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学 张柱庭(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促进打车软件发展的思考
李继学 张柱庭
(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研究中心)
作为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进程中的一个创举,打车软件能够为出租汽车乘客和司机提供便利条件、提高出租汽车运营效率、降低交通调度成本。然而,打车软件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金融系统安全、出租车市场价格秩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争议。文章对打车软件进行介绍,分析了我国打车软件产生的原因,讨论了打车软件的利弊,并对打车软件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出租汽车;打车软件;移动支付;智能交通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进入出租汽车行业,打车软件应运而生。打车软件是一种智能手机应用,依靠先进的科技支撑、快捷的支付方式,以减少出租汽车空载率、方便乘客打车而受到众多司机和乘客的欢迎。打车软件召车已成为一种盛行的打车方式。打车软件方便了使用该软件的乘客的日常出行,但也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质疑。学者们纷纷对打车软件进行探讨[1-3],实业界也积极探索打车软件的发展方式。打车软件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国内学术界的理论研究较少,实业界也缺乏管理经验。因此,有必要对打车软件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丰富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同时也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进而促进打车软件健康发展。
打车软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于出租汽车行业的体现,是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创新的产物。打车软件应用的基本原理是乘客使用打车软件发布需求信息;出租汽车司机收到信息后接单,与乘客沟通后去预约地点接乘客并将乘客运送至目的地。打车软件打车方式与传统打车方式存在明显的区别。一是传统的打车方式是路边招手打车或者通过传统电召平台招车,而打车软件打车方式是通过手机打车软件招车;二是传统的打车支付方式是使用现金支付,而打车软件的支付方式是通过移动互联网支付。
(一)乘客打车难
一是出租汽车供需不平衡。近年来,许多城市的人口有了大规模的增加,而相应的出租汽车数量的增加却不多。在中国的许多大城市里,通勤出行时段很多打车需求不能满足,出租汽车服务的供需矛盾长期存在[3];二是乘客与出租汽车司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乘客不知道空闲出租汽车的位置,也难以便捷地将打车需求信息告诉空闲出租汽车的司机,寻找出租汽车也不容易。上述原因导致乘客打车难问题的出现。
(二)出租汽车空驶率较高
由于出租汽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出租汽车司机不知道乘客打车的需求信息,对乘客定位不准,只能巡游式地寻找乘客,导致出租汽车空驶问题突出[3]。
(三)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移动互联网技术进入出租汽车行业,催生了打车软件。打车软件智能、高效地整合了出租汽车市场的资源,降低了出租汽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实现了司机和乘客之间便捷的沟通。打车软件能够通过大数据分析司机运营路线及运营习惯,分析城市路况拥堵情况以及不同时段订单呼叫数量并据此及时调整分配策略,采取最佳分配策略,促进精准订单分配,减少车辆空驶和乘客等待时间,提供订单成功率。
(一)打车软件的利处
1.为乘客打车提供便利条件
一是打车软件有助于缓解乘客打车难的困境。打车软件为乘客提供了附近一定范围内在营出租汽车信息,方便乘客与这些出租汽车司机沟通。打车软件使得乘客能够提前约车、缩短等候时间,方便了乘客准确安排出行时间,在偏僻的区域和深夜更容易打到车,比路边扬召的方式获得了更多搭乘出租汽车的机会[3];二是使用打车软件能够通过移动支付来便捷支付打车费用、避免准备零钱。因此,打车软件提高了乘客的打车效率。
2.为出租汽车司机提供便利条件
打车软件改变了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巡游式的运营模式,为司机提供了就近客源。出租汽车司机可以根据打车软件的指引,方便地与市场上的乘客进行沟通。打车软件降低了出租汽车司机搜寻乘客的成本,降低了出租汽车的空载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机收入水平的提高[3-4]。打车软件还可以使出租汽车司机收取乘客打车费时避免找零钱。
3.提高出租汽车运营效率
打车软件降低了出租汽车的空载率,使出租汽车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使运力得到高效利用,提高了出租汽车运营效率[2]。
4.降低交通调度成本
传统电召打车方式需要在一个城市建立一个或多个电召中心。建设一个传统电召中心通常要有车载终端设备、数据资源系统、监控指挥系统、电召服务系统、人工坐席,还需要建设或租赁办公场地、更新设备与升级软硬件等。因此,电召中心建设在前期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投资大,在后期所需的运营费用高。而打车软件使用一套系统,可以在全国所有的出租汽车上使用,采用自动化管理无需人工调度,在办公场地占用和设备投资等方面所需要的资金少。
(二)打车软件的弊端
1.增加安全隐患
一是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出租汽车司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打车软件抢单打电话,分散开车时的注意力,威胁行车安全,给自己或乘客带来各种安全隐患。一些出租汽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打车软件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5];二是增加系统安全隐患。当前,国内的打车软件主要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移动支付。打车软件的安全体系尚未成型,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在支付过程中,网络信息系统容易受到恶意软件或病毒带来的安全威胁[3,6];三是增加信息安全隐患。打车软件收集了大量出租汽车司机和乘客的信息,这些信息一旦外泄将不仅影响用户的正常生活、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还有可能扰乱社会秩序、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7]。
