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云冲
近几年,互联网在我国飞速发展,网民大军迅速膨胀,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6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94亿[1]。网络正以无比强大之势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无一不被其深刻地改变着。由互联网催生的网络民主,深刻地影响着我国政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通过网络了解国家时政、社会民情,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并就相关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与他人交流对话。可以说,“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2]。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实现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3]在新形势下,如何引导网络民主积极健康发展,如何借助网络民主的力量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走上新台阶,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网络民主”一词最早是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MarkSlouka)在1995年提出的。他认为,“网络民主”可以理解为以网络为载体和媒介的民主,或者是在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即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这一工具而实现的“电子民主”、“数字民主”等民主的新渠道、新形态[4](P71)。它是网络技术和民主的政治制度的结合物。在我国,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公民通过微博、BBS、电子邮件、新闻跟帖等平台关注公共事务,传送自己的信息,发表个人看法,并与他人交流互动。以网络为载体的民主具有和传统手段进行的民主不同的特性。
其一,在参与主体上具有多元性、广泛性和有限性。任何公民只要能借助通信工具连上网络都可以在网上参与公共政治生活,发表个人见解,不存在国别、种族、肤色、性别、年龄、职业、地位、能力的差异。参与主体来自五湖四海、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因而具有多元性。也正因为其无所不能容,所以具有广泛性。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同等地通过网络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并没有能力或条件上网(如部分老人、儿童、偏远山村)、没有时间上网(如部分上班族),一部分人上网但并不关注公共政治生活,不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如部分人上网不看时政新闻),因而,参与主体也是有限的。
其二,在参与行为上具有直接性、平等性、匿名性、自由性和无序性。网民借助网络参与公共政治生活,并不需要像传统政治生活一样必须找人代议,层层上报,层层审批,层层下达,而是直接进行参与,其行为具有直接性。每个网民在网络上平等地发言,它和个人的身份、地位、能力、品质没有关系。没有谁能在网上借助自己的权势、地位、声望来压制他人。即使部分人在网上发言更有分量、更容易引起他人重视,那也并不是出于其他人的畏惧之情,而是出于对其权威资格或其他情感的考虑。而且,越是在现实社会中权势地位高的人的言论在网上越容易遭到口诛笔伐,他们发言时反而要比普通公众更加“畏首畏尾”。现实中的等级秩序在网络空间中并不存在,平等性得到凸显。再有,当前我国公民上网并不需要实名注册,而是以“隐形人”或网络昵称的状态进入网页。即使未来加强网络规范,必须全面实行实名制,其他网友也很难获取网民的个人信息。匿名性是与网络民主相伴相生的属性,它可以被规范,但不能被消除。否则,网络民主就会蜕变成网络专制。此外,每个公民在网上自由地参与政治生活,不需要经过他人审批,可针对任何事件发表一己之见,不需顾忌他人的看法,也不会遭到暴力制裁,只要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在网上发言也不会受到发言时间、顺序、次数的限制,十分自由。也正是因为网民可以匿名、自由、平等地参与网络政治生活,所以公民在网上发言显得没有“章法”,无所顾忌,甚至刻意制造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煽风点火,处处显露出无序性。
其三,在参与过程上,具有公开性和交互性。一般情况下,网上的信息随时都可能被任何人关注,引起任何人的讨论;任何人也可随时加入他人的讨论,他人也可随时和自己对话。参与过程具有相当的公开性。这与过去政治参与的封闭性(往往是点对点的参与)有很大不同。此外,网上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是即时的双向互动,而传统的政治参与往往需层层上报,而后层层下达,带有很强的单向性和漫长的周期性。
其四,在参与效能上具有回应及时性和结果不确定性。网络传输速度快、信息公开、回复成本小的特点决定了网络政治参与回应的及时性。此外,基于网民的关注点、社会的道德氛围、舆论的导向、信息炒作的手段、信息的吸引眼球度、信息对象的身份等各种因素,网上信息经公民参与后发生的结果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人身上经网上公开,或在不同的时间点在网上公开,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甚至天壤之别。如当前的纪委反腐,反不同级别(“老虎”、“苍蝇”等)的腐、反不同类别(经济、作风、组织纪律等)的腐、反不同性质(小官巨贪、大官巨贪等)的腐,以及在什么时间点(早上、晚上等),以什么顺序(逐个、一起等)公布反腐结果,情况截然不同。不同性质的事情在网上公布引起的效果更是千差万异,如娱乐新闻、政治、方针政策、马克思理论宣传和小道消息等在网上引起的关注度相差殊远。以至于很多时候信息上传者将信息公布到网上或在网上发表言论时无法预知信息的被关注度,以及不知信息被关注后是会往好的方向还是坏的方向发展,结果往往出乎意料。
