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项目教学融入导师制和现代学徒制的实践思考

2015-04-17 19:25陈学军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导师制职业院校融合

陈学军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亳州 236000)

现代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是以满足社会职业需求为目的,通过校企(行)合作、校地协作、校校联合等多种形式,注重对学生的技能、人文素质培养,促进个性化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许多职业院校都作出了积极探索,“项目教学”、“导师制”、“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教学模式被广泛运用,初步改变了过去“职教不职”的面貌,使职业院校学生在技能训练方面得到了加强。本文试图管窥“三种模式”在职业院校中的运用与实践,以及之间相互融合存在的可能性,并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同行参考。

一、“项目教学”在职业教育中的“得与失”

(一)“项目教学”理论与实践

“项目教学”就是根据职业与岗位的要求,将任务分解成若干个项目,由师生共同实施完成的教学活动,由内容、活动、情境及结果等四个要素构成。“项目教学”的理论背景,“包括现代认知理论、建构主义理论、情境学习理论、‘做中学’理论、行动学习法理论等”[1],这些理论都为“项目教学”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支撑作用。“项目教学”在实施中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项目为内容的教学方法,改变了过去以教师为主的“满堂灌”教学方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是“引导者与监督者”,学生才是学习的真正主体,这样做:“提高了学生的兴趣,创造了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自然就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2]因此,许多职业院校都在大力推行“项目教学”法,已经取得了以下成效:1.初步建立起适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学模式,改变了过去的本科“翻版”、“压缩”;2.较好的满足了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性、技能型要求,使教学更具针对性;3.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或主导教学活动。

(二)“项目教学”的反思

“项目教学”让职业院校找到了一条符合职教特点的教学改革通道,把学习与生产、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越来越多的受到职业院校的欢迎。但由于条件的制约,“项目教学”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障碍,如:现行的学时问题,很难与“项目”工作时间完全匹配;“项目教学”突出的是一个“做”字,成本高,经费难以保障;在“项目”的分解上,未能做到科学、全面;更为重要、核心的是教师实践能力缺乏,难以保证所有“项目”都能够如愿实施。

二、“导师制”在职业院校实施中的“易与难”

(一)“导师制”的理解

导师制“强调教师对学生个体有针对性指导……在英国牛津大学中起源并发展,是牛津大学本科教学的核心和基础。”[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导师制”也被引入我国,主要应用于本科及以上人才的培养,本世纪初职业院校也开始尝试“导师制”,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得以实施:1.是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与培养;2.是对学生思想政治方面的引领;3.是对学生学业方面的指导;4.是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5.是对学生进行综合性指导。这些情况说明:“导师制”在我国职业院校已经达到广泛的运用,为职业教育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导师制”在职业院校的做法还没有统一的模式,在人才培养中还没有形成一个制度,离真正意义上的“导师制”还有差距。

(二)“导师制”的通俗化

国外高校和国内普通高校实行的“导师制”,都是高成本的制度,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尚处在发展中阶段,各项制度还不完全配套,实行“导师制”先天不足,表现在:国家及主管部门缺少相应的政策,各校之间没有达成共识,导师的选聘、考核不够科学;职业院校的生师比过高,教师尤其是专业实践课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成了制约的瓶颈;实行“导师制”的理论研究不够,没有形成“权威性”的结论;“导师制”与院校课程建设,如“项目教学”,结合的并不紧密,职业院校紧张的经费难以提供有效的保障。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某些职业院校只有“导师制”之名,而无“导师制”之实。

三、“现代学徒制”在职业教育实施中的“真与伪”

(一)“现代学徒制”的理解

传统的学徒制是指师傅带徒弟、言传身教的传带活动,徒弟是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学徒制在中国和西方都有非常悠久的历史。西方学徒制主要是分为五个阶段:“前学徒制、中世纪的行会学徒制、16—18世纪的国家立法学徒制、工业革命后的集体商议学徒制、二战后的现代学徒制”。[4]中国一向都有重视工程技术的传统,先秦时期管理国家的“五官”中就设有“司空”,专门分管工程和工匠,古典著作中有《考工记》;秦以后,随着手工业的壮大发展,民间学徒制也得以蓬勃发展,出现了许多享誉大江南北的“帮”、“会”,社会更加“重师”,“天、地、君、亲、师”供奉中的“师”不单指教师,也包含师傅;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技能型人才,各类职业院校建设、发展的很快,“学徒制”也被引入现代职业教育当中,其作用正在被人们日益所重视。

我们说的“现代学徒制”, 是中国职业教育中的一种新模式,是在传统学徒制的基础上,融入现代教育理念和手段,传承、推广科学技术,同时使学生的个性得以开发、素养得以提升,是在传统的学徒制中增加了两个关键词:“学校”、“教育”。

(二)“现代学徒制”的误读

把“现代学徒制”引入职业院校,一般有两个地方容易被误读:1.照搬传统学徒制的做法,职业院校把在行业中享誉较高的老师傅请进课堂,用师傅带徒弟的办法训练学生,这些老师傅大多理论素养不够,有些传授的经验也未必完全科学,加之没有管理、调动班集体学习的经验,因而效果并不都是好的;2.是照抄西方的模式,“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的培养为核心,以课程为纽带,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5],这种建立在“校企合作”、“定单培养”之上的模式,需要企业、行业有较高的热情,除德国在华企业与当地职业院校合作的较好之外,其他真正深度合作成功的范例还不多。

