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命训》初探

2015-04-02 21:18刘国忠
关键词:福禄传世顶针

刘国忠

(清华大学历史系,北京 100084)

清华简《命训》初探

刘国忠

(清华大学历史系,北京100084)

当前,清华简第五辑整理报告的编写工作已经完成,将于近期正式出版。本文所讨论的《命训》篇,即为收入于第五辑整理报告的一篇重要文献。

清华简《命训》一共由十四支简组成,三道编,全篇各简均有不同程度的残损,估计完简的长度约为49厘米,其中第一、二、三、七、九、十二、十四、十五诸简的文字受到一定损毁。除最后一支简外,每支简的简背应均有次序编号①,书于竹节处。全篇原无篇题,经核对,其内容与《逸周书》的《命训》篇大致相合,当系《命训》篇的战国写本,因此整理者径以“命训”来命名本篇。这是继《程寤》、《皇门》、《祭公》诸篇之后,在清华简中所发现的又一篇《逸周书》文献②。

《命训》在传世的《逸周书》一书中,地位特别重要。我们知道,《逸周书》一书一开头就是《度训》、《命训》、《常训》三篇,这三篇文献常被合称为“三《训》”,它们的内容和地位都极为特殊。学者们曾评论说:“三《训》居《逸周书》之首,述治政之法,开为王者立言之宗,主领全书之旨。”[1](P93)清代学者孙诒让甚至以为三“训”可能是《汉书·艺文志》所载《周训》一书的孑遗:“《汉书·艺文志》道家有《周训》十四篇,此(引者按:指《度训》篇)与下《命训》、《常训》三篇义恉与道家亦略相近,此书如《官人》、《职方》诸篇,多摭取古经典,此三篇或即《周训》遗文仅存者”③,足见这三篇文献的重要地位。

《逸周书》在历史上长期湮没不彰,久无善本,在辗转的传抄过程中,文字的讹脱现象十分严重。清华简第一辑整理报告出版之后,学者们已利用收入于第一辑中的《皇门》、《祭公》诸篇来校正《逸周书》中的同篇文字,取得了众多的成果。《命训》篇的情况同样如此,对照简文,可知传世的《命训》文本存在诸多的文字错讹之处。因此,本篇简文可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复原《命训》篇的原貌,对于我们解读传世本《命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传世本《命训》的开头有:“大命有常,小命日成。成则敬,有常则广,广以敬命,则度至于极”的论述。这段话的前几句多为四字一句,只有“成则敬”是三字一句,显得非常突兀,以往已经有一些学者怀疑此处有脱字,但苦于没有版本方面的证据。现在我们看清华简的抄写本,在“日”、“成”二字下各有重文符号,因此“成则敬”一句显然本应该作“日成则敬”,这样正好也是四字一句,与前后文句式一致,而且内容衔接非常紧密,显然要优于传世本。

传世本《命训》有“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福禄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之说,接着又言:“夫或司不义,而降之祸;在人,能无惩乎?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两句话内容一正一反,然而句式之间也是不太对应,而正反二者都是“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更为奇怪。现在我们看到竹简本后,对于其中的疑问就可释然了。原来,传世本的“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禄”一句,在清华简《命训》中作“夫司德司义,而赐之福”,少了一个“禄”字。对比后文的“或司不义,而降之祸”句,一为赐福,一为降祸,二者对应紧密,句式整饬,可知传世本此处的“禄”字当为衍文。再如传世本前一句说是“福禄在人”,而与之对应的后一句仅有“在人”二字,在清华简《命训》中,前一句内容相同,后一句则作“祸过在人”,二者完全对应,显然也优于今本④。至于传世本有两句相同的“若惩而悔过,则度至于极”之论,学者们早已指出,第一句与福禄对应的“若惩而悔过”有误,但对原句的内容,大家猜测不一,丁宗洛怀疑“悔过”二字当为“迁善”之误;唐大沛也主张“惩而悔过”一句系涉下文而误,但认为原句应当是“劝而为善”,这些学者的怀疑是很有道理的,但由于他们没有更好的版本,所以无法获知原句的真实情况。现在我们在清华简中终于可以了解这句话的原始面貌。简文此句全文是:“福禄在人,人能居,如不居而义,则度至于极”。与传世本对照,内容有较大的不同,整理报告指出,“居”应当训为安处;“”字从又,主声,属章母侯部字,可读为定母东部之“重”字,其说可从。简文的大意是说,当福禄降临到人的身上,人都会安处于其中。如果能不安处于福禄之中而去重视道义,则法度就能够中正。

