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拆迁当事人发微博求救
2007年江西省宜黄县政府兴建河东新区客运站,并于当年开始对涉及该项目的居民住宅进行拆迁,拆迁工作由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但直至2009年年底,该公司拆迁范围内的大部分居民住宅才得以拆除,而钟家的三层楼房则成为了最后拆迁的对象。虽协调多次,双方始终无法就安置和拆迁条件达成一致。
2010年9月10日上午9时许,宜黄县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钟家中,工作人员在钟家房子前面的空地上与钟如翠及其家人对峙。情绪激动的钟家人将早已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二楼窗户和他们自己身上。最终,钟家三人自焚,被烧成重伤。
9月12日,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公告,否认钟家3人是自焚,称他们是 “以泼洒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不慎误烧伤自己的3人”。
9月16日早7时,钟家姐妹钟如翠、钟如九来到南昌昌北机场,准备乘坐当日上午的飞机赴京反映情况,遇到宜黄县政府数十名工作人员的围堵,几次被抓住,几次又逃脱,她们最后只能躲进女厕所,并用手机向媒体求救。有媒体记者根据钟如九打来的电话和拍摄的手机图片,以 “女厕攻防战”为题进行了持续40分钟的微博直播,直至两姐妹安全离开机场。这次直播引发大量 “脖友”“围观”,使宜黄事件在网上急剧升温,大批记者、学者、律师、其他拆迁户和网民纷纷转发、回复,声援钟如九,声讨围堵行为。
9月18日凌晨,自焚者中的叶忠诚因伤势过重在医院去世。
9月18日晚,为避免家属闹事,宜黄县长苏建国等数十人在医院抢夺尸体,遭到钟家家属阻拦。钟如九用手机发起第二场微博直播,内容包括抢尸、被软禁、手机被没收等。在手机被没收期间,其在北京的哥哥用她的微博账号继续发博。
第二次 “直播”在钟如九微博粉丝的不断转发下,网上放大效应凸显,加速了宜黄事件责任处置。迫于舆论的巨大压力,9月18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 “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江西财经大学传播学教授王玉琦说,如此严厉的问责尚无先例,很大程度上是微博与媒体的力量所致。
【评 点】
2010年以来,百字微博一次次引爆热点,掀起阵阵冲击波,越来越多的公共热点事件都与微博有关,甚至起源于微博。从当年的BBS、博客,到今天的微博,每一次新的互联网应用都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新的维权途径。在权利救济渠道堵塞、失效的情况下,微博就像一把便捷灵活的利器,给公民维权以助力。但是,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当民众遭遇侵害时,为什么正常的维权渠道往往行不通,而只能通过网络去引起舆论的关注?为什么相关部门只有在面临巨大舆论压力时才想到依法办事?
【观 点】
●丁永勋 (新闻评论员):宜黄拆迁事件出现转折,是江西省政府调查组的介入,8名相关责任干部受到处理,其中还包括当地主要领导。虽然这只是行政问责的第一步,但避免了以往类似事件处理不了了之, “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个个都在”的无奈现实。当然,这样的转机,与网友的高度关注和强大舆论压力有很大关系,充分体现了 “围观”的力量。
●梁江平 (新闻评论员):纵观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从强拆自焚到女厕攻防战,从抢人到抢尸,权力来势汹汹,锐不可当。当地官员为何如此嚣张,如此有恃无恐?只因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宜黄官员本着 “法无明令禁止即许可”的精神,打着 “公共利益”的幌子,强征强拆,侵害公民合法财产。可以预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宜黄县拆迁自焚事件,就像教科书一般,必将成为各地处理类似事件参照的范本。而伴随公民意识崛起的公众监督的给力结果,借助新媒体平台,也有望从个案成为常态。
●刘菁 (媒体记者):对许多网民来说,对于事件本身的是非曲直并不特别关心。当然他们也没有办法、没必要把事实真相弄得那么清,他们关注事件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心理折射和情绪宣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