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泽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40000)
在当代,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瓦解和我国的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两个影响极其深远的重大事件。其对于科学社会主义事业和整个国际局势的影响,完全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较之于俄国的十月革命,也绝对不会逊色。然而,要对科学社会主义进行新的探讨,还有三件大事不能忽略:一是2008年从美国华尔街爆发的大危机,二是凯恩斯主义所产生的社会后果,三是北欧一些国家践行的民主社会主义。我们必须站在人类历史发展全局的高度,将上述五个大事件揉合在一起,探求其本质含义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从而得出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些新的认识。
在经济学说领域,马克思和凯恩斯是两个迥然相异的大师。然而,笔者经过长时间的探索性思考,却极为惊异地发现,对于资本主义经济若干重大的、根本性质的问题,他们的认识竟然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于凯恩斯“革”了经典资本主义的命。
马克思从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开始,以其独特的、逻辑极为严密的、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源、本质、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及其必然的历史趋势。正是由于它犀利的批判性和鲜明的革命性,自诞生之时起,就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眼中钉、肉中刺。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者,在马克思经济学说诞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应对而只能沉默,幻想以沉默来扼杀它。此后,一而再、再而三地宣布它的错误,欢呼它的过时。然而直到现在,资本对于利润(剩余价值)的贪婪本性改变了吗?资本是如此的贪婪,以至英国的工会运动家登宁(DUNNTNG T J)早在1860年就作了极为形象而深刻的描述。马克思曾经引述他的话说:“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中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 ”[1](P829)那些反对马克思经济学说的诸公们,你们说,现在资本的本性难道不是这样的吗?还有,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及其所引发的危机消失了吗?事实胜于雄辩。2008年华尔街引发了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一场最严重的、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经济危机至今仍未结束。这一切不是又一次证明了,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贪婪本性、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剖析,是颠扑不破的吗?当然,历史发展到今天,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不可能、也不必要像18、19世纪那样去压榨雇佣工人,剥削手段披上了华丽和迷人的外衣,变得更加文明。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体内的恶性“疟疾”,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积累到一定的程度,“疟原虫”就会发作,矛盾激烈冲突外表化,资本主义社会就会打摆子。自从1825年英国发生第一次经济危机以来,直到现在,这个“疟疾”不是还在不断地发作吗?资本主义这种经济疟疾,这种病态的痉挛,不就充分证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所固有的矛盾,它自身是无法克服的吗?至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积累趋势,历史事实也已充分证明了,马克思关于资本由积聚、集中走向垄断,以及矛盾的积累必然引发冲突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诚然,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也不可能句句是真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前进,在一个半世纪之后的今天,它的某些论断会过时,这是毫不奇怪的。这是任何一门真正称得起科学的经济学说所必然具有的现象。经济学本来就是历史性质的科学嘛!实践之树常青,而理论则是灰色的。研究对象发生了变化,理论本身当然也是变化的。否则,它就不是科学。所以,任何以某些论断的过时来否定马克思经济学说的行为,都犹如以大象身上的几处皮肤病,就宣称它已经死亡一样,都是不屑一驳的。
耐人寻味的是,迄今为止,笔者还没有看到任何一部称得起鸿篇巨制的著作全面剖析马克思经济学说的错误。既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伤害那么深,既然他的经济学说又是如此的“荒谬”,那么,为什么就没有人对他进行系统而有说服力地批驳呢?难道这种现象本身不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吗?
