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曦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浅析
王曦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本文分析了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应把握的要点和方法,促进造价管理的完善,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
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
福州市财政局于2013年10月21日颁发了《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榕财建[2013]251号),《通知》提出:“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先编制工程量清单,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而后按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对外公开招投标,不得未经招标控制价审定先行招投标”;同时提出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送审具体要求,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送审的设计图纸、送审的招标文件编制、送审的询价记录以及提供施工方案共五方面要求”;本文结合工程实际简要的分析该《通知》的形成背景,探讨招投标阶段造价应把握的要点和方法,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
《通知》提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要求“若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单个项目核减率达到±15%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5%,或项目总核减率超过±5%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将通报建设主管部门与相关建设单位”。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31日止,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清单控制价核减率超过±5%的项目共有84项,其中核减率达50%以上的1项,核减率达30~40%的有4项,核减率达20~30%的有16项,核减率达10~20%的有39项,核减率达5~10%的有24项。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第9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规定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中载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单位、特征和工程数量的明细表,它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以招标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主要特征,投标人依据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据此择优确定中标人,并将该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其作用将贯穿于工程施工及合同履约的全过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的主要实施程序是:①发包人或委托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发包人随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②投标人或委托咨询人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③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依据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一般是单价方式的合同;④工程实施后发承包双方以此来进行合同价段的确定、预付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的处理,以及竣工结算和工程款最终结清等。
工程量清单中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①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②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③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变化”、“暂估价”;④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⑤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又可分为工程变更类签证和索赔签证。五类事件中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偏差、暂估价都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有关,因此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提高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是有效控制造价的办法之一。
《通知》提出送审的设计图纸要求“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图纸应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13] 4号)第十条确定的范围,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因招投标时限要求,送审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图纸不能在招标控制价审定前完成图审的,其送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予以确认”。
某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2000m2,其中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13900m2;其第2标段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地下室主体结构、基坑支护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及砌体、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地下室设备用房(指风机房、配电间、水泵房、发电机房)及上部设备用房(指电信机房、电视机房、配电房、水、暖通配电间、风机房)的装修等施工内容,不含桩基工程、室外总体及绿化工程。由于招投标时限要求,送审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图纸未经过施工图审查,经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9438万元。在施工阶段,由于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变更增加预算1229万元。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榕政办[2014]157号)精神,由于设计变更增加的内容,建设单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例如,工程结算时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多标段项目施工范围的界定及各标段的界线划分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相符等,就要求招标文件对工程招标范围予以明确。
某工程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采用按实结算的办法,并约定工程结算依据为“材料价格参照《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8月份(综合)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2010年福州市建筑市政工程材料价格》、《2010年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第1~5册)、《2010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当上述期刊中无约定材料品牌价格的“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派出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后,报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单价”。关于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中包括,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及施工机械台班价差计算办法。而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本工程结算依据为“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月《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综合)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及施工当月《福州市建筑市政工程材料价格》、《福州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机械台班按照施工当月实行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办法为“不调整”。
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计算暂行办法》,订立的施工合同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材料、机械台班计价条款,改变了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实质性条款,应视为无效条款。因此,招标文件中对涉及造价的相关条款应表述准确、严谨才能够在工程结算阶段避免扯皮、为工程结算提供有力依据。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造价编制和审核的通知》(闽建筑[2005]9号),招标文件应明确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提供品牌应不少于三个。特殊材料单价及特殊工艺要求的项目编制单位及招标人应组织询价。某桩基工程控制价约915万元,机械快速连接接头项目,经市场询价节约造价约50万元。
某工程总造价3800万元,中标后施工单位提出: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以控制价乘k值确定中标人,没有要求承包人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报价,因此,控制价中吊杆锚具、桥梁承台清单子目中的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等项目要求予以修正单价。
编制单位意见:采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可在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投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工程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工程总价及清单细目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此期间,投标人如果对招标公布的控制价有异议,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控制价确实存在误差的,招标人应对控制价进行修正澄清。澄清后或未澄清前,投标人认为该造价不能达到企业自身预期的利润,也可选择放弃投标,未提出异议而投标则视为认可控制价中所有公布的单价、总价及施工方案,投标人必需承担自已判断失误所造成的风险。投标是要约、是法律行为,是一方认可另一方提供的条件而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中标,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双方在公平原则的平台上,建立合同关系,受合同约束和保护。因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不予支持。
但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下,也未必不可调整,首先招标人违反了“办法”适用的前提条件,即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才可采用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本工程桥梁为吊杆安装应属特殊技术要求项目),其次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办法的前提是合理造价区间,目前合理造价区间无法准确认定,且控制价确有暇疵。如果将此单个项目定义为显失公平原则的合同,即合同一方在交易中存在明显的经济上的优势,对施工方造成重大不利,对方也可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则结论为另一结果。
另一道路排水工程中挖土方量约10万m3,其中:4~8m以内挖方量约6.6万m3。管槽回填量约9万m3,根据设计要求管顶50cm以内回填材料为中粗砂,工程量约3万m3;管顶50cm以上的回填材料为砂性土,工程量约6万m3。原设计方案依据现场钻探揭露,卵石层卵石含量约为30~60%,粒径一般在2~8cm之间,个别最大粒径超过10cm,级配较差,不宜做为路基填料。在进一步探明卵石层分布情况和卵石级配情况下,该卵石层系自然冲积而成,其粒径主要为2~8cm,且空隙被砂充填,具有天然良好级配,可对卵石土进行利用。
由此可见,控制价编制应重视编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效节约资金,减少纠纷。
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经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本文仅简要分析招投标阶段的项目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而促使造价管理不断完善,达到造价控制的目的。
TU723.3
A
1673-0038(2015)14-0130-02
201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