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波
(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辽宁沈阳110818)
麦克斯·W·坎普的钢琴教学理念
朴波
(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辽宁沈阳110818)
美国钢琴教学的整体性理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传统教学培养方式带来的不足。对美国钢琴教育家麦克斯·W.坎普的钢琴教学理念的研究,可以帮助学生在钢琴学习中快速地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方法,并且对钢琴学习不再停留在技术训练阶段,更加注重钢琴练习的方法以及对学生心智能力的培养,对于学生学习钢琴、教师教授钢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创造性、实用性的钢琴教学理念,对于学生音乐学习能力的发展以及培养出能够适应当代教育新形势、具有音乐专业知识素养和演奏技能的新兴钢琴教学师资队伍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也可以帮助教师和学生了解钢琴教学的规律和特点、掌握教学内容的设置和分配,对国内钢琴教学理论的构建起到了启迪和参考的作用。
钢琴教学;节奏;音乐理解力;整体性观
钢琴教学发展的三百年的历史长河中,从手指学派到重量弹奏,再到20世纪末的整体性教学思想,钢琴学习越来越重视学生心智能力的发展,提倡头脑、听觉、身体相互结合。美国钢琴教育家麦克斯·W·坎普在《钢琴教学:思想、听觉与身体的综合》和《钢琴演奏的发展:一种教学理念》两部著作中,集中体现了这一整体性的教学思想。
麦克斯·W.坎普在他的多部著作中都提到了教学的“整体性”观点。“整体性”一词起源于格式塔心理学整体大于部分的观点,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学习要找到学习要素内部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到各要素之间有意义的形状,形成一个新的完型,这个新的整体具有新的意义。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学习是认知整体的过程而非单独部分的叠加,学习首先要看见整体,然后认知细节。麦克斯·W.坎普认为,在钢琴教学中的整体性教学思想表现为,教师要把钢琴学习看作是一个发展性的、阶段成长式的教学。从教学初期开始,教师就要给学生详析地讲述钢琴演奏中涉及到的基本知识,让学生对音乐学习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知。教师不要觉得在初级阶段只教会学生如何识谱弹奏就可以了,音乐基础知识、触键演奏、音乐理解与表现、听觉与节奏的控制从学生一开始学习钢琴时就要讲授。教师要用最简单的语言给初级阶段的学生讲授键盘、读谱、弹奏方法、音乐想象力和创造力、音乐理解力等学习内容,随着学习阶段的不断提升,学习内容和乐谱的复杂性逐渐增多,学习过程表现为音乐知识的整体成长;教师不能因为初级阶段的学生接受和认知能力不成熟,就放弃音乐概念的讲授,只教给学生如何识谱弹奏,这样仅仅能培养出一个只会识谱弹琴的机器,而非具有演奏艺术能力的演奏者。从整体性教学思想出发,结合钢琴教学理论,把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学生。
麦克斯·W·坎普在钢琴教育普及化的宏观目标之下,提出了钢琴教学的整体性观点[1],并在这一整体性思想的指导下,注重学生对节奏、听觉以及音乐理解力的培养。他认为,钢琴学习要素包括旋律、和声、节奏、速度、拍子、力度、调性、乐句、触键、音乐理解力、艺术风格等方面内容,教师要在初学阶段就给学生讲述这些内容,让学生对音乐学习有一个整体的认知。坎普说:“要像导演一样引导自己把所有的音乐元素建立在一个头脑和身体上的综合”[2]。比如说,学习一个新的音高,教师应考虑到学生的现有认知能力、肢体动作协调能力、听觉、节奏、速度的感知能力以及这些综合环境对新音的适应程度,而不仅仅是学习音高的名字,要把各部分当成相互联系的整体来把握。比如,建造一座房子,钉子、砖、水泥、房梁等各个部分都是重要的,但是重点却在于这些部分要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房子的整体,这样房子的存在才具有意义。音乐也是一样,各单音、节奏都是重要的部分,听觉、肢体动作虽然只是演奏的一个方面,但只有在音乐的整体环境下,在相互关系中的格式塔中,各要素的相互结合、听觉与肢体的综合参与才能够成音乐。因此,整体通常要大于部分之和。坎普认为音乐学习要遵循成长性学习原则,学习内容由易到难、由简到繁,下一阶段的学习要以上一阶段为基础,从而增加内容的复杂性。这样,学生才能在学习中找到每个部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把学习看作是一个整体成长的、连续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只是单独的技能累积。
