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红莲
(卢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秦皇岛066400)
浅谈养殖环节的安全用药
申红莲
(卢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秦皇岛066400)
为了指导基层兽医工作者和广大养殖户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兽药、最大限度地发挥兽药在动物养殖中作用,有效地防治动物疫病,避免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发生,保证动物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维护人体健康。应找出现在养殖环节用药误区和制定保证措施,充分发挥养殖环节安全、科学的用药对于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
养殖环节;发全;用药
兽药是一种特殊商品,也是畜牧养殖的重要投入品。兽药质量和兽药的科学使用是决定兽药功能有效发挥和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所以指导基层兽医工作者和广大养殖户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兽药、最大限度地发挥兽药在动物养殖中作用,有效地防治动物疫病,避免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发生,保证动物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维护人体健康。现从两方面谈谈动物养殖安全用药。
(1)盲目用药,疾病的发生可由多种原因引起。在疾病的治疗上既要对因治疗,又要对症治疗。比如传染性疾病可由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及寄生虫引起,如果猪群发病后只一味地使用抗生素的话,对细菌性疾病或许有效,但对其他病症疗效少或无效。因此,在使用药物前应尽量做好疾病的确诊,有针对性地用药,对于细菌性疾病,有条件做药敏试验的话,效果会更好。
(2)长期用药或超量用药,长期使用同一药物会导致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使药物疗效降低或失去作用。同时,如果随意加大用药量,不仅加大了用药成本,而且会造成养殖动物的急性中毒,药物在产品中的残留还会造成对人体的损害。
(3)随意更换药物或停止用药,有些养殖场在使用药物治疗疾病时,如果使用一二次或一二天没有明显的效果,就认为是诊断不正确或药物效果不行,立即更换别的药物。或者用药后见病情好转,担心治疗成本增高,就立即停止用药。其实,在治疗疾病时,即使用药正确,也要有一定的疗程才行。
(4)防疫措施不当,在免疫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免疫程序,例如,疫苗开封后,应于当日用完,剩余疫苗、疫苗瓶及注射器具等应无害化处理,避免形成新的传染源。注射疫苗时一个针头用到底,既不更换针头,也不严格消毒;将疫苗故意低浓度稀释,疫苗注射剂量不足;不根据畜禽的发病特点和规律以及母源抗体情况、环境卫生条件灵活变通,照搬书本上的免疫程序;使用活菌制剂时,配合使用抗生素或含有抗生素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所有这些,都会导致免疫失败,给养殖户造成严重损失。
(5)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在推荐使用抗生素添加剂时,长期使用某一种或某几种抗菌药物添加剂,特别是使用土霉素等广谱抗菌药物,不但容易造成产品污染,使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还会使胃肠道内正常菌群受到抑制,导致消化功能紊乱,B族维生素缺乏,更为严重的是可能会使一些细菌发生变异,如分泌某些酶类使抗生素失活,并可以将耐药性由非病原菌传给病原菌,使抗药性菌群进一步扩大。
(6)用药配伍不合理,许多养殖场兽医技术人员在配伍用药时,不知道药物的理化特性和配伍禁忌,只是凭感觉配伍应用。临床常见的不合理配伍用药很多,如:庆大霉素与青霉素、链霉素与庆大霉素、卡那霉素,5%的NaHCO3乳酶生与磺胺脒,20%磺胺嘧啶钠与青霉素G钾、Vc注射液……这些不合理的配伍,既导致配伍药物失效或产生毒副作用,又增加了畜主的经济负担,尤其是治疗混合感染性疾病时,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7)随意听信广告宣传和违禁药的屡禁不止,现在病毒病特别多,一些兽医很容易听信不切实际的广告宣传,随意接受使用一些新药治疗病毒病。其实,抗病毒药物都仅对某些病毒的某些生长阶段有抑制作用,而许多抑制病毒的药物都具有明显的副作用,同时,病毒对现有抗病毒药物都能产生耐药性变异株,甚至还会出现依赖药物的变异,使抗病毒药物效果不佳或根本无效。不合理选用抗病毒药物,后果不堪设想。
(8)缺乏强制有效的监管,现在监管主要问题有,一是监管主体不明确;二是监管依据不健全;三是监管手段不完备;四是监管制度有漏洞;五是监管任务繁重。由于执法主体多头,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相互不协调,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责任落不到实处。导致有时监管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监管效率不高。以至于造成“多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局面。
(9)处方药监管不到位。目前处方药全国只是处于刚刚推进阶段,实施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兽药的执法职能因监管单位执法人员偏少,装备和经费不足,难以在兽药的监管中充分行使职能,造成了兽药控制难,处方药不能做到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
(1)养殖户要积极改变畜禽养殖方式,推行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提高健康养殖水平。尽快改变传统观念,接受新技术,提高养殖业的科技含量,使养殖业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2)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备案管理。规模养殖场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后方可生产、备案,并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及时、准确的做好用药记录等各种记录,饲养的畜禽要及时加施标识。
(3)积极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宣传。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印有关兽药法规等宣传资料,利用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有利时机,将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假劣兽药识别常识、放心兽药品种、禁用兽药名单、停药期规定等,宣传到养殖企业和农户,并指导他们合理使用兽药。
(4)要切实搞好动物疫病防治和消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方针,重点抓好高致病性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并根据当地、本场的实际和疫病流行情况,合理制订免疫用药程序。同时做好养殖场消毒灭源工作。
(5)加强监管。一是加强对养殖环节中购入、使用兽药的监管。购入药品严格实行兽药产品审查控制程序。二是建立“承诺”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饲料、兽药投入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以此不断强化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三是加大巡视监督检查力度,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实行巡视监督制度,对购置、使用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是加大兽药质量抽检。采取不定期质量抽检和与上级部门联合抽检的形式,加大兽药产品质量检测。五是强化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兽医公共卫生安全。六是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兽药经营行为,净化兽药市场环境,杜绝假劣违禁兽药流入市场,保证养殖环节的用药安全。
当前,随着饲养方式向集约化、规模化转变,在单位面积饲养量增加的同时,动物生产面临着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的风险。兽药的科学使用增强了动物抵御疾病的能力,降低了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可以说兽药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养殖环节的安全用药则关系到养殖成败,直接影响到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建立确保养殖环节安全、科学的用药对于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和才生.浅谈养殖环节用药误区及对策[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