人民政协是我国最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其工作紧紧围绕着“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起着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网络民主因其具有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广泛性,可以吸收社会上各领域、各层级人士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使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和想法建议得到表达,因而能汇集声音,凝聚共识,很好地起到团结各方的作用。尤其是网络的平等性,使得“草根”阶层可以同样地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很好地弥补了政协精英化和代议式民主的缺陷。此外,“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6]。网络民主提供公民有序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平台,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了解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政府部门相关信息,了解公共决策情况,并对所关心的公共事务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利益诉求,获得回应,满足自身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国家也通过网络发布相关信息,就公共事务倾听各利益主体的想法建议,问计于民,协商于各界,以便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从而很好地体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
一般来说,在我国的语境下,公民文化是与传统的臣民文化相对应的,传统的中国并不存在公民,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塑造了强大的臣民文化。这种臣民文化主要表现为:等级结构森严,上下尊卑观念强烈;政治和知识精英掌权,普通民众政治参与意识薄弱;社会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官员的父母官意识强烈;普通民众对公共事务冷漠,缺乏民族荣誉感。新民主主义运动把“德先生”和“赛先生”引入古老的中国,开启了打倒封建专制文化、唤起民主意识、培育公民文化的新里程。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本质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之后,更加注重人民当家作主,更加致力于公民文化的培养。公民文化意味着个人的自由、平等、独立,意味着个人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对公共事务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意味着人民有广泛的选举权利和协商权利,意味着社会对集权的否定。
人民政协是推进我国公民文化建设的重要工具。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真正落实和推动也需要公民文化的加强来实现。网络民主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广泛性、参与行为的自由性和平等性以及参与过程的公开性和互动性,有利于激发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政治效能感,有利于拉平社会等级,有利于官员和民众的互动,有利于自由、平等、独立人格的塑造,有利于民主氛围、协商氛围的形成。这些对公民文化的推动作用将是巨大的。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三大职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能否得到发展,就在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质量能否得到提高,民主监督的力量能否得到加强。政协委员虽然人数众多,涵盖社会各界人士,目前约有60多万人,但相对我们这个人口大国来讲,数量十分有限,他们仍属于精英阶层。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他们的代表能力有限,他们所收集到的信息有限。再加上政协委员多是兼职,平时要忙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加影响了他们收集民情、提出议案的能力和条件。通过网络,政协委员可以在虚拟世界里与社会各行各业各阶层的人接触,短时间内可以接收海量的信息,倾听民众呼声,了解各方诉求,参考众人智慧。而且,网上信息来自方方面面,并在网上交流碰撞,激起不同思考,有利于信息的全面、客观、优化。因此,充分挖掘好网络民主的积极因素,对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提案质量的提高、对委员们协商能力的提升大有益处。
当前,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效力低,处于“软监督”状态,是我国的政治现实。其缘由来自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和政党结构,来自委员们抱有“不越位”、“少争权”的“好人”思想等[7]。通过网络汇集的民众诉求能形成强大民意,更容易引起执政党的重视,而且网民能监督到很多政协委员注意不到的角落,提供很多委员没有的信息。通过对协商提案、协商过程、协商结果的公示,有助于民众的监督。民众的广泛监督有助于执政党的决策科学和自身建设。
1982年,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一书中大胆预言:“在立即可分享信息的时代,代议民主制已过时,参与式民主变得重要。”[8](P161)传统形式进行的协商民主是代议式民主,带有强烈的精英民主色彩。网络民主具有直接性,某种程度上属于直接参与式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6]。如何利用网络民主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适应性,借助网络民主之力推动人民政协的工作创新,丰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民主形式,畅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民主渠道,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人民政协涵盖我国各党各团体、各族各界各阶层人士,目前已有60多万人的规模,能否借助网络的力量利用好这股质量优、数量多、覆盖面广的政治力量,关系重大。加强政协组织和委员个人网络政务平台建设,不仅是在数量上有要求,更要在质量上有追求,不仅在形式上要达到,更要在实质上能做到。首先,进一步增加当前人民政协组织政务微博的数量,包括政协委员网、政协微博社区、政协连线等各种形式政协网上议政平台。其次,政协委员应尽快建立、完善和公开自己的实名微博,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吸引一批网民关注自己的履职活动。再次,加强组织和个人政务微博的质量建设。政协组织和委员个人政务微博的建立并不是为完成任务、走走形式,而是要切切实实围绕有助于政协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履职能力的提升进行。政协委员应经常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布有关政协的方针政策、公布自己的履职活动,就相关问题问计于网友,倾听网友呼声,及时回应网友的想法建议,与网友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特别是对一些热心参与公共事务讨论或在社会上处于弱势的网友,更要引起注意,建立联系。此外,应及时向网民公开提案协商的结果,给关注的网民一个交代。这也有助于加强公民对公共决策的民主监督,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效能感。