传世本《命训》有“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祸,有福;人有丑,有绋絻,有斧钺”的记载,如果按照天道的顺序,是“命”、“祸”和“福”,而人道却是“丑”、“绋絻”、“斧钺”,其顺序不能完全对应。现在看清华简《命训》,该句作:“夫天道三,人道三:天有命,有福,有祸;人有佴,有巿冕,有斧钺”。“巿冕”即今本的“绋絻”,竹简本“有福”与“有祸”分别对应的是“有巿冕”和“有斧钺”,次序非常合理,可见今本的“有祸”与“有福”二字应当对调。“丑”即“佴”字,说详后。以上例子说明,清华简《命训》的文字内容在很多方面都要优于今本,可以校正今本中的很多讹误。

清华简《命训》的问世,其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中还有一个特别的作用,是有助于我们重新判断三《训》的写作时代。

《度训》、《命训》、《常训》关系十分密切。学者们早已指出,这三篇文献具有“均以‘训’名,同讲为政牧民之道,性质相同,文气相类,内容相贯”[2](P91)的特点。王连龙先生曾从三《训》“均以‘训’命名”、“重复词语习见”、“所用句式多相同”、“篇章结构相类”、“主题思想一致”等5个方面,详细论证了它们之间的密切关系[1](P94-95);清人唐大沛甚至根据这三篇文献“脉络相连,义理贯通”的特点,怀疑它们本为一篇文献,“而后人分为三篇”⑤。现在清华简《命训》的发现,证明唐大沛认为三《训》本为一篇的说法显然不确,不过三《训》属于同一时期的作品,却是毫无疑问的事实。

然而,三《训》究竟写成于何时,学术界以往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分歧。《周书序》言:“昔在文王,商纣并立,困于虐政,将弘道以弼无道,作《度训》。殷人作教,民不知极,将明道极,以移其俗,作《命训》。纣作淫乱,民散无性习常,文王惠和化服之,作《常训》。”认为这三篇序是商末时周文王所作。朱右曾据此《序》,认为三《训》应当是文王任商朝的“三公”一职时所作:“文王出为西伯,入为三公,陈善纳诲,固其职分。然以纣之昏闇,犹惓惓乎欲牖其明,则忠之至也,三《训》盖皆为三公时所作”⑥。按照此说,三《训》应当是商末的文献。不过现代学者多怀疑这种看法。黄怀信先生通过三《训》文气及前人征引情况,断定“三《训》有可能出自西周,不过以文字观之,似当为春秋早期的作品”;罗家湘先生也认为三《训》等以数为纪的篇章“写定于春秋早期”[1](P12);李学勤先生则指出“《度训》、《命训》等多篇文例相似,可视为一组,而《左传》、《战国策》所载春秋时荀息、狼瞫、魏绛等所引《武称》、《大匡》、《程典》等篇,皆属于这一组。由此足见在书中占较大比例的这一组,时代也不很迟”[3],但对于这一组文献的大致写作年代,李先生没有给出具体的意见;这些学者都倾向于三《训》写作时代较早。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学者认为三《训》时代较晚,如王连龙主张“三《训》文辞不古,思想、主张多与战国诸子相仿佛,成书于战国时期更为可能。”[1](P93)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三《训》写成于汉代,如明代的方孝孺、日本学者津田左右吉等⑦;明代的郑瑗在《井观琐言》卷一中甚至怀疑《逸周书》是“东汉魏晋间诡士所作”,按照此说,三《训》自然也属于这一时期的伪作。这种种看法之间,对于三《训》时代的判定竟然相差了一千多年,令人无所适从。

清华简《命训》的发现,为我们考察《命训》篇的写作时代提供了重要证据。清华简的抄写时代是公元前305年左右,证明当时已有该篇的写本流传,这已经是该篇写作时代的下限。那么,《命训》篇是否就是战国时代的作品,抑或还能追溯到更早?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讨论。

主张本篇写于战国时代的学者中有两个很重要的理由是:《命训》篇中包含了性恶论的成份;《命训》等诸篇所使用的顶针格的修辞方法是战国时代的特色。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两个理由并不充分。

