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近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一审时草案规定,地方政府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制定限行政策,曾被指该政策为地方政府机动车限行常态化开绿灯。二审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门槛,政府对限行的类型、区域、时间应当征求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专家和公众等意见, 这意味着,对于地方政府实施机动车限行增加了征集公众意见的一道门槛。另外二审稿规定,国家建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包括生产企业获知机动车或者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属于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的,应当召回。未召回的,由国务院质监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在用机动车经维修或者采取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排放仍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等。不仅如此,二审稿还包含驾驶人停车3分钟应熄火等规定。
工信部加强汽车有害物质管理
工信部近期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下称《管理要求》),对汽车行业M1类车辆中铅、汞、镉、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以及可再利用率、可回收利用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上述指标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管理。《管理要求》还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向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并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工信部将定期发布汽车行业绿色发展信息报告,对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等信息以及汽车生产企业制度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动企业提高环保水平。此外,《管理要求》对汽车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用、生产工艺技术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实施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这将对于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提高我国汽车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造纯电动车门槛大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近日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7月10日起,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新建项目的企业必须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对于这点,业内普遍认为,如果互联网企业想进入汽车制造领域的话,只能花巨资买一个整车制造企业,但是在正式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中,这条没有被写入,而是换成了“具有纯电动乘用车产品从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样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这意味着一度只能通过兼并重组才有希望获得的新能源车企生产资质终于放开,而纯电动车企的准入门槛也相应降低,有利于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纯电动乘用车科研生产。规定明确,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但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力的汽车产品。
保监会: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有望明年推向全国
2015年6月15日, 从保监会获悉,在商业车险试点地区实现平稳运行的情况下,预计明年有望在全国推开。自今年6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落地实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表示,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截至6月10日,试点地区各保险机构共承保机动车444252辆,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5.6亿元。其中续保机动车312571辆,在续保业务中,消费者保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保单占比为22.2%,保费下降的占比为77.6%,保费持平的占比为0.2%。“车险改革要在试点平稳的基础上才能在全国推开,在试点进行一定时间之后,将对试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并进行研判,如果试点地区运行平稳,预计会在全国很快推开,但是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希望明年能在全国推开。”刘峰表示。
《关于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近日发布。具体内容为:为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根据通知公布的组成人员名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任组长,副组长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成员包括教育部等20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国管局启动新能源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
2015年6月15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在北京启动,项目旨在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新能源汽车,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公务车改革要求。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是城市交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介于公共交通和私人交通之间,结合互联网思维而出现的一种新兴租赁业态,采用按需租赁、随借随还、全程自助的模式,具有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经济便利的特点。部委机关引入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项目,实行个人付费的市场化租赁服务方式,是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措施,也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种方式优于公共交通方式,可以实现一对一服务,有助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机关干部绿色出行提供保障。
发改委公示第二批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近日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根据公示的目录,北京汽车、长安福特、长安汽车、比亚迪、东风汽车、昌河铃木、上海大众、上海汽车、一汽大众、吉利汽车等19家企业入围。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1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644号)要求,三部委近期组织专家对地方上报的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19家企业的110个车型通过审核,拟列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