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尚书》的美学语汇看上古时代美的人、物、事

2015-03-28 08:37刘天召
关键词:美玉尚书美的

刘天召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100872)

一、人之美

“彦”、“穆穆”、“徽”、“懿”训为美,在《尔雅》中均有收录,从其在《尚书》中的语境用法来看,内涵都指向人之美。如“彦”在《尚书》中出现4次(《今文尚书》3次),均训为美:“自一话一言,我则末惟成德之彦,以乂我受民。”(孔传:“言政当用一善,善在一言而已。欲其口无择言。如此我则终惟有成德之美,以治我所受之民。”)(《周书·立政》)(李学勤《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年476 页。本文关于《尚书》的引文及孔安国传、孔颖达正义均引自该书,不再一一注明。)“人之彦圣……”(孔传:“人之美圣”,正义:“见人之有美善通圣者……”)(《周书·秦誓》)《说文》曰:“彦,美士有文,人所言也。从彣厂声。”“彦”的本义是为人所称道的美男子,其要点有二,一是“美士有文”,侧重外在纹饰、衣饰形象之美;二是“为人所言”,这就不仅是外形美的问题,更包含对人德行之善的称赏。“彦”在《尚书》中的意义更侧重于后者:“成德之彦”是成就德之善美,“人之彦圣”说的也是人(德行)之美善。伪古文《商书·太甲上》有“旁求俊彦,启迪后人”句,同样重在德行才能之善。这是一种对人美善合一而又以善为主的美学要求,恰与《尚书》中美的核心语汇“休”所反映的美学精神相一致。在政治伦理氛围里,人的德行之善比外形之美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尚书》中“穆穆”、“徽”、“懿”等语汇训为美,无不是美善合一而又以善为主。

“穆穆”训为美。《虞书·舜典》曰:“宾于四门,四门穆穆。”孔传:“穆穆,美也。四门,四方之门。舜流四凶族,四方诸侯来朝者,舜宾迎之,皆有美德,无凶人。”按除本则引文,《尚书》中的“穆”、“穆穆”更多训为“敬”、“敬敬”,表示敬穆、肃穆意。《尔雅·释训》云:“穆穆、肃肃,敬也。”政治仪式场合无疑是严肃的,而仪式中人物仪容敬谨、端庄肃穆之貌就是美,因此《尔雅·释诂》又云:“穆穆,美也。”

“徽”在《尚书》中出现3次,均训为美。举一则为例,《立政》曰:“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孔传:“叹所受贤圣说禹汤之美言,皆以告稚子王矣。”《说文》曰:“徽,衺幅也。一曰三纠绳也。”衺幅即现代所谓绑腿,以丝或布束缚、绑束,引申为自我抑止、约束,自我规约是通过德和礼完成的,成就的是道德人格之善,善即是美。徽美表示的是人自我规约成就的以道德完善为主的美。

“懿”在《尚书》中出现1次且被训为美。《周书·无逸》曰:“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孔传:“以美道和民,故民怀之。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又加惠鲜乏鳏寡之人。”正义:“‘徽’、‘懿’皆训为美。”《说文》训“懿”为专久而美,段玉裁注解说专即壹,专壹而后可久,可久而后美。古文献中往往“懿德”连言,如《诗·周頌·时迈》:“我求懿德,肆于时夏。”《易》曰:“君子以懿文德。”《礼记·诰志》:“无怨无恶,率惟懿德。”懿德即美德,即虔诚、专一之心之德。“懿”训为美,可见古人对人之美的德性要求。

从审美角度讲,“彦”、“穆穆”、“徽”、“懿”等语汇所反映的美士有文、为人称道、端庄肃穆、自我规约、虔诚专一的美,终要落实为人具体的仪容形象。就《尚书》来说,可用《周书·洪范》箕子所云“敬用五事”即对君王行为的五种标准来说明。《洪范》载箕子告诉武王治理国家的“洪范九畴”,“敬用五事”排在“五行”之后,为第二,其内容曰:“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正义曰:“‘貌’者言其动有容仪也,‘言’道其语有辞章也,‘视’者言其观正不观邪也,‘听’者受人言察是非也,‘思’者心虑所行使行得中也。”《洪范》是为人主作法之论,“敬用五事”对人主的仪容言语视听思都作了规定(恰如“徽”美所反映的内涵),其目的是政治性的,但人主对自己行为种种的着意规约所养成的则是合乎礼仪、威仪抑抑的形象(可用“彦”、“穆穆”、“懿”3词概括)。《洪范》为商末周初文献,周公在其后制礼作乐,对人的礼仪行为做了更为完备细致的规范。孔子称周礼“郁郁乎文”,他所欣赏的君子形象曰“文质彬彬”,艺术理想曰“尽善尽美”,这是与《尚书》所反映人之美观念是一脉相承的。

