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网络吸贩毒案告破
2011年3月,甘肃省兰州市公安禁毒部门在处理一起吸毒案件时,吸毒人员交代,自己曾在一家知名视频聊天网站上与他人一起吸毒;与此同时,陕西省西安市公安禁毒部门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大批青年男女公开在一网站上吸毒、贩毒。
经西安警方进一步侦查,原来是吸毒人员聚集在该网站,通过视频实时互动吸毒,吸食的主要为合成毒品——冰毒。
该案反映到公安部后,公安部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起性质恶劣、涉及面广的新型涉毒案件。2011年4月,公安部将此案立为毒品目标案件,指挥甘肃、陕西两地警方在网上网下开展侦查工作,掌握了大量网络涉毒证据材料。公安部禁毒局、网络安全保卫局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组织开展侦查工作。
同年8月31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全国统一行动部署会议,向各省区市公安机关下发了前期查实的线索,之后一个月内又陆续下发了侦查所得的新线索;各省区市公安厅进一步甄别后,将线索再分给管辖地公安机关。
同年9月2日零时,全国31个省区市统一行动,当天便查获涉毒人员959人。
截至2011年10月27日16时,“8·31”特大网络吸贩毒案件全国统一行动共查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2125名,其中,延伸查获制贩毒嫌疑人员 1604名;破获制贩毒案件496起;打掉制贩毒团伙144个、吸毒窝点340个、制毒工厂 (点)22个;抓获网上逃犯162名,缴获各类毒品308.3千克。
【评 点】
全国首例网络吸贩毒案反映了新形势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动向,网络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联络毒品交易和传播制毒工艺的重要平台。对于警方来说,在浩如烟海的网络虚拟世界中发现、查实涉毒人员,难度很大;而对于网络运营商来说,在谋利的同时,也应该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实现网络规范的效果。毕竟打击毒品犯罪,人人都有责任。
【观 点】
●公安部禁毒局禁吸禁种处处长王刚:毒品在青少年中的蔓延,一方面由于青少年自身的心智尚不成熟,出于好奇、追求刺激等原因,而误入歧途;另一方面,由于此次案件中的毒品多为合成毒品,制售渠道繁杂,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在虚拟网络上,给青少年吸毒活动提供了可能性。
●中国禁毒基金会秘书长陈兴友:虚拟的网络缺乏明确的法律监管,而且有些通过网络发现的信息资料还不足以证实涉毒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能够进一步延伸案件,彻底摧毁毒品制售来源,公安机关在抓捕行动中必须高度重视从虚拟网络到涉毒事实的衔接与过渡,即固定犯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