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 鲲 曾因明
2014年8月13日,江苏省麻醉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对省内85家麻醉质控对象进行了信函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1 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督查自评工作可初步掌握江苏省医院麻醉学科建设的实际情况,以期促进麻醉学科建设,加强麻醉科管理。
1.2 调查对象 江苏省85家三级医院麻醉科。
1.3 调查方式 调查以信函问卷的形式进行。根据《麻醉专业质控工作督查内容与要求》自查评分,结果上报省麻醉科质控中心。
1.4 调查内容 一般内容:医院名称、现任麻醉科主任、联系方式、是否为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督查评分内容: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科室管理和制度、医疗技术。
2.1 反馈情况 本次督查发出自评问卷85份,截至2014年9月20日共收回85家医院的信息反馈,反馈率为100%。
2.2 专科分布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全省麻醉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有1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同时为省、市两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有7家。未设临床重点专科的地区为淮安市和泰州市。宿迁地区两家医院均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见表1。
表1 质控医院麻醉专科分布情况
2.3 科室设置情况
2.3.1 麻醉科设置。凡开展手术治疗的医院均应规范设置麻醉科,麻醉科列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1家单位未达标,原因为该院麻醉科未列为医院一级临床科室。
2.3.2 部门设置和工作开展。麻醉科设以下部门并能开展相应工作:(1)临床麻醉(手术室内及手术室外);(2)麻醉恢复室(PACU);(3)麻醉前评估与准备中心(或门诊);(4)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5)麻醉科疼痛诊疗中心(门诊)及/或病房等。调查结果显示,近90%的医院都能正常开展临床麻醉与麻醉恢复室的相关工作,开展部分工作的医院以专科医院为主;超过60%的医院未设置麻醉前评估与准备、AICU和麻醉疼痛诊疗中心和开展相应工作,今后仍需加强与完善麻醉科室设置与建设,详见表2。
表2 85家质控医院麻醉科工作开展情况
2.4 人员配备情况
2.4.1 人员数量。麻醉科医师配备情况,按手术台或按手术例次数定编医师数。
人员配备率(%)=实际人数/定编人数
调查结果显示,人员配备率达到标准配备率90%以上的医院有51家;≤90%的医院为未达标,有34家,其中:≤50%的0家;≤60%的3家;≤70%的6家;≤80%的19家;医学院附属医院未增加编制的10家。近4成医院的麻醉科医师配备未达标,说明本省麻醉科医师数量仍待补充。
标准中要求麻醉科护士配备比例为:三甲医院手术台与麻醉科护士比例为≥1∶0.8,三乙医院为≥1∶0.5。本次调查护士配备数达到配备标准的医院有10家;未达标75家,其中未配备护士的单位有11家,配备护士却未达到标准的64家。说明本省麻醉科护士的配备数量普遍不足,麻醉医、护人员数量的巨大差异导致专业结构不合理。
2.4.2 学历结构。麻醉科≤45岁的医师中,具有医学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者,三甲及三乙医院均应100%;人员定期考核及CME合格率100%。调查结果显示有8家医院分别各有1项指标未达到100%。说明我省麻醉学科学历结构明显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2.5 科室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科室管理制度分基础管理和科室质量管理两部分,共17项内容。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单位麻醉科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说明科室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详见表3。
表3 科室管理制度达标情况
2.6 医疗技术 临床重点专科(29家)除具备一般科室开展的技术项目外,应同时具备开展其它10项技术项目。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持续血液净化治疗、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监测、节约用血及血液回收技术、开设疼痛病房、常规开展慢性疼痛诊疗、常规开展血气、体温及肌松监测、常规开展围术期控制性降温、控制性降压、体外循环、呼吸功能监测(含呼吸力学)等9项技术指标达标率差异较大,详见表4。
表4 医疗技术项目技术要求达标情况
表4 医疗技术项目技术要求达标情况(续表)
2.7 自查评分汇总 本次督查自评项目总分100分,附加分6分,满分106分。统计结果显示,85家质控医院中有55家自评分大于90分,其中7家大于100分;有4家自评分低于80分。
3.1 麻醉学科的地位发生转变 自原卫生部将麻醉科从医技科室更改为临床科室以来,现今麻醉科医师的任务已不仅是为手术顺利进行提供镇静、无痛、肌松及合理控制应激等技术,更要对围术期患者生命功能进行监测、调节与控制,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确保患者在术后顺利康复。麻醉科的工作已从手术室内拓展到手术室外,包括门诊和病房;其时间跨度也延伸到围手术期,除术中外,还包括术前和术后;不仅有专业技术,更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因此,现代麻醉学已是一门研究临床麻醉、生命机能监控、重症监测治疗和疼痛学诊疗的科学。
3.2 麻醉科人员的专业结构发生改变 这次调查中突出反映的问题有:(1)医院麻醉科医师定编数量偏低,未达到医师配备标准的占调查总数的40%。麻醉学是临床医学中重要的二级学科,是医院中具有枢纽性的一级诊疗科室。麻醉科的工作任务包括临床医疗、教育与科研等方面。麻醉科应由麻醉科门诊、临床麻醉(含PACU)、ICU、疼痛诊疗和实验室等部门组成。在麻醉科属性及其工作内涵改变的同时,麻醉科人员的专业结构和工作模式未能获得相应的改变,因而出现诸多与临床科室管理规范相悖的状况,诸如麻醉科用药无医嘱制度、无“查对”制度,麻醉科医师“亦医、亦护、亦工”的状况以及对药品与耗材的“自管、自取、自用、自报、自销”的违规现象迄今仍普遍存在,这些情况是造成医疗不良事件的严重隐患,若不及时纠正,将对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造成影响。(2)医院麻醉科护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占调查总数的88.24%,其中未配备护士的占调查总数的12.94%。配备护士队伍不仅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和护理学专业发展的需要,更是规范麻醉科管理与诊疗工作的需要。麻醉科设置护士队伍能减少医疗隐患,保障患者安全;医护相互协调、提高医疗质量;利于院内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及药品、器材、耗材管理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