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晓云 刘维韦 施月琴 吴 卓
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将对妇幼保健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本文主要阐述了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对南通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影响以及我市所做出的对策措施。
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同时女方满24周岁,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该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1 医疗基础设施需求增大 由于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普及率高、实行力度强,所以众多城镇家庭均为独生子女。但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一直渴望生育二孩且满足生二孩条件的家庭必然会紧锣密鼓地将生育二孩计划提上日程。我市提前对2015年的出生人口数进行了预测,预计2015年全市出生人数将增加5 000名左右,出生率将提高0.7‰,虽对南通实际人口出生率提高的影响有限,但政策生育率仍有所提高,在未来几年内将会迎来生育高潮,这将导致社会对各助产机构硬件设备、配套设施的需求量增加。目前,南通有助产机构123家,产科病床2 105张,病床使用率98%,年出生率提高0.7‰,同时随着南通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非户籍生育年龄妇女人数亦不断增加,需增加产科床位约213张,因此,加快全市助产机构改建、扩建、新建,增加床位、扩大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条件等工作迫在眉睫。
2.2 医疗服务和技术力量需求增高 目前,“单独二孩”政策主要涉及的是35岁到40岁的适龄女性,即医学上所定义的高龄孕产妇。高龄孕产妇面临着生育功能下降的风险,孕妇年龄越大,妊娠、分娩的风险越高[1],如妊娠高血压、妊娠糖尿病等妊娠并发症以及流产、难产等发生率明显增加,轻者引发水肿、头痛等不适,重者会危及孕妇和胎儿生命。对胎儿而言,宫内发育迟缓、早产以及各种先天性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也相应增加。据现有临床资料分析,较多已生育的女性在生头胎时选择剖宫产[2],导致疤痕子宫的存在,这使得高龄产妇在生育第二个孩子时的风险显著增加。
因此,为了严格控制并减少上述众多风险的发生,全市各助产机构的工作强度和工作难度日趋加大。助产机构人员亟需解决诸如帮助高龄妇女增加生育功能、减少孕产妇妊娠合并症的发生、减少疤痕子宫的破裂等一系列技术难题。
2.3 医学专业人才需求增多 目前我市围产保健专业技术人员1 925人,其中妇产科医生887名,妇产科护士1 038名。随着政策实施后出生率提高,围产保健服务人数的增加,助产机构的妇产科医生、遗传咨询医生、助产人员、新生儿科医生、儿童保健医生、护理人员等需求都将相应的增加,且对各类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更高、需求增多,这直接导致我市相应专业的高素质医护人员数量存在更大缺口,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3.1 开设二胎咨询门诊 我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开设了二胎咨询门诊,及时向前来咨询的夫妇宣传单独二孩、优生优育的最新政策,并对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检查、孕前风险评估、孕前优生优育指导,以及针对高危人群进行孕前干预,减少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发生。正确引导育龄夫妻合理制定生育计划。据统计,自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孕前保健门诊工作量增加30%,前来建立健康档案的女性相应增多。
3.2 扩大孕前知识宣教 加强孕前保健意识 由于我市部分家庭面临“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而错过最佳生育年龄的矛盾,存在高龄生育风险,因此,全市城乡各助产机构加大了孕前知识宣教,举办各类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并组织专业医护人员进入社区进行宣传教育。目前,我市宣教的内容和目的主要有以下3点:(1)加强二胎育龄妇女的孕前保健意识,增强她们对孕前孕期检查、孕期疾病筛查重要性的认识,增加她们各项必要检查的依从性,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概率;(2)开展孕前心理团体辅导,促使适龄妇女做好孕育二胎的充分心理准备;(3)加强对头胎孕妇的宣教,使其掌握促进自然分娩的相关知识,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预防疤痕子宫发生,为今后二胎的生育打下有利的基础。
3.3 加强孕前、孕期检查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指导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孕前保健门诊的规范运行,各级助产机构严格按照《孕前保健工作规范》对生育二胎的妇女进行更为细致的孕前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女性生殖内分泌功能、甲状腺功能、卵子质量、男性精液等检查)和遗传学检查,大力预防孕产妇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问题的发生,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
3.4 启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模式改革 成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县(市、区)妇幼保健所为成员的妇幼保健集团,不断完善集团化运行模式,密切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协作关系,发挥市级指导带动作用,提高县级服务能力,促进妇幼保健分级服务和双向转诊,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整体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1)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快区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建设,崇川区、港闸区按照等级保健所的建设要求,在完善群体保健功能的基础上增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开发区力争在2015年底建成区妇幼保健所。(2)规范妇幼保健门诊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全部建成数字化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80%以上。(3)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各县(市、区)政府应合理整合卫生与计生资源,完善妇幼保健服务功能,可依托1所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人员配备较全的中心卫生院,转型为不少于100张床位,以妇科、产科、儿科、保健服务为特色优势的妇幼保健院。
3.5 加强全市人才培养与储备 为建设优秀人才队伍,南通市各助产机构积极扩招助产士、妇产科、儿科医生,重点培养临床助产、妇产科护理应用型人才。同时加强人员规范化培训、开展产儿科急救技能训练等,重点提高低年资第一线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还与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红房子妇产科医院等建立了长期交流合作关系,定期组织外院专家到院授课、坐诊,不定期组织本院医生到外院培训,以学习最前沿、最先进的理论和技术。与此同时,我市各医疗机构也积极引进优秀的外来人才,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培养与引进并重,努力打造梯度有序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全市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4.1 完善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 妇幼保健信息化是推动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妇幼保健专业技术和信息报告行为的重要手段[3]。因此,未来我市将进一步增加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全市妇幼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健康档案电子化覆盖率达90%以上,实现妇幼卫生信息资源共享。
4.2 加强高危人群的干预和管理 建立健全高危妊娠预警预告机制,同时妇幼保健人员应当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宣教,针对高危人群进行严格的孕前、孕期、产前、产后等的干预,降低各高危因素的风险性,对于已经发生的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等应及时正确地处理。
4.3 提高基层母婴保健服务能力 2015年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门诊及助产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装备,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从业人员务实进修工程,加大妇幼健康服务新技术引进和推广的力度,安排专家到基层进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服务水平。
1 张丽娜.妇幼医疗服务与“单独二胎”政策的相关性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4,(12):190-191.
2 石一复.开放二胎政策与妇产科的重任[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4,6(2):3-6.
3 王忠红,韩腊娥.对妇幼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实用医药,2008,3(1):15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