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变动及其影响分析

2015-04-10 09:28
关键词:女性化农村妇女劳动力

吴 萌 黄 鹂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

安徽省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变动及其影响分析

吴 萌 黄 鹂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

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发生变化,农业女性化现象日趋显著。文章以安徽省为例分析了农业女性化的现状,认为传统习俗、家庭利益权衡以及社会发展的制度障碍等是其形成的主要因素,进而从农村妇女、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三个角度分析了农业女性化的社会影响,并针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建议。

农业女性化;非农转移;男工女耕;安徽省

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村经济学家陈翰笙在考察广东农村时就曾发现女性劳动力在农村劳动力总数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1]。此后,人类学家费孝通在云南禄村调查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他在《禄村农田》一文中指出禄村在农业生产上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分工,妇女比男性承担了更多的种植劳动[2]。可见,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变动很早就引起了学者的关注。

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农村生产力提高,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建设大规模展开,这些劳动力由务农转入乡镇或进城务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马晓河的一项研究显示:在这股转移大潮中,约90%的农村女性劳动者没有离开土地或离开农业从事其它工作,逐步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3]。国家发改委2003年公布的研究报告显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从事农业的女性占其从业人员一半以上,并保持上升趋势:1990年,妇女占52.4%,2000年上升到61.6%。2006年全国妇联公布的调查数据表明,73.4%的农村女性参加农业劳动生产。[4]足见农业女性化现象已切实存在并影响到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

放眼世界,农业女性化现象并不仅限于中国,世界范围内的农业女性化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早在20世纪末,日韩两国农业已然呈现出女性化和高龄化的趋势[5]。可以认为农业女性化是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规律性体现,而将之定位到具体语境当中,对某一具体区域而言又有着另一种操作层面的意义。

一、农村妇女就业模式的历史变迁

农业女性化是指在大量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过程中,女性劳动力转移速度慢于男性,从而导致其在农业劳动力中占比攀升,成为农业生产主力的现象。美国著名学者Deere对“农业女性化”做了更为详细的定义:第一,妇女在农业部门作为自雇者或作为工资劳动者参与率的提高,即农村地区经济活跃妇女占比的增长;第二,由于更多妇女在农业中从业或者因为从事农业男性较少,致使妇女在农业劳动力中占比的上升[6]。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深入,农业的女性化现象愈发普遍。

回望我国农村妇女参与社会生产的历史发现,随着时代变迁,农村妇女劳动参与程度日趋加深,实现了从狭窄的家庭领域向广阔职业市场的缓慢跨越。

1.小农经济下的农村妇女就业

在小农经济下,中国农民秉持自给自足的理念,沿袭男耕女织的传统,广受“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意识和观念影响,农村妇女的社会、家庭地位较低,她们更多地为生儿育女忙碌,受到繁重家务劳动的束缚。在人口自由流动受到极大限制的年代,农村劳动力就业缺乏流动性。农村经济能提供的就业机会有限,形成以农业为主、手工业和商业为辅的职业结构。农村男性全心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掌握各项家庭事项的决策权,农村妇女大多操持家务,作为辅助力量为男性化社会增添些微弱的力量。[7]

2.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妇女就业

新中国成立后,为摆脱经济落后局面,我国建立起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这一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但计划经济下的户籍管理制度也造成了城乡的二元分割,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就业保持小农经济下的基本特征,除极少数人能通过参军、招工等方式实现就业流动外,绝大部分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在生产队领导下从事农业生产。农村妇女在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之余,参加实施工分制的农业劳动,一般来说,妇女参加劳作所获的工分较男性少2到3个,这也突显出农村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弱势地位。[8]

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妇女就业

1978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业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原有的户籍制度逐步松动,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就业模式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民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强,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一部分文化程度高、年轻的农村女性也随着民工潮的涌动流向非农岗位,但更多的妇女则留守乡村代替外出的男性从事农业生产,成为农村发展的主力。传统小农经济时代的“男耕女织”逐渐演化为“男工女耕”,这一趋势也在城市化建设加速的过程中得到强化而引起诸多学者关注。[8]

