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贺享雍长篇小说《是是非非》中的乡村政治叙事伦理

2015-04-10 11:15孔许友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端阳正当性修路

孔许友

(四川省社科院文学所,四川成都610071)

论贺享雍长篇小说《是是非非》中的乡村政治叙事伦理

孔许友

(四川省社科院文学所,四川成都610071)

贺享雍长篇系列小说《乡村志》的第五部《是是非非》通过对当下中国乡村利益博弈的精巧设计,生动刻画了贺家湾村干部、村民、乡干部以及商人等主体之间复杂的政治伦理关系,艺术地呈现出一幅具有典型意义的当下乡村政治生态图景。通过文本分析的方法,试图还原小说中主要政治伦理关系的实质,涉及城与乡、乡与村的关系问题,正当性的限度问题,乡村治理者的德性问题等。

乡村政治生态;城乡关系;乡村治理者;正当性;德性

《是是非非》是四川作家贺享雍长篇系列小说《乡村志》的第五部。[1]在已出版的《乡村志》前五部中,第五部的主人公与第二部《民意是天》都以贺家湾村的村官(村长兼村支书)贺端阳为主人公。如果把《民意是天》看作贺端阳前传(其主题是村长竞选),那么《是是非非》便是一部未完待续的贺端阳正传。但与很多小说不同的是,无论是贺端阳前传还是正传,对于作者来说,首要的事情并非塑造人物(贺端阳或其他人物)的独特性格形象,而是鲜活地呈现具有普遍性的乡村政治生态,也就是说,情节居于第一位。在作者看来,乡村的“政治史”(当然是以诗性方式呈现的“政治史”)是“乡村志”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修路情结的缘由

贺端阳的修路情结在《乡村志》的第三部《人心不古》中已经出现。《是是非非》更是把修路——确切一点说,是为修水泥路筹款——当作推动小说情节发展的核心事件。修路是一件具有中国当代乡村史典型意味的政事。乡村修路情结的来源似乎是不言而喻的,所谓要致富先修路。修路之所以有利于乡村致富,当然是因为路把前现代的乡村与商业化的现代城市连接起来。致富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决定了修路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不过,小说中一个值得注意的情节设定是,贺家湾并非没有与城市相通的路,贺家湾村的修路其实是要把路升级,从机耕路升级为水泥路。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小说中实际出场的人物还是不时进行叙述干预的故事讲述者似乎都没有质疑修路的必要性,但小说情节本身并没有充分显示这种必要性。促使贺端阳将修路之事重新提上议程的是一次招商的失败,可事实证明,那不过是一次接受城市盘剥的机会,而且原有的机耕路并不真正影响那个项目,如贺端阳说的:“种蔬菜么,也不需要小车运”。这并非个例,在小说中,贺家湾的土公路既不是制药公司撤租的根本原因,也没有妨碍之后的集体果树种植。因此,无论是所谓承接发达地区的经济转移,还是发展自主产业,贺家湾的土公路都可以应付,换句话说,贺家湾修路的必要性其实是有些可疑的。

既然修路与否不应该影响到贺家湾村的致富,那么,修路只是为了村民的生活方便么?小说第一章就写贺桂花等村民在村民大会上要求村干部修路,理由正是生活不便。可是,这个理由即便不能说全假,至少并不反映村民们的强烈诉求,因为故事讲述者紧接着就告诉我们,这不过是村里的一些大房人故意“借此机会,在上级领导面前出他(贺端阳)的洋相”。事实上,贺家湾的村民们对修路之事并没有贺端阳想象的那么积极,第十二章写得很明白,一旦修路筹资影响到村民们眼前的经济利益,他们就开始打退堂鼓了,此事除了说明乡村的贫穷和村民的目光短浅外,客观上也表明生活上的一点不便对贺家湾人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

