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六大鲜明特点

2015-03-29 15:17王宜胜
大连干部学刊 2015年7期
关键词:全党斗争党风廉政

王宜胜

(中共济南铁路局党校,山东 济南 250014)

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党的一项中心工作,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反腐败斗争都各具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高超的政治智慧、“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和决心,坚持从严治党、重拳反腐,取得了振奋人心的成效,呈现出鲜明特点。总结归纳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特点,便于我们对中央的执政思路与策略有一个更深刻的把握和全面的认识。

一、直面难题,高度重视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第一个特点,是“直面难题,高度重视”。即正视当前党执政面临的危险和挑战,直面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于党内腐败问题,不是遮遮掩掩,而是坦然面对,沉着应对;本着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民族负责,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将反腐败斗争当作一项中心工作推进。

新形势下,党中央始终保持着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深刻的忧患意识。自十八大执政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发表了十余次重要讲话,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中央高度重视反腐的思想。在当选总书记后的第一次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1]。王岐山书记也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中央领导关于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充分反映了中央对于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深刻认识,使全党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对于全党认清当前形势,正确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应对“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中央纪委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迎难而上,稳步推进,以“零容忍”的庄严承诺,着力营造全党上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筑牢全党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根基,激发党员干部廉洁奉公、为民服务、对党负责的工作热情,有效抑制了各种歪风邪气蔓延的势头,整顿了政治生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反腐成就,“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 自我革新”[2]。

二、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第二个特点,是“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即中央旗帜鲜明地提出反腐,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凝聚全党惩治腐败的力量和智慧;坚定反腐败的政治立场,保持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以鲜明的立场、坚决的态度、强大的毅力和有力的措施,开启了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需要鲜明的旗帜方向和坚定的立场保证,才能确保反腐败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以来,旗帜鲜明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高举反腐倡廉的大旗,提出“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3]。王岐山书记指出,“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有重点。”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从“坚定信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老虎’、 ‘苍蝇’一起打”到“抓常、抓细、抓长”,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措辞严厉、发人深思,处处凸显鲜明政治立场和斗争方向,体现了中央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毅力,彰显了中央治好党、管好党、建设好党的魄力和勇气。

两年多以来,全党上下深入改进作风,严肃惩治腐败,加大反腐力度,纪检监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得以彰显,腐败蔓延的势头得以控制,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心民心空前凝聚。同时,在这场你死我活、没有硝烟的艰苦斗争中,中央的反腐工作已经得到广大干部、人民群众的广泛回应和一致拥护,广大党员干部基本上都能按照中央的要求,从坚守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品格、清醒政治头脑、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反腐败问题,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坚决反对一切腐败现象,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主动与腐败分子划清界限,坚持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用自己的勤政、廉政赢得历史和人民的考验。

三、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第三个特点,是“真抓实干,注重成效”。即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扬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优良品格,立说立行,严格执行,把反腐败落实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体现在真真切切的工作中;言必信,行必果,将抓落实、见成效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核心要求,用看得见的反腐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新一届党中央执政以来,给全社会呈现出的最大亮点就是求真务实。对于反腐败斗争,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4]。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反腐败斗争,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以整治“四风”问题为突破口净化党内风气,以“‘老虎’、 ‘苍蝇’一起打”、“零容忍”的铁腕手段惩治腐败,严肃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科学部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打出了一系列漂亮的反腐“组合拳”。中央制定的这些反腐举措,以问题为导向,既具有宏观前瞻性,又具有现实操作性,对于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针对性,反映了中央总揽全局、谋划长远的战略眼光,彰显了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优良品格。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定信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5]。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等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并发挥实际作用,才能实现最大化效应。这些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形式主义,否则便会降低党的公信力。在实际工作中,中央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用自己的亲身示范,推动全党反腐败斗争的自上而下开展,反腐败举措在全党上下得到了有效贯彻落实,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同时,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四、重点突破,抓常抓细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第四个特点,是“重点突破,抓常抓细”。即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个突破口,将作风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的成效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不懈开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坚持反腐败斗争,在实际工作中抓常、抓细、抓长,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作风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外在表现,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程和突破口。十八大以来,从“八项规定”到“六项禁令”,从整治“四风”到教育实践活动,从狠刹“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到整治“裸官”“红包”,中央围绕作风建设下大气力、深入推进,达到了清弊除毒、净化队伍的目的。实践证明,作风建设对于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使反腐败斗争进入新境界,形成新常态。但是,中央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纠风反腐的成就依然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正之风树倒根存,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完全破除,病原体还没有根除;不敢腐势头初起,不能腐、不想腐尚未解决。”并号召全党必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进反腐败工作,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把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5]

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指导下,中央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总结作风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努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

五、依托制度,标本兼治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第五个特点,是“依托制度,标本兼治”。即中央不断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科学制定反腐败工作规划,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指标与治本相结合,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紧握制度抓手,将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拓展。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举措,有效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着治标与治本这一对辩证统一的矛盾体,其中治标是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治本是推进反腐败制度和法律建设,治标是治本的前提和基础,治本是治标的目的和归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老虎’、 ‘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通过治标,在全党形成了反腐败的威慑力,在党员干部心理上产生“倒逼效应”,在行动上产生约束效果。通过卓有成效的治标,也奠定了治本的基础,为治本赢得了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于制度反腐的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这是制度反腐前所未有的突破,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的毅力和决心。实践中,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中央一直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并行不悖,在标本兼治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六、依靠群众,凝聚共识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第六个特点,是“依靠群众,凝聚共识”。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渠道,调动人民群众同腐败分子斗争的积极性;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群众的满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4]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中央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将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紧密依靠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动员和合理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建立面向群众公开的公示机制,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看得见”;建立群众参与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民主化,让群众“说了算”;建立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实惠”。除此之外,最为鲜明的做法就是将群众举报作为查办腐败案件的重要信息来源,充分保障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2013年9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体现了中央吸收群众意见,开门反腐的工作思路。王岐山书记指出,“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重点办好反对‘四风’、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栏目,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要加强与群众交流互动,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通过这一系列有效举措,使反腐败斗争有了广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理念的人民性。

[1]习近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N].人民日报,2012-11-16.

[2]习近平.深化改革巩固成果积极拓展 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N].人民日报,2015-01-14.

[3]习近平.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 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N].人民日报,2013-04-21.

[4]习近平.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N].人民日报,2013-01-23.

[5]习近平.发挥政治工作对强军兴军的生命线作用 为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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