2.受众人群的局限性
当前,打车软件的受众人群主要是中青年人,他们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对于打车软件能够熟练运用[5];老年群体和儿童群体出于知识水平等的限制,不使用或很少使用打车软件,难以享受到打车软件带来的便捷。打车软件使得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打车更方便,却使得在路边招手的乘客打车更困难。
3.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最初,许多打车软件附有加价功能。不少出租汽车司机利用打车软件的加价功能进行选择性的载客,加价少的乘客叫不到车的现象较多。按照现行的规章制度,出租汽车行业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出租汽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变更需要经过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征求各方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1]。打车软件设置加价功能,为司机和乘客提供了议价平台。加价行为干扰了原有的价格机制,扰乱了公共交通资源的分配,冲击了路边招手打车和应用订车的公平竞争环境,加剧了出租汽车拒载,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涉嫌拒载
最初,出租汽车司机由于能够通过打车软件获悉乘客的目的地和加价水平,司机倾向于去载长距离出行的和加价多的乘客,而收到短距离出行、不加价或者加价少的乘客的打车需求信息后选择不去载客。另外,有的出租汽车司机在接单后但是还未接到下单乘客之前,扬召灯仍设置为绿色待运状态,看到路边招手打车的乘客而选择不载,构成拒载行为。
5.缺乏保障
一是助推“黑车”生意。最初,由于出租汽车司机端安装打车软件缺乏严格有效的审核机制,导致黑出租汽车混入。黑出租汽车抢占正规出租汽车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甚至威胁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行业形象;二是由于打车软件企业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出租汽车司机和乘客因打车软件约车而发生的纠纷对政府监管和企业服务质量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三)打车软件产生各种弊端的原因分析
1.打车软件发展不成熟
在2014年初,用户短期内大量增加,个别打车软件出现服务器拥堵甚至短暂瘫痪,造成出租汽车司机无法接单,乘客也无法登录或发单。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打车软件存在的安全性功能的缺陷,钻了技术漏洞,运用黑客技术植入木马等恶意软件程序,严重威胁用户信息安全,损害乘客权益[5]。
2.市场机制存在局限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打车软件企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追求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希望保留加价功能、能够为行车过程中的出租汽车司机提供打车软件服务。出租汽车司机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希望提高收入。当能够辨别出乘客带来的收入时,出租汽车司机挑客则是必然结果,短途乘客利益受损也难以避免;当有加价高的乘客时,加价少或者不加价的乘客打车就会变得困难[8]。
3.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尚未健全
规范打车软件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强制效力缺失。现行的大部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律规定如与出租汽车管理有关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大部分制定于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难以适应规范打车软件发展的要求[9]。2014年7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但这只是行业管理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因而欠缺强制力。政府在规范打车软件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及司机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尚处于探索过程中,规范打车软件发展的管理模式、方式和方法也不成熟。
打车软件产生了许多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打车软件的发展不成熟以及市场机制的局限性等原因,打车软件也产生了很多负面的影响,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较大的管理压力。为了更好地发挥打车软件的正面作用,降低或避免其负面影响,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完善法律法规
出租汽车行业属于社会公用事业,不能完全按照市场机制来运行。规范打车软件的发展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因此,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打车软件的法律地位,对打车软件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制,使打车软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健康发展,使市场机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充分发挥作用。完善移动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支付安全。
(二)调整完善软件功能
国外规范完善打车软件市场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在新加坡,出租汽车司机确定接受订单后,车载顶灯会显示“预定”,即在到达预定地点之前不接受路人扬招,打车软件在一段时间内也不会显示新的订单信息,同时禁止加价功能键;美国的一款ZabCab打车软件利用技术上的优势,当出租汽车处于行驶状态时,将屏幕变成灰色而无从查看[3,5]。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来调整完善软件功能:
1.调整完善现有的软件功能