如果贺端阳坚持修(水泥)路的真正动机既非如他自己所想的仅仅为了村庄致富,也不是单纯为了解决村民们的生活不便,那么修路的意义何在?小说借贺端阳之口告诉我们,贺家湾村原有的机耕路只是“走小车有时有点困难,可走大车完全没问题”。这话虽然是在争取蔬菜种植项目时说的,但同时也暗示,修水泥路的主要作用在于使走小车变得方便起来。我们知道,小车是现代高端生活方式的一个标志物。乡村之路通小车意味着乡村生活方式与城市生活方式的进一步接轨,换言之,修路刺激和推动了乡村生活的现代化,贺家湾修路的根本意义或许就在这里。

贺家湾修路说到底仍然与致富相关。贺家湾之所以有必要修路,是因为机耕路虽然不应该却在事实上影响了致富。致富是与生活方式的现代性转换配套的。问题在于,与其说贺家湾人自觉地选择了这种现代性转换,不如说他们是在被动地不自觉地接受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规训。只要试图通过“攀附”城市来改善物质生活,乡村就不可避免地要接受这种规训。然而,接受城市生活的规训正使乡村面临尴尬的境地。城市虽然规训乡村,却并不希望消灭乡村,因为一旦乡村消失,城市将失去廉价劳动力,将吃不上“放心的绿色蔬菜”。城市想让乡村充当一个既渴慕自己又永远等而次之的角色。而对于村民来讲,一方面,想要在物质生活上真正成为市民十分困难,另一方面,接受城市生活方式的规训又必然意味着乡村性的根本沦丧。这种尴尬处境使得乡村治理的根本目标难以厘定,当代乡村悲剧的根源大抵本于此。表面上看,《是是非非》的重点并不在表现此悲剧,但小说所着力描写的乡与村之间的一次次利益博弈,其实无不是以上述城乡关系为基本背景的。

二、“砍树事件”的正当性分析

小说以“是是非非”为题,其中最主要的“是非”纠葛围绕几次前后关联的砍伐集体树林事件展开。作者通过这些事件精巧而集中地描写了贺家湾村干部、村民、乡干部以及木材商人四方在国家、村庄和个人三个层面盘根错节的政治伦理关系,而正当性分析或许是破解这些“是非”(尤其是前两次伐树事件的“是非”)的一个有效途径。

为了筹措修路资金,贺端阳想出了组织村民私伐集体林的点子。贺端阳的“军师”贺劲松一开始就告诉贺端阳:“不办砍伐证就砍树,那是违反《森林法》的,弄不好还会蹲监狱。”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伐集体林不仅要冒蹲监狱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得经受正当性的考验,因为是否合乎法律与是否正当本质上是两回事情。正当性不外乎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正义,二是权宜。权益不是指向正义德性,而是指向共同体的实际利益。小说描写的砍树之举与正义并无太大牵连,却是一种权宜,只不过被权宜的对象不是正义,而是不得私伐集体林的法律规定。贺端阳对贺劲松说:“我晓得风险太大,可这都是被逼出来的,没办法!”这句话正突显了此举的权宜性。那么,这一权宜有无正当性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小说第十四章中贺端阳的一段预料性言辞实际上为这种权宜的正当性进行了有力辩护。在这段言辞中,贺端阳指出,如果依照合法手续砍树,势必要遭受当地乡政府、林业局以及外地木材商人等多个利益集团的盘剥,结果只能导致修路计划落空。此外,小说也附带点出,第一次砍树是合理择伐,并非滥砍滥伐,也就是说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为贺家湾这个共同体的必要利益考虑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这两点奠定了第一次伐树举措正当性的基础。

然而,为何违法却有正当性?难道《森林法》不正当么?当然也不是。必须办理砍伐证才能砍伐集体树林的法规,就其立法精神而言乃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共同利益,原本也有其正当性。问题不是出在《森林法》本身,而是出在其它环节。按小说中的描写,当地乡政府、林业局以及县政府等多个政府机构的官员都存在渎职、违纪乃至违法的情况。正是因为官员违纪、违法在先,使得《森林法》的相关规定不能真正起到维护共同利益的作用,从而失去了应有的正当性,既然失去正当性,自然也就成为可被权宜的对象。第一次砍树的情节设计由此能够给予我们一个关于法制基本困难的重要启示,即法律作为一套复杂的规则系统,除了需要充分的正当性论证外,还必须时时保证自身的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遵守,一旦某个环节出现偏差,就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其它环节失去正当性。

