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4年省政府在全省组织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之后,今年,根据省政府部署,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的培训,推动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和稳定全省就业局势。最近,省人社厅发出通知,对做好2015年度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2015年度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全年培训青年劳动者15万人。各市(州)人社局按照省上分解下达的年度培训行动计划,层层明确目标责任,把任务落实到基层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用人单位。
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的实施对象是:符合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各市(州)人社局要根据不同群体特点,对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青年劳动者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消除无技能就业;对在岗青年劳动者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进一步强化岗位适应能力。
同时,各市(州)要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和企业生产实际,推广定向、定岗和订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专项能力规范制定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和时间落实,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要组织就业服务机构适时开展职业介绍或就业指导服务,积极帮助在培训后实现就业。
通知要求,落实补贴政策,保证资金投入。各市(州)人社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培训行动的组织实施。要根据职业(工种)的技能含量、培训成本及当地的急需紧缺程度,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强化培训补贴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建立和推广实名制培训,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核发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