在这里,不防谈谈笔者对于凯恩斯的经济理论的新认识。在上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时,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应运而生。由于它明显的反自由放任的性质,开始时一片反对之声。然而很快,西方社会就发现,过去那一套依靠自由放任摆脱危机的办法再也行不通了,凯恩斯吃香了。实践的结果,西方社会盛赞凯恩斯主义,在一个致命的危机时刻,巩固了资本主义社会。盛赞他在经济学说领域,实现了一次伟大的革命。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他们陶醉于胜利之时,却万万没有想到,凯恩斯“革”了经典资本主义的命。因为,后来的实践证明,正是凯恩斯的理论,指导西方发达国家对经济实行国家干预,将自由资本主义送进了历史的博物馆。时至今日,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不存在经典的资本主义制度了。即使在美国这个最视自由经济为圭臬的国度,也不可能实行原教旨意义的经典资本主义制度了。
众所周知,马克思预见到了自由资本主义必然为垄断资本主义所代替,并且指出,这种代替为社会主义准备了物质基础,是迈向社会主义的阶梯。凯恩斯顺应历史的潮流,做了时代的代言人,以其宏观干预政策为标志,告示人们:经典资本主义成了历史。马克思的科学预言变成了现实。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凯恩斯“革”了经典资本主义的命。这就证明,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并不是马克思臆造出来的,而是客观的、必然的。不管人们的主观意愿如何,它都必然发生。
需要强调的是,凯恩斯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揭露了资本主义固有的内在矛盾。虽然,他的理论体系与表述,跟马克思迥然不同,也没有使用资本主义固有矛盾这一类的术语;更没有象马克思那样,从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固有特性与资本主义制度需求不足的矛盾,去揭示过剩危机的根源;但他非常明确地指出,资本主义存在萧条和失业,是因为有效需求不足,而导致需求不足的原因,则是由消费倾向、资本对未来收益的预期、流动性偏好三个因素造成的。他指出,一旦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都萎缩,大量的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货币流无法正常循环,危机也就到来了。尤其是,凯恩斯还认识到,资本主义经济不存在自动趋向充分就业的均衡机制。因此,他主张政府干预,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创造有效需求,实现充分就业。这也就是说,他认识到了,资本主义经济固有的内在矛盾,其自身是无法克服的,必须依靠经济系统以外的力量。这就是问题的实质!而罗斯福新政,就是这种外加力量最著名的典型。然而好景不常,凯恩斯主义时兴了三、四十年,到上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陷于滞涨的泥潭之后,也就面临着破产的窘境。更耐人寻味的是,导致经济滞涨和凯恩斯主义破产的原因,依然是社会需求不足。凯恩斯主义兴与衰的历程充分说明,资本主义经济的固有矛盾,其自身是无法克服的。
也许人们会反驳说,资本主义并没有消灭,只是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怎么能说是凯恩斯埋葬了自由资本主义呢?是的,资本主义没有灭亡,而是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正因为如此,自由资本主义被送进了历史的博物馆。笔者这样地提出问题和认识问题,是有充分根据的。其一,正是凯恩斯倡导的国家干预,标志着自由资本主义走到了尽头。其二,国家宏观干预作为校正资本主义弊端的必然措施,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姓“社”不姓“资”。资本主义在无可奈何之时,被迫向着社会主义趋同,采用国家宏观干预政策,这本身就说明,社会主义是它不可回避的唯一出路。其三,资本主义走向垄断,使得向社会主义前进的客观物质基础又进入到了更高的层次。因此,不管人们的主观意愿如何,凯恩斯主义及其实践的结果显示着,社会主义正朝着马克思所揭示的方向前进。
我们还注意到,自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盛行,结果酿成了2008年的金融海啸,爆发了上世纪大萧条以来最大的危机,正在迫使西方发达国家寻求走出危机的路子。不管其具体结果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除了求助于国家宏观干预以外,别无出路。这又一次证明,经典的自由资本主义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理由。
瑞典、挪威等国,社会民主党长期执政,以实行民主社会主义为宗旨,所推行的国家干预政策与其他西方国家存在明显的差别。诸如:国家长期实行稳定的经济计划制度,对私有企业和国民经济具有较大的指导和干预作用;劳资之间的关系比较平等,特别是在涉及劳工利益的集体谈判中比较平等;稳定实行有利于劳工阶层和低收入者的社会福利制度……。尽管它们的福利制度遇到了困难,但总体说来,实现了迄今为止全世界最高水平的公平与正义。中产阶层比重大,社会的稳定程度也大。应该说,这种有执政理念和政治纲领指导的制度,已经具有自觉调节利益的性质。因而,从这个方面看,他们已经不是纯粹的资本主义。然而,它们的企业制度,依然是私有制占绝对的统治地位,这又很难把它们看作是科学意义的社会主义。如何认识这种制度及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极有研究价值的问题。据此,笔者感到,在这个问题上,必须突破一个传统的观念:只有暴力革命才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途径。其实,马克思主义强调以革命手段推翻资产阶级,完全是被迫无奈的。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已宣布,争取普选权,争取民主,是争斗的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之一。[2](P516)恩格斯在回答 “能不能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的问题时,也明确地指出:“但愿如此,共产主义者当然是最不反对这种办法的人”,“但他们也看到,几乎所有文明国家的无产阶级的发展都受到暴力压制,因而是共产主义者的敌人用尽一切力量引起革命”。[3](P239)事实上,总是统治阶级首先把刺刀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尽管这样,恩格斯还是指出:无产阶级应该根据形势的变化,改变斗争策略。普选权和议会斗争,应该成为无产阶级手中锐利的斗争武器。[3](P239)他还非常明确地指出,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可能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他说:“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利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有可能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2](P111)虽然,他当时所指的法国、美国、英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但在瑞典、挪威等国却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我们不应该否定它们为校正资本主义的弊病而斗争的事实。至于其最终的前景如何,将取决于这些国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斗争,也受到国际大势的影响。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时间将会作出回答。我们应该注意到,资本主义的历史显示,这种制度具有一定的自我修复功能。如果哪个国家的资产阶级能够认清历史趋势,放弃敌视社会主义的立场,为了建立公平和正义的新社会,而向着社会主义趋同,那将是大幸也。
现代市场经济渊源于简单商品经济,而成熟和辉煌于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依据他对于资本主义的剖析曾经预言,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将不存在商品和市场。现在看来,他很可能过于理想化了。至少事实已经证明,在落后国家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在走了一段弯路以后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客观必然性。