贺端阳私自组织砍伐集体林的事情不久败露,乡政府觉得吃了亏,于是联合林业公安拘留了几个老实的村民,并向贺端阳开出罚款赎人的条件。显然,乡政府并非真心要追究贺端阳等人的法律责任,只是借法律的幌子与村庄争夺经济资源。为了对付乡政府,贺端阳向勾结官员(林业公安局糜局长)的木材商人郎山求助。作为回报,贺端阳同意再砍伐几车木材卖给郎山,于是有了第二次私伐集体林事件。表面上看,贺端阳的这一举措与第一次伐树一样出于权宜,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贺家湾村民的集体利益,非为个人私利,因而与相互勾结、达成权钱交易的郎山和糜局长有所不同。然而,关键之处在于,权宜的正当性不能没有限度。虽然这种限度的边界并不总是清晰明确,但有时可以依据后果来衡量和厘定。但是,可能存在的风险毕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一次伐树与第三次伐树并不能构成确定的因果关联,将这种风险与集体现实利益的必要性相比较,选择后者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有可取之处。与第一次伐树相比,第二次伐树则很可能已经超出了合理择伐的范围,这就意味着它可能在事实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如此一来,其性质就演变成拿国家这个更大地共同体的利益去交换较低地村庄集体利益。从这个角度看,第二次伐树就越过了权宜的限度。不过,另一个不能忽视的因素是,第二次伐树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尽快救出被抓走的村民。不管抓人的实际威胁有多大,对于朴实的村民来说,将被抓与人身安全失去保障联系在一起是合乎情理的想法。贺端阳第二次伐树的决断由此获得了关切和维护个体生命的伦理价值,在政治伦理评判的天平上,为此决断的正当性增加了一定的砝码,加上小说可能有意不明确点出第二次伐树对集体林的破坏程度,从而使第二次伐树的正当性变得十分耐人寻味。

话说回来,尽管小说给读者留下了关于正当性问题的思考余地,但作者的主要意图或许并不是要让我们去追究贺端阳的各种决断和举措到底是否正当,作者更想传达的东西可能是:整体的社会组织方式及其价值观念体系和主导思维倾向已经使繁荣进步的表象暴露出制度和人性两方面的严重异化。作者借助对村庄治理者尴尬处境的描写将这种异化在乡村政治层面上突出地呈现了出来。好村官的真正难当之处在于他不得不时常用不太好的,甚至是坏的手段去办好事,具体一点说就是:为了达成村庄共同体的正当利益诉求,好村官的施政举措不得不时常偏离正常社会秩序的轨道。这种偏离不仅表现在要应对某些已经或暂时丧失正当性的法条,还表现在可能进一步突破正当的限度,而后者是十分危险的。

三、乡村治理者的权威危机

《是是非非》还生动描写了乡村治理者的权威危机现象,这是当下中国乡村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方面。具体一点说,危机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乡镇干部对于村民的权威危机,二是村干部对于一般村民的权威危机。小说在这两个层面都有精彩的刻划,如小说写贺家湾村民在贺端阳的授意和组织下几次“大闹”乡政府,反映了乡干部的权威危机,第三次砍伐集体林事件则突出体现了村干部的权威危机。

按小说的描写,乡镇干部的权威危机与村干部的倾向关系密切。在中国当前“乡政村治”式的基层政治体制中,乡镇一级的干部与村一级的干部有根本区别,村干部一般没有行政编制和工资收入,说到底只是身份比较特殊的农民。作为最基层的乡村治理者,村干部介于“官”与“非官”之间,也介于乡镇一级政治组织与村民之间。乡镇干部与村干部的关系,严格地讲,是指导与被指导,而不是或不完全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①因此,代表国家权力的乡镇一级政府组织必须依靠村干部来达到对村庄的治理意图。这种权威危机或者说紧张关系无疑破坏了制度所设计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则是“官本位”思维被进一步祛魅,民众权利意识提高的结果,如小说中贺家湾村民几次“大闹”乡政府都是为了争取集体合法权益。这种情况的权威危机有一定正面意义,至少使基层政府在施政时不得不顾忌村民集体的反应,小说中的乡政府也自知理亏而暂时妥协。

