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翻译中风格与形式的关系——读杨必译作《名利场》巩雪先

2015-03-28 09:06淮海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5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5年12期
关键词:文学翻译名利场风格

(淮海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连云港 222005)



文学翻译中风格与形式的关系——读杨必译作《名利场》巩雪先

(淮海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连云港222005)

[摘要]文章从文学翻译中风格的重要性谈起,针对实际翻译中存在的对风格与形式之间关系认识与实践上的偏误,结合杨必名译《名利场》,分析论述了二者关系的矛盾与统一。分析认为,一方面不能把再现原文风格简单地等同于模仿原文形式;而另一方面,风格的再现又依赖于对原文形式特点的把握和一定程度的模仿与再现,同时也依赖于译者对译入语优势恰到好处的发挥。

[关键词]文学翻译;风格;形式

一、引言

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作品的思想内容、情节安排上,更体现在作者独特的文学手法、创作个性,体现在作者独特的风格上。正如老舍所说:“文学作品的妙处不仅在乎它说了什么,而且在乎它是怎么说的。”[1](P130)这里的“怎么说”就是贯穿于一部作品的作者的独特手法,也就是作品的风格。因此,文学作品的翻译,也就责无旁贷地应该把译出原作风格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自五四以来很多重要的翻译家,曾分别提到译文要译出原作的“美”、“神韵”、“风味”、“风姿”、“艺术意境”等,就体现了不同程度对风格的重视。[2]近年来,关于翻译中的风格问题有了更明确也更广泛深入的讨论,比如关于风格是否可译、是否要译的问题,如何更好地再现风格的问题,如何处理原作风格和译者风格关系问题,以及风格是什么指什么的问题,等等。这无疑为众多的译者在翻译中正确处理风格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指导。

然而,实际的翻译又如何呢?近年来名著复译现象相当普遍,质量却令人担忧,尤其是从译文再现原作风格的角度来看,更难令人满意。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很多译者对于文学作品翻译中的风格问题仍然重视不足,认识有所偏误,而典型的认识上的模糊则体现在对于风格与形式的关系认识不清。有的把形式看得太重,以为对原作形式亦步亦趋就能保存原作韵味,再现原作风格,甚至不惜令译文别扭而费解;有的虽不至于太别扭,但读来干巴巴枯燥无味,并无原作的韵味;有的则干脆来个彻底的“舍形求神”,充分发挥译者译入语水平,使译文不仅通顺流畅,还颇有几分原作的风味,然而对照原作就会发现译作与原作相去甚远,甚至是对原作的一种背叛。鉴于此种现状,本文拟对翻译中风格与形式的关系问题作一分析,希望能够对翻译中的风格问题研究有所贡献,并对于实际的翻译有所帮助。

本文所举译例基本引自杨必所译的《名利场》。这部译作于20世纪50年代问世以来一直被译界公认为是不可多得的优秀译本,成为译者学习的典范。[3]该译本如实地再现了原文的文学内容和艺术风格,达到了近似于原文的艺术效果,相信这部译作会为本文关于文学翻译中风格与形式关系的论述提供有力的佐证。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笔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是来自于对前辈优秀译作的学习研究。

二、风格与形式的区别与矛盾

首先,形式与风格在文学作品中是不可分割的,然而又是截然不同的。[4]风格体现在作品的语言形式之中,离开形式风格无法存在;但语言形式不等于风格,因此译者没有必要处处亦步亦趋地模仿原文形式,因为并非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体现反映作品的风格,而只有那些体现作者对于语言的独特驾驭手法的词句才体现反映作品的风格。笔者曾在一本译作中见过这样一句话,“我在这种说法中发现了一个伟大真理。”(原文为“I find a great truth in this saying.”)。这句译文看上去非常地忠实于原文,尤其是在形式上,但如果译者想借此忠实于原文风格,那当然是谈不上的。此句另一译本译作:“我觉得这话里有很深的含意。”至少可以在译文中避免一部分让人费解、不中不洋的语言——“翻译腔”。那些真正体现作品风格的语言形式,都必须小心地保留呢?如例1:

例1His blushes,his tumbles,his awkwardness,and the number of feet which he crushed as he went back to his place,who shall describe or calculate?