坎普在其著作中提出了在钢琴学习初级阶段,学习内容就应该包括音高、时值、节奏、音程、读谱、触键、身体律动、和弦功能、音乐理解力、听觉控制、力度控制、音乐想象力和创造力、乐句塑造、调式、音乐风格方面的观点,随着学习阶段的递增,内容的难度逐渐加大。尽管这些概念在初级阶段的教学中对年幼的学生来说,可能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畴,但随着音乐经验的不断丰富和理解能力的不断提升,这些概念会在学习中不断被精炼和完善。等到学生的学习阶段到了中、高级水平之后,学生就会很自如地掌握新内容,不会觉得难以理解,因为后一阶段的学习内容都要建立在前一阶段学习内容的基础之上,循序渐进地被接受和内化。同时,教学顺序应考虑到学生个体的不同,根据个体需要和现阶段已有的经验知识,为学生制定独特的教学顺序,旨在从初学阶段开始就培养学生对音乐概念的完整理解。
(一)钢琴学习过程的重要性
坎普认为在钢琴学习中,学习过程的安排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学习顺序会使学生有效地接受音乐概念的学习,深入理解音乐内涵,完整地表现音乐。学习不应该是单纯的模仿,而是学生对所学知识达到理论概念上的理解认识,并且可以迁移运用到更多的学习情境中去。学生必须整体深入地理解所学的知识,不仅要理解概念,还要学会如何应用,如何有感情地表现。例如,学生学习和声的知识除了要认识每个和声结构,还要知道和声在乐曲中对音乐与结构的影响。坎普还强调,学习过程的顺序表现为教师给出一个新概念、学生认识新概念、深度理解新概念、把新概念内化成学过的概念。通过阅读笔者理解为,首先,教师对新知识的讲授要利用充分的引入做准备。然后,用形象化的语言让学生认识理解这个新概念。其次,在音乐情境中把新概念透彻分析,让学生从实践的层面深度理解新概念。最后,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生真正弄懂了这个新知识,并且深刻地记住,内化为已有的知识经验。依据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学习过程被看作是一个整体,而不是单独的部分相加,学习是建立在已学知识的基础上,对新知识结构的有序综合,教师要引导学生把学习经验从一个情境转移到另一个情境中去,学会知识的迁移运用。初级阶段的学习要适用于以后的中、高级阶段,因此,学习过程是承前启后、循序渐进的。
(二)肢体在重拍中的同步协调性
所谓重拍指的是强弱拍子规律的自然重音,演奏者要在完全理解了节奏规律并转化为内心的感觉之后,对这些有规律的自然重音做出一些基本的身体动作上的反应,身体要随着每一个重音做出同步的反应。笔者认为,身体对强拍的反应不是单纯的点头或者用脚打拍子,而是通过理解曲子的节奏结构,达到内化于心的状态,由内在表现出的身体对节奏的协调感,通过内心对节奏的感觉来调整身体各部分如手指、手腕、大臂、背部等肢体动作以适应曲子进行中的强弱缓急。
音符构成了曲子的律动单位,律动单位构成了强弱拍子,强弱拍子构成小节之间的主要自然重音和次要自然重音。重拍规律会根据曲子的节拍特点不同,表现不一样的重拍规律特征。坎普在书中列举了各个节奏层面的重拍规律,比如说,有的曲子是以小节为单位的节奏律动,在2/4拍子的节奏中就表现为强—弱,3/4拍子中表现为强—弱—弱,4/4拍子中表现为强—弱—次强—弱。如果曲子的律动是跨小节组成的如两小节,那么就要出现一个主要重音和一个次要重音,例如在3/4拍子的节奏中表现为强—弱—弱—次强—弱—弱。肢体对重拍的协调性要随着音乐节奏的规律而变化,一首乐曲的音乐节奏是由乐句形态决定的,因此,首先要判断音乐节奏是以小节形式还是跨小节形式展开的,然后再做肢体对重拍规律的同步协调。
(三)节奏律动在演奏中的体现
基于格式塔学习理念,对节奏律动的学习要从整体出发,放眼于小节之间、乐句之间、乐段之间,不能因为律动是最小的节奏单位而只关注单独音符的律动,从而忽略了音乐性的连接。节奏的学习要讲究整体性,重视部分与整体的连接。笔者认为,节奏的教学要先从单音的节奏开始教起,慢慢过渡到节奏律动,再到节奏群,最后把音乐节奏自然地贯穿于音乐行进之中,循序渐进地学习节奏的组织结构。坎普强调节奏的练习开始于有强弱规律的律动单位或节奏群,当学生能够从听觉上感知、从身体上产生律动单位或节奏群的回应时,练习就逐渐扩大到半个乐句,再扩大到一个乐句,从而获得一个乐句中的节拍规律。这时,乐句就形成了,乐句与乐句连接成段,段与段构成一首完整的乐曲。所以说,强弱律动是一首乐曲中最基本的要素,也是一首曲子能否演奏成功的决定性要素。在钢琴演奏时不能缺少身体对曲子的潜在律动的感觉。律动是最基本的节奏单位,如果一首曲子没有节奏律动,就失去了前进感和组织感,因为律动构成了音乐并赋予它生命。律动感可以帮助演奏者感知曲子的逻辑速度,充当了框架作用,演奏者可以在节奏律动的支撑下自由地演奏,也使曲子听起来快而不乱、慢而不拖。节奏律动可以帮助演奏者构建身体对曲子节奏结构的反应,明确作曲者是如何组织音乐材料的。
