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多维贫困问题分析

2015-04-27 01:36侯为民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农民工维度

侯为民

摘要: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为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自身却带有多重的相对贫困化特征。主要表现在:物质贫困、权利贫困、精神贫困、能力贫困和福利贫困。其原因主要是生活成本不断增加,劳动力市场分割,城市中的“孤鸟效应”,教育和培训机制缺失及制度岐视。为此,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稳步增加农民工工资,增加经济、医疗等保障,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以尽快解决农民工多维贫困问题。

关键词:中国城镇化;农民工;多维贫困;减贫策略;农村转移人口;隐性贫困;农民工职业技能;政府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5)03-0099-07

一、引言

庞大的农民工群体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伴生物,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新增产业工人的主体力量。尽管农民工对中国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却相对较少地分享到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正如通常看到的那样,当前中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仍然带有明显的原居住地贫困痕迹,并在向城市转移过程中表现出新的多维贫困特征。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相较于原居住地的贫困,农村转移人口的贫困问题更加复杂和脆弱,且导致大量相对贫困人口离开国家扶贫减贫的视线。这一现象的存在,显然不利于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贫困问题的有效解决需要建立在客观而可度量的标准的基础上。在传统的减贫策略中,由于中国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性质,收入和消费水平作为衡量贫困的标准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然而,对于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其适用性受到了极大的局限。

即使如此,农民工贫困问题仍没有脱离贫困理论的一般性框架。就贫困理论的研究逻辑而言,其研究视角的拓展,实际上遵循了“从一维转向多维”的路径,而贫困的界定与识别则成为多维贫困理论的前提。在早期,以收入度量贫困的办法被较多地采用,其隐含的假设是:收入水平在贫困线以上的个体,在市场条件下能通过购买而达到最低功能性的福利水平。由于贫困仅与收入状况相关,因此,个人维持生计所需的最低收入或消费水平往往成为贫困线(阈值)的标准(Mollie Orshansky,1963),在实践中其也一度成为减贫政策的依据。在其基础上,阿马蒂亚·森(2001)则提出了基于能力方法论的多维贫困概念,他将贫困看作是对人的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的结果。在其理论中,穷人遭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剥夺,包括健康较差、缺乏教育、不充足的生活标准、缺乏收入、缺乏赋权、恶劣的工作条件以及来自暴力的威胁等。在稍后的研究中,一些学者同样注意到,经济不公平问题同样不能仅仅从收入角度分析,而是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比较(Atkinson A.B.和F. Bourguignon,1982)。此外,与阿马蒂亚·森强调个体差异不同,法国学者拉诺尔引入了社会排斥法的概念,强调贫困与群体、社会结构、制度、文化等外在因素的关联,将分析重点从个体转移到社会关系与制度上。近期,福利因素被引入到贫困研究中(sumner,2006),在该解释框架下,只有部分福利的获得与个体收入水平相关,而另一些福利(公共产品、配给制下的住房供给)的享用则与货币变量无关。贫困度量方法也随着理论的拓展一同发展,如贫困加总(FGT)方法的提出(Foster J.,Greer J.和Thorbecke,E.1984),多维度贫困指数(MPI)度量方法(Alkire和Foster,2007)的采用等。这些理论和方法,为我们研究中国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多维度贫困提供了理论参照和测量工具。

二、多维度视野下我国农民工贫困的识别及其特征

毋庸置疑,在传统体制下,贫困的一维法度量是一个有效的工具。建国以来我国减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基本上消除了绝对贫困。不过,随着农村转移人口的进城,我国相对贫困人口的数量却居高不下,并以隐性贫困的形式表现出来。

如前所述,对隐性贫困的测量仅用收入指标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收入作为度量贫困或福利缺失的指标显得过于狭隘,并不能全面反映预期寿命、识字率、公共产品的提供、自由与安全等福利状况。另一方面,即使运用收入作为度量标准,在市场化条件下收入贫困线的划定仍可能脱离现实制度安排的影响和个体的具体境遇。换言之,某些贫困线以上的个体仍会由于将部分收入用于非必需品而导致贫困。该类型的贫困群体隐蔽性极强,难以通过贫困测量体现出来,往往会形成政府扶贫减贫的真空地带。合理的办法是选择多个维度和具有代表性的变量,综合确定贫困主体并判断其贫困状况。

