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与折中:宋濂“文道观”的思想内涵与特性

2015-03-29 07:12陈昌云温世亮
关键词:事功文辞道观

陈昌云,温世亮

(1.蚌埠学院 文学与教育系,安徽 蚌埠 233030;2.南昌师范学院 中文系,江西 南昌 330029)

中国文学思想史上,南朝刘勰最早论述文道关系,其《文心雕龙·原道》云:“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以明道”,指出文学的功能在于“明道”,其后,围绕文道关系的讨论一度沉寂。唐代古文运动兴起后,文道关系再受关注,并成为古代文论的重要范畴,唐宋两朝产生过“文以载道”“道胜文至”“文以明道”“作文害道”等命题。元代,文道关系离合不断,经历前期“文道调和”、中期“文道折中”和晚期“文胜道衰”三大阶段,“理学流而为文”成为元代学术流变的重要特征。直至明初,得益于汉民族政权的恢复和程朱理学正统地位的重新确立,道学衰退趋势才得以扭转,“文道合一”论遂盛行于世。以宋濂为代表的明初理学家主张回归先秦传统儒学,在先秦泛文学观念影响下,他对“文”“道”内涵及其关系重新阐释,其“文道观”将文章、性理、事功三者充分结合,内涵丰富,识见超群,成为元代及明初文论的集大成者,在中国文学思想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剖析宋濂“文道观”的思想内涵与特征,有助于了解儒家文艺观的历史演变轨迹和元明之际文风转变的内因。

宋濂的“文”“道”观念十分宽泛。中国文论史上,不同历史时期的“文”“道”内涵不同。就“道”而言,通常有两层涵义:一是指事物的规律性,被认为是宇宙万物本原,带有普泛性和恒定性;二是指儒家思想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形态,有先秦孔孟之“道”、汉唐儒学之“道”、宋明理学之“道”。后者内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造成人们对“道”的理解不同。宋濂释“道”云:“文者,道之所寓也……是故天地未判,道在天地;天地既分,道在圣贤;圣贤之殁,道在六经。凡存心养性之理,穷神知化之方,天人应感之机,治忽存亡之候,莫不毕书之。”[1]633按他理解,“道”是无形、永恒之物,先天地而生,乃宇庙万物的本原、本体;“道”不仅存于圣贤心中,而且存于儒家经典,表现为儒家的政治主张、思想体系和道德规范等。宋濂之“道”与宋代理学之“道”内涵不尽相同,它更多体现元代婺学思想特征,婺学虽源自南宋浙东学派,但在传承过程中发生变化,杨维桢曾云:“抑余闻婺学在宋有三氏:东莱氏以性学绍道统,说斋氏以经世立治术,龙川氏以皇帝王霸之略志事功,其炳然见于文者,各自造一家,皆出于实践,而取信于后之人而无疑者也。”[1]2738元明之际的婺学已揉合性理、治术和事功三大学说,带有强烈的事功色彩,强调经世致用。作为婺学第三代传人,宋濂之“道”,与先秦孔孟之道更为接近,反映元明之际传统儒学的复归倾向,其主体已不是以程朱理学为主的宋明理学。当然,宋濂之“道”也讲“心性”,与“心学”有关联,当代青年学人金华季惟斋云:“景濂统摄三教,故所作《六经论》,以六经皆心学,别开生面,异代贤哲如王阳明、马湛翁者,皆承其神绪。”[2]大而论之,宋濂之“道”不仅包括孔孟思想,而且容纳道家学说,甚至旁涉佛学,介于“理学”与“心学”之间,郭绍虞评“他所谓道,是广义的道,不限于道学家所探讨的道”,“所以没有道学家的偏执”[3]129。