比较而言,更具有反思意义的或许是村干部的权威危机。如果说小说中乡干部的权威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那么村干部的危机则完全不是如此。在第三次伐树事件中,贺端阳为阻止村民私伐集体林,使尽浑身解数,但并没能像组织“大闹”乡政府那样得到村民的拥护和理解。原因很简单,“大闹”乡政府是为了村庄集体利益,而阻止村民私伐私售集体林木则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与村民个人利益成了对立面。也许有人会认为,这都是因为贺家湾的村民们目光短浅、觉悟太低,解决的办法应该是深入启蒙,提高觉悟。然而,为了国家利益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觉悟和德性对于普通村民而言显然是一种苛求,而且,十分重要的是,启蒙现代性鼓动的是个人权利意识,并非德性意识,而个人权利意识有时是双刃剑。不可否认,少数较高德性者的必要权威,可以有效防止和阻止较低德性者对共同体利益的破坏,而个人权利意识在消解官僚本位观念的同时往往也消解了治理者必要的权威,至于村干部这种本身就介于官与民之间的治理者,其权威自然就变得十分微弱,与传统时代的宗族乡绅根本无法相提并论。这是好村官不好当的另一方面原因。作为德性权威替代品的现代规则体系自然也要防止共同体利益遭到破坏,但很大程度上由于权利意识和经济思维对欲望的过度激发,如上文所述,很难保证自身各个环节时时得到合乎立法原则地遵守。

四、乡村治理者的德性

上文已述,这部小说把情节放在第一位,但这不意味着它忽视人物塑造。情节不会是无人物的情节,只是该小说对人物的塑造并非重在描写人物的性格,而是重在刻划人物的品性。性格属于心理层面的东西,品性则关乎德性。性格本质上无优劣之分,品性则可以高下判然。

除了主人公贺端阳外,小说中另一个被着力刻划的人物是乡党委书记马前进。贺端阳是村一级的治理者(村主任兼村支书),马前进则是乡一级的治理者。小说中以此二人为中心的乡与村之间的利益博弈,不仅生动反映了乡村政治生态,同时也把不同政治人的品性集中呈现出来。

小说中的马前进十分精明强干,一上任就挖空心思地“招商引资”,“跑钱争项”,在很短时间内就使全乡工作“跟上形势”,打开“新局面”。表面上他也做了一些实事,如规划和支持贺家湾村发展果树种植,但他的“以经济为中心”的所有施政举措根本不是为了农民的利益着想,而只是为了他个人的仕途,所以如贺端阳所评价的,不过是“搞马路政绩”。因此,马前进是典型的有才无德的政治人。有才无德的政治人甚至算不上真正的政治人,因为真正的政治人与普通人的一个基本区别就是要有为公之心,以权谋私者无论才能多高,也只是政客而已。

贺端阳在才干上或许比马前进略逊一筹,但他的品性却十分端正。《乡村志》的第二部《民意在天》就告诉我们,此人天性中就有很高的政治热情,正是这种热情推动他竞选村长。他当选后处处为贺家湾村的集体利益着想,奔忙不息,并无明显的私心,特别是不为金钱、美女所动,总体上坚持原则,不为个人私利出卖集体利益。就这些来看,他无疑是一名难得的好村官。在小说中,他既要与只图表面政绩,不顾村庄利益的乡干部周旋,又要对付唯利是图、两面三刀的商人,还要团结已经难以团结的村民。这些错综复杂的局面有时也令他焦头烂额,抱怨连天,但并没有真正消磨他天性中的政治热情,倔强的心性使他能够顶住压力,屡败屡战,百折不挠。他还颇有机智,与玩弄权术的行家马前进斗智,竟也几次取得了胜利。小说还表现了他的组织管理才能,如对几个重要事件的策划,都可圈可点。