(一)对我国农民工贫困的多维度识别方法

在笔者的研究中,主要借鉴国外学者研究多维度贫困指数(MPI)方法。根据农民工群体的现实情况,笔者从物质、精神、能力、权力和享有的社会福利等多个维度出发,对农民工贫困作出识别和判定。上述维度中任何一个要素的缺失,都可以单独或者综合导致农民工贫困的发生。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多维贫困的测量方法和度量步骤如下:

1. 各维度的福利取值:让Mn,d代表n×d维矩阵,并且令矩阵的元素y∈Mn,d,代表n个人在d个不同维度上的取值。式中,对于y中的任一元素yij,表示个体i在维度j上的取值,i=1,2,…,n;j=1,2,…,d。

2. 每一个维度贫困的识别。令zj代表第j个维度被剥夺的阈值或者贫困线。对于任何矩阵y,可以定义一个剥夺矩阵:g0=[g0ij],其典型元素Q0ij的定义是:当yij

对于这个剥夺矩阵g0,可以定义一个列向量代表个体i忍受的总的贫困维度数,即第i个元素的值为ci=g0i。

3. 多个维度被剥夺的识别。上述剥夺矩阵g0=[g0ij]中的每一个元素代表了每个个体在每个维度是否存在被剥夺,是一种单一维度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导入多维的分析方法,即同时考虑k个维度,判别该个体是否存在被剥夺。令k=1,2,…,d,?籽k为考虑k个维度时识别贫困人的函数。当ci≥k时,?籽k(yi;z)=1,个体i为贫困人;当ci

(二)多维度视野下我国农民工的贫困特征

农民工群体的现实生活状况是识别其贫困程度的基础。不过,为了在理论上便于识别不同类型贫困之间的差别和对农民工的影响,笔者分别从物质贫困、权利贫困、精神贫困、能力贫困和福利贫困等五个维度来界定农民工贫困,并通过调查总结其各自的特征。

1. 物质贫困因素。经过笔者对农民工贫困长期跟踪与调研,农民工物质贫困的衡量分为两条贫困线:一般贫困线和食物贫困线。从前者来看,由于我国贫困线设置过低,且贫困线的调整速度相对农民工人均收入的变化速度之间差距越来越大,农民工贫困人口实质上被低估了。从后者看,在收入层面上由于近年来工资上涨的挤出效应,农民工贫困度低于原居住地乡村的贫困度;但从消费的角度分析,其物质贫困的普遍发生率则达50%以上。也就是说,尽管近年来农民工工资大幅上涨,但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民工的物质生活水平低于官方贫困标准。其隐含的意义在于:为了多挣钱养家糊口,大多数农民工自愿选择了节衣缩食的生活方式,生活仅能维持温饱。这种物质生活上的高度贫困,必然会对其他贫困产生连锁反应和传导效应,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生活质量。

2. 权利贫困因素。物质贫困体现为物质要素的不足,但其深层原因却是社会权利的贫困。对于农民工而言,平等的社会权利的缺失和社会权利保障一定程度上的不公正,是治理与消除经济贫困的最大障碍。当前农民工权利贫困的主要内容包括:(1)参与权的贫困,即用手投票的投票表决权的缺失;(2)迁徙权的贫困,即用脚投票的离乡选择权利的缺失;(3)社会福利获取权的贫困,包括教育平等权、医疗保障权以及抗争权的缺失。事实上,农民工作为农民身份向城市的延伸,不但存留着原居住地村庄权利贫困的色彩,更通过打工地新增权利的缺乏体现出来。总之,农民工的权利贫困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权利的缺失。

3. 精神贫困因素。精神贫困是以物质为载体却又脱离了物质层面的一种贫困,常常表现为信念、习惯、追求、认知、价值观等知性的障碍。即使是新生代农民工,其社会交往需求的负态效应也很明显(张婧,2012)。农民工的精神贫困大多来自于个性生命求索的内在动力不足,表现为理想信念缺失、内心空虚、不思进取、生活格调低下、认识偏执、价值观扭曲等。正如物质贫困是权利贫困的重要诱因,权利贫困又是导致精神贫困的重要诱因。对于农民工而言,精神贫困直接加剧了农民工思想观念落后、自主意识缺陷、价值目标模糊、社会融入障碍、内心狭隘自卑、精神空虚孤独等异常心理。