宋濂“所谓道,既是广义的道,故所谓文也是广义的文”[3]129绝非今天的“纯文学”概念。古人的“文学”观念十分宽泛,常常包含经学和史学的部分内容,大致与文字、文章、文采、典章制度、言论等内容相关。刘师培云:“中国三代之时,以文物为文,以华靡为文,而礼乐法制、威仪文辞,亦莫不称为文章。推之以典籍为文,以文字为文,以言辞为文。”[4]而宋濂言“文”曰:“吾之所谓文者,天生之,地载之,圣人宣之,本建则其末治,体著则其用彰,斯所谓乘阴阳之大化,正三纲而齐六纪者也,亘宇宙之始终,类万物而周八极者也。呜呼!非知经天纬地之文者,恶足以语此。”[1]2003其“文”含有“天文”“人文”“圣人言论”“典章制度”等复杂内容。他还说:“天地之间,万物有条理而弗紊者,莫非文,而三纲九法,尤为文之著者。何也?君臣父子之伦,礼乐刑政之施,大而开物成务,小而禔身缮性,本末之相涵,终始之交贯,皆文之章章者也。”[1]605宋濂将朝廷典册、法令等应用文也纳入“文”的范畴,所言“文”之广泛外延确实让人难以把握。

事实上,不同语境下的宋濂之“文”内涵也不一样,我们可将其分成广义之“文”和狭义之“文”。从广义上看,宋濂之“文”类似于先秦时代的“学术”范畴,是一种泛文学概念,这从相关表述可见一斑:

古之人曷尝有经史之异哉![1]2228

游、夏之文学,非今世之词章也,《诗》、《书》、《礼》、《乐》之事也。若专谓子游作《檀弓》、子夏作《乐记》为文学者,其待游、夏也浅矣哉![1]2202

余之所谓文者,乃尧、舜、文王、孔子之文,非流俗之文也。[1]2002

以上宋濂所论之“文”内容涉及经、史、子、集等方面,类似文史哲范畴,它不仅包括诗赋等文学性较强的作品,甚至将所撰《元史》《洪武圣政记》《大明律》《大明日历》《皇明宝训》《孝慈录》《洪武礼制》《大明礼制》等经史政令著作都纳入“文”的范畴。宋濂的泛文学观念是受传统儒学思想影响所致,元代理学在对宋代理学的批判继承中,已有回归传统儒学趋势,作为金华理学的重要传人,宋濂的理学思想接近孔孟之道,其文学观念自然留有先秦泛文学的影子。

宋濂狭义之“文”类似“文章学”范畴,内涵大致相当于六朝时“文”“笔”两部分内容相加,主要包括诗赋以及文学散文,还有一些诏诰典册、颂赞序记、书牍碑志等非文学性应用文,这与今天的“文学”概念明显不同。后者虽与传统意义上的抒情言志作品差距较大,但可纳入狭义之“文”范畴。宋濂谈文论道时多使用狭义的“文”与“道”,其“文道观”也主要研讨文学与儒学的关系问题。

宋濂积极倡导“文道合一”,意在调和“文”“道”关系,回归儒家文艺观。他是公认的儒学大家,邓元锡赞他:“以德行文章润色鸿业,为明儒冠”[5],明人刘茝也云:“故圣论谓为开国文臣之首,而士论尊为间世儒者之宗”[1]2603。但受时代儒学风尚影响,宋濂的儒学思想呈多元化色彩,入明前,宋濂思想比较自由,对理学中的朱子学、陆学都感兴趣,思想主要倾向于金华理学,金华后学的文人色彩较重,黄百家说:“金华之学,自白云一辈而下,多流为文人。夫文与道不相离,文显道薄耳。”[6]作为金华后学,宋濂前期思想明显带有重文轻道倾向,元末的宋濂只不过是个带有理学色彩的文人,一度还效仿道家隐居山林,放浪形骸,一副文人做派,此时的诗文创作文笔泼辣,情真意切,艺术价值最高。入明后,宋濂为顺应朱元璋以儒治国形势需要,积极为程朱理学鸣鼓开道,沦为理学气十足的台阁重臣,文论中重道轻文的倾向明显增强。