二、玉之美

《说文》训玉为“石之美”,《尚书》中出现的璿、瑶、琨、璆、琳等玉石都被传或正义训为“美玉”,具有神器、宝器、礼器等多种性质。

首先是以玉为神器。《虞书·舜典》曰:“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孔传:“璿,美玉。玑、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运转者。”孔颖达正义补充说:“其实玉衡亦美玉也。”玑、衡是君王观察天象、测度天命的神圣法器,强调其以美玉装饰,原因在于美丽的玉石、玉器乃是上古时代沟通天地人神的灵物、神器:作为氏族首领的大巫是浑身佩玉以玉事神之人,而远古之礼(禮)就是在豆(盛食器)上放玉两串,以玉飨神。因而《周书·金縢》记载当武王病重,周公向先王在天之灵请求代武王而死,其祈祷仪式要“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周礼·春官·宗伯》将礼神仪式中用玉总结为六器:“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天地四方的祭祀进献着色泽、形制皆与之相应的玉礼器。上古时代人与祖先的对话,人与天地四方的沟通,在以玉为主的仪式中、在泛着灵光的美玉的作用下,庄严地进行。

古人所赋予玉这种美丽的石头通神通灵的特性,使其成为最重要的美物宝器,这在《尚书》里主要体现在《夏书·禹贡》等文献。《禹贡》讲天下九州把自己最好最美的东西进献给中央王庭,玉石是一大项,从进献州数之多、种类之全来看,甚至可认为是最重要的贡品。如九州中冀州“入穀不贡”(郑玄语),兖州只需进贡漆与丝,其他七州进贡的特产美物中都有玉或与玉相通的珠,或即便没有玉石出产也要进贡似玉的怪石、治玉的磨石:扬州进贡“瑶”、“琨”(美玉);梁州是“璆”(美玉);雍州是球、琳(美玉)、琅玕(珠);徐州是“蠙珠”;荆州进贡珍珠串(“玑组”),以及用于治玉之用的各种磨石(“砺”、“砥”);青州或许不出产玉,就进贡“怪石”(孔传:“好石似玉者”);豫州进贡治玉石(“锡贡磬错”,孔传:“治玉石曰错”)。《左传·宣公三年》记载东周政治家王孙满所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云云,在《禹贡》里是看不到的。《禹贡》九州中只有扬州“厥贡惟金三品”(金、银、铜),荆州“惟金三品”、梁州“厥贡璆、铁、银、镂……”(玉、铁、银),其他各州均无金以贡。夏代是从五帝时期的玉器时代向商周青铜器时代的过渡期,从《禹贡》可以看出,在中国文化由新石器晚期走进文明之初时,玉仍然是那个时代最珍贵的材料。随着历史的演进,玉作为时代文化代表的地位被青铜器所取代,但这一源自远古以玉为美、为灵物、为宝的文化意识却延续后世,成为中国文化的一贯思想。

商周时代,上古以神性为主的巫玉演变为王者所服用的瑞玉,其在朝廷美学中的运用和特点在《周书·顾命》中得到集中体现。《顾命》记述成王的丧礼和康王嗣位的重大典礼,王所依靠的几案为“玉几”,所乘坐最大最华贵的车为玉车(“大辂”),王的瑞信为“介圭”、“瑁”;在隆重的政治册命仪式中可以看到各种玉礼器的陈设:南、东、西三个位置所放的几案是用玉装饰的(“华玉仍几”、“文贝仍几”、“雕玉仍几”),先王宝器被东西两向陈设:“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