4. 能力贫困因素。在流动化的市场状态和劳动的异质化前提下,起点和机会并不是公平的,就业人口的能力欠缺以及能力的“被剥夺”都可以成为贫困的诱因。就其内涵而言,能力贫困包括人们缺乏改变其生存状态、抵御各种风险、掌控各种获取经济收益机会的能力,也包括获取公共品或服务方面的不平等。平等教育机会、社会保障安排、获取信息和技业技能的机会等方面的欠缺,是当前我国农民工能力贫困的主要原因。

5. 福利贫困因素。福利贫困本质上是人们从商品中获得不足的贫困,属于一种功能性活动的贫困,其内容可以概括为生活、健康、娱乐、控制环境等方面(Nussbauma,2003)。相对而言,目前我国农民工还仅仅局限于低层次的福利贫困,受制于资本主导的生产体系,他们很难获得满意的经济收入。相反,由于现有社会福利制度的制约,他们更难获得公平的社会机会、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愉悦的心理感受等。这种受主体自身影响大的贫困因素,成为影响我国农民工群体生存状态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民工多维贫困的现状分析

在深层意义上看,农民工是特定历史时段我国劳动力的使用与再生产之间关系的扭曲形式,即体现为两者在空间和社会意义上的割裂和拆分过程(孟庆峰,2011)。由于中国各地生产力水平发展不均衡,农民工群体庞大,其就业领域和迁移方向具有复杂性,这使得对农民工贫困的测量具有多重性要求。为了具体地对农民工贫困问题进行分类研究,笔者对青岛、太原、大庆、深圳等地建筑业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识别农民工群体中的贫困人口,对其贫困度进行了多维测量。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农民工贫困问题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1. 食宿条件、生活保障与农民工的物质贫困。在物质贫困层面,农民工对生活条件的满意度相对较差。笔者对调研数据的分析表明,不同的维度k值下的数据,伙食满意度平均对多维贫困的贡献度为4.8%,生活条件满意度对多维贫困的贡献度为5.1%。这一数据说明,与传统的建筑工人不同,目前农民工不再执着于单纯地在城市“掘金”,而是开始关注自己的饮食与生活。相比较饮食而言,休息地点、休息质量成为较高的关注因素。在日常生活中,工人耐用消费品不足也是一个问题。产生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建筑企业过于依赖压低职工伙食与生活成本的盈利模式。

进一步地测算表明,饮用水、电力照明等基本生活条件对贫困的影响度是最低的。即使在不同维度下,其贡献度的均值仅在1%左右,说明在基础设施方面农民工所获得的保障较高。相比之下,厕所卫生、取暖等设施上则较落后,对贫困测度有较大影响。

2. 工作时间、劳动强度与农民工的权力贫困。在权力贫困层面,目前我国农民工的“工作时长”与“劳动强度”问题是最突出的,尤其是在建筑业、采掘业等行业,农民工劳动付出远大于其收益。根据多维贫困指数的分解,其贡献度在25个指标中处于较高的位置,对工人贫困的平均贡献度达到6%~7%。实际上,建筑业已成为为数不多全天8小时以上连续工作的行业。

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建筑业工人劳动时间内的权益受到侵害较大,计件工资和按工程量计算薪水的模式,实际上加大了农民工的劳动强度。而与“工作时长”相对应的“节假日加班”这一指标,对多维贫困的贡献度仅为3%左右,仅为“工作时长”贡献度的一半。其原因在于,近年来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农民工节假日加班问题的管控,使农民工权益得到了相对的保障。endprint