但总体来看,宋濂一生像元代大多数学者一样,论文多持“文道合一”思想,且其“道”是先秦儒家之道,更具文道兼容特性。他以“六经”为文宗,认为“六经”是“文学、理道、事功”的典范。在折中调和思维影响下,宋濂论文多强调文学与理学的兼容:“予闻之,文者将以载道,道与文非二致也。……殊不知道与文犹形影然,有形斯有影,其可岐而二之乎?”[1]1534“文者,道之所寓也,……文之至者,文外无道,道外无文。”[1]634“是则文者非道不立,非道不充,非道不行。由其心与道一,道与天一,故出言无非经也。”[1]471“文之所存,道之所存也。文不系道,不作焉可也。”[1]2258他将文学和理学的关系比喻为形和影的关系,认为两者不可分离,文与道要相生相融,最好的文章通常都是文道兼融的,无道之文不如不作。他还搬出孔子之文加以印证,“孔子忧世之志深矣,奈何世教陵夷,学者昧其本原,乃专以辞章为文,抽媲青白,组纤华巧,徒以供一时之美观。譬如春卉之芳秾,非不嫣然可悦也,比之水火之致夫用者,盖寡矣。呜呼!文之衰也一至此极乎!”[1]721宋濂认为孔子以“行道”为先,只是在道不行于世情况下,才将“道”寄之于“文”,以便后人行“道”,如此才会有堪称“文道合一”典范的《六经》出现,而今世学者不知孔子良苦用心,专以文词为美,结果把文章写成只供一时之观的空文,完全背离孔子初衷。因此他批评“造文固所以明道,传经亦将以明道,何可以歧而二之哉?”[1]2204既然文学和经学都以传道为已任,两者应该紧密结合,不可分而治之。

宋濂的“文道合一”思想还体现在主张文学与史学的融合,并付之实践。在《元史》编撰过程中,他改变前代史书体例,将儒林、文苑二传合成“儒学传”,并且认为“然儒之学一也,《六经》者,斯道之所在,而文则所以载夫道者也。故经非文则无以发明其旨趣;而文不本于六经,又乌足谓之文哉。由是而言,经艺文章,不可分而为二也明矣。”[7]“儒学传”的出现乃旷世之举,后世对此褒贬不一。

宋濂的“文道合一”论是想调和文学与理学冲突,但他并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文人,也不是一个空谈性理的理学家,他身上有着强烈的孔孟济世情怀,他的“文道观”始终不舍儒家强调的经世致用的事功理念。他说:“未有用我者尔,苟用我,我岂不能平治天下乎?”[1]2187他甚至自比韩愈,要重振圣人之道,“然吾亦有不拙者,圣人既没,千载至今,道存于经,岳海崇深,茫乎无涯,窅乎无途。众人游其外而不得其内,舐其肤而不味其腴。吾则搜摩刮剔,视其轨而足其迹,入孔孟之庭而承其颜色,斯不谓之巧不可也”[1]231。因此宋濂主张的“文道合一”绝非只是文以明道,空谈性理,其落脚点必然是经世致用,正如他所云:“大之用天下国家,小而为天下国家用,始可以言文,不然,不足以与此也。”[1]634宋濂把“用”作为衡量“文”“道”的重要尺度,从而构建文、道、用三层体系,形成事功文论的三个层面,在整个体系中,“用”是终极目标,也是宋濂事功文论的核心所在。

金华学人历来重视文学的经世致用功能,宋濂表现更为突出。宋濂老师黄溍、柳贯都师从方凤,而方凤是宋代理学中事功学派大师陈亮的第四代传人,两人都受其思想影响,黄溍的事功思想尤其浓厚,宋濂说他:“先生明习律令,世以法家自专者,有弗如也”[1]1853。柳贯则对谋帝王之术的诸葛亮推崇备至:“儒者明体适用之学,至孔明无余蕴矣。”[8]宋濂也秉承师学,论文兼重义理与事功:“文之至者,文外无道,道外无文。粲然载于道徳仁义之言者即道也;秩然见诸礼乐刑政之具者,即文也。道积于厥躬,文不期工而自工”[1]634。这里所说的“道”是伦理道德;“文”是规范伦理道德的礼乐法律制度,宋濂认为:如果伦理道德便于实用的话,那么礼乐法令之文就会自然而工,“用”是衡量、判定“道”和“文”的重要尺度。他认为最好的文章都是文、道、用三者完美的结合,如此一来,“用”就成为宋濂调和文、道冲突的关捩所在。

