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 京 泉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北京 100806)
老子关于人性化管理的思想
董 京 泉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北京 100806)
老子哲学思想具有丰富的人性化管理的智慧,这主要表现在他关于“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以及“人性”的论述之中。老子的人性化管理思想尽管具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其中的思想精髓对当代管理和社会发展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老子;人性;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人性化管理如今已成为一个时尚的理念,但就其思想渊源来说,在西方,一般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本主义思潮,而在中国,则可以追溯到二千五百多年前的老子哲学。老子哲学思想具有丰富的人性化管理的智慧,这主要表现在他关于“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以及“人性”的论述之中。
讲“道法自然”、“无为而治”,首先需要解析老子所说的“自然”和“无为”的涵义。“自然”这一概念是老子首创的,但他所说的“自然”与近现代所说的大自然或自然界不同。从古文字学看,自然是自己如此、通常如此、从来如此、势当如此和自己成就自己,以及与“人为”相对立的自然而然、自然天成、事物的天然本性等涵义。因此,老子所说的“自然”是表征宇宙万物的本性和本然状态的范畴,它所强调的是人与物依据自身的性质和规律而存在和发展变化,亦即不受外在人为因素的无端干预和任意宰制而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也并非“道”要效法大自然或以大自然为法则之意,而是道以自己成就自己为法则。就道对万物而言,“道法自然”是指道顺应万物的发展变化而不加干涉,以听任万物依其本性而自生、自长、自化、自成为法则,亦即因任万物按照“自己那样”而存在和发展变化。
“无为”也是老子首创的一个概念。人们对“无为”往往望文生义,解释为无所作为,这是误解。针对西方汉学家对“无为”的误解和误译,《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的作者、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博士指出:“所有的翻译家和评注家都把‘为’字原原本本地译成‘行动’action ,于是道家最大的口号‘无为’就变成了‘没有行动’,我相信大部分的汉学家在这一点上都错了。无为在最初原始科学的道家思想中,是指‘避免反自然的行动 ’,即避免拂逆事物之天性,凡不合适的事不强而行之,势必失败的事不勉强去做, 而应委婉以导之或因势而成之。”即因势利导,顺势而为。
“无为”是一种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所以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就是用无为的方式去“为”,就没有什么治理不好的。“无为”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呢?综合老子的有关论述,可以作出这样的总的阐述,即按照、因循事物特别是人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以道所体现的柔弱的特点和方式加以辅助、引导或变革,或者并不直接作用于客体,只是为其自然的发展变化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这种行为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似无而实有。无为既是对以上行为方式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反自然”的行为方式的限制和消解。在无为原则下的一切作为,都应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要求,不强行,不偏私,义所当为,理所应为,如行云流水,雁过长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似无而实有”的行为,例如作为教育方式的“身教”(没有教育的教育)、城市的立交桥(交警缺位的指挥)、现代的自动化管理(如无人驾驶飞机、人造卫星),等等。
与“无为”相反,“有为”在老子那里反而是一个贬义词,因为在《道德经》中,“有为”只出现过一次,那就是“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讲老子关于人性化管理的思想,需要知道老子关于人及人性的论述。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25章。以下凡引《老子》皆只注明章次)老子把人与道、天、地共同视为宇宙中的“四大”,而把“神”和“物”排除在外,这在人类思想史上空前地提升了人的地位。
中国古代思想家讨论人性问题往往以人性善恶为中心。其实,善恶属于道德范畴,而人的道德观念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其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差别是很大的,所以在道德领域并没有一个贯通古今的全人类的统一标准。显然,不能用一个没有统一标准的道德尺度来评判人类的共性。也许老子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没有以善恶观念来论人性。