二、安徽省农业劳动力性别结构及其变动

(一)农业劳动力快速向非农产业转移

安徽作为中国传统的农业大省,全省耕地面积590.71万公顷,土地肥沃,适宜各种农作物生长。同时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农业用具不断更新,机耕、机播面积不断增大,安徽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及水利条件均获得了长足发展。

对比安徽省2000年至2012年农业生产的相关数据发现:第一产业创造的生产总值由25%降至12.7%;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则由36.4%上升到54.6%,成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力量;第三产业呈波动状,变化不显著。这些变化表明尽管安徽作为传统农业大省,但农业所能创造的经济产值有限,而这也必然成为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因。

正因为如此,劳动力就业在三个产业中占比在十二年间发生了巨大变动,第一产业中就业人数迅速减少,相反第二、三产业中从业者占比逐年上升,至2012年,第一、三产业劳动力基本持平。整体上看,安徽省农业从业人口呈下降趋势,2010年农业劳动人口与2000年相比下降35.87%。从性别结构看,在农业生产中,男性劳动力占比逐年下降,而女性劳动力占比却逐年上升。根据普查数据,2000年安徽省农业劳动力男女基本持平,而到2010年,女性农业从业人口已超过男性,占农业劳动力的51.97%,农业女性化的趋势显而易见。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男性多于女性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逐步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城镇不断扩张,乡村不断萎缩。在转移潮流中,男性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和乡镇企业,其数量远超女性。

根据对2004-2012年安徽省外出半年以上人口的统计,外出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比例一直呈波动状上升,2012年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达25.02%;而对流动人口性别结构统计发现,流动人口性别比明显偏高,2004年性别比为137.17;尽管近年来外出人口性别比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2012年性别比仍为126.56。可见,安徽省男性劳动力流动数量远远超过女性劳动力,大量农村妇女留在了农村从事农业生产。

三、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性别差异的原因分析

从根本上看,农业女性化就是农村人口的非农转移性别差异所导致的,而这种差异的形成则是以下诸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传统习俗的影响

习俗是造成农业女性化现象的文化原因。中国自古就有“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和“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定位,这些传统文化和习俗对农村妇女具有极大的约束性,也降低了家庭对女性的期望,严重影响了农村妇女外出务工的积极性。[5]

就业市场上的女性被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束缚,难以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选择,因而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潮流中,女性屈居从属地位,顺应以男性利益为主的安排。在传统观念下完成社会化的女性,柔弱胆小、缺乏主动性,她们如想在急剧变化的社会中顺利出走必然困难重重,留守乡村也就顺理成章,同时迫于生计,原先由男性主导的农业生产也不得不让位给女性。传统观念限制了农村女性追求自由的权利,而被传统观念影响的女性停留在闭塞的农村又强化了这些观念的影响力,在这种相互作用循环中,农村妇女突破束缚的历程必然艰难而长久。

(二)利益权衡的理性选择

农村妇女的留守是各方利益理性权衡的结果,是传统农村家庭在面临时代变革时的共同选择。农村家庭在做出是否外出务工、由谁外出务工的决断时会充分考虑家庭的整体利益。一方面农业的发展弱势难以满足农民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安徽虽是农业大省,耕地面积广阔,土地肥沃,气候条件适宜,具备优良的农业生产条件,但农业作为传统产业,创造的经济产值相对于其他产业明显较低。在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尚未实现、农业生产一定程度上还要依靠人力的情况下,农业仍然是传统意义上高投入、低回报的产业部门;并且伴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攀升,物价上涨,仅仅依靠农业生产难以满足家庭生活需要,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成为必然。另一方面女性的性别弱势使其外出困难重重。其一,女性体力上难以与男性抗衡,同等条件下,男性更受就业市场青睐,而且长期受封建思想浸润的农村女性风险承受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弱,依附思想较浓,习惯于传统性别分工模式。其二,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的局限,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安徽省农村地区,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者高达97.99%,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男性。文化结构上的弱势使得女性在就业市场缺乏竞争力,只能选择留守乡村从事农业生产。其三,女性受到过多牵绊,养育儿女、赡养老人等义务都让其在选择时陷入两难,她们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之下选择留守也是相当无奈的抉择。这样,从家庭利益最大化考虑,农村家庭必然选择男性外出务工,女性留守乡村。