宋濂曾多次强调文章的实用功能。他说:“故濂谓立言不能正民极、经国制、树彝伦、建大义者,皆不足谓之文也。”[1]76这与曹丕把“文章”视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观点有些相似。在他眼里,文章要肩负起国政民生、伦理教化的重任,甚至还要“自是推而存之,天衷民彝之叙,礼乐刑政之施,师旅征伐之法,井牧州里之辨,华夷内外之别,复皆则而象之。故凡有关民用及一切弥纶范围之具,悉囿乎文,非文之外别有其他也。”[1]2002“文”还可用于外部事功、刑政礼乐,其范围覆盖到一切民用领域,就连作为纯文学代表的诗歌也要兼顾实用,“本乎性情,而不外于物则民彝者也。舍此而言诗,诗之道丧矣。”[1]715正是“文”的作用巨大,所以宋濂视之为上流社会各阶层人们生存发展的必备技能:“且非文不行,非文不章。天子非文,曷风四方;诸侯非文,莫守其邦;卿大夫非文,身郁不扬,士庶人非文,卒遏于乡。故云:文者,乾坤之粹精也,阴阳之灵龢也,四时之衡石也,百物之錧辖也,中国之采章也,四裔之仪法也,可不务乎!”[1]74因此他反对各种违反儒家诗教原则以及对现实没有指导作用的文章:“彼辨博驰骋,以邪夺正,是诬世也,卑辞甘言,藉威取宠,是媚权也,佞墓受金,是非舛缪,是罔利也,气亡魄丧,恹恹不振,是萎薾也,抽青嫓白,眩人耳目,是聋瞽也。若此者,弗可枚举,其文乎哉?其文乎哉?[1]74认为它们皆不符合“文”的道德实用准则。

宋濂还论证古代圣贤的文章也具有重实用的特征。这方面的论述很多,诸如:

夫五经孔孟之言,唐虞三代治天下之成效存焉。……小用之则小治,大施之则大治,岂止浮辞而已乎?[1]226

明道之谓文,立教之谓文,可以辅俗化民之谓文。斯文也,果谁之文也?圣贤之文也。[1]1961

是故天地未判,道在天地;天地既分,道在圣贤;圣贤之殁,道在六经。凡存心养性之理,穷神知化之方,天人感应之机,治忽存亡之候,莫不毕书之。皇极赖之以建,彝伦赖之以叙,人心赖之以正,岂细故也哉?[1]633

在分析古圣先贤为文宗旨的基础上,宋濂十分明确地提出了文贵实用的观点:“措之于身心,见之于事业,秩然而不紊,粲然而可观者,即所谓文也”[1]491。

在强调为文注重实用的同时,宋濂还提出了先“实”后“文”主张:“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既成功矣,然后笔之为《禹贡》之文。周制,聘觐燕享馈食昏丧诸礼,其升降揖让之节,既行之矣,然后笔之为《仪礼》之文。孔子居乡党,容色言动之间,从容中道,门人弟子既习见之矣,然后笔之为《乡党》之文;其它格言大训亦莫不然。必有其实而后文随之,初未尝以徒言为也”[1]2002-2003。他认为文章要从实际出发,要对事实情况进行分析、记录,而不是仅从圣人的经典和帝王的谕旨出发,如此就可以摒弃浮泛文风。他还认为古人为文尚实,今人则以文为事,“盖古人之于文,以躬行心得者著为言,言有醇疵,但系乎学之浅深尔。后世则不然,以文学文,皆亿度想象而为之”[1]826,因而主张今人也要像古人那样先“实”后“文”,不能放任浮泛文风泛滥文坛。

宋濂还批判各种浮泛淫靡、有碍风化的作品,将之排除在“文学”范围之外。“是故扬沙走石,飘忽奔放者,非文也;牛鬼蛇神,诡诞不经而弗能宣通者,非文也;桑间濮上,危弦促管,徒使五音繁会而淫靡过度者,非文也;情缘愤怒,辞专讥讪,怨尤勃兴,和顺不足者,非文也;纵横捭阖,饰非助邪而务以欺人者,非文也;枯瘠苦涩,棘喉滞吻,读之不复可句者,非文也;廋辞隐语,杂以诙谐者,非文也;事类失伦,序例弗谨,黄钟与瓦釡并陈,春秾与秋枯并出,杂乱无章,刺眯人目者,非文也;臭腐塌茸,厌厌不振,如下俚衣装不中程度者,非文也。”[1]633-634他列举出九种有伤大雅、风格怪异的文风,认为它们皆不合符合“雅正”和“致用”原则,期望人们引以为戒。