上述记载表现出中央王庭仪式用玉的几个重要特点:一是王者所用以玉为贵(玉几、玉车),以特定的瑞玉作为君王、公侯身份、地位、权威的象征。如《顾命》中的“介圭”、“瑁”为康王所用,太保召公则“秉璋以酢”(孔传:“半圭曰璋,臣所奉”)。周代宗法等级森严,对瑞玉的使用有严格规定,王及各级诸侯要持与身份爵位相等的瑞玉,不得僭越,未有爵命的则不得执玉。朝廷之美,必然是等级性的美。二是仪式中所陈先王宝器全是玉,显示出以玉为宝、以玉为美的心理:越玉、弘璧、琬琰、大玉、夷玉、天球自不必说,其他如陈宝、赤刀、大训、河图,按王国维的研究也都是玉:“是陈宝亦玉名也。赤刀亦然……大训盖锲刻古之谟训于玉。河图则玉之自然成文者。”三是所陈美玉数量多、形制大、造型异。所谓“越玉五重”以及所列美玉种种把整个仪式环境用玉装饰包围起来,可见用玉之多。大训、弘璧、大玉等以大和弘为修饰词,彰显玉器形制之大。而其造型也各不同,仅就可从文字识别判定的来看,赤刀为刀形玉,弘璧为圆形,琬琰为尖鋒的圭形,天球为球形,如此等等。仪式中王者用玉的诸多特点是和朝廷美学在器物用度方面以多为美、以大为美的美学要求相一致的。四是所用之玉产自天下各地。如越玉是越地所献的美玉,大玉是华山之玉,夷玉是东夷之美玉,天球是雍州美玉,这和《禹贡》所述九州纳贡,各地皆要进献美玉相符,显示出天下之美汇聚中央、中央王庭容纳万有的朝廷美学特点。

三、饮食之美

《今文尚书》中反映古人以饮食为美的词汇主要是“玉食”,尤其为古人所喜爱的美食则是“酒”。

玉是古人宝爱的美物,饮食是古人所深喜的口腹之乐之美,于是就用“玉食”一词表示世间最好的珍异美味。《周书·洪范》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孔传:“言惟君得专威福,为美食。”把饮食之美和君王作威作福的政治特权相提并论,足见其在中国政治生活、文化意识中的重要性。《洪范》八政,以食为第一:“八政: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食”孔传为“勤农业”,正义曰:“八政如此次者,人不食则死,食于人最急,故食为先也。”因此所谓“食”既可指广义的劝农生产、管理民食,也可指狭义的饮食。在中国人的观念里,饮食是个人生存之本,也是国家治理之基,同时还是礼(社会文化意识)之所由出。《礼记》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蕢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礼从致敬鬼神的饮食产生,饮食与舞乐相伴,这就是中国上古时代的礼乐文明,其实物体现就是辉煌的彩陶文化和青铜器文化。因此,中国人的吃不仅是生存之需,是口腹之乐,是治国之本,还是礼仪之美、礼器之美。

需要说明的是,除“玉食”外,《尚书》中另一个与饮食之美相关的字是“旨”。《说文》训旨为美,从甘匕声,其本义就是味美。《商书·说命中》:“王曰:旨哉!说乃言惟服。”孔传:“旨,美也。美其所言皆可服行。”这里旨已由表示味美上升到了普遍性的美。《说命》上中下三篇被学者认为是伪书,然而“旨”确实是古人表示饮食之美最常用的一个字,如《诗经》中“旨”出现20次,皆用以形容酒食美味,而以形容酒最多(15次)。

把酒看做最为人所喜的美食,这在《尚书》里也有多方面的体现。古人嗜酒,甚至因沉酣于酒导致杀身亡国的惨剧,被《尚书》每每提及。如《夏书·五子之歌》认为“甘酒嗜音”是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夏书·胤征》说“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沈乱于酒”,因此要加以征讨;《商书·微子》云:“我用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又云:“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沈酗于酒。”《夏书》两篇被认为是伪书,然《微子》所云,商人的嗜酒成性,殷纣的酗酒亡国,确是历史明证。当时王朝政治精英对此有着深刻认识,如周公就认为:“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只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酒诰》)

