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菲
安庆师范学院传媒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电视的生活再现与电影的艺术表现
王 菲
安庆师范学院传媒学院,安徽安庆,246133
电视播放的大多是生活再现性的内容,而电影播放的大多是艺术表现性的内容,运用“五W模式”分析其中的原因。分析“五W”中其他四个“W”对内容这个“W”的必然影响,认为:电影与电视传播不同的内容是必然的,是两种媒体本身的最优化选择。电影与电视要实现快速发展,就要传播各自擅长的传播内容,彰显各自的优势,规避各自的劣势,展开分块化竞争、分众化竞争。
“五W模式”;电视;生活再现;电影;艺术表现
电影和电视都使用影像和声音来传播信息,因为这个共同特点,人们总是认为电影与电视是基本相同的媒介,学界也有“影视”之称。但如果仔细比较便会发现,二者的传播内容并不相同。从内容的性质看,电视播放的大多是生活再现性的内容,而电影播放的大多是艺术表现性的内容。所谓生活再现性就是指比较接近于现实生活本来面貌的内容,主观加工的因素较少;而艺术表现性内容就是比较偏离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的内容,主观加工的因素较多[1]37。电视和电影的传播内容为什么会不同呢?现从传播过程的“五W”模式这个角度展开分析。
H·拉斯维尔于1948年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构成传播过程的五种基本要素,并按照一定结构顺序将它们排列,形成了后来人们称之为“五W模式”或“拉斯维尔程式”的过程模式。这五个“W”分别是英语中五个疑问代词的第一个字母,即Who(谁)、Says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五W模式”表明传播过程是一个目的性行为过程,具有企图影响受众的目的。因此说,这个传播过程是一种说服过程,其间的五个环节正是传播活动得以发生的精髓[2]50。既然如此,其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互相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的传播意图和目标。电视和电影的“Says What”必然受到其他四个“W”的影响。
从视听语言的角度来看,电视播放的都是生活再现性的内容。首先从影像方面来看,电视的影像处理比电影简单,生活再现性纪录较多,变化不大,主观艺术性不强。其次,从声音方面来看,电视的声音处理也比较简单,对人声、音响和音乐的艺术处理较少。最后,从剪辑方面来看,电视的剪辑处理也较为简单,对非连贯性剪辑和与时空无关的剪辑较少。
1.1 电视的“Who(谁)”决定了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
与电影的从业人员相比,电视从业人员构成中以新闻学和传播学专业居多,多年的专业学习培养了他们注重用事实说话、保证事实的客观性、尽量避免主观意识投射的特点。在做电视节目时他们也是这样做的,这就势必要求所做节目更加注重真实性。因此,电视节目无论哪种类型,都比电影类型显得更贴近现实,尽量保证事物的原生态。这就是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
1.2 电视的“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决定了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
与电影相比,电视具有如下特征:(1)画面平实,语言通俗易懂,接收门槛低;(2)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单位时间内的同时关注度高;(3)具有开放的接收环境;(4)转瞬即逝,不可返回细究;(5)艺术手法简单[3]87。以上五个特征就决定了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首先,生活再现类内容显然更加符合画面平实、语言通俗易懂、接收门槛低这三个条件。生活再现性内容平白无华,节奏慢又易于理解。其次,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单位时间内的同时关注度高。电视媒体的这个特征决定了它所传播的内容必须可观性强,而生活再现性内容显然比艺术表现性内容更加客观化。再次,电视的接收环境是开放的,有关或无关的人、事和物都可能扰乱甚至打断观众的收视行为。就这一点来说,若想顺利完成传播过程,就只有播放节奏缓慢又与生活比较接近的生活再现性内容,这样才能保证人们在被扰乱甚至打断收视的情况下,仍然能看懂所播放的内容。再次,转瞬即逝,不可返回细究。随着音像出版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电影几乎实现了观众线下随时搜索观看的愿望,而电视就不具有这样的条件,大部分内容不能线下随时搜索观看,基本上是转瞬即逝,不可返回的。这就要求受众必须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接收和内化,否则信息传播就失败了。电视低门槛、多元化受众的特点,只能要求播放的内容容易理解和内化,而生活再现性内容显然比艺术表象性内容更加简单和容易理解。最后,虽然电视也是通过影像和声音来传达内容的,但无论从形成影像还是从形成声音的角度,电视的处理方式都非常简单,这样简单的处理方式就只能选择真实或者接近真实的生活再现类内容。
1.3 电视的“To Whom(向谁说)”决定了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
与电影相比,电视的受众主体是老年人和小孩,这一群体有以下特征:第一,弱势群体的老年人和儿童反应慢,要求播放的内容节奏不能太快,也不能太难懂,生活再现类的内容较之艺术表现类内容显然更加符合这个条件。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范围有限,需要借助媒体了解外面的信息,生活再现类内容注重客观现实性,比艺术表现类的内容更能满足他们的这一诉求。精神生活上,他们的事情比较少,精神容易空虚,需要别人的关心和陪伴,生活再现类内容仿佛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有一种角色代入的功能,总能给人一种亲近的感觉,这就能满足他们需要关心和陪伴的诉求。另外,生活再现类内容的声音也能产生一种陪伴的效果。第二,生活压力小,有着平静的内心,喜欢看真善美倾向鲜明的节目。生活再现性内容真实或者接近真实,有着原生态的美,这最能满足老年人和儿童喜欢真善美的诉求。
