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厦门361000)
唯物史观视域下两性地位的历史演变和价值探析
李洁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厦门361000)
恩格斯的经典唯物史观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系统地阐述了史前各文化阶段几种婚姻家庭的主要演变发展形式、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以及国家产生的原因及本质;通过婚姻家庭形式的演变研究,我们可以窥探出婚姻家庭中两性历史地位演变的脉络,从而对于在当前转型时期建立和谐的爱情婚姻家庭观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研究意义。
唯物史观;婚姻家庭;两性地位;价值探析
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组织单位,对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中国来说,家庭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婚姻家庭中两性关系的稳定和谐又是构成家庭和谐发展的基础。当今社会,婚姻家庭关系中两性的地位正在走向平等,而在走向平等的道路上,仍旧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试图以唯物史观的角度去剖析这些问题。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对家庭研究的开始,他们指出:“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马克思和恩格斯由此对原始社会家庭的本质作了第一次积极地探索。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以下简称《起源》),认为蒙昧、野蛮和文明时代构成了文化发展的总阶段。而每个时代又以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不同分别划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人类从蒙昧时代发展到文明时代,在这个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方式的不断更新,人类从懵懂无知的原始人逐步进化成日益睿智的文明人,从依靠野果及野兽为生逐渐掌握了对工具和技术的使用,伴随着这些发展,作为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基本社会组织的婚姻家庭也在逐步走向完善。
将家庭形式划分为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四种,则是摩尔根根据多年精心研究的划分,摩尔根认为,婚姻家庭的形成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类从血缘家庭发展到专偶制家庭,这样的演变实际上是历史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恩格斯说:“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产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
从以上的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家庭观:家庭这个基本的社会组织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们在社会生产的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而婚姻家庭中男女两性的地位的变迁也是生产发展的结果。
2.1 母系氏族的男女平等
原始社会早期时,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为了生存,人们只能选择以群居的的生活方式生活在一起,共同劳动,维持基本的生存。与此相适应的两性关系也处于杂乱的状态,即摩尔根所说的群婚制状态。这个时候的两性关系是符合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文化道德水平得到。恩格斯,“带着妓院的眼镜去观察原始状态,那便不可能对它有任何理解。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则是这种群婚制的典型代表。在这种婚制下,性关系的发生对于女子来说是随意的,由此就出现了子女“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现象,由于在早期的部落群居生活中,女性的地位是高于男性的,在整个母系氏族的发展历程中,“母权制”是母系氏族的核心。
在母系氏族的早期,男女关系可以说是一种初级的平等关系。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团结合作的方式去和自然抗争,获取生存所需要的动植物。在这种条件下,无论男女都承担着获取食物的任务。即使这样,所获取的食物仅仅能填饱肚子,完全不存在两性双方谁掌握生产资料的现象,从而导致彼此的地位变化。在母系氏族发展的中后期,生产力相对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弓箭和制陶术的发展,使得获取的食物在满足人们的需要的前提下,有了一定的剩余。“根据母权制,就是说,当世系还是只按女系计算的时候,并根据氏族内最初的集成习惯,氏族成员死亡以后起初是由他的同氏族亲属继承的。财产必须留在氏族以内。最初,由于财物不多,在实践上大概总是转归最亲近的同氏族亲属所有。但是,男性死者的子女并不属于死者氏族,而是属于他们的母亲的氏族......”