译文A:他拿了奖品回到原座,一路上红着脸不断的绊跟头,他踩痛了多少人的脚,谁也数不清,他的傻样儿谁也形容不出。

译文B:他的脸红,他的绊脚,他的尴尬,他返回座位时踩的脚,谁能描绘或计算呢?

例1描写了小都宾第一次得奖时害羞、紧张的情形,原文用聊聊数笔展现给读者一个生动的形象,一幅鲜活的图画。这一效果的获得主要得益于句子结构,四个名词短语醒目地放在句子的开头,造成了一种强烈鲜明的视觉与心理效果。这是《名利场》中萨克雷渲染气氛常用的手法,可以说体现了萨克雷的风格特点。但是,译文B保留了这一形式,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再现风格的效果,相反译文读来别扭,意义不清,全无原文的生气。而译文A(杨必译)放弃了原文的形式,却意义清晰,且不失生动。

由此可见,即使是体现作者风格的语言形式,也并非总是可以保留的。究其原因,例1在体现作者语言特点的同时也体现了原文语言——英语的特点,即同样的句子结构在英语中可以达到生动鲜明的效果,在汉语中却格格不入。因此,即使是反映原作风格的语言形式也只有在符合汉语表达习惯的条件下才能保留,否则不仅不能再现原文风格,反而会适得其反。

例2…yet,as it sometimes happens that a person departs this life,who is really deserving of all the praises the stone-cutter carves over his bones;who is a good Christian,a good parent,child,wife,or husband…

译文A:不过偶然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虔诚的教徒,慈爱的父母,孝顺的儿女,尽职的丈夫,贤良的妻子……

译文B:不过偶然也有几个死人当得起石匠刻在他们朽骨上的好话,真的是好教徒,好父母,好儿女,好丈夫,好妻子……

例2中的“good”一词简单而笼统,但翻译起来却并不那么简单。译文B体现了对原文形式的更大程度的保留,而且意思清楚,读来并不拗口,但与译文A(杨必译)相比却明显逊色。原因就在于,同样的词在原语和译语中有时会有完全不同的艺术或美学效果。这里原文的“good”和译文的“好”就是如此,原文简洁而译文单调。译文A用了五个不同的形容词来译“good”一词,达到了和原文近似的效果;五个形容词虽然各有不同于“好”的更丰富的内涵,但并不会给人以花哨虚饰的感觉,而是此时此处很普通而较笼统的词,与原文“good”的效果比较接近,且符合汉语特点。可见,翻译中往往需要对原文及译文语言有更深入的体会与理解,在保留原文形式再现原文风格时更加细致审慎。

综上,我们对翻译中形式与风格之间的区别和矛盾看得更清楚了:首先,形式不一定反映风格,这时是否保留原文形式与再现原文风格无关;其次,即使是反映作品风格的语言形式,也并非都能保留,因为有时会与译入语习惯相违背,导致译文拗口,甚至语义晦涩;再次,即使并不与译入语表达习惯相悖,亦可能产生不同于原文的美学效果,译者此时应主动舍弃原文形式而寻求更好的表达方式。总之,不能简单地把形式等同于风格,把保留原作形式等同于再现原作风格。

三、风格与形式的联系与统一

关于风格与形式之不同的论述并不把二者割裂开来看待,本文的重点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二者的联系。风格藉形式而存在、而传达,译者对风格体会把握并用译入语加以再现都离不开形式。形式不等同于风格,但风格终究是贯穿于整个作品的语言形式中的。作者对词汇的选择、搭配,对句子结构、段落篇章的安排,对修辞手法的运用等语言形式方面不同于别人的倾向构成他的风格。所以要很好地再现原作的风格还必须从形式入手。

前面的译例证明,保留原文形式不等于再现原文风格;相反,为了更好地再现原文风格,形式往往要做出牺牲、予以舍弃。但这种舍弃也不是绝对的,比如例1中,杨译虽然完全打破了原文的句式结构,来了一个脱胎换骨,但仍巧妙地保留了并列结构(只不过原文是并列四个处于主语位置的名词短语,译文是两个并列的小句子)。确切地说,保留的是一种形式特点,更抽象意义上的形式。盲目地模仿原文形式是行不通的,但很多时候形式可以、也有必要部分地加以保留,或在更抽象的意义上加以保留。这里便是形式与风格的联系所在。例3将进一步证明,杨必的译文正是这样对待处理形式的,而这也正是她成功再现原文风格的关键所在。