(三)社会发展中的制度化约束

当前我国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发展不完善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化约束是造成农业女性化的根本原因。首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安排影响着农村女性的非农转移。城市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正好适应了这种需求,但是城市资源有限,无力为超出合理人口容量之外的居民提供与市民同等的生活条件,因而户籍制度成为维持城市现有人口和发展规模的利器,也成为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天堑。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属难以获得在城市永久居住的法律许可,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顺利流动,妇女留守乡村从事农业生产也就成为现实的需要。其次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仍然不畅,其生产要素的功能日渐削弱,保障功能却越发显著[8]。男性劳动力尽管能够向非农转移,在城市寻找更多的发展机会,但城市提供的安全感有限,归属感缺失最终造成的是农民“离乡不离土”,守住那一亩三分地也就成为离乡农民的必然选择,因此土地仍是家庭各种决策的考虑因素。这样,有着较多拖累的农村妇女留守乡村“保卫”土地就在情理之中。

四、农业女性化及其影响分析

农业女性化作为农业生产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当其发展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并存在于一段相当长历史时期时,就必然会对农村社会产生深刻影响。

(一)对农村妇女自身的影响

1.相较于传统,农业女性化部分地实现了女性价值

农业女性化使农村女性从家庭领域走向了生产领域,真正步入就业市场从事价值创造活动。首先农村女性从以家庭角色为主转向兼顾家庭和农业生产双重角色,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妇女可以通过生产取得经济收入,有利于其在家庭生活中地位的提升,摆脱对男性的经济依赖,从而塑造出自立、自强的现代女性形象。原先的家务劳动操持者参与到社会利益分配的环节中,增强了农村妇女在家庭事务中的话语权。同时农村妇女参与生产也对其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为其不断学习进步的动力。其次农业女性化也是农村妇女从私人领域到公共领域的跨越,为男女平等的实现又向前迈了一步。男女平等说到底就是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从家庭走向社会正是妇女改变社会地位的先决条件。恩格斯曾经说过,妇女解放的第一个条件即是让女性参与到公共劳动中去。在此意义上说,农业女性化为女性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2.长远来看,农业女性化是对女性发展的束缚

农村妇女留守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就业市场上对于男性主导模式的妥协。在社会日益多元化的环境之下,妇女由于种种牵绊放弃了合法的利益诉求,以维持家庭的稳定与和谐。而这种放弃也伴随着相当高的机会成本,作为一种权利的放弃首先就是对妇女的不公平。从女性自身发展的角度看,留守农村所能获得的发展机会与外出打工的男性不可同日而语,必然拉大了两性之间的距离。此外,城乡非均衡发展格局下的农业仍属弱势产业,当前安徽省农民家庭收入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非农收入,女性从事农业生产创造的经济利益对整个家庭收入状况的改善来说不够明显,进而导致妇女贡献被低估。传统精耕细作的农业向机械化进军途中,仅依靠妇女的坚守难以实现。农业不能满足家庭生计的全部,这也决定了以农业生产为根基的农村女性发展缺乏持续性,因而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留守妇女的发展必定缓慢而艰难。

(二)对农业生产发展的影响

留守妇女在稳定了农业生产、保障了粮食安全的同时,也使农业发展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农村妇女是在男性劳动力非农转移过程中完全参与到农业生产中来的,从数量上保障了农业发展所需的劳动力,也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降低了劳动力非农转移所带来的家庭生活风险。但是由于当前农村耕地急剧减少,而供养人口持续增加,土地产出效益急需提升,家庭分工结果又使得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男性流向发达地区,土地生产率难以提高。并且女性的生理条件决定了其在面临高强度劳作时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同时传统分工模式影响下的女性在农业生产经验和生产技术的掌握上都难以与男性相比,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都造成农业女性化下农业生产效率的降低,农业发展面临风险。