尽管宋濂已经认识到“文”的巨大作用,强调文章的经世致用功能,但“濂自命儒者”[9]3787,因此他的“文道观”难免含有理学家轻视文学的偏见。在“文道合一”的观念下,宋濂更多时候是偏向于“道”,他云:“其文之明,由其德之立;其德之立,宏深而正大,则其见于言,自然光明而俊伟,此上焉者之事也。优柔于艺文之场,餍饫于今古之家,搴英而咀华,遡本而探源,其近道者则而效之,其害教者辟而绝之,俟心与理涵,行与心一,然后笔之于书,无非以明道为务,此中焉者之事也。其阅书也搜文而摘句,其执笔也厌常而务新,昼夜孜孜,日以学文为事,且曰:‘古之文淡乎其无味,我不可不加秾艳焉。古之文纯乎其敛藏也,我不可不加驰骋焉。’由是好胜之心生,夸多之习炽,务以悦人,惟日不足,纵如张锦绣于庭,列珠贝于道,佳则诚佳,其去道益远矣,此下焉者之事也。呜呼!上焉者吾不得而见之,得见中焉者斯可矣。奈何中焉者,亦十百之中不三四见焉,而沦于下焉者,又奚其纷纷而藉藉也?此无他,为人之念弘,为己之功不切也。”[1]491-492他将文章之道分为三等:立德之文为上,明道之文为中,失道之文为下,并以中者自居,即奉行“以文明道”原则,甚至有时还认为自己尚达不到中等的要求,因为自己不舍文辞之好,表明了鄙视文辞的态度。

宋濂的道学家身份不容置疑,他本人也以儒士自命,他将儒者分为七类:“文史之儒,司马迁、班固是也:浮文胜质,纤巧斗朴,不可以入道也,……道德之儒,孔子是也,千万世之所宗也。我所愿则学孔子也”[1]1880-1881。宋濂的理想是像孔子那样成为“道德之儒”。宋濂对道学研究颇深,元末,他著有《萝山杂言》《龙门子凝道记》《周礼集注》《诸子辨》等明理见性之书。与此同时,他的文学成就远远超过哲学成就,入明前,他已刊行《浦阳人物记》《潜溪集》等文集,成为江南一代有名的文士。明初,随着程朱理学独尊地位的建立,宋濂作为儒学大师的身份更使他的理学思想越来越浓,理学家们大多认为沉溺于写诗作文有碍明理弘道、修身养性,程颐就明确指出:“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书》云:‘玩物丧志’,为文亦玩物也”[10]。宋濂日益增重的理学思想也使他逐渐轻视文学创作。他说:“古之立言者,岂得已哉!设使道行于当时,功被于生民,虽无言可也。其负经济之才,而弗克有所施,不得已而形于言。庶几后之人或行之,亦不翅亲展其学,所以汲汲遑遑弗忍释者,其志盖如是而已”[1]557。这是他重事功、轻文艺思想的真实流露,他认为不论古人还是今人,如果道行于世,能够施展自己才华建功立业,就不必再像孔子那样著书立说,寄希望于后人,所以人生在世当以事功为重,不应为文辞所累。他不满于自己的文人身份:“生好著文,或以文人称之,则又艴然怒曰:‘吾文人乎哉?天地之理欲穷之而未尽也,圣贤之道欲凝之而未成也。吾文人乎哉?’”[1]294表明自己志在穷理明道,不屑做文章之士。