3. 人际交往、社会关系与农民工的精神贫困。根据指标分解,我国农民工相互之间的关系对贫困的贡献率平均为3.4%,这与我国建筑业工人的籍贯、社会网络、宗亲、宗派等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传统政治学理论的解读中,工人与工人间关系的和谐对贫困影响力应该低于1%,而我国农民工对人际关系的较高认知既有利于农民工缓解精神生活压力,有时也会激发与其他团体的矛盾。另一方面,工人与经理关系并非特别紧张,虽然出人意料却非常容易理解,这种相对宽松的层级关系,有助于理性的工人更好地获取与保障自己的权益。在是否拖欠工资方面,此指标对贫困的贡献度仅为1%~2%,表明欠薪引发的矛盾近年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农民工与打工地居民的关系,是影响其精神层面的因素之一。在多维贫困指数中,工人与城里人交往的贫困贡献率为5.07%,建筑工人是否参加本地区举办的各类活动的贫困贡献率达到了5.5%,远高于25个指标的平均贡献度。这说明,建筑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虽然许多工人从事的是城市的产业,但却并未融入城市,并未在生活和精神的层面较好地享受城市的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也把自己定义为城市的匆匆过客。

4. 教育年限、职业培训与农民工的能力贫困。对农民工所受教育年限的调查表明,我国农民工所受教育水平相对偏低。高中及高中以上的受教育者在这个产业职工群体中,仅是相对的少数。应当说,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年限及层次获得了很大的提升。教育水平低下形成的能力不足是农民工的常态,在建筑行业表现得尤为明显。相比之下,教育层次相对较低的农民工更倾向于从事建筑行业,这也可以从抚养负担指标获得验证,此指标对贫困的贡献度仅为3.1%。显然,相对大龄的、已经没有儿女教育负担的中年、壮年劳动力目前聚集在这一行业。

数据分析显示,职业培训对农民工多维贫困的贡献度并不突出。近年来,由于管理部门在劳务、用工方面的规范化,雇佣双方劳务合同的签订也逐步规范化,劳务合同对多维贫困的贡献率仅为2.7%,显著低于平均的指标贡献率。因此,大多数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都较以前有所提高。这样,职业技能培训因素不再成为能力贫困的主要原因。

5. 社会保障、健康因素与农民工的福利贫困。社会保障与健康维度的长期缺失,对我国农民工多维贫困有着结构性的影响。农民工在务工城市是否享有当地的医保、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能得到及时的报销、工伤保险的覆盖率以及参加公司组织的体检频率等指标,都综合构成了农民工的多维福利。从指标分解可以看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在城市几乎不能享有当地的医保,其对多维贫困的贡献率平均达到6.5%。由于建筑业工人绝大多数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一般会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但在城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农村能否及时报销却并不令人乐观,这一指标对多维贫困的贡献率平均达到5.6%。而工伤保险作为国家的一项硬性制度设计,在企业中的落实也并不尽如人意。根据指标分解,由未办理工伤保险导致的贫困在多维贫困中的贡献度也达到了4.8%左右。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障的缺失,对工人多维贫困的贡献度达到了15%。与之相对应,体检频率指标与福利贫困的相关性也较为显著,平均达到4.3%。此外,对于高危行业的农民工而言,其安全保障因素对福利贫困指标的影响也达到3.5%,表明了农民工对生命安全和健康风险的担忧。总之,福利制度的体制化缺失,是我国农民工多维贫困的一个主要方面。

四、农民工多维度贫困的主要成因剖析

农民工贫困作为一种隐性贫困形式在我国出现,并不是一个阶段性的现象。在宏观层面上,它与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和利用有关,而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我国利用外资、成为世界工厂的进程,而国内私人资本成为生产主体(在建筑业表现为工程外包)则加剧了这一趋势。从具体的贫困维度看,农民工贫困形成的主要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

1. 不断增加的生活成本导致农民工物质贫困。生活成本的不断攀升是农民工家庭负担不断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相比较城市居民,农民工的家庭负担更为繁重,外出打工的农民工需要承担抚养老人和孩子的重任。而由于社会的发展,住房、教育、医疗问题成为农民工的主要家庭负担。在物价水平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家庭负担被不断加重,而教育、医疗等改革政策并没有向普通劳动者倾斜,则恶化了农民工的物质贫困。

笔者的调查显示,在农民工家庭支出中,用于子女教育的支出最大,占所有家庭支出比例的46%,其次是住房和医疗、赡养老人的开支(见表1)。由于各方面因素造成的生存压力加重,农民工在务工城市的生活质量普遍不高。从物质收入的角度来看,农民工月均收入与年平均收入均处于中下水平,他们缩减生活成本,自愿接受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的工作,忍受社会福利缺失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歧视,选择几乎仅能维持温饱的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下,农民工的生活质量维持在很低水平,必然造成物质贫困。