在人性问题上,毛泽东强调,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只有带有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超阶级的人性。鲁迅对人的性情曾用犀利的语言作了剖析,他指出:“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哪会知道北京拣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鲁迅:《“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这种分析无疑是正确的,深刻的。但是,人作为一种类的存在,毕竟具有某些共同性的东西。这种共同性的东西,就是基本的人性。综合老子的有关论述,可以看到,他认为人性大体包括四个方面的表现:一是求生存,二是图发展,三是天性淳朴(“童言无忌”),四是有思想。
在当代,管理已经成为一门科学。但是,管理学所提供的是知识,管理哲学提供的则是智慧。比如美国著名管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成长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动机”的观点,并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而这一理论仍然属于管理方面的知识。如果说老子也有一些管理思想,那么它就不是具体的管理知识,而是管理的大智慧,管理的大智慧是管理实践的灵魂之所在。“无为而治”及“辅万物之自然”是老子管理智慧的核心,也是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境界。
首先说“辅万物之自然”。老子说:“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老子》第64章,郭店竹简本)这里说的“万物”主要是指“万民”即人民群众。这里说的“自然”是指人民群众的自然本性。“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就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尊重并因循人民群众的自然本性而给予积极的引导和辅助,以促使他们自我化育,自己成就自己,决不能违逆他们的自然本性而任意妄为,胡作非为。否则,必然遭到人民群众的厌弃和反抗,并最终将为历史所淘汰。
其次说“无为而治”。什么是“无为而治”?老子说的“无为而治”,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以“无为”的方式去“为”,就可以达到大治(“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章,即如此)。在这里,“治”字是名词。二是要以“无为”的方式去治理国家和社会。在这里,“治”字是动词。这种方式就是“辅万物之自然”。
老子“无为而治”的主体不是领导者、管理者,而是被领导者、被管理者,其基点或目标是使广大民众能够自我化育,自己成就自己。老子把领导者分为四等,他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第17章)这是说,最理想的领导者,其部属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人们亲近他,赞誉他;再次一等的,人们害怕他;最差一等的,人们公开或背地里辱骂他。最理想的领导者总是思虑再三、慎重决策,不随意发号施令。
老子还说:“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57 章)广大民众“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应当是管理的目标,也是“无为而治”、“辅万物之自然”的结果。
老子认为统治者、领导者对人民群众应当有敬畏之心。他说:“将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夫天下,神器也。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不可为也,指不可强行所为;无执,指不可硬性控制。又说:“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堕。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第29章)这段话的意思是:大凡人类社会之中——有的前行,有的后赶;有的沉稳,有的强悍;有的羸弱,有的强健;有的能当大任,有的不堪负担。所以,明道的圣君总是——摈弃过度,杜绝奢侈,不走极端。
老子又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第49章)这是说,最好的领导者总是不坚持主观己见,而把老百姓的见解和意愿作为自己的见解和意愿。
历史和现实的实践证明,“无为而治”的领导和管理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例如:在中国历史上,汉初和唐初实行“无为而治”,结果出现了“文景之治”和“贞观之治”的国泰民安的局面。就现代而言,在美国纽约,贝尔实验室(其研究工作卓有成效,曾经诞生过十多项世界第一的发明)的负责人陈煜耀指着办公室里悬挂的“无为而治”的条幅对人说:“领导者的责任就在于既要做到你在领导别人,又要做到别人并不认为你在干预他。”在日本,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在回答有什么经营秘诀的问题时说:“我并没有什么秘诀,我经营的唯一方法,是经常顺应自然而然的法则去做事。”
前面谈了人的自然本性的四种表现,那么在“无为而治”的管理实践中怎样与这四种表现相适应呢?