例3Then came the struggle and parting below. Words refuse to tell it. All the servants were there in the hall——all the dear friends——the dancing-master who had just arrived;and there was such a scuffing,and hugging,and kissing,and crying,…

译文:接着是楼下告别时的忙乱,当时的情形真是难以言语形容。过道里挤满了人,所有的佣人,所有的好朋友,所有的同学,还有刚刚到达的跳舞先生,大家扭在一起,拥抱着、亲吻着、啼哭着……

例3中较多地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原文中运用了四个并列名词(用“——”连接),四个并列的动名词,来渲染爱米丽亚离开平克顿女子学校时与大家分别时的热烈场面。杨必的翻译同样是热烈的场面。她保留了原文的这些结构,形式上与原文基本保持一致。但也有一些改动,如其中一个动名词没有和其他三个一样译成“……着”。

例4“…yes,the man was always the same whom these people neglected:it was only the opportunity that was wanting,and I will show them now that I can speak and act as well as write. Achilles did not declare himself until they gave him the sword. I hold it now,and the world shall yet hear of Pitt Crawley.”

译文:“……这些人小看我,我的才干可一向不小,不过没有机会出头罢了。现在我得把本事拿出来,叫他们知道我不但能写,而且能说能做。阿喀琉斯虽然英雄,也得有了宝剑才能大显身手啊。我的宝剑已经到手了,将来全世界的人都会听见毕脱·克劳莱的名字。”

萨克雷的《名利场》中许多地方运用了典故(主要来自《圣经》、莎士比亚作品及神话传说),给小说增添了丰富的内涵和生动的形象。典故的运用又往往产生幽默、机智的讽刺效果,而这是作品整体风格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此例中提到的毕脱·克劳莱不过是一个平庸之辈,然而在弟媳利蓓加一番奉承之后不禁飘飘然起来,竟自比作特洛伊战争中最勇敢善战的英雄阿喀琉斯。作者在强烈的反差中刻划了一个自以为是、世俗虚荣的人物形象。虽然阿喀琉斯这个人物以及相关的典故对中国读者来说未必很熟悉,但杨必却并未舍其形而简单求其意,也没有替代以读者熟悉的形象,因为那样会影响到作品的风格。辅以简短的注释基本上解决了译文读者理解上的困难。

例5If the simplest people are disposed to look not a little kindly on great Prosperity (for I deny any member of the British public to say that the notion of Wealth has not something awful and pleasing to him:and you,if you are told that the man next you at dinner has got half a million,not to look at him with a certain interest;)-if the simple look benevolently on money,how much more do your old worldlings regard it!

译文:最老实的人,尚且羡慕人家兴旺发达(我不相信有什么英国人见了金银财宝会不敬不爱,拿你来说,如果知道坐在你旁边的客人有五十万镑财产,难道对他不另眼看待吗?)最老实的人尚且如此,世路上的俗物更不用说了。

萨克雷在《名利场》整个故事发展中插入了许多自己的议论,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场表演……四面点着作者自己的蜡烛”。这些插入的议论给小说增添了独特的风味,而且大多幽默诙谐、充满机智。这里便是一例,老奥斯本见到有钱的施瓦滋小姐就一番奴颜婢膝的谄媚,还把自己称作是“老实的人”。作者禁不住发了这几句议论,语言含蓄但讽刺尖刻,松散的句子结构透着轻松随便的味道。杨必的译文基本保留了原文的结构,也较好地保留了原文的语气特点。但她保留的是句子整体的结构,并未在每字每词上模仿原句。

例6If there is any exhibition in all Vanity Fair which Satire and Sentiment can visit arm in arm together;where you light on the strangest contrasts laughable and tearful;where you may be gentle and pathetic,or savage and cynical with perfect propriety:it is at one of those public assemblies,a crowd of which are advertised every day in the last page of the “Times” newspaper,and over which the late Mr George Robins used to preside with so much dignity.