2. 组织化程度低和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农民工权利贫困。组织化程度低是农民工群体的共性问题,这使得农民工获取权益的诉求无法得到保护。如工会是工人表达利益的渠道和谈判平台,而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而言,工会形同虚设,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工会是否存在。组织化程度低还削弱了农民工群体的集体议价能力,使农民工群体在工资谈判、待遇协商和生产环境改善等方面处于劣势。

在就业制度方面,城市就业形势的严峻与竞争的激烈,限制了农民工的选择权。我国目前的城市劳动力市场是明显分割的,呈现二级分化的状态。“一级”劳动市场对人力资本的要求较高。在“二级”市场上,往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使得劳动力极为廉价,且工资拖欠较普遍。受限于本身的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农民工的理性选择只能是进入“二级”市场。相对于“一级”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二级”劳动力市场一般没有正规的就业体系和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力定价机制不合理,大多没有就业合同,农民工权益自然易受侵犯,成为其权利贫困的主因。endprint

3. 城市中的“孤岛效应”导致农民工精神贫困。农民工的精神贫困与其社会网络的变化有关。农民工进城之后,精神生活匮乏,原先的社会网络难以发挥作用。由于背井离乡在外打工,原有农村社会网络中的认同感和安全感也大大降低,而在城市中难以迅速建立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同时,在打工地城市居民的显性或隐性歧视下,农民工群体更易产生“孤岛效应”,逐渐形成心理孤岛及“边缘人”的自卑感,进而产生自我隔离的状况,回避与城市居民交往。这种社会交流的缺乏,限制了农民工的社会互动和参与,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距离的逐渐增大,精神贫困难以改善。

农民工的精神贫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社会关系来看,农民工与上级管理人员之间的社会关系趋于两极化,在总体社交地位处于弱势。这就决定了他们在遇到困难时,更多地还是寻求来自于亲属、老乡和工作单位的帮助。尽管政府部门和公益组织对其有一定程度的援助,但所占比重较小。另一方面,从社会参与来看,农民工空闲时间有限,业余活动更多地局限于电视、上网等。尽管农民工有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意愿,但缺少相应的机会。

4. 教育和培训机制的缺陷导致农民工能力贫困。在市场经济下,劳动者的能力与教育和培训息息相关。然而,目前我国的教育环境还不完善,也还没有建立覆盖全民的职业培训体系。相比城市居民而言,农民工自身文化水平及劳动技能不高,职业技能受限较大。农民工来到城市之前主要从事的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动,来到城市后所从事的工作与过去农业劳作基本不相关。即使受到简单的技能培训,但仍然处于职业岗位的最底层,经常受到歧视和排挤。教育和培训的滞后,往往还导致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出现,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均高于城市职工。

对农民工能力贫困产生影响的还有另一方面的因素,即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适应存在着滞后性。城市生活中的交往规则、制度环境、解决冲突的机制、卫生状况等与农村有很大差异,面对陌生的生活环境,农民工在面对诸如不签订劳动合同、长期欠薪、遭遇非正规职业中介机构欺骗等局面时,常陷入困境而不知如何申诉,这也影响到农民工对自身权益的维护。

5. 制度歧视导致农民工福利贫困。在影响农民工的福利因素中,户籍制度是重要因素,因为现有的城市福利多与户口绑在一起。农民工的户籍身份阻碍了其在城市务工地参与公平竞争的自由,剥夺了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使其被固化在城市社会的最底层。户籍制度下与其配套的福利制度和衍生的歧视性政策,是阻碍农民工摆脱贫困的最大障碍。受户籍制度歧视影响,农民工在福利待遇上不仅差于城市居民,而且经常受到城市居民的有色眼镜的对待和疏离。由于长期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体制之外,不仅造成农民工的预期劳动报酬较低,对工作环境、工作安全性等方面要求极低。

五、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进农民工减贫工作

农民工的减贫脱困,关系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最终实现。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时期,需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和具体工作的多维度出发,以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的幸福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农民工的减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在民生领域特别是在农民工贫困问题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在科学分析论证基础上,根据农民工的贫困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民工的反贫困政策,实施相应的干预政策。