历史告诉我们,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好日子到19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遇到了麻烦。1825年英国爆发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次经济危机,此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体上每隔十年左右就爆发一次(如 1837年、1847年、1857年、1866年)。 资本主义制度这种病态的痉挛意味着,其生产关系已经容纳不了空前发展的生产力了。马克思正是以英国作为他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标本,经过艰苦的探索,他得出结论: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产物,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然而,历史超出了马克思的预言:无产阶级革命并没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而是在一系列落后国家取得了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一种没有前人经验可借鉴的、探索性的、粗糙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依据马克思的预言,取消了商品和市场,结果碰壁了。列宁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并且谆谆告诫东方的无产阶级说:“你们面临着一个全世界共产主义者所没有遇到过的任务,就是你们必须以一般共产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为依据,适应欧洲各国没有的条件,善于把这种理论和实践运用于主要群众是农民、需要解决的任务不是反对资本而是反对中世纪残余这样的条件。这是一个困难而特别的任务,同时又是特别崇高的任务……。”“你们应当提出这个任务,并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解决这个任务。 ”[4](P104-105)遗憾的是,苏联共产党未能完成列宁所提出的这个任务。应该说,这正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最终失败的深层原因之一。今天,在经历了苏东瓦解和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之后,再来回味列宁的警示,竟是如此的深刻。无产阶级在巩固了自己的政权之后,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在自己的领导之下,去完成本属于资产阶级的历史任务——工业革命,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物质技术基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要完成这一任务,特别是要与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竞争,没有市场机制是不行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只用了30来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花了将近200年才完成的任务。这一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我国所选择的道路是正确的。历史又一次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阶段性特征。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对此,人们是很难随心所欲的。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市场经济所具有的一切矛盾和弊端,也大量地显现出来了。不客气地说,这些矛盾和弊端所涉及的领域之广,程度之严重,影响之巨大深远,真可谓触目惊心!这些矛盾和弊端是由市场经济本身造成的,还是另有根源?如何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抑制其弊端,将社会主义理念和市场经济融为一体?搞清楚这些问题并解决之,是我国所面临的一项非常现实、而又极其艰巨的任务。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否取得最后胜利的最根本性课题之一。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那就是市场经济的历史地位。它有没有尽头?换句话说,市场经济是否只是初级阶段之必须?在未来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里,是否还需要市场机制?笔者认为,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现代社会化经济有着两个不同的类型,一个是资本主义经济,一个是社会主义经济。它们除了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不同以外,在生产力和经济运行机制方面,有着许多共同或者相似的特征。比如,在现代社会化经济中,其运行机制必须有两手,即看不见的手——市场和看得见的手——政府,缺一不可,就是这种共同的特征之一。而市场和政府组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经济魔方。怎样玩好这个魔方,是对人类智慧的一大挑战,中国人应该玩得非常出色。笔者预想,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市场才会退出历史舞台,那就是:人们的需求不需要经过竞争都能得到满足,而且人们不计较自己的利益得失——就像马克思所说,劳动成了第一需要,整个社会经济能够通过计划来运行。即或这样,不同大小的国家,可能还会有区别。这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哦!现在来谈论这个问题,简直就是幻想!所以,下定决心,一步一步地深化改革,做好社会主义理念与市场机制融为一体这篇大文章,是中国人面临的伟大历史任务。
既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就一定存在雇主和雇员,就有一个剩余价值分割的问题,也就存在剥削现象。虽然这个问题非常敏感,但却无法回避,而且必须给以合理的解释。我们应该认识到,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剥削,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剥削。后者是旧社会的一种强势的剥削制度,资本与雇佣劳动完全是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而前者则是新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为着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难以避免的一种副产物,不是法定的剥削制度;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也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因此,两者是有着原则区别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剥削现象,是受到社会主义理念的规制、在国家的管理之下的。并且,很有可能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随着制度的日益成熟,而自行扬弃,即自然而然地涅槃成为合乎社会主义原则的经济制度。笔者相信,在社会主义前进的道路上,能够找到自行扬弃的办法,不会出现又一次阶级革命,用剥夺的办法消灭新社会所出现的剥削现象。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主义的最大特点是,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但现在看得很清楚,这种认识既简单到曲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又与客观现实不相符,必须正本清源。