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校合作育人的困境与路径探析

2015-04-11 15:05孙淼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关键词:家校育人家长

孙淼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高校家校合作育人的困境与路径探析

孙淼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家校合作育人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越来越受到高校、家长的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因种种因素限制,导致家校合作育人面临诸多困难,并没有取得良好的育人效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改善。通过育人主体、现实等角度分析合作现状,对家校合作育人的路径进行总结和创新探索。

家校合作;育人;困境;路径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指出:“学校要探索建立与大学生家庭联系沟通的机制,相互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长期以来,高校一直在努力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渠道,其中家校合作育人成为重要的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其理论和实践探索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果,涵盖内容越来越广泛,合作方式越来越丰富,正如黄河清先生所说:“家校合作教育问题研究虽然只是教育系统研究的一个微小的点,但其潜在作用确实巨大,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研究”①。家校合作育人作为一项复合的研究课题,对于丰富和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于进一步增强高校合作育人的工作实效,有深入剖析和实证研究的创新空间。

一、家校合作育人的现状

党的十八大报告科学地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即“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面对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90后学生群体的时代特征,家校合作育人工作是新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强的重要工作之一。

家校合作育人是指家庭(家长)和学校(教师)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为目标,在教育理念趋同,教育方法互补的合力育人条件下,家庭(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教师)科学指导家庭

教育,二者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教育合力,协同完成双向教育活动。从内容上看,家校合作育人既包括家长和学校教师的自我教育,也包括家校双方对大学生的培养教育,其终极目标在于合力作用到学生主体上,实现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成才。就目前的实践情况而言,高校一直在尝试性探索,合作育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种种因素限制,效果不明显,有待进一步推动和改进。主要表现为:

(一)从家校合作育人的主体上看

1.学校(教师)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强化。作为家校合作的倡导者和主要组织实施者,学校能否构建起合作的教育模式是关键。在实践过程中,学校往往掌握主动权,根据自己单方面的需要安排工作,或召开家长会、报告会、电话或者网络联系学生家长等,即使召开家长会或报告会,受到地域、时间等多重因素影响,很多家长多是被动参与或无法参与,没有形成一种惯性的思维和行为模式,甚至个别家长认为没有合作的必要性。尤其是在稳字当头的高校思想工作背景下,很多高校将关注的重点确定在学习困难、心理困难、经济困难、交往困难和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思想稳定和行为规范上,对于全体学生的学业、品德修养以及心理层面等考虑较少,缺乏对全体学生四年一贯、稳定、循序渐进有计划的家校合作内容,家校合作育人成为一项弱化、可有可无的工作。

2.家庭教育认知有待调整。有些学生家长缺乏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教育的意识,或是担心打扰老师工作,或是认为个人工作忙,不懂得高等教育,或是认为教育的责任在学校,或是只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对思想品行、心理、人际交往、情感等方面关注少,或是相信孩子已经成人立事,不需要父母多参与等等原因,多是在发现问题时才与学校沟通,更多的时候是等待辅导员与自己沟通,这种单边的家长缺位的合作模式必然导致合作的低频率和效果的不明显。在这个问题上,根源在于学校教师和家长认识上、培养目标上的不一致。多数教师认为教育应该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而多数家长则认为学习成绩最重要。

3.学生的桥梁作用发挥不力。学生是家校合作的终极受益者,是学校和家长合作育人的中介者,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学生自身作用的发挥效果,直接影响到自我教育、管理的效果。现实中,很多学生不希望家长和教师联系,认为教师要向家长反映在校表现不好的情况,有告状之意,或者认为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不用父母操心,或者认为父母不了解学校情况,不希望家长为自己担忧。很多学生更是对家长报喜不报忧,以减少家长的说教和唠叨,有的学生不积极配合教师工作,提供虚假的家长联系方式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从合作的实际情况上看

1.从合作的内容上看,主要为学习成绩、品德修养、学业规划、活动参与、人际交往、心理健康、奖勤助贷、实践活动等,其中很多家长的关注点仍停留在高中阶段,更多的关注学习成绩,对其他方面关注很少,这与学校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目标不一致。

2.从合作的方式上看,家校合作的方式主要为电话、短信、飞信、qq、Email、面谈、信函、博客、邮寄成绩单(含家长回执)、家访、家长会等,现代媒体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中也不乏新兴的合作方式如家长学校等,据调查显示,学校和家长最期望的合作方式中,电话和短信占据比例较高,很多高校都在积极探索创新家校合作方式。

3.从合作频度上看,很多学校在新生入学之初,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或者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要求家长每学期至少与辅导员沟通一次,在实际工作中,家校合作断断续续,有的学校只是在关键时间节点,或特殊学生群体,或特殊事件上与家长合作。据调查,“家长每学期与学校沟通一次的占

29.38%,沟通两次的占20.06%,沟通三次及以上的各占11.3%、15.54%,有24.29%的家长一次也未沟通过”②,甚至大学四年和学校都没有沟通。实际上,家长期待与辅导员合作,只是苦于各种障碍和担忧未能付诸行动,家校合作仍旧未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长效互动关系。

4.从合作的时机上看,学校和家长在一定程度上,从自身利益出发,发生合作教育。一方面教师往往在学生出了问题时,如出现违反校规校纪、异常心理问题以及突发紧急情况时,才联系家长。另一方面,家长也多是在发现孩子出现异常情况时才联系学校,这里的合作因责任的出现而发生,导致了合作的偶然性,持续时间短、合作内容单一,缺乏前后呼应,合作效果不明显。