(三)“现代学徒制”的推行

在职业院校中引入“学徒制”,既不能把课堂人为的搞成“作坊”,使学生真的变成了“学徒”;又不能空想象西方一些国家那样,有许多热心、有实力的企业家,愿意无偿地为学校提供“师傅”、承担培训费用。目前,要实行“现代学徒制”,职业院校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有更多的担当,在力争政府、社会的支持,适当引入条件较好的企业进入校园的同时,更多的坚持立足院校自身,加快“师傅式”教师的培养,通过“项目教学”实施,提升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三种模式”的联系与融合

“导师制”、“现代学徒制”、“项目教学”,都是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值得重视的教学方式,三种模式的有机融合,是培养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有效手段。

(一)“导师制制”与“现代学徒制”的融合

“现代学徒制”与“导师制”的基本特征相同:1.强调教师的高素质、高品质、高知识、高能力;2.强调对学生个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注重“一对一”的教学方式;3.均以提升学生能力、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4.不忽视对学生隐性知识的传授。在对教师的要求上两者又存在差异性:“导师制”对教师的知识水平要求更高,只有具备“高尚师德、高深学问”的教师,才能成为导师,导师要能够担当起“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能够给学生成长最好的指引;“现代学徒制”则更加注重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师要具有精湛的技艺,对学生随时可以“手把手”的帮助、指点。“导师制”要求教师居高临下,带有“智者”的意味,而“学徒制”则是教师、学生共处一个团队,教师是团队中的“能工巧匠”。

从“导师制”与“现代学徒制”的特征来看,两者融合具有可能性;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性,表明两者在现代职业教育中融合的必要性。“导师制”中教师的高素质,“现代学徒制”中教师的高能力,在职业教育中有机的融合,构成了职教教师的新特点,具有这些特点的教师,被我们称之为“双师型”或“复合型”教师。“双师型”、“复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师资中最重要的力量,是“项目教学”实施的前提条件。

(二)“导师制制”、“现代学徒制”与“项目教学”的融合

在职业院校实行“项目教学”,是由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的。职业教育是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技能型人才,学生对工作岗位的胜任度是检验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尺度,而“项目教学”把工作任务分解成项目,学生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同时,掌握工作规程和要求,教学的实施与学生技能的训练同处于一个过程之中。“项目教学”实施的前提,必须依赖于“双师型”、“复合型”教师施教,教师既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又要有精湛高超的操作技艺,缺少实践能力的“导师”难以独力承担“项目教学”,没有一定高度的“师傅”,在做项目的时候,会把教育的本义丢失,只有“导师”和“师傅”二者兼备,才能完成“项目教学”任务。

“导师制”和“现代学徒制”的融合,形成了独具特点的职业教育教师群体,为“项目教学”实施提供了师资保障;“项目教学”的应用,为“导师制”、“现代学徒制”在职业教育中高度融合,找到了切入点。因此,职业教育是一个大背景,“导师制”、“现代学徒制”融合是保障,“项目教学”是平台。

(三)“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

“项目教学”被应用于职业教育,带来的是一场教学改革,改变了以往传统的课堂授课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学做一体化”的新形式[6]。“项目教学”是依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将岗位任务优化分解成教学项目,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教师在“做中教”,学生在“学中做”,它与“现代学徒制”在形式上不谋而合,这种新型教学模式,使学生的动手能力较过去有了大的提高,完成了现代职业教育中学生技能提升的改革,但这只是职业教育改革的第一步,职业教育的另一本质要求——人文与素养培养在此并未完成,因而要在项目分解中适当融入文化元素,使“教学项目”大于“工作任务”,这样教学内容更加全面,职业教育的意义更加明确,学生在接受高技能培养的同时,也成为高素质的专门人才。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就不得不让“导师制”充分融入,使“项目教学”在“学做一体”时,不会沦为师傅带徒弟的“作坊式”,而是成为一种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新模式。

“项目教学”、“导师制”、“现代学徒制”都是现代职业教育需要深入探索的模式。2014年6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我国职业教育必将迎来一个充满希望的春天,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必将会蓬勃发展。对“项目教学”、“导师制”、“现代学徒制”在现阶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如何应对?“三种模式”整合、与现代职业教育融合的方法、途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究。

[1]曾玉章,唐高华.职业教育项目教学的理论依据与实践价值[J].教育与职业,2010(2):80.

[2]童宗安.高职院校导师制与项目教学模式的融合研究[J].商情,2013(19):223.

[3]王辉,王卓然.牛津大学导师制发展探究及启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9):23.

[4]关晶.西方学徒制的历史演变及思考[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l):81.

[5]杨黎明.什么是现代学徒制[J],职教论坛,2013(6):1.

[6]王稼伟.试论现代学徒制及其学校实践模型构建[J].湖南社会科学,2014(z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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