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让我们先看看,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是怎么说的:“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3](P286)很清楚,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指的是消灭资产阶级所有制,即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并不是要消灭一般的私有制。至于对待一般的私有制(比如小农),他们认为必须通过“合作生产”,吸引农民向共产主义过渡。恩格斯在 《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时候,我们决不会考虑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把他们变为合作社。[2](P498-499)很显然,我国在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中,急于消灭一切私有制,实行单一公有制的做法,背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共产党宣言》发表23年以后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起义时所阐述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他说:公社是想要“把现在主要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5](P59)可见,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并不排斥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至于这个时候个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笔者猜想大概有两个基本的类型。一个是马克思所设想的股份公司内的个人所有制。只是这个时候的个人,已经是自由的联合的劳动者,而不是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个时候的私有制,也已经是个人只拥有所有权,而使用权归股份公司也即联合起来的生产经营者所有,而不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结合在一起的私有制了。所以,这是一种新型的个人所有制。由于它具有了社会的属性,笔者称之为社会个人所有制,或者社会私有制。关于这个问题,后面将会作进一步的阐述。另一个是生产资料与生产者结合在一起的个人所有制。它类似于传统社会里的小业主所有制,但其规模除了为数众多的小型者以外,可能还会有比较大的,诸如完全社会化的大中型家庭农场之类。由此看来,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个人所有制(私有制)只是改变了形式和性质,但将会继续存在和发展。
客观现实也非常清楚。改革开放以前的公有制,最终陷于失败。而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广大的人民群众,走上了发财致富的道路,整个社会焕发了极大的活力,激发了无与伦比的创造精神,才在短短的30来年中,使我国在经济总量上坐上了世界的第二把交椅,广大民众的私有财产大量增加,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中国共产党不会、也不可能剥夺民众已经拥有、还在不断增长的私有财产,相反,还会积极鼓励和支持民众不断地富裕起来。
所以,理论和事实都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社会,只要还存在利益差别,人们还计较利益得失,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有存在和发展的理由。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必须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而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或者单一的私有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得出结论:我国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是权宜之计。如果说有什么改变的话,那就是在现阶段,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不占主要地位了;而在将来,将建设成为一种全新的公有制即马克思所说的,包含生产经营者个人财产所有权在内的、直接社会化的财产制度。这种财产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化的财产使用权即社会公有制,和社会化的财产个人所有权即社会私有制融为一体。它将是未来成熟的社会主义财产制度的主体。关于这个问题,我将在后面的第七个问题中,作进一步的阐述。
当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后,就不断地听到“中国在搞资本主义”的议论。国外几乎是众口一词,国内持这种看法的也大有人在。但是,笔者不这样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有着原则区别的,这除了众所周知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区别以外,笔者想特别强调以下两点:
第一,执政理念不同。资本主义的执政理念,就是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让他们能够利益最大化。虽然法律规定这种利益最大化的权利属于每一个人,但由于财富和知识积累不平等,这个起点上的两极分化等一系列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真正受益的只是资产阶级,普通劳动者能够脱颖而出、出人头地的只是少数。而一旦这样,他也就成了资产阶级的后备军。至于人数众多的中产阶层形成的原因,与其说是得益于利益最大化,不如说是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演进到了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特别是高智能服务业为主体的必然结果。特别重要的是,中产阶层往往拥有人力资本,是靠智慧和劳动获得利益的群体,本质上是劳动者。在西方这次大危机中,受到打击最大的就是中产阶层这一事实,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说到底,利益最大化实质上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不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纲领,从党的章程到国家的政策、法律,都非常明确地规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为他们谋福利的。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会出现“杂音”——诸如贪污腐败之类,出现不尽如人意的事情,但这只是逆流,只是前进过程中的问题。30多年来,我国数亿群众脱贫,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这一世界罕见的壮举,就是最有力的证明。何况,我们的事业还刚刚开始,好日子还在后头。
还需要说明的是,笔者之所以如此看重执政理念的不同,是因为这两种制度成长的路径存在极大的差别。众所周知,资本主义是从简单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虽然发展过程中也受到封建制度的压迫,充满着斗争,但总体来说,是一种私有财产体制内的顺势成长。而社会主义则发端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与校正,都是逆旧社会的剥削制度而行的逆势成长。这种差别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其成长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斗争和不确定性将大大超过资本主义。为了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比较顺利地成长,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起着关键的作用。只要这种理念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合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且能够适应形势,及时改革不合时宜的体制和政策,将科学的执政理念贯彻到底,就一定能够最终建设成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利益调节机制不同。