译文:在名利场里,只有一种公共聚会可以让讽刺家和多情人手拉着手一同参加,那儿的形形色色最不调和,有些逗人发笑,有些却是招人伤心的。不管你是性格温柔、感情丰富的人,还是识破人情、愤世嫉俗的人,这地方都可以兼收并蓄,并不显得矛盾。在《泰唔士报》最后一页上面每天登载着一大批的广告,欢迎大家参加这种集会。乔治·罗平先生去世以前,也曾经气度雍容的在会上做过主持人。

例6写在破产的赛特笠先生拍卖家产之前,提及贯穿整个小说的彼此矛盾而交融的 “讽刺”与“多情”,作者此处的笔墨颇为精致,用词考究、句式整齐。杨必的译文同样精致考究,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原文形式的不同层次则是不同程度的保留,如分句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简单照原文来译,适应译文表达习惯的需要还增添了不少的词。

上述例句我们看到,为了再现原文风格对原文形式的保留应该是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有时体现在具体的词上,有时体现在词的安排运用上,更多的体现在整体的句子结构上;有时是比较完全的,有时只是部分的,这与两种语言的相似与差异的程度紧密相关。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对原文风格的深入体会与把握上。把握了原文风格,即把握了作者运用操纵语言的独特方式,从而才可以把原文表面形式之下蕴含的风格尽可能多地在译文中表达出来。

正如许多译者深切体会到的,汉语与英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从词义内涵到句式特点到整体品味),所以在翻译中经常会碰到许多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恰恰是反映原文风格的一些词的妙用在汉语中却找不到有同等效果的翻译,见例7中的双关用法;比如原文极尽繁复而精巧的长句体现了作者所处时代的风格特征但在汉语中却怎么也不可能实现,见例8。

例7Oh,ignorant young creatures! How little do you know the effect of rack punch! What is the rack in the punch,at night,to the rack in the head of a morning? To this truth I can vouch as a man;there is no headache in the world like that caused by Vauxhall punch.

译文:不懂事的小姑娘!你们真不知道五味酒的力量。晚上的大醉,比起明天早上的头痛来,那真不算什么。无论哪一种头痛,总没有像喝了游乐场里的五味酒所引起的头痛那样厉害。我担保这不是假话。

例8But though virtue is a much finer thing,and those hapless creatures who suffer under the misfortune of good looks ought to continually put in mind of the fate which awaits them;and though,very likely,the heroic female character which ladies admire is a more glorious and beautiful object than the kind,fresh,smiling,artless,tender little domestic goddess,whom men are inclined to worship - yet the latter and inferior sort of women must have this consolation-that the men do admire them after all;and that,in spite of all our kind friends’ warnings and protests,we go on in our desperate error and folly,and shall to the end of the chapter.

译文:当然,德行比容貌要紧得多,我们应该时常提醒不幸身为美人的女子,叫她们时常记着将来的苦命。还有一层,男人们虽然把那些眉开眼笑、脸色鲜嫩、脾气温和、心地善良、不明白世事的小东西当神明似的供奉在家里,太太小姐们却佩服女中的豪杰;而且两相比较起来,女中豪杰的确更值得颂扬和赞美。不过话虽这么说,前面一种次一等的女人也有可以聊以自慰的地方,因为归根结底,男人还是喜欢她们的。我们的好朋友白费了许多唇舌,一会儿警告,一会儿劝导,我们却至死不悟,荒唐糊涂到底。

可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风格也并不是完全可译的。有的时候译者只能任由风格损失。而优秀的译者在翻译一部作品时往往要从整体的角度来对待风格的问题。也就是说,对原作风格有一个正确的定位之后,具体的翻译中一方面在某些地方不得已时能主动放弃再现原文风格,另一方面在另一些地方又能主动舍弃形式寻求一种与整体风格相适应的更佳的译文来补偿前面的损失。这样译文的整体风格才能达到接近原文的最佳效果。而这种补偿的实现离不开对译入语丰富资源积极的发掘和娴熟的运用。

译入语的重要性不仅译文语言晦涩难懂时原文风格无法体现,就是通顺的译文也可能产生与原文不同的风格效果。而这里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文学作品的翻译其语言仅仅通顺易懂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上升到文学语言的高度。这样,译文才能从总体上有效地再现原文风格,在局部则是补偿其他地方风格损失的基本条件。比如前面例6,杨必运用了一些四字词组,不仅贴切传神,而且排比整齐、音韵优美,达到了几近完美的效果。

再来看杨必译文中两个例子:

例9As the Manager of the Performance sits before the curtain on the boards,and looks into the Fair,a feeling of profound melancholy comes over him in his survey of the bustling place.There is a great quantity of eating and drinking,making love and jilting,laughing and the contrary,smoking,cheating,fighting,dancing,and fiddling.

