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探析

2015-04-22 01:21赵萍
亚太教育 2015年4期
关键词:治教法制化行政

文/赵萍

浅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探析

文/赵萍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是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教”无疑成了这一年最为鲜明的印记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为“依法治国”做出关键性顶层设计的同时,也给我国教育吹来了依法治教的东风。面对困扰多年的教育顽疾,选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求解,成为主动而为的选择。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成为当今依法治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意味着我国高等院校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教育宗旨管理法制化综合改革将成为未来高等院校学府教育的最佳“强音”。

教育行政管理;高等院校;法制化;对策

前言

近年来,在谈及大学与科研机构的教育、学术创新时,都绕不开一个共同的话题,即教育与学术行政化。教育行政管理的问题,既表现在制度设计上,又表现在教育、学术管理人员的行政思维上。前者需要制度改革加以突破,而后者则还需要行政管理人员的意识转变和管理能力提升。这种转变和提升,往往还会加速制度改革。在世界一流的科研机构和大学里,行政的高效与教授、科研人员的投入形成完美组合。一流的管理,是一流科研机构、一流大学核心的要素之一。而一流的管理,一方面来源于制度设计,另一方面来源于管理人员的高素养以及对科研、教育的持续思考、深入理解。相比体制外、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观察者的意见来说,管理者的自我觉醒与从自我开始进行改变,对改革的推动力量更大。

一、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内涵

所谓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一般是指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是国家通过政府的行政机关对高等教育事业所起到的领军代表和管理。一般来讲,高等教育法制化主要是指按照依法治理和严格按照依法办事的原则,来管理及规范高校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制度及其运行过程。其核心内容和实质是按照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来进行高等教育事业的活动和管理,然而,在现实中,制度和政策的不确定性,往往使科研机构的领军人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与政策博弈以争取更多支持方面;而支持和资助的不稳定性,又使科研人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争取应得的资源方面。因而,加快高等教育行政法制建设,以法律形式确立高等教育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或许是高等教育当前顶层设计中面临的紧迫任务。这种意识和建议,对推进我国科研管理制度的改革,无疑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

二、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现存的问题

当前我国高等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发展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短板,突出问题就是资金保障不到位。中科院贾宝余先生曾提出:“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持与保障已成为制约科研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在高等教育体系内部,国家垄断的局面在民办大学的勃兴中有所减弱,但没有根本改观;高校之间的竞争机制没有建立,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缺乏配套的政策措施和法律保障;作为学术组织的大学,在广泛行政化和广泛经济化的冲击下难以自持,大学精神和人文传统日渐式微,工具理性日益扩张;在大学内部,尚没有建立起现代大学行政管理法制化体制;在大学扩张的背景下,规模与质量的协调问题也日益凸现。因此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学习型团队是推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根本之道。

三、加强高等教育行政政治管理法制化的具体措施

面对困扰多年的教育顽疾,选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求解,成为主动而为的选择。当前各高校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系统梳理职责权限,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提高行政效能。“权力清单”的出台,在规范教育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便于公众配合管理及接受服务、强化对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等三方面势必将发挥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为学校提供足够的办学自主权,从而隔绝行政上不应有的干扰。落实大学章程,提高高校的办学自主性,一方面政府管理部门要放权,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凡是学校能自主决定的事项应当一律下放到学校;另一方面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体制机制,将大学的办学理念、组织属性等落实在学校的制度层面,成为现代大学法制化的标志和载体。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方向引领,体现在对大学精神和办学使命的弘扬上。归根到底,学校能不能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这是政府放权的制度前提。而法制化的最终生命力在于执行,发挥法制化在学校行政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的真正作用。教育是人生的希望,是国家现代化的百年大计,是民族振兴的动力,在经济新常态下保持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和基础,我们必须尽职尽责将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做强做大做优,将高校教育做到统筹兼顾、得以标本兼治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高等院校是思想的阵地,也是意识形态的发源地。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独特特色,只有尊重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让高校教师结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潜心研究中国问题,中国的高等教育才能健康发展。眼下,我国正在启动新一轮的教育和科技改革,第一线行政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对改革的理解和实际行动,将最终影响我国新一轮改革的成败。期望在科研、教育系统有更多的一线管理者、教师,能对改革有深入的思考,并把新的理念注入教育改革的实践活动之中。这是求解创新的重要力量。

[1]米俊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初探[A].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庆祝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20周年大会暨2003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论文集[C].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3:4.

[2]曾煜,袁慧玲.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06:168-171.

[3]安琪.浅谈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4,08:121.

[4]王飚岚.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析[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4,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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