(三)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

留守妇女和非农转移的男性劳动力是城市化背景下出现的两大群体,撇开农业本身,这两大群体的变动必然会对整个农村社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农业女性化的直观表现是农村家庭中男女两性分离,不仅是地理上的分居,也是情感的疏离和综合技能的区分。夫妻之间必要的情感沟通因地区分离而减少,留守妇女的心理压力难以有效排解,身心俱疲之下,留守妇女普遍缺乏安全感。此外夫妻分处城乡造成了二者在知识信息、社会关系及生活态度上的差异,直接导致价值观念分歧,影响到夫妻关系和婚姻质量,最终将是农村社会家庭结构不稳定性的增强。

在子女教育方面,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务工后承担多种角色,难以面面俱到,导致子女教育存在缺憾:一方面其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在子女学业教育上不能充分发挥辅导作用,另一方面因承担繁重的家务和农活,其时间精力有限,难以对子女进行有效的管教,最终只能采取顺其自然的方式,使农村儿童教育受到影响。

农村夫妻结构的不稳定性以及农村人才培养上所存在的缺陷都对新农村建设的后续发展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

五、顺应农业女性化的相关建议

农业女性化的产生有其合理性和积极意义,而它所造成的消极影响也是现代化进程中应极力避免的。对此,笔者认为农业女性化问题的解决归根究底还应从女性发展和农村建设两方面着手。

农业女性化成为现阶段农业的基本特征,短期内难以发生根本改变。正视这一现象的同时,应大力创造有利于留守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第一,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提升其科学文化素养,采用农村妇女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先进科学技术、市场经济常识和法律法规,为农业发展创造有利的智力条件。世界银行一项研究表明,如果女性能够接受与男性同等的教育,农业产量将提高7%—22%,单独提高女性的小学受教育水平,农业产出将提高24%。第二,健全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合作组织,团结多种力量为农业生产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本,以此来降低农村妇女的劳动强度,并有效地降低或分散风险,最终提高农业产出。第三,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妇女的生育和家务负担,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女性从事农业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第四,推动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化组织设立与发展,与男性相比,妇女个体力量弱小,更容易受到侵害,在提升妇女素质、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同时,相关部门,如妇联,可以出面组织农村留守妇女,通过群体力量增强其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

农业女性化的产生根源于现阶段农村发展的滞后性以及城乡之间的二元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农业女性化问题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其一,加快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实现农民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宏观意义上的自由就业,为农村经济发展引进优质资源;其二,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中小城镇发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地转移的机会和空间,在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同时兼顾农业生产,缓解农业女性化程度,维持正常的农村生活秩序;其三,借助外部资源促进农村发展,辅之以必要的农业支持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引导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回流,使其回归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最终实现一种全新意义上的“男耕女织”。彼时,农业女性化将不再是个问题,而妇女也因融入到社会发展的潮流获得真正意义上地位的提升。

[1]姚德超等.农业女性化研究文献回顾与展望[J].农业经济展望,2012(2):25-29.

[2]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M].上海:上海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0-82.

[3]沈汝发.劳动力转移催生农业女性化现象[N].新华每日电讯,2006-01-19(6).

[4]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EB/OL].[2008-02-21].国家统计局网.

[5]高晶霞.吉林省农业女性化问题[D].吉林: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2007.

[6]胡玉坤.正视农业的女性化[J].中国经济报告,2013(3):84-89.

[7]李旻.农村妇女就业模式变化对农村经济的影响[D].辽宁:沈阳农业大学,2008.

[8]刘筱红.农业女性化现象及其形成机制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2,15(4):99-102.

The Change and Effects of Gender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Labor in Anhui Province

Wu Meng Huang Li

(School of Sociology and Political Science,Anhui University,Hefei,Anhui 230601)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 Anhui province,with the surplus labor transfer in rural areas,the agricultural feminization becomes growingly prominent.The following are the three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this phenomenon:the restraints of the tradition,the rational choice in country families and the system obstacles in the society.The paper then analyzes its social effect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stay-at-home women,production of agriculture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Two suggestions are offered to solve the problem:enhancing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ies of women so as to build a goo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environment,and strengthening the rural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agricultural feminization;labor transfer from rural areas;men to work and women to farm;Anhui province

F249.21

A

1008-293X(2015)05-0092-05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5.05.18

(责任编辑 张玲玲)

2015-08-07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女性化区域比较研究”(14BRK015)。

吴 萌(1993-),安徽安庆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学生。

黄 鹂(1959-),安徽黄山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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