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制度缺乏对于社会各个不同阶级的利益进行自觉调节的机制。因此,当着供求矛盾发生激烈冲突之际,必然导致危机。而危机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条是引发社会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然而,革命力量的积聚非常困难。迄今为止,这种结局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没有出现过。另一条是,破坏已经获得的生产力,迫使其与落后了的生产关系相适应,在此基础上走向复苏和新的繁荣。这已经成为资本主义世界走出危机的常态。我们看到,当着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退出历史舞台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在危机时刻,往往顺应形势,被迫采取一系列国家干预政策,在有限的程度内,改善普通劳动者的生活状况,以缓和激烈的社会矛盾。而一旦经济复苏,制度和政策的钟摆又回归到原来的位置。可见,危机时期的干预只是一种被迫无奈的被动调节而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不同,中国共产党已经确立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的执政理念和政治纲领,只要不断地探索和建立起对全社会不同阶层的利益进行自觉调节的机制,实现利益上的公平与正义,就一定能够最终校正资本主义的弊端,建设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
传统的观点认为,科学社会主义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理论(思想体系)、运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制度(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然而,苏联、东欧的瓦解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已经证明,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已经失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处在极度的低潮之中。这一切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还没有搞清楚。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要回到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应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从实际出发,去努力探索社会主义的真谛,建设科学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义,就在于此。令人高兴的是,经过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90多年的艰苦奋斗,特别是30多年改革开放的探索,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初步框架。当然,我们的任务还非常艰巨,要走的路还很长。为了获得最后的胜利,基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实践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牢记一个基本估计,抓住一个基本矛盾。
这里所说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历史的经验证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这个原则,找到了革命发展的新道路,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在上世纪70年代末,又是坚持这个原则,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毫无疑问,只有坚持这个原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才能少走弯路,不断前进。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我国实际,含义是全方位的。既有现存的实际,也有历史的实际;既有政治、经济的实际,也有文化和社会优秀传统的实际……。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的优秀成果、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资本主义的优秀成果整合起来,创造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才能建设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牢记一个基本估计指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间则还要长。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么长的时期内,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地革除那些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基本原则相背离,不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物。这是一步一步迈向成熟的社会主义的主要办法。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之时,理论界就有不少人热衷于讨论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更有甚者,许多人还列出了这样那样的多少条特征。笔者认为,这样做不符合邓小平同志所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意。因为它本质上是一个战略方针,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其目的是指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去探索和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已经有了什么样的特色。至于将来会有什么样的特色,那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一项艰巨的探索和创新的任务。[6](P55-66)近 30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样地认识问题是恰当的。
抓住一个基本矛盾指的是,必须紧紧抓住实行市场经济与校正资本主义弊端这一对矛盾。这二者之所以会在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成为基本的矛盾,是由于它是市场经济的本性所决定的。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另方面,它的逐利本性如果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得不到约束和管理,会将人的私欲推向极端,形成金钱拜物教、物欲横流、一切为了个人的价值观;既会造成市场失灵,也会造成资本绑架政府,导致政府失灵,直至退回到资本主义社会。毋庸讳言,30多年来,我国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切矛盾和弊端已经大量地涌现出来了。而这些弊端同社会主义是背道而驰的。总观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防止其弊端,将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矛盾,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一个事关全局的、最重要、最艰难的任务。我们必须搞清楚市场经济的边界在哪里,就是说,必须搞清楚在哪些领域应该实行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到什么程度,哪些领域是不能实行市场经济的,并且找到去除其弊端的有效办法。必须强调,这个矛盾实质上也是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理念的矛盾。能够处置得当,将二者融为一体,社会主义就胜利。否则,社会主义必将面临失败的命运。
