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春
(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 河北 张家口 075000)
·理论探索与创新·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践行“三严三实”
马艳春
(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 河北 张家口 075000)
中共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下的中国尤其是党内出现让人始料未及的政治生活新常态。新一届中央履新后,首先围绕作风建设打了一套组合拳,作风建设初见成效。而“三严三实”正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进程中的又一次专题教育实践探索。因此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养成的政治品格:一是要“严”字当头;二是要“实”处发力;三是要牢固树立以法纪作为一切行为之准则。而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心中“四有”,才能更好地践行“三严三实”。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心中有党。最终把个人理想信念融入到与民族共命运、同祖国、时代齐进步之中。二是严以用权做到心中有民。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各级干部治理国家、抚政安民的一种工具,坚持用权为民,严把权力观。三是为官有为,做到心中有责。其实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秉公用权、公道办事。四是严格自律,做到心中有戒。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心有所止。
从严治党 作风建设 “三严三实”
2012年11月15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两年多来,治下的中国尤其是党内出现让人始料未及的政治生活新常态。不论是持续升温的作风之战还是刮起的反腐风暴,都深刻触动了国内社会现实。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对于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党的政治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的组织纪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党的政治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从严治党正成为党内生活新常态。
作风看似无形,却又无处不在,一饮一啄之间皆见作风。而作风代表党的形象,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相背,决定着政权的生死存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作风问题绝非小事。如果党内存在大量不良风气,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1]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新政”扎实开局。在新政中,中央首先围绕作风建设打了一套组合拳。从“八项规定”掀起了作风之战的大幕,到推动历行节俭的“六项禁令”;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到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
“八项规定”直指当前党政干部中存在的不良作风。现实中一些干部藏身于文山会海、往来于高接远送,“忙”得沉不下心来搞调查研究,“忙”得没有时间跟群众见面说话,解决实际问题。更没有精力用于干事创业上来。这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带来权力的幻觉,将领导干部捧得越高,他们离人民群众就越远,最终也会摔得越重。中央掀起作风之战大幕的“八项规定”由中央政治局开始率先垂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这次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体现了党中央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期望以良好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奢靡之始,危亡之渐”,针对目前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要从严治党、取信于民,必须把“反浪费”当成一项政治任务,中央出台席卷全国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厉行节俭的“六项禁令”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有效途径。从而以党风促政风,以政风带民风,有效净化我们的社会风气,培育健康向上的文明风尚。新领导集体以作风建设为开局,切中时弊,抓住了影响党风、政风的沉疴顽疾,作风建设初见成效。
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中央明确提出发布八项规定只是开端、是破题,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接着从2013年6月开展的历时一年多的全党范围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为把活动办得扎扎实实,办出实际效果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即查修身严不严、用权严不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要求各级领导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关于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及新阶段、新任务。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讲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我们必须始终做到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信心决心。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2015年初,中央又持续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三严三实”的开展,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镶了框”,使抽象的作风建设有了血、有了肉。目的就是把作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要“严”字当头
十八大以来持续发力的作风之战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决心。而“三严”为广大的党员干部明确了“严”的具体内容和努力方向。针对有些人对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否过严的疑问,习近平的答案是否定的。他明确指出,“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之所以“四风”问题越积越多、潜规则大行其道、政治生态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所以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就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
这两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证明,管党治党,务必从严。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不至于使小矛盾积重难返、小问题酿成大患。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全党上下的自觉,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是要“实”处发力
“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值得全党深长思之。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实的标准、实的要求、实的办法,管党治党再如何三令五申地严也会落空,正风肃纪再怎么反复强调也会走虚。
所以“严”在“实”中求,“治”在“实”中得。这也是从严治党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所以反对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舞台上的奢华,压缩“三公”经费、停建楼堂馆所、狠刹公款送年货节礼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抓起,从容易出“四风”问题的节点时点抓起。这次从严治党正是从细微处着手、实处发力,整风肃纪才向全党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实打实的成绩单。之后全党应养成一个极为重要的品质,就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把形成“实”的风气、坚持“实”的干劲坚持下去、发扬开来,就会使我们从事的各项事业在务实求实中得以全面推进。则事必善成、政必善治。
三是要以法纪为准则
新一届领导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方面力度空前,从高层到基层一批领导干部落马、一批党员干部受到党内外法规法纪处分。实际这是一个治标的过程,或许会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中共高层不止一次表达过反腐要标本兼治,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也就是最终要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而这靠的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运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即预防腐败、惩治腐败最终走向都是法治反腐,这无疑指明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化反腐的新路径,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由治标转向治本的重要节点。在国家立法层面,包括国家和党内层面两个方面。“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而在党纪政纪层面,将要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使之更加科学有效,把制度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以此作为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第一,坚定信念做到心中有党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说到底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思想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出现跑冒滴漏在所难免。一旦理想信念出现问题,道德上的滑坡就会不可避免,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党员干部将商品交换原则引进政治生活领域,就会以权谋私,他就可能出卖党的原则,出卖政策,出卖法律,走向腐败和堕落。因此当我们身处中国这样一个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面对思想文化多元,利益主体多样,各级党员干部依然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克服各种纷扰与杂音尤其要克服以下这三种矛盾心理:一是侥幸心理、二是攀比心理、三是麻痹心理。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始终做到心中有党,才能牢记宗旨,践行好“三严三实”。最终把个人理想信念融入到与民族共命运、同祖国、时代齐进步,在“大我”中实现“小我”,在国家、民族的腾飞中使个人的理想信念得到升华。
第二,严以用权做到心中有民
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就是责任,利益就是风险。这里有一个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各级干部治理国家、抚政安民的一种工具,如果能够做到心中有民,就会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把权力观。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这也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严以用权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反过来如果把权力当作一种可以用来谋取私利的“商业筹码”,一种可以交换的商品,权就是钱,权就是利。这种观念不仅危险,而且走向腐败堕落也是迟早的事。
第三,为官有为做到心中有责
干事创业,应该成为干部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干了几年,山河依旧,面貌未改,是为官最大的耻辱。抓作风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干部干实事,以钉钉子的精神,谋实事、创业绩;不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表面文章上、浪费在推杯换盏中。但是有极少数干部作了相反的理解,采取了相反的做法,也就是一些人说的,“不吃不喝不干事”。我们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也要解决不作为的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使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到保护、奖励,免受指责、委屈,不能让不干事的人反而一贯正确。今天我们的国家面临着重大的历史机遇与挑战,所以更需要领导干部有大的责任担当: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多干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好事,赢得老百姓的真心拥戴。其实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肩负的担子也越重。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摆正位置认清职责,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秉公用权、公道办事。
第四,严格自律做到心中有戒
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这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加强监督和管理是保证党的各级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基本前提。所以不论是上级、同级、纪委或舆论媒体的监督我们都应该具备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欢迎监督的胸怀,这也是一名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心有所止。同时要不断自律反省,心中有戒,管好身边人,切莫结交功利之友,守住法律底线,不踩纪律红线。扎扎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最终在党和人民事业的推进中实现个人价值。
[1]习近平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讲话,2013年1月21日.
D261.3
A
1007-9106(2015)11-0001-03
马艳春(1968—),女,中共张家口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党的执政历程、执政经验和党风党性的教学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