在理学思想指引下,宋濂对文学创作颇有微词,反对把“六经”视作文学来学习:“学经而止于文章之美,亦何用于经乎?以文章视诸经,宜乎陷溺于彼者之众也。吾所谓学经者,上可以为圣,次可以为贤,以临大政则断,以处富贵则固,以行贫贱则乐,以居患难则安,穷足以为来世法,达足以为生民准,岂特学其文章而已乎?”[1]226认为学经意在成圣成贤,以成大事,不能局限于文辞之好,“文辞,道之末也”[1]582。对自己的文辞之好,他时常心存愧疚:“吾心与天地同大,吾性与圣贤同贵。奈之何随于曲学,局乎文艺;忘其真实之归,溺此浮华之丽;……静言思之,几欲零涕”[1]2138。他说自己志在修身养性,却经常为文所累,涂鸦了不少华而不实的文章,弄得心情压抑,静心想想,实在后悔不已。

宋濂的文辞之痛绝非一时,他作于五十九岁时的《赠梁建中序》云:“余自十七八时,辄以古文辞为事,自以为有得也。至三十时,顿觉用心之殊微,悔之。及踰四十,辄大悔之。然如猩猩之嗜屐,虽深自惩戒,时复一践之。五十以后,非惟悔之,辄大愧之;非惟愧之,辄大恨之。自以为七尺之躯,参于三才,而与周公、仲尼同一恒性,乃溺于文辞,流荡忘返,不知老之将至,其可乎哉!自此焚毁笔研,而游心于沂、泗之滨矣。”[1]492这段话写于他效命朱元璋已长达十年的洪武开国元年,正是其政治理想得以初步施展的时候,在鸿图大展之际,他不禁对此前的文士生涯心存愧疚,认为自己的文辞之好是徒劳无益、虚度光阴。

即便如此,宋濂后来也没有断绝了文辞之好,尽管明初他有过“予不作诗者十年”[1]2371的感慨,其实他的诗文创作一直没有停止,甚至变本加厉。入明后,宋濂更为文名所累,疲于应付各种应酬之文,几乎成为一架写作机器:“在朝,郊社宗庙山川百神之典,朝会宴享律历衣冠之制,四裔贡赋赏劳之仪,旁及元勋巨卿碑记刻石之辞,咸以委濂,屡推为开国文臣之首。士大夫造门乞文者,后先相踵。”[9]3787-3788虽然宋濂入明后的写作还有一定的辅政之功,但充斥更多的是一些应酬文字,面对频繁的文字之请,他实在厌倦之极,多次表露自己心中的不满:“予老矣,文辞卑陋,不足应人之求,人翻疑为矫,集其门者,日益缤纷也。卷轴之积,动如束笋,近亦力排而深绝之矣。”[1]127“予老且病,四方求文者日相迫趣,誓欲燔笔砚以自绝。”[1]551“呜呼,予为文所累几次燔毁笔砚。”[1]1643“濂年老耄而昏,避求文者如避仇敌,甚不得已,多令学子代之。”[1]567直到死前,宋濂仍未能停笔,可见他一生都处在文辞与道学的两难决择之中。尽管宋濂常以理学家自居,时常警惕自己的文辞之好,但他终究还是成为了文学家。朱元璋也认为他只适合做文人:“尔濂虽博通古今,惜乎临事无为,每事牵制弗决。若使尔检阅则有余,用之于施行则甚有不足。”[11]这对宋濂来说实是心病,好在他的文学是道统文学,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文人之文”,姑且算是对他的一丝安慰吧。

宋濂之所以由道学沦为文人,并最终以文学闻名,在于他“求道”的方式与正统理学家有别,他是“以文求道”的,即通过学习古文,以求古人之心、古代之道,“道”是他追求的终极目标,而不是“为文学而文学”。但是宋濂并不彻底摒弃文学,一方面他对孔子的“言而无文,行之不远”主张十分赞同,另一方面,他喜好诗词歌赋带给人的感官享受,因而对文学创作乐此不疲,具有文学家的气质和禀赋。宋濂希望把道学家的理想和文学家的气质融合起来,达到“以文求道”的目的,但最终还是个性气质决定了他以文学实现人生的价值。

宋濂兼任过台阁重臣、儒学大师、文史大家三种角色,一生致力于事功、理道和文学的完美结合,尽管有心向“道”,却以“文”告终,但他于调和文、道关系贡献颇多,其“文道论”继承吸收前人的优秀成果,也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经验。