实践不仅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且也是孕育和发现真理的途径。客观事物本身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就会显示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及时地发现它,抓住它。放眼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总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以及我国的实际,笔者感到,有些事物也许提供了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新途径。诸如:
第一,股份公司制度有可能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建设一种新型的公有制找到一条全新的路子。凡是了解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非常重视股份公司制度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的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27章中,在对股份公司作了系统的论述之后说:股份公司“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以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会扬弃的矛盾,那显然只是作为一个过渡点,以便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形式中去”。[7](P504)那么,股份公司将如何进入到新的生产形式中去呢?众所周知,股份制的最大特点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这就为这一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实践创造了巨大的探索空间。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完全可能做到,财产的所有者(股东)是兼有财产所有者和生产经营者双重身份,这样的人占多数,不再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资本家占统治地位。这一来就会产生一系列全新的生产关系,使股份公司扬弃其资本主义的性质,成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8](P493-494)在这种股份公司里,财产的使用权是社会化的,笔者称之为社会公有制;而财产的所有权是社会化的个人所有制,笔者称之为社会私有制。由于它们的本质特征都是社会化,所以是一种直接的社会财产。很显然,要将股份公司制度培育成为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其关键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使最广大的群众都富裕起来,有能力成为股份公司的新型股东,即集财产所有者与生产经营者为一身的股东。换句话说,就是要培育一支中产阶层的庞大队伍。令人高兴的是,我国现行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最广大的群众提供了发财致富的权利和机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最广大群众发财致富的创造力将会极大地迸发出来,这就为培育中产阶层的庞大队伍,创造了非常现实的条件。因而,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我国最广大的群众经由股份公司制度,集社会化的财产所有者与生产经营者于一身,创造一种包含生产经营者个人财产所有权在内的、直接社会化的公有财产制度,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第二,在经济活动中,让市场机制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不同的作用,是一篇值得好好做的大文章。北欧一些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国家,在管理经济的办法中似乎有这样一个特点:在生产领域,以市场机制为主,国家宏观管理为辅;而在分配领域,则以国家宏观管理为主,市场机制为辅。大概正是这么一个办法,使得它们在效率与公平方面处理得比较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公平与正义、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机制之所以产生严重的弊端,其根源一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制度,二是自由放任(实质上是对富人自由放任)的宏观政策。有了这两条,加上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就使资本的贪婪本性支配着一切。如果在未来我国的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是新型的股份公司,即包含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在内的、直接社会化的股份公司,那么,在这种直接社会化的公有财产制度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加上必要而科学的宏观管理制度,想必能达到既提高效率又抑制市场消极作用的目的。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积极探索,在经济以外的哪些领域应该限制、如何限制市场的作用,哪些领域应该杜绝市场的作用。
第三,以往关于社会主义的理念,都是从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方面着眼。现在看来,这样做是很不够的。总观资本主义的弊端以及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资本的本性是不仅剥削和压迫人——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而且掠夺和压迫大自然,使人类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资源、环境和生态危机。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不可持续的深层原因之一。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解决这个问题。而我国的传统文化历来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在物质生活富裕以后,注重精神生活,崇尚闲情逸致,追求精神享受,反对玩物丧志。如何将这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引导我国民众塑造新型的价值观、幸福观,建立起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科学的消费模式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一篇涉及领域极其广泛,必将引起深刻变革,值得好好做的大文章。
让我们牢牢记住,社会主义是对于资本主义弊端的批判和校正!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的理念,既校正了资本主义的弊端,又吸纳了它的优秀成果,并将其与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融为一体,这样的制度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至于这种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将要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经过共产党和全体国民一代接一代的艰苦奋斗,才能最终形成。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列宁选集: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赖泽源.发展之路:制度创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6.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