一是在行车过程中禁用打车软件可以避免出租汽车司机因使用该类软件可能产生的交通安全隐患,而由于监管成本较高,此规定在有效执行时存在一定难度,难以从根本上消除该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要根据车辆行驶状态对打车软件进行功能设置,使出租汽车在运行期间即速度不为零时,打车软件处于未被激活的状态。打车软件只有在出租汽车停止时才能使用,以强制保证交通安全;二是取消打车软件的加价功能,避免由此带来的司机“挑活”、拒载;三是打车软件企业应加快进行软件的升级,修补存在的系统安全漏洞,构建安全网络,确保支付安全。
2.开发新的打车软件
相关单位可以研究开发新的打车软件。新打车软件要适应行业市场现状,成为集出租汽车电召功能、路况查询功能、移动支付功能等于一体的综合电召服务软件,确保支付便捷、安全高效。新打车软件既要整合相关公共资源,又要避免出租汽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接单等弊端。新打车软件要与行车速度结合在一起,只有在车停止时软件才可启动,否则无法使用该软件。新打车软件要剔除加价功能。
(三)引导行业自律
政府要对行业自律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更好地发挥生命力和创造力。引导打车软件企业积极适应形势,从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选择合理的发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引导打车软件企业调整完善打车软件功能,及时扩容带宽、服务器,提升硬件水平,提升系统安全水平。引导打车软件企业积极与政府、出租汽车企业之间进行合作,严格保守获取到的用户信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从而在市场上健康发展。引导出租汽车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行车过程中不使用打车软件,避免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拒载和加价等违规行为。引导乘客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加价叫车、接单后爽约等违规行为。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方面。打车软件应用事关人民群众利益,是社会诚信重要的方面之一。针对部分主体在打车软件应用方面的信用缺失问题,政府要推动建立健全打车软件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诚信信息库是完善违法惩戒机制的基础,也是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要建立诚信信息库,如实记录打车软件企业、出租汽车司机、乘客等打车软件相关主体的失信行为信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对失信主体进行追究,促进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爱惜自身名誉,尽可能减少或避免违法违规行为,以督促打车软件相关主体走向诚信。
(五)加强管理
对打车软件的管理应从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的高度出发,将打车软件纳入行业信息化统筹考虑。政府要理清打车软件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司机以及乘客等在打车软件发展中的各自责任,探索促进打车软件发展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打车软件发展的相关管理制度,以促进打车软件健康发展。建立对使用打车软件的出租汽车司机的市场准入的身份审核机制,避免黑出租汽车混入。加强对打车软件使用的监督检查。在打车软件功能调整未到位之前,严禁出租汽车司机在行车途中使用手机打车软件,以确保出租汽车运营安全。规定在使用打车软件接客途中,开启电召服务标志或暂停运营标志以避免拒载。加大对打车软件所带来的拒载、加价等现象的调查处理力度,对违法违规司机予以严肃处理。
(六)促进多种打车方式协调发展
当前,鉴于打车软件使用群体的局限性,在规范打车软件的基础上,还应健全出租用车多元模式,实现打车方式的多元化,保障乘客公平享有便利出行服务。建立人工电话召车、手机打车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多种形式的出租汽车电召平台,鼓励支持各类出租汽车召车服务方式协调发展。在设立出租汽车统一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出租汽车司机应服从调度指挥,按顺序排队候客,不得通过打车软件在排队候客区揽客,保障不使用打车软件召车的乘客的平等打车机会。建立多种形式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使各群体的用车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打车软件是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进程中的一个创举,属于智能交通发展方面的问题。打车软件既促进了信息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的融合,又促进了金融行业与出租汽车行业的融合,是交通运输发展的一大进步。因此,要抓住打车软件发展的契机,引导规范其健康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出租汽车行业的融合,推进金融行业与出租汽车行业的融合,进而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的转型升级。
[1]常缨征.对移动打车软件价格战的经济学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4,(4).
[2]单平基.从强制缔约看“打车软件”的法律规制[J].法学,2014,(8).
[3]汪光焘,齐彤岩,陈小鸿,等.关于加强打车软件综合管理的建议[J].城市交通,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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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桂 虹,杨 剑.出租车行业管理中的政府角色义务——基于打车软件的分析[J].企业导报,2014,(14).
[6]兰海洋,胡 刚,袁海平.关于手机打车软件的调查与思考[J].新西部(理论版),2014,(20).
[7]韦冬莉.打车软件在南宁市出租汽车市场使用的利弊分析[J].西部交通科技,2014,(4).
[8]周光伟.打车软件的应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交通财会,2014,(8).
[9]崔 晓.打车软件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交通企业管理,2014,(6).
U492.4+34
A
2095-4263(2015)01-0024-04
201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