《命训》有“夫民生而丑不明,无以明之,能无丑乎?若有丑而竞行不丑,则度至于极”的论述,理解这句话的最关键之字是“丑”字,但对于此“丑”字,学者们理解有很大的分歧,主要有三说:

第一种观点,是把“丑”字训为“恶”。潘振即持此说,他认为:“丑,恶也。言民生而恶,其德不明,民不能自明也。司德者能无著其恶乎?民知有恶,而强行于善,斯不恶矣。”按照这一理解,《命训》的这句话就是在论述人性本恶,我们知道,与孟子同时的告子曾提出人性恶的主张,但直至荀子才把性恶论最后确立,如果《命训》此处是在说明人性本恶,自然不可能早于战国中期。一些学者认为《命训》的时代很晚,与此处性恶论的理解有很大的关系⑧。

第二种意见,是把“丑”字理解为“类”,指善恶。唐大沛即有此论,他的解释是:“丑,类也,指善恶言。不明,言善恶易淆,真知者鲜。分辨善恶,即所谓明丑。民愚职暗,不能自明也,君上能无彰善瘅恶以明其丑乎?民虽有善有恶,而争自琢磨,同归于善,是竞行不丑矣,是则治法尽善。”这种理解也有其训诂的依据。“丑”可训为“恶”,也可训为“类”,如《国语·楚语下》:“官有十丑。”韦昭注:“丑,类也。”而“类”又可训为“善”,如《诗经·大雅·皇矣》:“克明克类”,郑笺:“类,善也”。因此,唐大沛认为此处的“丑”训为“善恶”,也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这一理解仍然是从人性论的角度来考虑的,认为人性有善有恶。

第三种理解,是把“丑”训为“耻”。如陈逢衡云:“丑,耻也。言民生而为气所拘、物欲所蔽,举凡可耻之事无以涤其旧染而明之,则必自陷于罪矣,在上者能无激发其耻乎?若人皆知有耻而至于无耻可耻,则竞行不耻矣。故民协于度。”“丑”训为“耻”,这一训诂也有先例,如《战国策·秦策》:“皆有诟丑”,高诱注:“丑,耻”,即为其例。

以上三说中,除第二种意见略嫌迂曲外,第一种和第三种观点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哪种理解更符合其愿意,在传世本中并不易做出明确的判断,而清华简《命训》的公布,使我们可以在这些不同的训释中做出明确的选择。

在清华简《命训》中,与传世本对应的全句是:“夫民生而佴不明,上以明之,能亡佴乎?如有丑而恒行,则度至于极。”传世本与竹简本两种版本体系的异文中,有的可以互通,如“无”与“亡”,“若”与“如”,但也有一些有重要意义,如传世本的“无以明之”,清华简本作“上以明之”,简本显然更为准确。推测传世本的“无”字本应作“亡”,“亡”字古文字写法与“上”较接近,遂致发生讹误。

不过,在这二种版本的异文中,最关键的差异是:与传世本“丑”字相对应的文字,在清华简中作“佴”。“佴”即“耻”字,司马迁《报任安书》有“而仆又佴之蚕室”之文,此处的“佴”也训为耻,即是说司马迁遭受了去蚕室受宫刑之耻。从清华简《命训》中可以看出,传世本《命训》中的“丑”都应当训为“耻”,才符合原义。而以往有些学者把“丑”训为“恶”,并进而从人性为恶的角度来总结相关的讨论,显然是不确的。可见,《命训》篇并没有人性恶的观点,更不能据此来讨论《命训》篇的写作年代。

《命训》等篇中另外一个很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大量运用了顶针格的修辞手法。所谓“顶针格”,亦称“顶真格”、“联珠格”,就是以前一句末尾的词语作为后一句开头的词语,上递下接,紧凑相连,生动畅达,读起来抑扬顿挫,缠绵不绝。在《命训》篇中,这种顶真格的使用随处可见,如:

极命则民墯,民墯则旷命,旷命以诫其上,则殆于乱;

极福则民禄,民禄则干善,干善则不行;

极祸则民鬼,民鬼则淫祭,淫祭则罢家;

极丑则民叛,民叛则伤人,伤人则不义;

极赏则民贾其上,贾其上则民无让,无让则不顺;