(一)认知听觉身体的统一
坎普认为,身体动作的协调需要被头脑认知引导,同时,头脑的认知又指导着听觉,所以说,头脑和身体要统一配合,技术和音乐才能相辅相成,只注重技术而忽视音乐,就会破坏身体的演奏统一性,造成演奏综合控制能力的下降。钢琴演奏能力的培养不仅仅指的是演奏技术能力、认知能力、音乐表现能力、听觉能力与演奏技术能力。教师在讲授理论知识时,要先让学生透彻地理解并内化为已有知识经验,这时,学生的认知能力已经成熟,可以自如地控制身体动作的表现,然后在演奏中结合听觉感知能力,达到认知、听觉、身体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状态。如果在演奏中没有头脑认知的参与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是,实际演奏之前没有在心里确定好演奏速度,造成节奏混乱,曲子没有律动感;强弱规律容易受音型或织体的改变而变得没有规律;从视觉上而非听觉上感知音乐,学生没有从听觉方面把握音乐表情记号的变化;乐句开始或结束时发出很重的力量击键;重音记号、音色、力度记号没有考虑乐曲环境而盲目表现。
所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因为学生没有理解或真正弄懂一首作品的能力,认知能力缺失,听觉与身体演奏就会脱节。如果学生能够理解乐谱上所表现出来的知识,他就会利用头脑认知去指挥正确的身体动作。技术能力是被头脑控制而发出想要的声音的一种能力,所以,弹奏时除了身体动作的参与,还必须利用头脑指令控制身体动作。
(二)听觉节奏技术的综合
坎普说:“真正的键盘艺术产生于听觉、节奏、技术的相互关系中,这个相互关系构成了演奏的综合”[3]8。换句话说,就是学习钢琴要从节奏和听觉方面结合肢体动作产生音乐,三者统一联系起来。如果在演奏中失去听觉和节奏的控制,就会出现音乐表现能力缺失的问题。比如在一个小节中出现几个由错误的肢体动作产生的不必要的重音,让音乐听起来断断续续、失去方向感和行进感。所以说,音乐性的表现与听觉控制具有直接的联系。教师要教会学生如何用听觉去判断在演奏中需要的强弱缓急和句法结构。
在演奏中教师要教会学生用批判性的听觉聆听自己的演奏,许多学生都能够听到他们在演奏中弹的是什么,但是并不能用批判性的眼光来审视自己的演奏,所以坎普说:“没有自我批判的听觉,键盘艺术能力永远不能发展”[3]9。批判性的听觉需要让学生知道听什么、怎么听。首先,要听音高、速度、力度、节奏,以及音高的方向性、音的协和与不协和感、音的进行、乐句的进行和解决。其次,听的内容要建立在音乐要素的相互关系中、音乐上下句的环境中,听的是音乐的相互关系而不是单独的一个要素。例如,我们在分析一个音符、一个和弦或一个乐句的演奏是否得当时,要把它放在一定的音乐环境中来比较,比如旋律和伴奏的关系、踏板的关系、击键和离键的关系、调性和节奏的关系、力度关系等,用批判性的听觉找出自己演奏的音乐与其所处的音乐环境的关系。经过分析,用内心听觉指导肢体动作来发出想要的声音,最终达到演奏的统一综合。
综上所述,麦克斯·W·坎普把钢琴教学看作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成长的过程。钢琴教学是一个不间断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是对已知知识结构的综合,而不是单独技能的累积。音乐学习虽然与其他学科有些不同,但学习认知活动与其他领域是一致的,学习是理解学习任务本质的过程,教师应关注学习经验的规划而非经验的重复。教师要启发和引导学生,所有的活动、经验应围绕培养和引导的发展逐渐形成。在学习发展过程中,学习的整体模式、意象、结构的关系在初级阶段只能够被浅显地理解,随着学习的发展,最后被精炼和完善,学习是一个连续性、不断成长的过程。
[1]赵建斌.循序授乐慧心习琴——管窥麦克斯·W·坎普钢琴教学发展理念[J].钢琴艺术,2012(4).
[2]麦克斯·W·坎普.钢琴教学:思想、听觉与身体的综合[M].阿尔弗雷德出版社,1981:10.
[3]麦克斯·W·坎普.钢琴演奏的发展:一种教学理念[M].阿尔弗雷德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 曹萌】
J616.2
A
1674-5450(2015)06-0187-03
2015-09-02
沈阳音乐学院2012年院级课题(2012KYL24)
朴波,男(朝鲜族),辽宁大连人,沈阳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音乐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