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退出机制的若干思考

2015-03-29 15:10燕小安
党政干部论坛 2015年10期
关键词:退党党员队伍党组织

○ 燕小安

(作者系武汉大学生命与科学学院副院长)

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都非常注重党员的出口管理,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解决了不同形式、不同程度不合格党员退出的问题,从而使得“留在党内的只能是那些有觉悟的真正忠于共产主义的人”[1](P222)。本文拟就中国共产党建立与健全党员退出机制作一历史回顾与思考。

一、对党员退出机制探索的历史回顾

重视党员的质量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党建过程中一直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早期的中国共产党还比较稚嫩,存在着对党性的认识有限、对加入者甄别不清、对入党者考核不严等问题,从而也出现过党员队伍不纯的问题。因此,党也由此开始了对党员退出机制的探索。如,在处理陈公博与周佛海时,虽然考虑到两人都是参与早期建党工作的重要人物,但却在严峻的革命考验下立场动摇、叛变革命,针对两人的叛党行为,党果断开除了两人的党籍。在处理李达与李汉俊时,党尊重其个人意愿,允许两人自愿退党,成为党的历史上自愿退党的典型案例。在处理包惠僧与刘仁静时,虽然两人在入党后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产生了动摇与怀疑,但是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历经曲折而迷途知返,党对他们进行了再次宽容接纳。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严峻的革命考验和复杂的战争环境中,党员队伍面临着部分党员失去联系的现象。为此,党提出了“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的规定,表明党能根据情况所需而变动或增加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陆续发起了整风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等。姑且不论这些运动的错误和性质,其将一部分不合格的党员清除出党的事实是应予肯定的。然而,党解决内部不合格党员的方式都是被动的方式,极少有自愿要求退党而采取主动方式的情况,这是由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

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党章中增加了“党员有退党的自由”的规定,与十二大之前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劝退的规定不同,十二大从政策上确立了尊重党员主动自愿退出党组织的自由。此处的“自由”,是从党员主体出发的一种规定,与之前党员被动退出、强制退出有着本质的区别,体现了党在党员清退方面由保守走向开放、由被动走向主动的现代政党气质。

二、建立与健全党员“出口”机制的重要性

2015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数量达8700多万。如此庞大的底数与增幅,除党员自然消减(因去世而自动注销党员身份)和党员被动消减(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以外,绝大多数党员享有实际意义上的“终身制”。现阶段,党领导的改革开放进入到关键期,一支精干、“瘦身”、高质量、能力强的党员队伍对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来说,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出口不畅则是党员队伍“瘦身”建设的一大难题,很大程度是由于当前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较少、方式较“硬”、执行过“软”、效果不佳。

8700多万人的党员队伍中,难免有不少“不活跃党员”,如长期不缴纳或者被动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革命意志不坚定、对改革开放持消极态度等等,这些都严重影响到党的整体素质。尽管各级党委为了保证党的质量,在党员“出口”机制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大量的“老、弱、散、病”党员仍然留在党内。特别是在党员自动退党这一问题上,由于社会上往往将退党的原因与违法犯罪挂钩,因而不仅使得党员不愿自动退党,而且也使得党组织在处理党员“出口”的问题上犹豫不决,力度不大,没有应对之策。虽然这些问题仅为少数,但如果不解决,则必然严重影响党的执政能力。

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了“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2](P54)的方针。在2013年1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专门讨论了党员发展与管理问题,提出了要强化党员管理机制,建立规模适度的党员队伍,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也据此下发了文件,要求“处置不合格党员”,解决党员“出口不畅”问题。这些都说明,党已经认识到,精心设计一个可以切实操作的党员“出口”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三、目前党员退出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退出系统不完善和退出程序缺失

党员退出机制在系统设定方面没能全面考虑到各领域的具体情况,体系“碎片化”也随之而来,导致这一机制的运行处处掣肘。系统程序不能衔接、管理机构职能相互重叠、因单位性质和个人身份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制度安排等状况,稀释了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理论上的效能,危及党的事业。比如,在制定党员评议标准时,将城市党员与乡村党员不加区别地考核,城市中的社区党员、学生党员、国企党员与私营企业党员不加区别地考核,党内干部与普通党员不加区别地考核,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城镇化的发展催生的一大批流动党员,他们在城乡之间、工作单位之间多次流动,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机融合,但是到目前为止关于流动党员的登记、考核工作的问题,关于党员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党籍交接问题,关于流动党员如何搞好组织生活、如何缴纳党费、如何履行义务等问题,目前的党员退出机制还不能作出准确的回答。