首先说“求生存”。人生在世,衣食住行,必不可少。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之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第75章)因此,老子认为,消除统治阶级对人民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是解决人民生存问题的根本举措。
其次说“图发展”。人在得到温饱之后,还要力求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所改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这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老子的理想是“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第80章)。这是一个很高的标准,二千五百多年后的今天,也难说已经完全实现了。
再次说“天性淳朴”。老子说:“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第58章)意思是说,国家的政治宽柔,民众就会淳厚;国家的政令繁苛,民众就会狡黠。因此,要使人民淳朴,必须实行宽柔的政治;如果政令繁苛,像秦始皇的暴政那样,人民为了应对“察察”之政,就会由淳朴而变得狡黠。
最后说“有思想”。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都是有理想、有信念、有意志、有追求,且对问题有见解的。作为领导者或管理者,对部属的正确部分应当积极鼓励,对部属的错误认识应当加以纠正。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第49章),“人之不善,何弃之有?”(第62章)因此,对有错误认识和犯错误的下属,决不应厌弃。老子说:“知人者智”(第33章),“善用人者,为之下”(第68章)。据《史记》记载,刘邦在大宴群臣的时候曾这样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战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张良)。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饣襄,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1] 268
此外,作为领导者或管理者,对下属还应处理好约束与自由的关系。毫无疑问,管理首先是一种约束,一种制度化的控制,借助于制度化和行为化的控制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但是,也应看到,不愿受约束,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从一定意义上说,自由是生命的最高价值,也是生命成长和价值实现的必要条件。因此,一定的约束固然必不可少,但下属要求有自由发展的空间并不是坏事。比如李白,他说自己是“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李白《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可以设想,如果他当初仍然深居宫廷,写一些“应景”的歌词之类,他能写出那些气势磅礴、思想新颖的不朽诗章吗?再举一个现代的例子。20世纪80年代初,在法国总统密特朗的主持下,对举世著名的卢浮宫进行扩建,扩建工程中,最关键的是入口的设计和改造,新入口的改造有一个极其苛刻的要求,就是决不能破坏原有建筑和整体美观。在其他设计师皆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只好把著名华人建筑师贝聿铭请出来设计。贝聿铭在接受这个任务后,几个月内每天都到卢浮宫外转悠,但就是想不出设计思路。半年之后,贝聿铭灵感激发,豁然开朗,终于拿出了新入口的设计方案——将其做成一个玻璃三角形的金字塔形状。这样一来,既保留了原来的入口,还能给游客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而且从外面看玻璃金字塔犹如一块灿烂的宝石,非常夺目。密特朗总统对这个方案非常满意,后来的游客们也都无不称奇。可以设想,如果当初把贝聿铭关在设计室里,而且限时让他必须完成设计,那么就很难有这样理想的作品了。其实,老子说的“辅万物之自然”,就是要为广大民众留有充分的“自化”、“自成”的发展空间,领导者主要是为其自由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和必要的条件。应当看到,在一些优秀的部属中蕴藏着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管理者若能给予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他们的这种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有可能得到较好的发挥;相反,如果约束太紧,控制过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有可能被束缚,被扼杀,那就与管理的初衷南辕北辙了。因此,在管理中怎样处理好约束与自由的辩证关系,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前面谈到老子人性化的管理思想主要是“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亦即按照“道”的自然无为的特性来治理。或者说,老子是主张以道治国的。那么,老子的以道治国、儒家的以德治国和法家的以法治国有什么显著的区别呢?我认为一是层次不同,以道治国所涉及的是国家的发展方向等全局性问题,而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所涉及的则是国家治理的具体问题,因而以道治国可以决定或影响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的方向和性质。二是目标和目的不同,儒家的以德治国和法家的以法治国是在国家基本制度的既定框架内,使广大民众循规蹈矩,从而使政权巩固,社会安定;而老子的以道治国则是要突破国家奴役制度的既定框架,使广大民众摆脱被任意宰制的地位,实现个人的自由、自为和社会的相对自治。三是由此体现出来的治国方法不同,儒家的以德治国和法家的以法治国是以统治者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有为性治理,而老子的以道治国则是强调以民众为中心、政府只起辅助作用的无为性治理,政府的作用主要是积极创造条件让民众实现自化、自正、自富、自朴。
[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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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6
董京泉(1941—),男,山东济南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副局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B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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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600(2015)11-0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