朋友。”令人遗憾的是,袁菱作为党员干部从一开始就缺乏与腐败分子割席分坐的意识和勇气。

有一次,袁菱的一名部下到她办公室塞给她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信封。袁菱虽然坚决把信封推了回去,但却因这名原本和她走得很近的部下此后疏远她而耿耿于怀。她甚至由此认为,因为一个“红包”失去了一名部下的“信任”,得不偿失。于是,她对“红包”不再排斥,渐渐“如鱼得水”,胆子越来越大。

不妨假设一下,当初袁菱若对部下因为自己不收红包而疏远她,非但不感到遗憾反而感到庆幸,庆幸违法违纪者都敬她、远她,恐怕她只会越来越坚定与腐败分子势不两立的决心,自然也就不至于沦落到如今万劫不复的境地。

所以,如果说随波逐流是孬官,明哲保身只能说是庸官,挺身而出才是一个真正有担当的不负组织和人民期望的好官。

(《法制日报》2015.9.13 邓子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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