在一些思想比较保守的地区,人们普遍认为退出党组织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退出党组织的党员往往要背负极大的心理和思想包袱。基于“面子”问题,有些党组织在党员退出工作中畏首畏尾,有些退出党组织党员的生活受到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如何消除党员退出党组织后的心理压力、社会舆论压力等消极影响,这也应该是党员退出机制在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方面应该考虑的问题。依照目前情况来看,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停步于开除党籍这一步,没有相应的后续程序以保障党员退出后的基本人身权利。

(二)党员考核标准片面和考核方式单一

首先,考核指标及权重的制定尚需完善。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战争年代,能否承受残酷的战争考验是党员入党和存在于党组织的重要标准。在和平安逸的年代,受历史惯性的影响,党员考核标准体系的建立以及权重问题没受到相应关注。当前,虽然随着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推进,党员考核标准不断得到了补充和完善,但是在现实的党员考核过程中,考核标准改动频繁、随意的现象司空见惯,特殊标准比较多,导致党员考核标准不能一贯而终,党员标准被其他标准混淆或替代。最终造成党员考核或者没标准、或者标准片面、或者权重失衡。

其次,考核方式方法未实现多样化。现有的党员考核方式单一,主要体现在:重短期考核轻长期考核,即只将党员的短期表现纳入考核内容,对于长期表现无法考核或者考核不准;重例行考核轻随机考核,即党员考核定期进行,党员已经提前知晓考核时间而有所准备,因此难以考核出党员的真实水平;重内部考核轻外部考核,即考核局限于党组织内部考核,未能充分让普通群众参与进来。此外,考核结果的表达机制也不健全。由于党员考核指标与考核方式方法存在疏漏之处,因此考核结果及其表达具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在考核结果的表达内容方面,考核的内容不是做出决策所依据的关键内容,造成信息不对称,重要数据缺失,从而影响决策的精确度。

(三)清退措施虚置及其创新不够

新时期党员退出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不在于没有合理有效的制度与措施,而在于好的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反而被束之高阁,如同虚设的“花瓶”。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已经积累了相当完备的制度资源却被弃之不用,归根结底是党员队伍内部好人主义盛行。党员退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脸面薄”、“耳根软”,由此,“一人软,人人软”、“一处软,处处软”,最终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的各个环节一个都不能落实,究其原因,在于他们党性弱化、原则不强、立场不稳,削弱了党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因此,关于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的精妙设计就只能停留在纸张上,停留在口头上。党员退出机制的措施被虚置的问题与这一机制创新不足密切相关。不合格党员评议、清退工作在刚开始开展的时候,大部分党组织能够积极动员、大力宣传、大胆创新。由于党员退出是党的建设的特殊领域,在碰到相当棘手的问题时,地方党组织总是怀着有新想法又担忧触碰所谓“底线”的复杂心态,因此在行为上就会陷入“走不出去,退不回来”的两难境地,导致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陷入“不合格党员选不出、选出来却退不出、表面退出实际不退出”的尴尬局面。

(四)对党员退出机制监督缺位及其合力不足

在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的监督问题上,由于监督评价的主客体大都是中国共产党自身,导致监督主体过于集中单一,监督主客同体,利益密切相关,实际效果不明显。上级监督中存在“听得多,管得少”的现象。诚然,上级党组织对地区、部门和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最有力、最有效的,然而,在党员退出机制监督工作中,上级监督却经常是雾里看花,监督权时隐时现,而且少数上级领导往往听取部分人的一面之词,个别领导以我划线,与下级领导有私利关系,从根本上影响了监督的公正性。同级监督中存在“想法多,做法少”的现象。在同级党员中,有一个或两个作为团体“小头目”对党员退出工作全面负责,权力集中,这使他们很自然地凌驾于“一般人”之上,使得领导班子内部其他成员不愿或不敢公开批评和监督“小头目”,有的甚至为了取悦主要领导而放弃党性原则,群众将同级监督称为“看得见的管不着”。下级监督中存在“冷漠多,真话少”的现象。长期以来,党员中的一般党员位于权力与身份“金字塔”的最底层,所掌握的社会资源比较少,因为人微言轻而极容易被忽视,从而形成了“政治冷漠”的心态,在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的监督工作中缺乏监督动力。此外,多数党员群众对主要领导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和上网情况知之甚少,对重大决策参与、了解得少,就是想监督也因不知情而不易监督,更何况还有少数人奉行自由主义,面对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运行过程中的失范行为,有些党员集体失语。

四、健全与完善党员退出机制的若干思考

(一)健全与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必须实行优化原则

科学性原则。制度最重要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客观实际。科学强调的是严密和规范。譬如,党员评议工作中的标准及权重问题,在评议不合格党员人选时,仅有领导的票,而没有群众的票,就解决不了公认问题。这就需要解决评价的主体问题,需要有效解决不同主体的参与,使主体的参与更加合理。在制度的设计上,要减少自主裁量空间,使之更加精确,减少模糊、弹性大以及过于宽泛的语言。

