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引擎作用

2015-04-18 05:10杜爱萍
奋斗 2015年4期
关键词:城镇城镇化现代化

杜爱萍

充分发挥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引擎作用

杜爱萍

农业现代化发展必将释放大量剩余劳动力,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充分发挥这一作用对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转换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至关重要。

一、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发展理念表明今后将更加注重提升城镇化质量。因此,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围绕推进城镇化全面深化改革,找到经济的增长点。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显然,在推进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是最具标志性意义的一项战略任务。黑龙江应从省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坚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完善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发展环境。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问题越来越突出,譬如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雾霾等“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服务治理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阶段重点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势在必行。新常态下我省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首先必须深刻认识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因此必然遵循发展规律、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相对渐增的城市化过程始终与其缓慢的城乡人口结构变化交织在一起。过度城市化和低度城市化都将对经济社会、环境承载、资源利用、要素流动等产生不利影响。黑龙江作为资源型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必须尊重历史成因、现实资源基础、区位特点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协同建设,在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造福百姓、富裕农民。

二、健全和完善城镇化发展规划体系

规划是前提基础,必须科学先行。要秉承“以人为本”的城镇化理念,遵循发展规律,不留“后遗症”。以往我省由于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原因,城镇发展规划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县(市)层级规划是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因此,要从我省实际出发,先启动县城建设,注重全省乡镇、村、屯的城镇群和城镇带建设,以工业化牵引城镇化,同时,发挥农业现代化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要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生产与生活、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健全和完善科学发展的规划体系,一是依据《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和龙江现代化城镇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完善城镇发展的总体规划。二是统筹小城镇规划,做好县域城镇规划,突出增强县域城镇承载功能,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加强城镇群建设的规划。城镇群既是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黑龙江空间资源缺失的薄弱环节。四是加强全省不同层级的城镇群建设的专项规划,即将中心城市与周边乡镇的空间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与布局,尽快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融合、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五是做好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专业规划。诸如建设用地规划,要使城区、县市区、建制镇和农村小集镇的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地配置,促进空间结构优化,形成一个中心城区、地级市、县级市、县城关镇、建制镇、其它集镇(农村)的人口集聚与国土资源支撑互动的城镇体系。

三、促进“新四化”同步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农业现代化是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的支撑和保障,两者目标同向、过程同步、效用互动。工业化是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城镇化是工业化的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前提,而农业现代化则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基础,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绝不能偏废。信息化不仅引领科技进步,而且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具有渗透、覆盖和拉动作用。坚持走“新型四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也是龙江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应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科学谋划特色效益产业。发展城镇化要有产业作支撑,要实现产城结合。进城的农民有就业能创业,生活就会安稳,城镇化的步伐就能更扎实。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现代农业是大方向。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土地、劳动力效率,更好更多地提供农产品,对新型城镇化会形成有力支撑。三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

四、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这就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推进农业现代化。黑龙江省在国家粮食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城镇化进程中必须确立保障“三农”发展的底线思维,必须充分认识到农业现代化是“四化同步”发展的根本环节,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红线包括数量,也包括质量”。“进一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要高度重视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融合发展。一是释放农业农村需求。从投资需求上,加快推进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教育、交通、电力和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投入。在消费需求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把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消费需求。二是发挥城镇化的重要引擎作用。有效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带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三是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坚持走特色新型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道路,通过城镇带动农村,通过农村繁荣进一步促进城镇发展,形成城乡互动格局和良性循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五、积极发展创业经济促进实现就业

推进城镇化,需要具有活力的劳动力群体在城市生产生活,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和环境,解决他们的安居、就业问题。一是培养和提高公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自主创业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乐于创业,勇于创业。将加快土地流转中与土地脱离的农民、失业返乡农民工、进城后待业农民等的创业纳入我省“创业带就业”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民,使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创新职业教育培训途径和方法。二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为创业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一方面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短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为创业经济发展提供公平客观的经济环境;另一方面,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为创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环境和支撑体系,缓解创业经济资金紧张之“瓶颈”。同时,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三是强化市场化能量对城镇建设与发展的牵引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释放发展潜力,使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的目的。城镇是市场经济的发祥地和载体,而市场发展起来以后反过来会形成城镇的“磁场效应”,会使农村人口自觉地向城镇转移与集中,这是城镇化发展演化的基本规律。若重“城”轻“市”,则城镇建设只会成为简单的“造城”运动,无益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且后患无穷。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甄真zhenzhen@fendouzaz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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