译文:领班的坐在戏台上幔子前面,对着底下闹哄哄的市场,瞧了半晌,心里不觉悲惨起来。市场上的人有的在吃喝,有的在调情,有的得了新宠就丢了旧爱;有在笑的,也有在哭的,还有在抽烟的,打架的,跳舞的,拉提琴的,诓谝哄人的。

例9是小说开篇的几句话,也是作者第一次对名利场的正面描写。作者运用了一系列的动名词勾勒出一个无所不包的“闹哄哄的市场”。对这一长串的动名词,杨必的译文不是简单按顺序一个一个来,而真正是颇具匠心。首先,这么多的动名词被分成了两组,各用稍微不同的表达方式,而在每一组里,都是短词在前长词在后,不仅读来顺耳,且让整个句子有了平稳感。结果既富于变化,又音韵和谐,一气呵成。

例10At length Captain Osborne made his appearance,very smartly dressed,but very pale and agitated as we have said. He wiped his pale face with a large yellow bandanna pocked-handkerchief that was prodigiously scented.He shook hands with Dobbin,looked at the clock,and told John,the waiter,to bring him some curacoa.Of this cordial he swallowed off a couple of glasses with nervous eagerness.His friend asked with some interest about his health.

译文:后来奥斯本上尉来了,上面已经说过,他打扮得很整齐。可是脸色苍白,样子也很激动。他拿出一块香喷喷的黄色印花大丝手帕,抹抹苍白的脸,和都宾握了握手,又看看钟,叫茶房约翰拿苦橘皮酒来,慌慌张张地喝了两杯。他朋友很关心地问他身体怎样。

例10描写奥斯本上尉和爱米丽亚结婚前的心情,激动兴奋但又心绪不宁。原文通过一系列的动作来体现他的心情。再看译文,运用的是汉语中典型的(英语中所没有的)“连动式”结构,原文三个句子被合在一块,变成了一个包含六个动词的句子,非常成功地传达了原文的效果,甚至是优于原文的效果。此处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地发挥了汉语的优势。[5]

需要指出的是,充分发挥译入语的优势,任何时候都必须以符合原文整体风格为前提,否则就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而译者首先寻求的永远是尽可能地体现原文形式特点,虽然不可能总是完全意义上的。而发挥译入语优势必须以此为基础,与此相结合。

四、结语

文学翻译中形式与风格的关系比通常想象得要复杂得多。形式不等于风格,但风格需要凭借形式来传达,因此译者需要通过原文形式来把握原文风格,同时需要借助译文形式加以传达。翻译中风格的传达绝不是机械地模仿原文形式,而是尽可能传达原文的语言形式特点,同时由于原文语言与译文语言的差异,翻译中还需要顺应译入语表达习惯适当调整原文形式。在此基础上,译者还需要充分发挥译入语的优势,使译文语言具有像原文语言一样的艺术美。总之,文学翻译中再现原文风格至关重要,需要译者正确把握并灵活处理风格与形式的关系,充分发挥创造性。

[参考文献]

[1]老舍.谈翻译[A].翻译研究论文集(1949-1983)[C].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4.

[2]罗新璋.翻译论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南木.《名利场》的中译本[J].翻译通讯,1980,(2).

[4]高健.翻译中的风格问题[J].外国语,1995,(3).

[5]许渊冲.翻译的艺术[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4.

责任编辑:思动

Relation Between Style and Form in Literary Translation——A Case of Yang Bi’s “Vanity Fair”

GONG Xue-xian

(Huai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Lianyungang 222005,China)

Abstract:Reproducing the original style is crucial in literary translation,but translators often fail in the actual translation due to an insufficient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guage form and style. With examples from Yang Bi’s version of “Vanity Fair”,the contradictions and connections between style and form in the literary translation are profoundly expounded. On the one hand,the reproduction of the original style doesn’t mean simply imitating the original form;on the other hand,it depends on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a proper degree of imitation of the original form,and on the artistic use of the target language.

Key words:literary translation;style;form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5.12.012

[文章编号]1004—5856(2015)12—0062—06

[作者简介]巩雪先(1972-),女,山西定襄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翻译学、英汉对比研究。

[收稿日期]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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