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镇干部应酬喝酒致死,为了息事宁人,镇党委书记违规动用75万公款赔偿。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处理方式,在群众举报、纪委查办中牵出了一条更让人咂舌的腐败链条:时任沙坪镇党委书记和镇长,采取虚构工程项目、虚报饭堂餐费、发放“空饷”等方式,私设“小金库”,套取财政资金320多万元(含前述75万元),并以此进行权钱交易、活动升官。
显然,“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反腐行动是被动的,权力监管的制度化不免存在空隙。
更值得琢磨的是,高压反腐之下为何仍“不收手”?
无外乎两类官员表现明显:一类是身居高位,还在钻营制度空子,希望用权力网掩盖腐败行为,“心不死、手还伸”;一类是基层干部,自认为天高皇帝远,有“地盘思想”“本地意识”“唯我独尊”的扭曲观,“胆子大、不在乎”。
公款不能私挪,这是规定,否则财经管理制度岂不成了摆设;权力不能共谋私用,这是常识,否则一曲看似热闹的“权力二人转”也只会一时痛快;制度仍需扎牢扎实,否则那些还心存幻想的官员们会猖狂依旧。
(人民网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