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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办高校教育为丰富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积极作用,但现有民办高校的中青年教师接受培养的现状却让人担忧,存在着可获得的培养项目少、学校的培养体系不健全、中青年教师自身的积极性不高等诸多现象。政府应当为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提供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而民办高校应落实相应规章制度及培养经费,保障中青年教师培养的长期有效性。
关键词:中青年教师 培养 探索
0 引言
随着民办高等教育招生的逐步稳定,民办高校的持续发展将体现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其中中青年教师培养是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石。中青年教师的整体水平是衡量民办高校师资力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尺,他们的稳健成长关系到整个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稳定,影响了民办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1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现状、成因
1.1 政策扶持不足,可获得的培养项目少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尽管《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均早已对民办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作出和公办学校具备同等地位的原则性规定,但都只是指导性意见,并未体现出强制性,同时也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缺少民办高校教师培养的保障制度。公办高校教师可获得的机会要多于民办学校教师,一是培养项目的级别上:“珠江学者、省创新团队、南粤百杰”等高级别项目申报条件高,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教师极少,形成了看的着,吃不着的尴尬局面。二是同等级别的项目公办高校的名额明显大于民办高校,仅以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举例,在2014年的推荐名额中明确:“2014年本科院校(不包括部委属院校)每校推荐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1名;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每校推荐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3名。”
民办高校目前处于获得的经费少、能参与的高级别项目少、可参与的项目机会少的境地。
1.2 民办高校培养体系不健全、培养效果不明显
民办高校现仍然处于发展建设的初级阶段,重实效、轻培养,一方面以保障最基本的教学工作完成为前提,同时教师的流失率又比较大,陷入了年年保障最基本的教学工作完成为重中之重的怪圈。不得不说,部分民办高校缺乏长期行之有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不重视,甚至忽视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现阶段的民办高校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局限在教学基本功、教学技巧及教学能力方面,使中青年教师脱离了实践能力,教师都没有到企业实践过,只在课堂上培养应用型的人才,这样的培养方式很难说符合民办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初衷。
1.3 培养经费不足
目前,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仍以学生学费为运行经费,来源较为单一,不仅维持日常的运行,还要偿还贷款或返回母校、投资方。为提高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比例,民办高校更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真正用于中青年教师培养的经费捉襟见肘。培养经费的不足使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一方面主要开展讲座这类成本低、接受面积广、但效能小的培养方式,另一方面无法提高实施全脱产性质的访学进修的比例。
1.4 中青年教师参与培养的热情不高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主动要求参与培养的不多,而学校要求强制参加的,一方面不见得适合本人,另一方面又容易引发教师的抵触心理。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是民办高校制定了相关培训进修制度却未能及时的公开,学校中青年教师之间又缺乏相互的沟通反馈平台,导致中青年教师不清楚学校的相关制度,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很少调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长此以往,培养的效果始终维持在较低的水平,难以提高;二是教师本人的工作任务较重,长期处于上课来、下课走的工作状态,回家后还要备课,没有想到把时间投入到自身的专业发展和个人提高方面。
2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举措
2.1 政府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投入
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民办高校教师的培养制度,通过详尽的法律法规明确民办高校教师接受培养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民办高校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真正重视起来,不仅仅体现在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上。
由于民办高校全凭自筹资金办学、政府不补贴其办学经费及工资等财政性补贴,政府应对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当予以重视,对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政策性经费投入,并细化和落实有关政策性经费使用情况,以形成行之有效的政府资助制度。政策性经费投入的增加可以不单体现在额外新增的投入上,也可以通过调整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的投入比例,以达到加大经费投入的目的。仍以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为例,目前实行的公办高校每年推荐8人,民办高校每年推荐3人,如调整为公办高校7人,民办高校每年推荐4人,在总经费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公办高校的人数减少、民办高校的人数增多,政府对民办高校投入的经费自然也就增大了。
2.2 构建全面的校企合作研究模式
坚定民办高校自身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试行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的教学实践方式。立足学校本地,加强与学校周边企业的沟通合作,选择合适的企业进行合作研究。合作方向大致包括科研攻坚、委托培养、研究实践三方面,以下就与中青年教师培养相关的委托培养和研究实践作简要说明,委托培养是指,学校选派无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师到企业中参与相关工作,比如软件工程专业的教师到软件企业中参与某项目的开发研究,以明确其自身的知识与实践中的差别,使教师在日后的教学中能与学生说明;研究实践是指教师自身有相关的实践经验或充分了解现实的工作流程,但在教师通过专业学习或课题研究后,得出新的理论方向,希望到企业中得以验证,从而改进生产工艺或缩减工作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2.3 学校规章制度及培养经费的落实
民办高校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制度建设,应坚持以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思想,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中青年教师培养为核心,强调建设沟通顺畅、反馈及时的管理平台,创建学习型的组织,及时收到信息、尽快处理问题、有效地反馈,从而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如担心培养的教师流失,应通过制度的规范性,在培养前签订培养协议以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以降低培养的中青年教师的流失率,减少损失。
建立健全年度培养经费使用考评体系,以保证培养经费数量充足、专款专用。学校自身定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壮大做出应有的贡献。
2.4 帮助中青年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其积极性
民办高校应当在中青年教师的入职培训中,增加职业生涯的培训,积极引导中青年教师了解教师这一行业,结合个人情况,从而帮助其设定个人发展目标,制定好职业生涯规划书,明确个人发展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
对因教学工作筋疲力竭、无心它顾的中青年教师,首先要和其沟通,明确其职业生涯发展路径,同时通过限制最高工作量的方式来减少其日常课时量,以保障其受培养的权利,同时帮助其建立接受培养的良好心态。
3 结语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底蕴实在太少,优劣势明显,要想突围而出确实需要不短的时间。但无论政策性的倾斜何时到来,民办高校都应当及时全面地考虑如何实现突围,这一困境无法得以解决,民办高校只能维持原地踏步的水平,本校的中青年教师培养无法实现质的突破,民办高校的发展将难以看到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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