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虚拟化实践与道德话语权建构*
鲍鹏飞
(赣南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摘要]网络社会为道德实践提供了虚拟化的空间,网民成为符号化的存在。符号化的行为缺失了道德属性,道德话语权的主体虚化,道德秩序面临危机。网络社会中的自发性道德秩序充满不确定性,而且经常使用反道德手段应对不道德问题。因此不仅需要加强现实社会中道德社会化建设,为网络道德秩序提供良好的现实道德环境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网民,而且要通过构建层级化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在网络社会形成有效的道德话语权。
[关键词]网络社会;虚拟化实践;道德话语权
一、引言
科学技术的出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得到空前发展。不仅越来越多的自然景观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而且科技日益渗透进社会组织结构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中。人类不仅是技术的创造者、使用者,而且逐渐成为技术的依赖者。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更是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哥伦布等早期冒险家历经千辛万险才实现新大陆的发现,而如今任何一个网民在家中运用互联网设备就能实现遨游世界的目标,每时每刻都能在虚拟空间中体会世界的微小变化。互联网已经不仅仅是虚拟的空间,而且形成了一种社会结构。千千万万的个体通过互联网连接在一起,一个虚拟化的生活方式深刻的嵌入进现实社会之中。网络社会已经形成,不仅使传统的学习、交流、生产、消费等呈现了新的形式,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传统道德观念已经面临困境,稳定性的道德秩序在一时半刻难以形成,日益兴旺发达的网络社会对于道德秩序又不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网络社会与道德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们之间的交往提供了新的互动方式,其无与伦比的渗透力深刻的改变了社会结构形态。复杂的技术系统,为人们提供了快捷高效的传播方式。由于地理位置之间的差异而存在于现实社会之中的距离感变得幻影无形,在地球另一端发生的事件仿佛就在人们的身边。人们之间的沟通不再受制于空间和时间的束缚,交流失去了地域边界。
网络社会成为一种新型社会结构形态,为人们提供了多元化活动空间。它不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其实质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包含在现实社会之中,与现实社会之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1]它具有无边界、无中心、多元化的互动形式、信息传播迅速、渗透力强等特征。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参与网络社会活动的主体,是在现实社会中经历了社会化过程的个体和组织,网络社会所使用的技术基质和交流符号由存在于现实社会中的主体创造。现实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技术手段为网络行为提供素材和智力支持,影响着网络中的行为和表现。同时网络事件不仅仅存在于网络社会之中,而且能够在现实社会引起反响,引发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革。虚拟化的网络空间失去了存在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实践根基,容易产生网络犯罪、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等社会问题。道德危机的实质是道德信念危机 ,道德权威缺失,道德约束力弱化。[2]虚拟空间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因此网络社会是一种风险社会。[3]
道德秩序的维系需要普遍性的权威话语系统和稳定性的道德实践空间。话语权反映话语表达的权力,道德话语权是一种特殊的话语权样式,表现为存在于道德领域中的话语与话语影响力,官方机构是传统道德话语的强势主体。[4]话语权拥有者通过思想观念的灌输,塑造被教化者的价值判断和行为方式,实现社会团体的利益。普遍性的道德话语权则是为了维系整个社会的团结与稳定。话语权来源于权威,其影响力与拥有的资源相关。知识是生产话语的重要资源,拥有知识就能产生权力。[5]在传统的金字塔式社会结构中,只有社会上层才有可能具备获取知识的便利渠道,因此更容易成为权力的生产者和拥有者。不平等的话语表述,反映着现实社会中等级化的秩序结构。
网络社会是匿名化、虚拟化的空间,为人们之间的交往提供了自由平等的平台,现实社会中的权威在其中失去作用。网络社会的话语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权力。[6]每个人不仅拥有平等的表达权利,而且都能够制造话语影响他人。存在于网路中的权力具有弥散性,无法寻找其根源,权力在空间中流动,不知道权力的归属者。人人都有可能通过符号的使用而产生具有影响力的作用,引发其他社会成员在网络社会中的互动,甚至引发新颖的行为方式出现。复杂性和流动性的社会状态,无法形成刻意安排的计划性秩序,人们的交流互动表现为自发性行为,更容易呈现混乱无序的形势。
三、虚拟化的道德话语权实践