系统性原则。有句话说:“制度挂在墙上,讲在嘴上,就是没有落实到行动上。”为什么可以不落实?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缺乏系统性,程序之间缺乏相互的衔接。制度不是部分,而是全部、是整体。决策者不仅应该从宏观上进行系统设计,使得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在实行时犹如“流水线”,步步为营,环环相扣,而且还应该从微观上进行系统补充,使得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能够适应各地具体情况,不会因为“水土不服”而出现断层断链的现象。

权威性原则。“处处高压线,有的不带电”,这是有人对新时期党员退出机制执行情况表达出的不满,也是形象的讽刺。其说明党员退出的制度安排中还存在着某些方面的空白,说明还存在着执行力不到位的严重问题。

可操作性原则。程序化是制度建设的方向。党员退出机制只有符合程序化要求,这一机制才具有可操作性。可操作性是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没有可操作性,就缺乏现实的有效性,制度就无法得到真正体现。为此,必须按照程序办事,需要科学设定制度的各个环节,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

(二)健全与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必须坚持多管齐下

一是建立清查清退机制。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政党很难是精干型的,其或多或少都带有些群众性的色彩,导致其运行管理的成本太大。而新增的精英分子,也在庞大的群体中被淹没。针对“只进不出”、新陈代谢能力失衡的问题,必须搞清楚党员队伍中影响党组织新陈代谢的部分,必须建立清查清退机制。

清查清退机制的基本工作方式应该为:党组织通过制定党员行为准则的政治、经济以及思想标准,来严格规范党员的行为和作风,并定期以此标准来清查党员的行为和作风,及时、准确地将个别败坏党内风气、个人作风不符合党员标准的消极分子予以党内除名。

清查清退机制特别要重点清查下列党员:入党后违背入党誓词或者带有不正当目的混入党内的党员;共产主义信念缺失的党员;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党员;违背与破坏组织纪律的党员;怀疑甚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党员;不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和道路的党员,等等。这些党员一经清查出来,则必须马上严格按照党章及党组织制定的标准予以清退,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

二是建立自愿退出机制。当前,社会上普遍盛行的是这样一种心理:入党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退党则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因为只有违法犯罪才会退党。根据中组部公布的党内统计数据,2010年,中国共产党新发展党员307万名,净增220多万名,其中差额部分,大部分是因为党员去世。还有一部分,出党的有3.2万名,这些人大部分是被开除出党的[3]。这就表明,由于没有自愿退党机制,所以大量的“老、弱、散、病”党员仍然还留在党内,并继续影响着党的整体生机与活力。

现行党章中指出:“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4](P73)这就说明党员有入党的自由,也有退党的自由,党具有包容这种自由退党的胸怀。为此,必须逐步建立、健全与完善党员退出机制。

虽然党章对党员退出自由作了明确说明,但是鉴于自由退党对党员造成的政治名誉影响,建立和健全党员退出机制,首先,应该从思想上为党员退出扫除障碍。党员主动退党,实际上是出于对党的政治理念的尊重。其次,从认识上改变党员身份道德化的观念,党员身份是一种政治符号而不是一种道德符号。再次,在社会上形成自由退党的氛围,入党自由和退党自由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这样才能够让那些不愿意或者不适合继续留在党内的人能够轻松、自由地离开党组织,才能减少不合格党员的数量,从整体上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改善党的组织状况。

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遵循党章以及历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涉及党员出党的相关政策文件,在严格掌握、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对“出党”的标准进行重新定位,明确各种“出党”的具体标准。在具体标准下,认真对待党员出党问题。通过客观的调查研究,在政策指导下,让应该或需要或者愿意出党的人行使自己自由的权利。

三是建立劝退机制。建立健全劝退机制,是现代政党健康发展之所需。为此,对不合格的党员进行劝退,现行党章也作了相关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4](P73)根据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对党员劝退的条件是,党员的共产主义信仰缺失以及没有认真履行作为党员的权利义务,其与犯罪分子有着明确的界限。通过劝退不合格的党员,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1]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M].人民出版社,2009.

[2]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人民出版社,2012.

[3]王金柱.从粗放发展向质量立党转变执政党科学瘦身难题待解[J].人民论坛,2013,(10).

[4]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人民出版社,2007.

猜你喜欢
退党党员队伍党组织
信息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探究
清华党组织公开
关于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有效性的思考
以提升组织力为抓手建设全面过硬的国企党组织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思考和实践
什么样的党员可劝其退党?如何处理?
坚持标本兼治 纯洁党员队伍
对症下药 强健基层党组织
新形势下高校党员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