1.4 电视的“With What Effect (有什么效果)”决定了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
电视传播效果的特殊性体现在传达新闻和引导大众生活上,这可以简单地归纳成“告知”。电视是一种制度化、社会化的媒体,有明显的社会控制和管理的作用,它通过告诉你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使你的思想观念或行为产生相应的变化,来达到社会控制和管理的目的[4]104。这一特殊性使命决定了电视内容的生活再现性,所传播的内容中即使不是新闻类的客观记录,也是最接近于客观记录的生活再现。
从视听语言的角度看,电影所播放的多是艺术表现性的内容。影像上,电影的影像处理都比较复杂,生活再现性纪录较少,镜头变化较大,主观艺术表达较多。在画框与构图、景别与角度、焦距、运动摄影、灯光、色彩与场面调度上,都比电视要复杂得多。声音上,电影的声音处理也比较复杂,对人声、音响和音乐的艺术处理较多。除了作为背景音响的人声之外,人声还有叙事功能,音响在渲染气氛时作用特别突出,而音乐则突出使用在抒情上,三者有机配合,各见其长。剪辑上,电影的剪辑处理也较为复杂,除了电视常用的连贯性剪辑外,对非连贯性剪辑和与时空无关的剪辑也较多,艺术感强烈。
2.1 电影的“ Who (谁)”决定了电影内容的艺术表现性
与电视相比,电影从业人员的构成以艺术专业或者喜欢艺术的人为主。如果出身于艺术专业,他们在多年的艺术专业学习和熏陶中养成了艺术性表现的思维和习惯。如果是喜欢艺术的,他们本身也有着敏感的艺术心灵。他们身上有以下共同的特点:思想活跃,情感丰富,专业情结浓厚,实践活动能力较强[5]45。电影从业人员主体部分的这些特点,必然决定了电影内容的艺术表现性。他们要把自己的思想通过自己的作品传达出来,而不喜欢客观地记录生活。
2.2 电影的“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决定了电影内容的艺术表现性
电影是一门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同时还原声音)在银幕上造成活动影像(以及同步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技术[6]79。与电视相比,电影创作过程的特殊性在于,通过机位、画框、构图、景别、角度、焦距、摄影机的运动、照明、色彩和场面调度等元素有机结合形成影像,并通过人声、音响和音乐多种元素有机结合形成声音,最终借助于声音和影像同时作用于受众的视觉和听觉,再通过蒙太奇手法组合成顺畅而生动的故事。它的艺术手法多样,表意功能丰富。这些方面决定了电影不能客观记录现实生活,也不能再现生活,而只能表现电影创作者自己所认识的生活。
2.3 电影的“To Whom (向谁说)”决定了电影内容的艺术表现性
与电视相比,电影的受众大多是比较年轻的群体。年轻人有他们自己的特点:(1)朝气蓬勃,激情四射。年轻人精力旺盛,总对世界充满着美好的憧憬。他们有火一样的激情,喜欢随着自己的感觉做事,不喜欢太多的思考和犹豫。(2)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个性。宠爱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他们大多自然地形成自我中心的性格,思想独立,追求个性,不喜欢雷同。(3)压力比较大,渴望进步,喜欢尝试,勇于探索[7]48。年轻人喜欢新事物,也喜欢尝试新事物,对新事物总是表现出好奇心,面对未知领域,敢于探索。年轻受众的这些特点决定了电影内容不可能是再现生活的,而只能是艺术表现的,因为只有艺术表现的内容才是梦一样的、个性的和新鲜的。
2.4 电影的“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决定了电影内容的艺术表现性
从受众的群体数量来说,电影的观众群体小于电视的受众群体。电影的使命是传达受众的某种艺术化的社会需求,不担负传播新闻的使命,它的使命从产生时就注定了是娱乐大众的,这就决定了电影内容的艺术表现性。它只是给受众创造一个梦境,让你在梦里痛快地享受各种感官刺激[8]67。可以搞笑,也可以虐心,可以激情,也可以平静,但无论怎样,它都要给你一种你所期待的感官体验。
综上所述,电视和电影因为受传播过程等因素的影响,必然要播放不同类别的内容。在实际生活中,若要实现这两种媒体的快速发展,就要彰显它们各自的优势,规避各自的劣势,展开分块化竞争、分众化竞争,这样才能保证各自在信息内容选择上找到自己最适合的传播渠道,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1]潘源.影视艺术传播学[M].北京:中国电影出版社,2009:67-68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54-155
[3]王长潇.电视影像传播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878
[4]任悦.视觉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123-124
[5]王群.艺术类学生的特点及管理对策[J].北京教育,2007(5):45-46
[6]邵清风,李骏,俞洁,彭骄雪.视听语言[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112-113
[7]孙先科,王蒙.《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的精神现象学阐释[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4(3):93-94
[8]陈旭光.电影文化之维[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85-86
(责任编辑:李力)
10.3969/j.issn.1673-2006.2015.02.022
2014-09-11
安庆师范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电影的艺术表现与电视的记录呈现”(SK201219)。
王菲(1982-),女,山西临汾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影视文化传播。
J90
A
1673-2006(2015)02-00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