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瑛
“尽责·圆梦”之话和
陈瑛
“和”是什么?它是把多种、多样、多元因素,依据一定的规则组合在一起,成为一种事物,实现多元、多种、多样性的统一。换句话说,就是世上的每种、每样、每个事物,都是由多种、多样、多元因素,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而成的,所谓“和实生物”,“和”则强,“和”则久。世间充满“和”的事物、“和”的现象,世界需要“和”。有了“和”,才有自然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才能保证人生的幸福和快乐。“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因此,人们应当珍惜并追求“和”,创造与维护“和”,努力建设和谐的天人关系、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身心关系,也就是“致和”。
正是坚持把握“和”的世界观、方法论,发扬“和”的价值观、人生观,才使得我们中华民族虽历经磨难,却依然能世世代代团结奋斗、同心同德,成为今天这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家庭。“和”是我们的传家宝,今天我们还要以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中国人民更加自觉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开创更加美好幸福的未来。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和”?我们今天又怎样来“致和”?首先,我们要知道,真正的“和”必须有基础、有前提,必须建立在真理和正义的基础上,符合客观事物和社会的发展规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而绝不是随意地凑合,无原则地和稀泥。例如,我们的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根据中国历史和现实国情,根据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区的实际,在反复的社会实践中,找出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以此为原则进行“和”的建设。
其次,“致和”必须在遵循客观规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在实践中去寻求和达到“和”。中国古代思想家历来强调,真正的“和”,必须符合“中”:即合乎规则,不偏不倚,不多不少,无过不及,恰到好处地去实现这种多样性的统一。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承认“多”,一切客观事物都是多样性的统一,要正视各种事物的复杂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各个方面,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此部分与他部分、暂时和长远等关系。
最后,“致和”绝不是无原则地退让,当“一团和气”的“老好人”。我们的先人反复强调“和而不同”,即要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方向道路,以实际行动同一切违背“和”的现象作斗争,例如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等。这正是致和的必要条件和因素。我国今年隆重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就是维护和平正义的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的信念和勇气。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