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产业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2015-04-18 04:36:38
关键词:体育事业均等化人权

汝 雷

(阜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新的体育产业政策下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而且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不断进步和创新,因此,提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趋势可谓势在必行。

一、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的作用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调查结果,我国公众与发达国家比较,体育人口的比例偏低,公众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意识较低,闲暇时间人们更喜欢打牌等一些娱乐,并由此产生了赌博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根据体育社会学的原理,体育可以成为社会的安全阀,公众经常参加体育活动,可以有效降低犯罪率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发达国家一般都比较重视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提高社会整体素质,体育在这方面无疑也可以起到较好的作用,一方面体育可以促进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这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和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群比较可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无论是身体协调性,柔韧性、灵敏度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所以体育锻炼对促进人的健康方面的作用是肯定的。另方面,体育锻炼还能改善人们的生活方式。当前在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和贫困山区,存在着许多不良的生活习惯,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体育锻炼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既然体育在构建的谐社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为了促进人们的锻炼意识,大力发展体育公共服务就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

二、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是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能促进人权的发展

保障人权是宪法的核心原则,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是不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可以首先来看体育权利的上位概念权利、人权的定义,“人权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力”。也就是人权不论从自然属性看,还是社会属性看都应该被人们所享有,没有人权就没有人的发展,作为一种权利,人权实际也就是人作为一个社会人对自身尊严意识的觉醒,其中又充斥着人道理念,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平等是人权的核心内容,无论哪一种权利,只要上升到人权的高度,都应该由人们平等享有,不能被所有人享有的权利严格来说都不能算作人权。而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权利就应然层面而言,我们可以从价值的角度进行分析,一般来说是公民价值实现的载体,没有权利的保证与享有,就没有公民价值确证方式,公民的主体资格就无法通过权能的形式进行表现。当前关于体育权利的研究较多,于善旭教授认为“公民的体育权利就是公民为维护和追求与体育相关的各种利益,因社会承认为正当而受社会承认和保护的行为选择的自由和资格”[1]。陈远军、常乃军认为“体育权利就是指公民或者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获得身体健康和进行体育锻炼的自由以及平等和竞争的机会和资格,从而享有能达到最高体质和心理健康标准,最终实现最大自我利益和公共福利的可能性”[2]。童宪明认为“体育权利由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公民或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关于身体运动的权利”[3]。

既然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那在我国发展又如何呢?当前在体育公共服务发展中,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虽然通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进行了一系的利益补偿,但是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区域之间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差距依然较大,不同的个体由于所处的区域不同,享有的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是不同的,我国公民在体育公共服务权利享用方面实际上是不均等的。基于此,我们说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能促进我国人权的发展。

三、我国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体育事业不能仅仅追求量的增长,而应更加注重质的增长。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我国金牌总数超过了美国、俄罗斯等传统体育强国,实现了金牌总数第一的梦想,实现了竞技体育领域的重大突破。相比竞技体育,虽然我们的群众体育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总体来说,其速度远不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近些年,我们提出要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群众体育的发展,体育场地设施、体育人口比例等都是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4]。基于此,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就凸显了其重要性,体育人口比例、公众体育意识的培养等都离不开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尤其是农民、城市手工业者等弱势群体,如果没有体育场地、体育技能的培养、体育意识的培养,想把他们转化为体育人口是非常困难的。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弱势群体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我国社会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是天方夜谭,只有不断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的体育公共服务权益,通过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提高人们的体育意识,从整体上提升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水平,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并最终实现竞技体育和社会体育发展水平的共同提高。

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公平正义在体育领域的具体体现

从十六大以后,众多研究者对党章进行了系列的深入研究,其中的核心问题都是党的性质问题。其实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党章中找到答案,从一些叙述中人们不难发现,我们党的性质就是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上,关于这一问题,又有了更深入的提法,为人民不是为一部分人民,而是为全体人民,所以公平正义是党的工作的核心思想。那么要实现公平正义,必须解决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不公平的问题,这其中必然也包括体育公共服务非均衡发展问题。也许有人提出,目前社会经济比较落后,解决体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势必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这一看法,目前还比较有市场,但是我们应该把目光放远一些,短时间可能会因为投资巨大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但从长远来看,绝对是利大于弊的,不仅能提高社会整体素质,而且有助于公平社会秩序的构建,能够直接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看,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是公平正义在体育领域的具体体现,而且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剂。

五、均等化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均等化问题党和政府在十八大后就非常重视,十八大的《决定》中就指出,我们不仅要注意经济发展速度,而且还要注重公共服务的发展,从这些具体要求中可以发现,均等化都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实际上关注这一问题从政治上讲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我们谈了很多年的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为什么总是改不下去呢?就是没有在体育领域构建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转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服务的内容,如果我们不能保证体育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很有可能在全国很多地区都无法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无论是社会主体还是市场主体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都要求一定的体育公共服务基础,这也正是我们现在所大力提倡的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所以,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1]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N].中国体育报,2005-02-03.

[2]于善旭.再论公民的体育权利[J].体育文史,1998,(1):32-36.

[3]童宪明.体育权利的特点与构成要素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2):46-49.

[4]王凯珍,等.全国性体育社团改革与发展研究——基于学理层面的思考[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25(1):6-9.

猜你喜欢
体育事业均等化人权
北京冬奥会“备战办”模式对河北体育事业发展的启示
冰雪运动(2021年4期)2021-11-20 05:56:48
Association of peripheral anterior synechia, intraocular pressure, and glaucomatous optic neuropathy in primary angle-closure diseases
“十三五”成绩单
——示范区建设中的云南体育事业
今日民族(2021年3期)2021-09-30 01:22:54
我国体育事业财政支出:规模、结构与空间效应
简述体育强国战略下残疾人体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体育风尚(2018年1期)2018-01-29 00:05:42
论人权的代际划分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
中国司法(2016年1期)2016-08-23 11:56:32
均等化服务试点一年间
中国卫生(2015年1期)2015-11-16 01:05:54
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论社会组织的人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