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葳
摘要:随着经济水平的大幅增长,人们对教育的关注度逐年增长。由于“新课程”在全国各大教育机构如火如的推行,素質教育观念深入人心。体育作为素质教育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不得不承认,现行的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弊端,因此,应对教育新形势,体育教学如何转变成为了广大一线体育教师的关注所在。在这种情况下,结合多年的体育教学经验就新形势下的体育教学优化问题展开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 高中体育 教学现状 方式 方法
教育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这就要求教育者要对教学法进行及时的调整,以适应新的教育形式。然而,教学法的改革不是独立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全局意识,对现存的教学问题进行全面改革。
一、现阶段高中体育的教学现状
解决问题的前提下是认识问题,对于高中体育教学现状的有效的分析将帮助教育者更加科学的制定改革计划,以推进高中体育的发展。
(一)体育教学方式单一,缺乏变化
现在的体育教学偏向于一种“竞技性”的教学模式,也就是说体育教学带有一种严重的目的性,以使得教育偏向于使用某一种方式对某一个项目进行教学,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缺少体育积极性。
比如,不少学校会定期举行“篮球赛”“田径赛”,这些赛事往往会被教育者当作体育教学的重点项目而忽视了对其他项目的教学。这样的“竞赛”性质的教学不仅会使对这些项目不感兴趣的学生对体育课产生抵触情绪,还会使得对这些项目存在一定兴趣的学生由于教学的单调性而丧失学习兴趣。
(二)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学生的个别差异,过于统一化
人与人的运动机能是不同的,我们必须尊重学生之间的差异性。而传统体育教学之中总习惯于以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学生。
比如,不少学校以“800米跑”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而有些学生运动机能较差,或是由于一些外在的原因导致运动能力低下,就会这这种不合理的统一教学中取得不及格成绩,大大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三)教学理念陈旧,缺乏学生能力培养
当今体育教学中,许许多多的教育者不是为了“体育”而进行体育教学。而是因为“体育成绩”而进行体育教学。使得学生牢牢的被束缚于成绩之下,盲目的对学生进行提效的强化训练。而忽视了对学生体育基础技能的培养,只是学生始终处于“超负荷”的状态之下,久而久之就会使学生对体育教学产生一种抵触心理。
(四)体育设施不全,教学资金投入不够
正所谓“强妇难为无米之炊”,“物质条件决定发展水平”。体育设施是体育教学的基础,离开了体育设施的体育教学是不完全的。而现在许许多多高中学校,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的高中学校,就存在严重的器械不足的问题。以使得许多教程之内的体育项目无从开展。
比如,在讲授网球知识的时候,却没有“网球场”,“网球拍”等必要的物质条件,那么“网球”教学课程就根本无从下手。
(五)缺乏高素质的体育教师,教师队伍水平不高
现在的高中教育往往处于一种“应试”教育之中,学校偏重于文化课程,而轻视体育技术类课程。因此,也就导致了学校缺乏对体育教师的定期考核,导致了体育教师体育素质逐年降低的现状。而教育者是学生的模范与先导,教育者体育技能的退步必然导致学生体育学习的落后。
二、新课程下高中体育教学对策探析
(一)转变并丰富高中体育教学方式
体育应当是富于活力的,而不应当局限于死板的单项竞技中。因此,教育者要注意加大教学的多样性转别,将体育教学从“竞赛性”中解放出来。
比如,在平时的体育项目中可以根据大部分学生的意愿增加“乒乓球”,“踢毽子”,“羽毛球”等项目,教学方式也可以采取“游戏法”,“活动法”,丰富体育课程。
(二)尊重学生的差异性,采取差异化的教学手段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育者必须在教学过程中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按照学生的差异采取不同的衡量标准,让学生有所收获。
(三)革新体育教学理念,培养学生体育能力
体育教学应当以增强学生体魄和培养学生运动能力为基本出发点与落脚点,因此教育者必须全面革新教学理念,进行科学教学。
(四)学校全面加大对体育教学的资金投入,完善体育设备
学校应当进行积极的体育设施维护建设,提供必要的体育教学基金,以使得体育教学项目得以正常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除此之外,面对新课程改革,高中体育建设还需要注意引进高素质教师,提高教学者整体素质。定期对体育教学者进行考核,以便于一稿教学者自身的体育技能与体育素养。这对高中体育教学的质量与教学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当今社会,我们不应该仅仅重视“应试”的课本知识,还应当积极地关注学生身体健康,体育技能的发展。因此,教育者要积极提高自身的体育教学能力,积极对体育教学加以优化。确保学生学有所得,得有所成,以实现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应忠杰.新形势下高中体育教学的现状和优化策略[J].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0):137.
[2]金群立.新课程下高中体育教学开展的困境及优化策略研究[J].新课程研究,2011,(09):14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