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行业集中整治“四假”
2011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 《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报刊记者站的管理,并从4月15日至7月25日集中开展记者站专项治理 “百日行动”,对违规记者站进行全面清理。
7月5日,根据各地开展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的情况,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1月,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又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新闻出版领域 “四假” (即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全国 “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经过长期整治,新闻出版领域 “四假”违法违规行为有所遏制,但部分地区仍屡打不绝,严重扰乱新闻出版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非法报刊,包括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 (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
二是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特别是未经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体名义擅自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办事处等非法机构以及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
三是假记者,包括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采编人员,以及假冒网络新闻媒体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各类网站工作人员;
四是假新闻,即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全国 “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分别对各地 “扫黄打非”办公室、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评 点】
假报刊、假新闻常常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而炮制假报刊、假新闻的假记者、假记者站更是为公众痛恨。假记者与假记者站、假报刊、假新闻等向来都是相伴而生,这些虚假行为不仅严重玷污了记者和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而且影响了社会秩序稳定和经济和谐发展。为此,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开展整治“四假”专项行动,不仅能有效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等非法经营行为,更能有效维护媒体公信,取信于公众。
【观 点】
●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 “四假”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此意见很大,总署同志下去,他们经常向我们反映这个问题。对于重大的 “四假”案件,要彻查彻究。对制造 “四假”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要绳之以法;重大 “四假”案件要公开及时曝光。还要教育社会各界要提高警惕,注意防止假记者行骗,告诉他们要通过正常渠道举报和反映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要充分认识 “四假”的严重危害,认清 “四假”以牟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行为。要以科学的工作精神、求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解决好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不给 “四假”滋生提供空间和土壤。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警惕性,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动群众举报。要开展专项治理,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取缔一批窝点,坚决打击 “四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