可以看出,在母权制下,男子的地位在整个部落中,相对于女性来说,并没有那样高,女性在整个母性氏族十分受尊敬与崇拜。而男性在母系氏族中地位,正如恩格斯在《起源》中所论述的,就继承权来说,男性的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其父亲的哪怕是少许财产,男性也没有权利去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其财产只能有母系一方继承或支配。所以,从这点可以窥探出男女双方的关系,女性的地位是高于男性的。但从总体上来说,在“母权制”下,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关系,男性在母权制社会中所谓的不平等现象,与以后女性长期受奴役的现象有着本质的不同。
2.2 父系氏族的男尊女卑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野蛮时代逐渐来临,生产工具的样式也逐渐丰富,特别是铁器的产生,使原始人类在生存方式上发生了质的飞跃。群婚制逐渐过渡到对偶制,在对偶制下逐步形成了“父权制“社会,对偶制婚姻在形成的初期,并没有破坏原始的集体共产制经济。女性在部落的地位仍然是备受尊崇,受到人们崇拜和尊敬。可以说“母权制”社会的影响在”父权制“社会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男女相对平等的现象逐步被打破了。
在《起源》中,恩格斯论述到,随着农耕文明在蒙昧时代中后期的产生,毋庸置疑,男性在生理上相对于女性来说更具有优势,因而男性在获取食物和制造劳动工具上,与女性拉开了距离,女性受尊崇的社会现象逐步被打破,随着男性创造的物质财富进一步扩大,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地位逐渐消失了,所以妇女的劳动也就成为了附属品。
2.3 文明时代逐渐实现男女平等
人类在进入文明时代后,家庭形式演变为专偶制婚姻,在婚姻家庭中,男女的地位差异随着社会观念转变以及女权意识的觉醒,而逐渐缩小,而社会上对于女性的观念的转变,为女性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提供了契机。广大女性要求走出家庭,参与到公共事务中获取与男性平等地位的呼声越来越高,而且男女平等问题在法律上也有了保证。男女平等问题方面的法律条款的不断制定和完善。但是,我们清楚知道,法律的制定只能为男女平等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保证,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男女平等的问题。恩格斯认为,造成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如男性,是因为女性未能走出家庭,投身于社会。也就是说,女性被排除在公共的劳动之外了,只是从事着家庭的私人劳动,未能有自己的社会事业。所以,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相对于有产阶级的丈夫来说,妻子则是无产阶级,饱受其丈夫的奴役。在家庭生活中,女性只有突破家庭的限制,投身于公共的社会事业,实现经济独立自主,才能争取到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只有这样,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才有地位,才有真正的发言权,才可以摆脱是男性附属品的命运。
3.1 两性关系的演变是社会文化发展的产物
人类在形成的初级阶段,根本不存在男女地位的高低之分,两者只是在生理构造上存在差异,两者在部落社会中的地位是对等的。也就是说,并不存在究竟是男性地位高于女性地位亦或是女性地位高于男性地位的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个体意识的产生,男女分工的形成导致了两性之间的平等关系逐渐失去了平衡。特别是进入“父权制”社会后,女性的地位渐渐屈从于男性,男尊女卑的社会形成了,这种情况一直影响到现在。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男耕女织的社会现象普遍被社会大众接受,男性从事社会公共劳动,女性则蜗居于室内,从事家庭私人劳动。在公共的社会劳动领域,几乎难以寻觅到女性的身影。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落后的性别文化思想成为社会的主潮流。在思想文化领域,所谓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备受推崇。社会物资以及经济物资被男性占据,从而导致两性关系中,男性占据着支配地位,而女性只能处于被压迫的地位。这种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造就了封建社会男女地位不平等乃至发展影响到现代社会。
五四运动以来,西方的自由平等思想等一些先进的思想及女权运动的影响,男女平等的性别文化思想在社会大众中得到认同。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男女的平等关系的发展也走进了一个新时代。这个新时代与以往的全部历史时代都是不同的。这是由于生产力取得了巨大的变化,为打破男女不平等的状态提供了前提;自由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的改变,对男女平等的思想接受程度越来越高。女性与男性接受同样的教育,掌握一定的社会资源以及经济收入。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生产工具的进步,以前许多只能是男性进行的工作领域,女性现在也可以完全胜任,甚至在某些领域会比男性做得更好。在经济上,使得广大的女性实现了独立,正是因为如此,女性自身在家庭生活中重获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在家庭各个方面逐渐享有平等的权利。
3.2 两性平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人类社会从低级走向高级,从蒙昧走向到文明,不仅仅是社会生产力取得了进步,婚姻家庭形式也实现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变化,在此过程中,伴随的是两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从平等——不平等——逐渐平等。这一变化趋势正如在恩格斯看来,生产力发展是决定性因素,同时也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同时,作为女性,要想提高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首要的就是要使自己的经济独立。而在文明时代,使这成为了可能。在文明时代,女性权利文化意识也逐渐提高,使得男女平等的思想逐渐在社会上处于主流的文化价值观人类社会是必将走向共产主义的,而现在正是以这样的趋势在向前发展着。正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只有真正的实现共产主义,才能是两性关系平等发展的最终所在。所以,两性平等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
对于社会主义转型期间的中国来说,男女两性平等关系的研究,对于家庭生活中各种矛盾问题的解决无疑提供了契机。实现男女平等,使得女性也有机会参与到现代化建设中,为建设增彩添瓦,男女关系和谐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意义。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4卷)[M].人民出版社,2012.
[2]刘尚云.从“婚”字群汉字透视古代婚姻文化[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2007.
[3]于亚东.《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变迁——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有感》,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
The typical writings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the Origin of Family Private Ownership and Marriage by Engels has elaborated on systematically the main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marriage and family,the origin and the essensece of private ownership as well as the class and the states in every prehistorical cultural stage.We could discover the historical theme of male and female in marriage and family by such research.It is significant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onious marriage and family during the current transition period.
Historical materialism;Marriage and family;Gender status;Value analysis
B17
A
2095-7327(2015)-08-0107-02
李洁(1986.3.6—),女,汉族,安徽太湖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