极罚则民多诈,多诈则不忠,不忠则无报。凡此六者,政之殆也。

《命训》等篇中大量使用这种顶针格的特点,早已受到学者们的关注[4]。不少学者还根据《逸周书》多用顶针格的特点,断定该书的这些篇章是战国时代的作品⑨。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因为在春秋时期的许多文献中都已有顶针格使用的情况,如《左传·文公18年》有“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的论述,并说这是周公制作周礼时的教诲。如此说可信,则西周时已有顶针格的使用。在《左传》中,这种顶针格的句式颇为常见,如:

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左传·文公2年》)

服以旌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左传·昭公9年》)

而在其他一些与春秋时代有关的文献中,这种顶针格的使用亦能常常见到。如《国语·晋语八》有“图在明训,明训在威权,威权在君”的论述;《老子》第25章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见解;而在《论语·子路》篇中,孔子则有“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的名言;而《左传·成公2年》也曾引用孔子“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的高论。从这些记载来看,春秋时期,顶针格的句式早已存在,并得到很多的运用,如果仅依据顶针格手法的运用,判断文献的写作时代为战国时代,不免失之偏颇。

既然以往认为三《训》作于战国的观点不能成立,那么三《训》的成书年代大致在什么时候呢?实际上传世文献中也有一些重要的线索。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卫大叔文子之言:“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前人已经指出,这句话见于三《训》中的《常训》篇:“慎微以始而敬,终乃不困。”可见《常训》篇当时已经成书,而鉴于三《训》之间的紧密关系,可以推定《命训》篇当时也应该已经成书。不仅如此,《左传·襄公11年》魏绛所引《书》的“居安思危”一句,出自《逸周书》的《程典》篇;而《左传·文公2年》记载狼瞫所引《周志》的“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则源于《逸周书》的《大匡》篇,而这些篇都与三《训》十分密切。因此,也可以说,至迟在春秋中期,《命训》及其他一批过去认为较晚的《逸周书》篇章已经出现。清华简《命训》篇的发现,为这一结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清代学者朱右曾在《逸周书集训校释序》中曾言:“愚观此书,虽未必果出文、武、周、召之手,要亦非战国秦汉人所能伪托。”从清华简《逸周书》诸篇的面世来看,朱氏此说可谓至当。可见,《逸周书》研究的深入进行,还有许多重要的课题有待于学者们继续探究。

注:

①其中第四简的竹节处残断缺失,情况不明;第十四简的“十”字亦缺损,仅残留“四”字。

②清华简的《保训》篇,学者们已经指出其与《逸周书》关系密切,不过《保训》篇本身并不在《逸周书》的篇目之内。

③孙诒让:《周书斠补》卷一,见《大戴礼记斠补》一书所附,齐鲁书社,1988年,第61页。

④丁宗洛也注意到这二句的不对应,但他不是怀疑后一句有脱文,反而主张“福禄在人”的“福禄”二字为衍文,在思路方面存在错误。

⑤见唐大沛《逸周分篇句释》一书,转引自《逸周书汇校集注》第4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⑥《逸周书汇校集注》第11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⑦见方孝孺《逊志斋集》卷五《读汲冢周书》及津田左右吉的《儒教的研究》等书中的相关讨论。他们都不约而同地主张《逸周书》是汉人的伪作。

⑧王连龙先生对《逸周书》做了很多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在关于三《训》的写作时代分析方面,他即认为三《训》“主张人性为‘丑’的观点,基本属于以荀子为代表的儒家性恶论……三《训》所主张的人性论当为性恶论的初级发展阶段,与荀子等性恶论相衔接。”(王连龙《〈尚书〉三〈训〉人性观考论》,《辽东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⑨周玉秀的《逸周书的语言特点及其文献学价值》(中华书局,2005年)第五章的第二节《逸周书的顶真格及其文献学分析》对此有专门讨论。作者认为,顶真格的盛行是在战国时代;《逸周书》中运用顶真格的各篇,还可以依据其特点的差异,分为战国早期与中晚期的不同。

[1]王连龙.逸周书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黄怀信.逸周书泥源流考辨[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91.

[3]李学勤.逸周书汇校集注·序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3.

[4]黄沛荣.周书研究[R].台北:台湾大学博士论文,1976.

【责任编辑:陈红】

2015-04-10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华简《系年》与古史新探”(项目号:10&ZD091”);清华大学文科振兴项目“清华简《系年》与周代历史研究”

刘国忠,历史学博士,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史与历史文献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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