1.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对农民工的制度歧视。户籍制度以及其附加的歧视性政策,使农民工身份成为障碍,不断被迫往返于城乡之间。为了消除这种制度障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应逐步建立针对农民工的各项福利政策,保证农民工作为公民的正当权益。在就业领域,需要建立有序开放的、自由竞争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平等就业。同时,需要构建就业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等就业平台,帮助更多农民工实现就业意愿。在人文生态环境层面,政府应该提高农民工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机会,培育农民工的主人公意识,拉近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距离,从观念上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削减农民工精神贫困。

2. 确保农民工收入稳步增长,消除拖欠工资现象。收入增长是缓解农民工贫困的主要支撑点,也是农民工减贫工作的出发点。正如阿马蒂亚·森所指出的:“即使在一个国家生产能力不提高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改变收入分配制度来减少贫困。”况且改革开放后我国生产力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更应该加快农民工共享改革成果的力度。因此,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收入的干预力度。在这方面,国家应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健全劳动力市场价格、计划工资指导线、行业劳动力成本信息等对工资的引导作用,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劳动力价格的制定应适当向农民工倾斜,从而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同步的目标。此外,政府部门要规范劳动力市场的雇佣关系,监督雇佣双方是否签约有效正规的劳动合同,杜绝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农民工社会管理上,应创造综合性的平台,推进农民工投诉和维权工作,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制定生活保障措施,改善农民工生存条件。物质贫困是农民工多维贫困中的主要贫困形式。在衣食住行中,农民工最迫切需要改善的是住房、生活配套设施等生活条件。为此,政府应该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廉租房等生活保障,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在有条件的地区,应考虑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住房纳入所在城市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在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同时,应加强农民工住房安全管理,提供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消防标准、基本卫生条件并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的居住场所。endprint

4. 健全法律法规,使农民工权益保护有法可依。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和依据。健全与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法律并督促其实施,是深化改革需要着重关注的工作。对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不能给予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用工单位,取消其雇佣农民工的资格。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子女入学、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也应按确保公平的要求推动改革。政府应肩负起责任,改变增长优先的政绩观,适当考虑把政府解决农民工贫困问题纳入政绩指标,使农民迁移人口的幸福指数与城市发展业绩挂钩,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营造平等对待农民工的社会环境。

5. 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工生产安全风险。社会保障关系到农民工的后顾之忧。目前,在政策层面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还缺乏强制性,导致用人单位与农民工都没有意愿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对长期在城镇工作的农民工,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障以及大病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使其在面临重大变故时得到基础性的保障。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保障农民工工作的安全性,给农民工减轻经济和心理压力。应进一步扩大社区医疗的网点和范围,解决农民工看病就医困难的问题。企业也应定期实行公共卫生检查,保证其拥有健康的生活环境。

6.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工技术实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是产业升级过程中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新常态下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民工受到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覆盖面更广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规范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工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提高其竞争力。这样,才能使农民工在适应城市生活的同时,既能从根本上扭转劳动报酬过低的困境,又能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转型的需要。

参考文献:

[1]Orshansky Mollie. Children of the Poor[J].Social Security Bulletin,1963,(7):3-13.

[2]阿玛蒂亚·森.贫困与饥荒[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2-15,24.

[3]Atkinson A.B., F. Bourguignon. The Comparison of Multi-Dimensioned Distributions of Economic Status[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82,(2): 183-201.

[4]Sumner A. Economic Well-being and Non-economic Well-being[A]. InMark McGillivray, Matthew Clarke,2006,eds.Understanding Human Well-being[C].New York: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 Press,2006.

[5]Foster J.,Greer J., Thorbecke E.. A Class of Decomposable Poverty Measures[J]. Econometrica,1984,(3):761-765.

[6]Alkire S.,Foster J.E..Counting and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Measurement[R]. Oxford Poverty & Human Development Initiative OPHI Working Paper,2007.

[7]张婧.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交往需求[J],管理学刊,2012,(6):101-104.

[8]Nussbaum,Martha. Non-Relative Virtues: An Aristotelian Approach[A]. In M. Nussbaum, A. Sen,eds. The Quality of Life[C]. New York: 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3:242-269.

[9]孟庆峰.半无产阶级化、劳动力商品化与中国农民工[J].海派经济学,2011,(1):131-148.

[10]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J].求是,2014,(1).

责任编辑、校对:李金霞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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