网络民主因参与主体多元、广泛,参与行为自由、平等,因而能汇各方信息,集百家智慧。各种思想、诉求的交流碰撞也容易使得网民能更客观、全面、冷静地看待事物,以更平和的心态参与讨论。然而又因为网络民主参与行为上的匿名和无序性,参与对象上的真实和虚假并存性,必然会导致不少被放大、歪曲的虚假信息在网上被制造和流传。特别是在眼球经济时代,不少人为吸引他人的眼球用尽手段,如利用当前社会转型期存在的官员腐败、官民关系不和谐、政府公信力不高、社会两极分化严重、道德水准下滑、信任危机等问题,进行恶意炒作,制造不实信息,贬低政府形象,放大社会矛盾。此外,网络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自由自在的虚拟空间,在这种自由自在而又带有很强随意性的空间里,很多时候充当“审判员”的并不是法律和理性,而是道德和情绪。在网上总有充斥着极端的言论和道德的审判,因而各种“人肉搜索”事件、“网络暴力”事件等频发。并且在群体的氛围下,理性的力量并不强大,强大的是鼓舞人心的气势和对事情简单快速的处理。中间人往往不愿发出自己的声音,也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他们容易被极端气氛裹挟。因而,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和引导,提高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减少网上的极端言论和道德审判,为网民提供更加合法、民主、理性的讨论氛围十分必要。
加强网络舆论的监管和引导,一方面,需要政府完善规范网络使用的法律规定,以净化网络环境,避免网民走向“毫无忌惮”的极端做状态;另一方面,需要主流媒体走在其他媒体前面,及时公布真实情况,加强舆论引导,弘扬社会主旋律,撇清各种谣传,压制不良文化的生存空间。这两方面的完善有助于为政协委员了解真实的社情民意以及积极引导网民提供支撑。此外,政协委员自身要注意正确的舆论导向,注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传播社会正能量。同时,要注意在对网络舆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和提炼上下功夫。
网络民主在参与主体上一方面具有多元性和广泛性,另一方面它也具有局限性。在网络上,相当部分缺乏能力或条件上网的群体的利益诉求难以被传达。因而网络上形成的民意并不一定是真正的民意,不一定能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珍视传统的提高协商能力的手段十分必要。这主要是指要继续重视调查研究。网络民主在给政协委员带来便利时也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惰性。网络民主的发展使政协委员不去实地调查研究有了“正当的”理由。然而,只有深入实地调研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最真实情况,获取被网络忽视或歪曲的民情。政协委员应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担当好自己的角色,在积极主动利用好网络这一先进平台的同时,更需坚持和发扬好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的优良传统,充分了解民情,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给出优质提案。
网络民主的兴起对我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然而,网络民主参与行为的无序和匿名性以及参与对象的真实与虚假并存性是其无法避免的缺陷,这些特点只可能被规范、被减弱,但不可能被消除。因而网络民主至多能成为半成熟的民主形式,而不可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主形式。它的优势“更多体现在技术层面”,它“只能是一种配角,而不应该是一种主角”[9]。
总之,对待网络民主,需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主动地投身其中并加以利用、引导。但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基本政治制度建设,使网络民主的发展融入基本政治制度里面,从而走上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道路。所以,面对网络民主的蓬勃发展,人民政协更应注重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等八大传统协商形式的完善,并利用好网络这一技术手段,将网络民主融入制度化渠道。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5-07-25.
[2]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J],新闻战线,2008,(7).
[3]中共中央关于全而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
[4]马克·斯劳卡.大冲击——赛博空间和高科技对现实的威胁[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5]十八大报告文件起草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6]习近平.找到全社会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真谛[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4,(10).
[7]陈家刚.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N].人民政协报,2012-11-21.
[8]约翰·奈斯比特,帕特里夏·阿伯迪妮.大趋势[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9]王其辉.中国共产党执政文化发展规律探析[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