道德产生于现实生活并有着深刻的现实根基,其使人区别于其他动物。为了维持社会的团结与稳定,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产生道德认同,并且通过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潜移默化的践习而实现道德观念的内化。在日常行为中无意识的表现出道德行为,对不道德的做法进行舆论讨伐甚至施以惩戒性措施。网络社会失去了生产道德的现实场域,在匿名化、虚拟化、流动性的空间中没有了维系道德秩序的生活基础,人们通过符号彰显自我生存。道德产生于实践,并在实践中延续,在网络社会中失去了实践属性的道德面临危机。通过道德而形成的自发性秩序,关系社会的生存和延续。秩序可以减少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成本,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兴旺繁荣。而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行为不仅导致网络社会的混乱无序,而且威胁着现实社会中的日常生活。虚拟化的空间呈现了大量碎片化的信息、无中心的议题,没有了道德属性,只是符号化的表达,甚至是毫无意义的申诉。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行为更加突出,关注虚拟世界中的存在,关心处在陌生位置的他者,而忽视身边的人和现实的生活。网络与现实的差异,产生了生存焦虑;面对复杂的网络社会行为,制度供给却表现出不充分或者无能为力;虽然虚拟网络扩大了交往空间,但是缺乏面对面的情感沟通,更易产生陌生与孤独的感觉;最终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之间出现信任危机,道德面临困境。[7]
道德话语权的施行主体和教化对象在网络社会中都难以形成真实而稳定的图景。无中心、匿名化的技术结构无法构建权威系统,施行道德教化的主体和受教育的主体在其中幻影无形。网民之间卸去现实社会中的角色扮演,实现了平等的地位和自由的身份,自由自主的构建个性化的生活方式;但是隐藏在自由背后的是技术依赖,在互联网侵入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使用者不可避免的达到了过度依赖网络技术的地步,失去了对生活方式的实质性控制权,自我在网络社会中失去了现实的生活意义。虚拟化的网络行为以及符号化的存在使直接性的生活经验无法形成,网民失去了现实生活的实践感。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建构知识片段,网络中的符号无道德属性,数量庞大的碎片化间接经验在虚拟空间中漂浮。不同的活动空间,形成了差异化的生活体验,造成多元化的价值感受,自我在网络与现实之间产生张力,甚至在内心接受了矛盾性的价值观念,最终影响到自我认同的形成。如果长期远离现实世界,形成网络沉溺,将产生对现实的疏离感甚至是背叛。
互联网技术消解了等级秩序,虽然现实中仍然存在社会阶层之间的隔阂,然而网民能够通过互联网获取同质的信息,享受一致的网络空间,获得了平等待遇。海量的网络信息、差别化的网络体验以及无规范的表达方式,导致个体的碎片化和自我认同的不完整性。网民通过个性化的符号显示自我在网络社会中的存在状态,使用流动性的符号作为交流的工具。碎片化的信息和随意的时空拼贴使权威失去了作用,匿名化产生了大量缺乏约束性的行为和表述。不同个体缺乏理解性对话,相互之间表现为异质性的行为,共识常常无法达成。短暂的一致性态度,也会在流动的空间中转瞬即逝。规范在网民之间难以自发性形成,道德秩序不可能自行产生。网络社会充满不确定,每个人的行为难以预见。在网络社会中,缺乏社会化的个体面对诱惑性体验极易迷失自己,陷入歧途,甚至产生反社会行为。面对网络不文明行为,网民之间常常出现集体性失语,甚至无意识的跟风模仿不道德行为;网络社区中时常出现网络谩骂、网络暴力,为了争取毫无意义的话语霸权,却失去了道德意识。制度性供给困难,网络控制不足,而且网络平台建设者和一些普通网民做出缺乏具有责任感的行为,导致网络事件频繁发生。
四、网络社会道德话语权的建构
舆论是监督道德行为的一种方式,督促行为人做出符合社会期望的道德行动。而网络舆论虽然波及的范围极为广泛,但是常常形成争锋相对的见解,无法实现道德认同。面对一个网络话题,网民之间意见纷纭,观点杂陈,很难达到一致性的见解。随心所欲的表达观点,也反映出网络话语的个体化特点,网络话语权呈现弥散态势。面对争锋相对的不同意见,不能实现权威性的裁决。网民之间具有平等的对话权力,通过符号化表达参与社区互动,而互相影响网络秩序的建构。网民在网络社会中的位置又具有流动性,因此难以形成自发性、稳定的道德秩序。
网络符号在虚拟空间中传播迅速和蔓延范围广泛,许多违背常理的行为在大范围内流传,引起道德观念的颠簸。而网络社会又面临处理道德问题的无力感,表现为一些网民有意或无意识的使用了反道德手段应对不道德行为。各种形态的社区中充斥着各种不同的话语,一些社区中网络“草根”英雄为了争夺话语霸权,甚至使用网络暴力。在现实社会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事情,可能会在网络社会中任意发泄。诸如人肉搜索、网络骂战之类的网络暴力已经超越了道德的底线,甚至违反了法律。网络社会的行为还有可能会渗透进现实之中,影响民众的日常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谣言,已经引起现实中诸如抢盐风波等不理性的群体性行为。
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网络社会的事件会影响到现实社会的秩序,网络行为会影响到现实生活主体的实际利益,所以良好的网络道德秩序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而由于网络社会道德话语权主体的虚化,在其中难以实现道德社会化的任务,因此,为了培养网民的道德意识,需要现实的道德社会化提供支撑。现实社会中的道德社会化过程,能够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实现延续道德文化、维系社会团结的目标。只有经历过道德社会化的主体,在参与网络生活的过程才不至于迷失自我,做出错误的选择;在网络社会中严格自律,并且敢于对不良行为发声。个人、政府与社会都是道德秩序的主体,面对差别化的道德层次,每个主体都有生产道德行为的范畴;因此不同的主体不能超越相应的道德层次的边界,而且需要充分发挥个体在道德建设中的主动性,避免产生依附性的人格。[8]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个体道德社会化的源头,社区道德建设为个体的道德发展提供环境熏陶,国家为道德建设提供媒介支持,并且通过建立法律体系,为道德秩序提供补充。面对现实社会中的不道德行为,发掘媒体的道德意识和作用,踊跃批判、广泛宣传,使人们认识到道德行为的重要性。只有不忽视现实中的道德建设,培养合格的道德主体,唤醒人们的道德意识,才能构建培养良好的道德环境,为网络社会的道德行为提供有力的现实支撑,使网络社会出现更多的道德性话语,自发维护网络社会的道德环境。