不过,作者并没有把贺端阳塑造成一个理想化的样板式的政治人。作者通过讲述他在一系列事件中的言辞和行事,尤其是通过设计其动机与手段的正当性反差,将其优点与短处自然地混合在一起。小说还描写了贺端阳在治理技艺上的不成熟。治理技艺体现为处理个别状况的智慧,但贺端阳的修炼显然不够。贺端阳没有意识到前功不能轻易抵后过的道理,赏罚不明,先是姑息了贺长军的错误,又因此不得不姑息贺良毅的错误,从而引发了村民的普遍不满,客观上让郎山钻了空子,所以,对于第三次砍伐集体林事件,贺端阳政治技艺的稚嫩也是一个导火索。总而言之,这些情节在突显小说主题的同时也把一个地道的农民村官的形象刻划得十分真实、鲜活、有趣。

这部小说在艺术手法上的精彩之处还有不少,如情节灵活吸收了中国古代演义小说常见的“斗法”元素,环环相扣,高潮迭起,引人入胜,语言上则大量采用川东地区的地道方言俗语,既诙谐生动,又朴实大气,且丝毫不影响非四川方言背景的读者阅读,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语言积累和娴熟的运用技巧。不过,小的瑕疵也是存在的,例如在情节设计方面,小说最后“军师”贺劲松的“背叛”似乎缺少铺垫,显得比较突兀,又如个别人物言辞过度转述政策话语,略显生硬。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这部小说(其实也包括《乡村志》已出版的其它几部作品)的语言和场景虽然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乡土气息,但从根本的层面和主要的方面来看,它并非真正以表现地域文化为旨归的作品。所谓“乡村志”绝不仅仅是川东或四川的“乡村志”,而是整体意义上的“乡村志”。作者试图以自己知识分子的立场来思考和展现当代中国的乡村图景及其由来。他笔下的特定乡土尽管十分逼真,但说到底只是一个落脚点。透过特定乡土上发生的故事,我们所了解的不仅是特定乡土本身,还能够看到整体的乡土在历史中的人情变迁,能够深入地体察乡土与乡土之外世界的关系以及乡土在更大整体中的位置。真实的乡土以这种方式被艺术地呈现出来。

注释:

① 之所以“不完全”主要因为村主任(村委会)与村支书(村党委)的身份有区别。村主任由村民选举产生,是村民自治的产物,乡政府对村委会理论上并没有行政强制的约束力,而村党委属于党的机构,处于全国党内上下统贯的体系之中,村支书自然要接受乡党委书记的领导。所以,在小说中,马前进可以暂停贺端阳的村支书职务,但不能轻易动他的村主任职务。贺端阳“两职一担挑”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村一级治理组织内部可能产生的矛盾,同时也使村之于乡的两种关系(被指导与被领导)微妙地集中在他个人身上。

[1] 贺享雍.是是非非[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2014:50-55.

[责任编辑 范 藻]

Rights and Wrongs in Countryside:Political Narrations in Novel Rights and Wrongs by He Xiang-yong

KONG Xuyou

(Sichu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Chengdu Sichuan 610071, China)

The fifth novelRightsandWrongsin the long fictionTheCountrysideAnnalsby He Xiang-yong is well designed to express the interest gaming in the present countryside, to vividly reflect the complex political ethic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villagers, the villager cadres, township cadres and merchants, and to artfully display a picture of political ecology with a typical countryside taste. The close reading of the text aims at finding out the essence of the main political ethic relationships, which are concerned to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city and town, and the town and village, to the limit of fairness, and to the virtues of the cadres in the village.

political ecology; relationship between town and village; cadres in the village; fairness; virtue

2014-11-20

孔许友(1979—),男,福建莆田人。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文化与文论、文艺批评研究。

I206.7

A

1674-5248(2015)01-00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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