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涛 (山东省滨州市畜牧兽医局 256600)
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已由市服务业发展局划转市畜牧兽医局,为全面了解滨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产业发展现状,引导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市畜牧兽医局组织人员深入生猪定点屠宰生产一线,通过现场参观、与屠宰户座谈等方式,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199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定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由商务部门进行生猪定点屠宰环节进行监管。2008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山东省政府也修订出台了《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10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滨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010年-2015年设置规划》,对本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条件、区域布局进行初步规划。目前,全市共有36家具有合法资质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其中滨城区6家,惠民县6家,阳信县5家,无棣县4家,沾化县4家,邹平县7家,博兴县4家。
1.1 生产情况 2013年,滨州市定点屠宰生猪45万头,实现营业收入1131万元,利税54.7万元。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屠宰生猪24.5万头,无害化处理病害猪765头。
1.2 监管情况 各县区生猪定点主管部门成立了稽查大队,联合公安、工商、卫生、食药、畜牧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市场稽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行为。目前,在市场、定点屠宰厂环节,制售病害肉现象基本绝迹。但由于目前正处于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移交过度期内,个别县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处于“空挡滑行”状态,“商务部门没人管,畜牧兽医部门无法管”。
2.1 屠宰场点多、规模小 目前,滨州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6家,其中规模厂7家,小型场点29家。年屠宰量在万头以下的厂点占一半以上。屠宰量最大的沾化县兴达生猪定点屠宰场,也仅为3.77万头/年,与金锣、双汇上千万头的年屠宰量差距巨大。屠宰场品牌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2.2 机械化程度低,屠宰户合作互助为主 经调研,定点屠宰厂(A证)基本实现了半机械化屠宰,但多数定点屠宰场点(B证)还停留在一把刀、一口锅、一个杀猪台和一 个水龙头的状态,环境差。有企业因屠宰量下降、开动屠宰线增加生产成本,出现了恢复手工屠宰现象。在所有调研场点中除滨州市财源食品有限公司聘用了5个屠宰工负责代宰外,其他场点普遍以屠宰户互助合作为主,即猪肉商贩收购生猪后,在屠宰场点合伙互助杀猪,向定点屠宰厂点缴纳屠宰费。这种屠宰生产模式,对于掌握屠宰生猪在饲养过程中用料、用药、防疫及宰后流向情况带来巨大困难,不利于畜产品安全可追溯。
2.3 受冷鲜肉冲击,屠宰规模下降 在邹平、博兴、滨城等县区,经和屠宰户交谈,目前双汇、金锣冷鲜肉和潍坊、淄博批发而来白条肉对本地生猪屠宰市场冲击严重。本地屠宰户收购生猪经定点屠宰后,成本价20.4元/kg左右,但外地冷鲜肉批发价19元/kg,并且对血脖肉作进一步处理,经销商还负责送货上门,冷鲜肉价格及外观优势明显。目前,已有部分屠宰户不再屠宰生猪,改为批发零售冷鲜肉。部分屠宰厂屠宰量下滑明显,以博兴董王定点屠宰厂为例,该厂目前日宰生猪20~30头,相比2012年同期日宰70~80头,屠宰量下降了50%以上。
2.4 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 部分屠宰厂点肉品品质检验流于形式,只有畜牧部门动物检疫人员正常实施屠宰检疫,个别屠宰厂点以检疫代替肉品品质检验。台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自检记录不完整。定点屠宰标识摆放不到位。存在生产污水、屠宰废弃物随意乱排、乱扔现象。
2.5 私屠滥宰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和与外省市接壤的“三不管地带”还存在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行为。由于场所较为隐蔽,给查处带来一定难度。
3.1 蓬勃发展的生猪养殖为本市生猪定点屠宰提供了充足的猪源 2013年,全市出栏生猪202.01万头,本地定点屠宰率不足40%,剩余大部分全部流向外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今后,本地定点屠宰场仅为满足本地生猪屠宰需要,生产发展潜力巨大。
3.2 本地企业已对冷鲜肉生产进行了初步探索 纵观生猪屠宰发展趋势,由于冷鲜肉实现了全冷链生产、运输、销售,生产规模大,成本低,产品安全度高,代表了生猪屠宰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本市已有部分企业在冷鲜肉领域开展了有益探索。博兴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实现了规模屠宰、冷链配送,并在全县乡村范围内设立多处专卖店。无棣开元畜牧有限公司注册“开元”商标,在滨州市区、无棣县城等地开设了无公害生态品牌猪肉店和超市专柜,以品牌优势和优良品质开拓了城市市场高地。
3.3 大型企业为创名牌提供条件 多家大型生猪养殖基地涌现,为今后打造生猪定点规模化企业、有影响的生猪屠宰品牌打下基础。滨州市中裕食品有限公司目前生猪养殖规模已达10万头,美国嘉吉集团万头猪场即将在滨州开建,无棣荣昌农牧有限公司加快了上市步伐,这些资金雄厚、生产规模大的养殖企业的崛起,将为推动滨州市定点屠宰产业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品牌支持。
3.4 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 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移交畜牧部门,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有利于推进产业一体化、监管一体化和工作一体化。今后,生猪养殖、运销、屠宰环节均由畜牧部门管理,可以实现屠宰加工业与养殖业的协调发展,加快生猪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的步伐。
(1)制定《滨州市2016-2020年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和《滨州市生猪定点屠宰产业发展规划》,在产业布局、发展思路、管理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出规划部署。(2)坚决关闭落后的手工屠宰企业,提升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打造滨州生猪定点屠宰知名品牌。通过市场、行政等多种手段,压减落后产能,进一步关闭小型屠宰场或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等方式将小型屠宰场整合成大型的屠宰企业,提高屠宰产业集中度。支持引导生猪养殖、屠宰环节的融合发展,支持先进的大型畜牧企业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打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3)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和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及时将案件向同级公安部门移送;现场查获的涉案货值或者案件其他情节明显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和食药部门搞好执法联动,分别在屠宰、市场、加工等环节对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4)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肉品品质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完善台账及瘦肉精自检记录。对于违反《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达不到生产标准企业,坚决停产整顿。(5)成立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人员培训和生产形势分析,搞好行业自律,实现组团发展。(6)探索生猪定点屠宰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搞好建章立制和责任落实,积极探索一体化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