为了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有必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规范互联网行为的体系。通过规则体系遏制网络不文明行为的蔓延,为网民提供文明的网络环境。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是道德的底线。因此,不可以使网络社会成为违法犯罪的庇护所和滋生地。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行为,为正常的网络交往和行为提供保障,净化互联网空气。建立互联网企业评价机制,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明确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互联网企业之间成立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内的规则,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能力。积极促进网络社区建立内部管理规则,引导社区内的网民文明交往,及时制止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避免不良影响大范围的蔓延。传统媒体要与时俱进,建立宣传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平台,在网络社会中扩大影响力,提供富有时代特色、体现核心价值的信息。通过法律、行业协会、社区规则以及宣传平台等的建设,建立层级化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唤醒不同主体在网络社会中的道德意识,明确建设道德的责任,在网络社会积极作为,建设稳定的有影响力的道德话语体系。
五、 小结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日益和技术连接起来。技术的创新与突变促成了生活方式的变革,而生活方式的需求和生活经验的反馈,又为技术的创新提供了市场化的源泉。网络社会的独特性,为正处于社会变革期的道德建设又添加了一道挑战。虚拟化的道德实践以及道德话语权,使网络社会成为引发道德问题的薄弱地带。道德秩序崩溃之时,也就意味着社会最终解体的到来,每个人又会回到初民状态,但是我们的社会仍然是一个充满希望的社会。人们建立秩序是为了给自我的生存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每个人都不愿意处于时时刻刻不确定和冲突的环境中。我们在此并非毫无作为,虽然任何妄图对互联网实行过度管控的行为,都将阻碍网络社会的发展,并且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但是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许多方式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所以网络社会不是道德的失身之所,不是混乱与邪恶的天堂。通过加强现实社会的道德社会化建设,为网络社会输送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网民,为网络社会自发性道德秩序的建构输送血液;通过建立层级网络规范体系,使更多社会化的道德话语在网络社会中发声。每一个道德秩序的主体都能够为建立和谐的网络社会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参考文献]
[1]冯务中,李艳艳.“网络社会”概念辨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8,(9):175-178.
[2]阎孟伟.“道德危机”及其社会根源[J].道德与文明,2006,(2):45-48.
[3]黄少华.风险社会视域中的网络社会问题[J].科学与社会,2013,(4):14-22.
[4]李兰芬.我国道德话语权的现状及其对策建议——基于苏州企业家的调查[J].哲学动态,2008,(9):87-91.
[5]傅春晖,彭金定.话语权力关系的社会学诠释[J].求索,2007,(5):79-80.
[6]李小军.“网络反腐”中的“话语权”问题分析[J].理论探讨,2010,(5):122-125.
[7]林滨.从道德危机到存在危机——重建社会信任的思考[J].道德与文明,2011,(5):37-43.
[8]孙宝云.道德秩序中的政府、社会与个人——兼论道德秩序维系主体的不同界域[J].长白学刊,2008,(2):52-56.
[责任编辑:刘卫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82(2015)06-0062-03
[作者简介]鲍鹏飞(1989-),男,安徽六安人,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4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
[基金项目]赣南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社会学示范性硕士点资助项目
*[收稿日期]20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