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法化角度看“或”字在新闻标题中的使用

2015-04-11 12:10丁祥倩
视听 2015年9期
关键词:新闻标题句法代词

□ 丁祥倩

一、引言

学界认为,狭义语法化仅指词汇由实到虚的演变过程,广义则包括语音、词法、句法、语义、语用等层面,下文将试图从广义角度对新闻标题中的“或”字在语义、句法、语用三个维度上的语法化成因进行解释,以期把握这一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最终为语言规范服务。

二、新闻标题中“或”字的语法化

(一)语义的语法化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或”共四种释义:①[副]或许;也许;②[连]或者;③〈书〉[代]指示代词。某人;有的人;④〈书〉[副]稍微。其中,指示代词义只见于古代典籍中,如“行,或使之;止,或尼之”(《孟子·梁惠王下》)等。另外,副词“稍微”义几乎只在熟语中使用,如成语“不可或缺”、“不可或忽”等。因此,现代汉语里“或”在句子里基本解释为“也许”和“或者”,这两种语义均可在新闻标题中使用,其中连词“或者”义,即表前后项的选择关系,连接前后性质相同的人或事,此用法本文暂不讨论,仅分析“也许”义的语法化过程。如:

(1)中国将设海外股权直接投资公司 规模或超丝路基金(人民网—财经频道 2015年05月20日14:45)

(2)A股“不死鸟”*ST博元谢幕 或成因违法退市第一股(《中国经济周刊》2015年第13期)

以上两例“或”均为“也许”义,表示一种可能性,带有预测意味,这一意义的由来是“或”语法化的结果,语义上体现为如下演变序列:

“有的、有人、有时”〉“有的”/“也许”〉“也许”

“或”最初以无定代词“有的(人或事)”这一语义身份出现,此用法普遍见于上古汉语语料中,如《周易》《诗经》《论语》《孟子》等。

(3)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论语·公冶长》)

(4)问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马以阿顺赵高。(《史记·秦始皇本纪》)

(5)沛中子弟或闻之,多欲附者矣。(《史记·高祖本纪》)

以上例(3)(4)中,“或”均可理解成“有的人”,但(4)中“或”因附加在主语后而失去独立的主语地位,亦可看作对主语“左右”的分述,进而演变为表示选择的“或者”,因此,这种用法可以看作其语法化的开端。

同样,例(5)中,“或”则既可理解为“有的”,也可理解为“可能,也许”,即“沛县子弟有的/可能听到了这件事,很多人都想归附他”,这样,“或”的语义产生分化,出现两种用法的并存。因为“有的”义不是具体地指向某个人或事,只是指代其主语范畴的一部分,因此,在具有猜测或假设的上下文语境中,“有的”义逐渐虚化,其指代功能示弱,揣度义加强,沿此方向,便进一步发展为表可能、推测的“也许”义,此义在进入早期现代汉语后,因词逐渐趋于双音节化,表“也许”义的“或”被“或者”取代,“或”则只表选择,即“或者”义。据周有斌(2004)统计,《呐喊》中“或者”出现29次,其中16次为“或许”义,“或”出现23次,16次表选择,7次表可能;《骆驼祥子》中“或者”全部为“或许”义,“或”全部表示选择。伴随现代汉语的不断演变,“或许”一词的出现取代了“或者”表示本义,这样,“或者”则退一步仅表示选择,“或”的“或者”义因此又被分担。

现代汉语发展到今天,“或”主要承担连接功能,相当于“或者”,表选择,“或许,也许”义已基本不用。但近年来尤其是新闻标题中“或”这一语义的使用频率大幅提高,“或”表“也许”义大有取代“或许”的趋势,重新占有这一词义,甚至有语义进一步虚化的可能,以致实义渐退而语法功能渐长,这不仅是语法化的结果,也将反过来加速其语法化进程。

至此,“或”的“也许”义的语义语法化过程如下:

“有的(人或事)”义〉分指“有的(人或事)”义〉“也许”义〉“或者”取代〉“或许”取代〉“或”重新占有“也许”义〉继续虚化

(二)句法的语法化

从认知角度讲,Heine等(1991:157)曾将人类认识世界的认知域排列成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序列,认知域之间映射的一般顺序为:

人〉物〉过程〉空间〉时间〉性质

这个序列既符合一词多义发展的规律,也符合实词虚化为语法成分的一般规律,笔者认为,新闻标题中的“或”,其句法语法化过程同样符合这一由实到虚的规律。从上文可知,在上古汉语文献中,“或”最初为无定代词,指代人或事物,通常出现在句首作主语。发展至中古汉语,“或”的句法位置向主语后偏移,构成“NP+或”结构,产生分指功能。Hopper&Traugott认为,重新分析是语法化的主要机制之一。重新分析指语言的表层结构不变,但由于某种原因,其内部构造的边界被重新划分。“NP+或”这一句法结构便是经重新分析后改变了结合方式,给“或”的语法化提供了基础。如例(4)中主语NP已明确为“左右”,“或”作为代词,即指“左右”中的一部分人,在此“或”就不再是纯粹的无定代词,而是具有了分指代词的句法功能,这样,“原本关系紧密的‘NP+或’结构的中心向NP转移,引发整个主谓结构的重新分析,即:(NP+或)+VP NP+或+VP。‘或’可能从主语项中脱离出来,与谓语的关系更紧密,成为修饰谓语的成分”①。这是因为,谓词是句子的中心,支配其周围的论元成分,当“或”与NP共占主语位置时,“或”作为主语的一部分,必然与NP关系紧密,而当其与NP解除共同体关系后,在“NP+或+VP”这一序列中,便会主动向VP靠拢,受VP控制,因而易发展为修饰VP的成分。如例(5)中的“或”便可理解为副词“也许,可能”,表主观推测,这便是重新分析促成的“或”的句法功能的语法化——由表客观向表主观、由具体到抽象的发展,演变过程如下:

表实体代替(无定代词)——表实体关系(分指代词)——表主观猜测(副词)

“或”这一副词功能,如上文所述,在早期现代汉语中被“或者”替代,后转为连词,表选择,连接前后并列成分。伴随“或许”一词的出现,“或”的连词功能又被“或者”分割,“或者”主要用于句间连接分句,“或”则用于句内连接分句形式或可转换成分句的谓词性成分,这种分工在现代汉语中一直被沿用。

如今,伴随“或”字在新闻媒介中的广泛使用,其一度被弱化的副词功能逐渐凸显,如例(1)(2)中“或”均用以表示主观推测或预示,这种句法特点便是语法化进程中的产物之一,同时其句法功能的泛化及语义的不断虚化也会加速其语法化向下一阶段位移。

(三)语用的语法化

英国哲学家Grice1975年提出制约人类交际行为的最高原则——合作原则,其中适量准则和方式准则体现了语言使用的经济性和省力原则。从这个角度出发,“或”字在新闻标题中的使用实际是语用语法化的结果。

适量准则,即让自己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同时不能比所要求的更详细。方式准则,即避免晦涩的词语,避免歧义,说话要简要有条理。这两个交际原则与新闻报道的经济性、简要性原则不谋而合,因此出现了单音节的“或”代替“或许、可能”等双音节词在新闻标题中大量使用的现象,仅一字便可表达出推测和预示义,十分简洁凝练。

另外,除了源于人类交际的省力需求,语言的经济性更注重交际效果。“语言的经济性原则是为了达到交际目标,交际双方必须考虑对方的理解能力和背景知识,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和最为合理的方案,节省双方的心力,达到最优化交际和双赢”②。新闻标题中“或”字的使用便是对语言经济性的典型示范,它表示“可能、也许”义,并非纯粹陈述客观事件本身,而是包含对未然情况的主观推测,即“或”字后面的情况是否发生蕴含动态的变量因素,新闻本身只是基于已然状况,提供某种可能性的预判。所以,“或”字新闻本身蕴含的不确定性在巧妙地避开论断责任的同时,也给新闻内容的权威性留有余地,又为新闻受众提供了对未来趋势的相对有效的预知,因此使新闻作为一种传播媒介,达到了效用最大化和交际最优化。

“一个词语在语法化之前,常常会在某些语用格式的使用频率大幅度增加,该语用格式很可能就是诱发它语法化的环境”③。因此,可以说“或”字新闻标题的流行是基于以上语用原则而日趋固化的表达方式,其表测度的语法特征的凸显,使语义本身相对弱化,句法功能相应增强,这正是语法化进程中语言单位由实到虚发展演变的表现之一。

三、新闻标题中“或”字的语法化前景

法国语言学家Antoine Meillet认为语法化是一个连续的渐变的过程,沈家煊将此规律称为渐变原则,在“人〉物〉过程〉空间〉时间〉性质”这一序列中,由左向右的演变不是顿变,而是渐变,“这条原则意味着,一个词由A义转变为B义,一般总可以找出一个中间阶段既有A义又有B义”④,如“或”的语义语法化过程为“有的——有的/也许——也许”,可以看作认知语言学中的连续统,虽然语法化也有虚词实化的个例,但只属极少数情况,通常,语法化都具有单向性,“指语法化的演变以‘词汇成分〉语法成分’或‘较少语法化〉较多语法化’这种特定方向进行”⑤。这一过程有快有慢,但质变发生在量变基础上,路径两端是经由不间断的小变化累积而连接起来的,所以语法化这一过程即是一个连续统,其中存在大量的中间状态,如“或”在由古至今的演变过程中,“有的”义和“也许”义就曾长期并存。因此可以说,当下新闻标题中“或”表推测的“也许”义是其自身语法化的结果,同时这一用法仍处于变动之中,根据降类原则可推断,副词“或”的虚化暂时并不完全,仍作状语,用在谓词或谓词性短语前,常与“将”连用,但伴随使用频率的不断提高,确有进一步虚化的可能,而虚化又会扩大“或”的适用范围,使其在满足信息传播简洁高效需求的同时,加速“也许”义本身的磨损,可能演变为只有语法意义的虚词,表示一种推测。这里暂且只能做到不完全的弱预测,即一种发展趋势的倾向性,因为“凡是复杂和开放的系统都无法做到充分的预测……复杂系统永远也不可能达到均衡的状态,它总是处在不断展开、不断转变之中……语言也是一个开放系统,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语言的形式和意义之间因此是一种扭曲关系而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概念和认识的‘语法化’总归是一个程度问题”。⑥

四、结语

在语义方面由“有的(人或事)”语法化为“也许、可能”;句法方面由无定代词语法化为语气副词,并可能进一步虚化为只表语法意义的虚词;语用方面遵循语言交际的合作原则,注重语言经济性所产生的最优交际效果,因此可看作是语用语法化的产物。“或”的语法化进程仍在继续,对于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中间状态,应当谨慎对待,合理使用,保证语言交际的有序进行。

注释:

①姚尧.“或”和“或者”的语法化[J].语言研究,2012(01)

②毛继光,陈晓烨.转喻与言语交际中语言的经济性原则[J].长沙大学学报,2010(01)

③石毓智.语法化理论——基于汉语发展的历史[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

④沈家煊.“语法化”研究综观[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4(04)

⑤吴福祥.近年来语法化研究的进展[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4(01)

⑥沈家煊.语法研究的目标——预测还是解释?[J].中国语文,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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