由此引起国内外学者对90后农民工群体更多关注,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社会保险参与现状以及制度政策方面,有关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保险研究几乎处于空白。JianPing Yao and Byung (2015)从性别差异视角运用logistic模型得出年龄、文化程度、经济水平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影响社会保险参保率。Sarah Akenbrack and Kara Hanson (2015)等通过实证分析得出,行业类别、社会人口特征、风险认知、员工福利高低及社会保障的认知程度显著影响其参保概率。

二、家校合作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家校双方的思想认识不一致,消极被动因素多

从家长层面上看,很多家长没有意识到家庭对孩子成长的重要影响,认为家长的任务是“养”而不是“教”,尤其是文化水平不高的家长,对学校和教师唯命是从,避免和学校教师发生不愉快。有时候,家长的价值观念容易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和短视性,更多的关注学生成绩,尤其是高校没有升学率的要求,家长寻求合作的迫切性要求不强。从实际情况上看,很多学生在品德、心理、交往方面存在亟需修正的问题,迫切需要家庭和学校携起手来,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从学校的层面上看,由于现实的时间、空间和学生人数的问题,导致教师与家长的每次沟通只能点到为止,导致学校的有些工作只能喊在口头上,写在书面上,很少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二)保障条件有限,阻碍因素多

首先,高校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招生,这种空间上的隔阻导致现实中面对面地沟通很难实现,因此导致合作的时间、频率和形式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这也是制约家校合作取得实效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有的学校探索举行分地区的家长座谈会,取得一定效果。其次,学生规模庞大,从实际情况看,高校家校合作育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辅导员,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甚至有的辅导员一个人带400~500名学生,除了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外,很多辅导员身兼数职,大量繁杂琐碎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占据了辅导员的主要时间和精力,能够确保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家校合作取得育人实效确实困难重重。第三,学校是否具有充足的资金和丰富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学校对家校合作沟通方式和手段的选择,进而影响到合作效果。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法律对中小学阶段的家校合作育人有明确规定,而高等教育阶段,还没有明确的具体的有关家校合作育人的相关规定,个别的指导性文件中只是三言两语的轻描淡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的实际效果,或者是在合作教育中出现问题时,无章可循,无法可依,增加了工作难度,影响了教师和家长的合作积极性。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合作活动多处于自发、松散、单向的状态中,少有专门部门进行总体上的宏观规划设计和微观指导监督,缺乏明确的、实质性的工作内容,缺乏合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现实中,多是维持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性和片面性的问题上,不利于家校合作的开展。

三、家校合作育人的路径分析

思想决定行动,三方主体只有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意义,有相同的理念和共同目标,才能产生积极的行动。学生的成长成才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从学生的终极发展角度出发,认识合作育人问

题,才能引导合作行为。在三方主体中,学校是组织主体,按照组织主体优于个人主体的原则,学校要发挥主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的作用,从立德树人和以生为本的高度出发,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常态机制,调动家长、学生参与热情。家长也要转变思想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以平等的身份,以对家庭和学生负责的态度,自觉主动参与到合作教育中,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学生要积极发挥协助、桥梁和纽带作用,共同营造合力育人氛围,增强合作教育效果。

(二)丰富合作内容,确保实现全面育人

家校合作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是学校情况,如校情介绍、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发展建设、教学、学费收取、学分制选课、转专业、班导师制、课程设置、学生在校表现、有关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服务措施的改革、学生获奖、进步以及受到批评、纪律处分违法处罚等情况,只有家长了解学校,才能有合作参与的基础。另一方面,家长或学生要将家庭的实际情况告知学校教师,如家长文化背景、工作情况、经济情况、社会关系、联系方式等,确保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家校合作,进行大学生活指导。

(三)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家校合作有章可循

教育主管部门等要建立健全家校合作的相关制度,确保各方主体在合作上有章可循。各高校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切实具有可操作性,将家校育人提上育人工作的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经验的凝练总结,以便更好的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评比考核,对各高校开展情况给予指导,确保家校合作权责清晰,不流于形式。

(四)拓展合作渠道,确保家校合作取得实效

学校要搭建合作平台,一是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如微信、微博、博客、论坛、校园网、qq等进行互动交流合作;二是充分拓展纸质沟通渠道,如书信、家校联系卡、调查问卷、学生成长报告、学业规划书、大学生活指导手册等进行往来交流;三是利用常规声讯平台,如固定电话、手机、短信、校讯通等,随时随地进行家校合作;四是实地家访,如深入特殊学生家庭家访、召开区域家长座谈会等,按照全员化、多样化、常态化、典型化原则进行家访;五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如成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家长经验交流报告会、家长论坛、设立校院两级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日、家长信箱等。

注释:

①黄河清.家校合作价值论新探[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

②贺志燕.辽西三所高校家校合作现状调查[J]沈阳大学学报,2013(5).

[1]李志兵.高校家校合作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10).

[2]杨秀英,罗毅.论高校家校双向合作育人新机制的构建[J].集美大学学报,2013(3).

[3]贺志燕.辽西三所高校家校合作现状调查[J].沈阳大学学报,2013(5).

[4]樊立三.基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家校合作联动培养模式初探[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3 (1).

[5]徐蕾.郭智芳.高校家校合作育人新模式的构建[J].思想教育研究,2012(2).

(责任编辑:彭琳)

孙淼(1979-),女,辽宁沈阳人,沈阳师范大学讲师,硕士。

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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