宋濂“文道观”与以朱熹为代表的宋代理学家主张“作文害道”不同。朱熹之“文道观”以求“道”为旨归,意在探究性理,发明圣德。他认为人生最重要的事业是修身养性、明理弘道,而不是追求外部事功或刑政礼乐,所看重的是内圣之学而非外王之道,因此他坚决反对完全倡导功利的陈亮等人的事功学派。朱熹也反对过分沉溺于文学创作,认为它与追求事功一样都会妨碍修身养性大事,但他认为适当的文学创作是可以允许的,有助于明心见性。在朱熹看来,“道”的主要任务是明理见性,是以人心为最终归宿的,文学创作的目的是涵咏人生、体认道理、陶冶性情,也是以人心为终极服务目标,文、道之间有相通之处,朱子不像二程那样绝然认为“作文害道”,只是主张不能放纵文辞之好。宋濂的“文道观”扩大了朱熹所说的文、道相通性,认为“文外无道,道外无文”[1]634,甚至将“文”“道”“用”三者合一,肯定了文学的“载道”“实用”功能,明显与宋代理学家的主张不同。另外,朱子“文道观”偏向于“道”,而宋濂则站在中间的立场调和文、道关系,他继承发展了宋代理学家的“文道观”。

宋濂的“文道观”也与唐宋古文家过分强调“文以载道”不同。韩、柳、苏、欧等古文家的“文道观”意在发挥文章的济世功能,韩愈倡导恢复儒家道统,并以弘扬儒道为已任,但他“只于治国平天下处用功,而未尝就其身心上讲究持守”[12]。显然,古文家之道重在事功,最看重外王之道,他们主张的“文以贯道”带有很强的功利性,认为文学创作的终极目的是有利于政治教化,而非明心见性,其“文道观”更多偏向于“道”。宋濂思想兼融孔孟之道和心学倾向,因此,他的“文道观”既讲涵咏性情,又求济世救民,追求的是内圣而外王,显然比唐代古文家的观点更加全面。

宋濂的“文道观”更多汲取元代“理学流而为文”的历史教训,发展了元代的“文道论”。元末,原以理学见长的婺学传人多流为文人,“婺州之学,至白云而所求于道……义乌诸公师之,遂成文章之士,则再变也。至公则渐流于信佛者流,则三变也”[13]。婺学传至“义乌三先生”黄溍、柳贯、吴莱等人已成文章之士,他们是元代中期盛世文人,虽然也倡导“文道合一”,但更多强调文学的“颂世”功能,他们的“文道观”更偏向于“文”。宋濂是“义乌三先生”的得意门生,也尽得他们的文法,但入明后,作为儒学大师,他对自己的文辞之好时刻保持警醒,并努力以“归道”纠“文癖”,其“文道观”偏向于“求道”,从而完善了元代中晚期文人倾向于“文”的“文道观”。

结 语

由此来看,受婺学传统和时代文艺思想影响,宋濂“文道观”兼融唐代古文家、宋代理学家和元代中晚期文人三者之长,既重视文学的陶冶性情,又兼顾理学的明心见性,同时强调发挥文章的讽谏教化功能,将文学、理道、事功充分结合起来,具有兼融、中和特征,成为元代及明初理学家文论的集大成者,在儒家文学思想演变史上占据重要地位。宋濂“文道观”通过朱元璋的推赏和学生方孝孺的传承,成为明初文学思想的主流,为反拨元末纤秾缛丽文风,促进明初雅正质实之风的回归做出积极贡献。

[1]宋濂全集[M].黄灵庚.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

[2]季惟斋.征圣录:卷十五[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201.

[3]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

[4]刘师培.论文杂记[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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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宋濂.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4313.

[8]柳贯.柳待制文集[M].四部丛刊初编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

[9]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0]程颢,程颐.二程遗书:卷十五[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290.

[11]朱元璋.明太祖文集[M].合肥:黄山书社,1991:44.

[12]朱熹.朱熹集:卷四十五[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2161.

[13]黄宗羲.黄宗羲全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0:29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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