饮酒、乱德、丧国,是《尚书》对酒之为害的根本看法,酒成了被严厉批判、禁戒的对象。正是鉴于殷人因酒亡国之失,面对当时社会严重的嗜酒之风,周公作《酒诰》,反复申说,以重刑戒酒。然而酒毕竟是美物,是祭祀时进献给祖先上帝的美味贡品,同时也在各种政治、生活仪式中扮着演重要的角色,因此戒酒并不是对酒的完全杜绝。周公对周人强调“祀兹酒”、“饮惟祀”,只有祭祀时可以饮酒,事实上从《尚书》以及《诗经》《周礼》《仪礼》等文献可以看出,周人祭祀、宴飨、婚礼、丧礼、冠礼等处处都要饮酒,因而《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有“酒以成礼”之言。以酒成礼,以酒为乐,无论如何酒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一方面是礼仪对美酒的需要、生活对美酒的嗜好,另方面是酗酒亡国的历史教训、对酒之为害的深刻警惕,这构成上古政治精英对酒的双重认识。事实上不仅是酒,从《尚书》以及之后的文献可以看到,古人对美味、美色等各种美的事物,无不既看到其美的、供人享乐的一面,同时也看到沉湎其中为害的一面,无不从政治之善的角度加以看待、要求。东晋梅赜所献伪《周书·旅獒》将这一思想观念总结为“人不易物,惟德其物”,“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宋代哲学家邵雍提出“以物观物”论,苏轼则云“君子可以寓意于物,不可以留意于物”,将上古政治厉害的考量让位给宋人生活型审美享乐的超脱心态,成为中国审美心理的重要思想。而回望历史,《尚书》对以酒为代表的美食、美的事物所抱的理性、克制的态度,则是其重要的思想渊源。

四、观、逸、游、田之美

在《今文尚书》里与美相关的事物主要还有观、逸、游、田等生活美内容,《周书·无逸》对此有集中体现。《无逸》开篇就说:“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逸即逸豫,即放纵享乐,周公认为这是君子所不为的。逸豫的内容和美相关,体现在两段话里:

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孔传:“文王不敢乐于游逸田猎,以众国所取法则,当以正道供待之故。”)

周公曰:“呜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

周公以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为榜样,对今后嗣位的王提出不能淫乐于“观、逸、游、田”的要求。观,孔颖达正义引《穀梁传》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其实“观”即观望、游览,如《左传·隐公五年》隐公的“如棠观鱼”,《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庄公如齐观社”,都是想去看新奇热闹,是纯娱乐审美性的,无关军国政治,因此被臣子认为不合为君之道、不合礼制,加以阻谏。然而劝阻无效,两位君王往观不误。

“逸”为逸乐、放纵享乐,周公举出的反面教材是殷王受(纣)的迷乱酗酒,以酒为德,由此亡国。其实君王享乐的内容是方方面面的,就《尚书》来说,如:《夏书·五子之歌》:“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商书·伊训》:“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周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

上述三篇文献都是伪书,所述时代横贯夏商周,都是对君王享乐内容的指斥。《今文尚书》中被警惕的美的事物主要是酒与游猎,伪书内容多出了女色之美、歌舞之乐、宫室台榭的“峻宇雕墙”以及服饰奢丽等内容。这些内容虽古已有之,然而在历史的演进中确实问题越来越突出,对家国治理的破坏性影响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精英的警惕。在强调道德礼制、节制帝王享乐之害的意识主导下,“文王卑服”(《周书·无逸》)以及夏禹的“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论语·泰伯》)被津津乐道,成为君主的典范,而上引君王享乐种种则无不遭到指责。

“游”为游逸、游荡,“田”即畋猎,在上古时代两者是相关的,《夏书·五子之歌》所斥责的太康是典型。《五子之歌》曰:“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太康逸豫游田不返,结果被有穷氏后羿抵御而失国,五个兄弟皆怨恨之。《五子之歌》是伪书,但其所言田猎在上古时代是古人所深喜的休闲游乐方式,是有根据的:周公告诫不得淫于游、于田就是明证,《诗经》中的狩猎诗对田猎生活亦有精彩描写,先秦时代上自贵族下至平民对畋猎有着普遍的爱好。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道德经·第十二章》)以色、声、味与畋猎并举,可见畋是与色声味之美相通的愉悦享受。而畋猎直接对应的是心,是心的放荡逸豫,在尚武狩猎之风甚浓的上古社会尤为人所热衷,因其美也甚,其害也大,周公作《无逸》,不得淫于“游田”,就成了强调的重点。

上述人之美相关语汇,反映出古人对人美善合一而又以德行之善为重的美学要求。玉之美所具有的神器、宝器、礼器性质以及中央王庭用玉的美学特点,可视为上古神学政治美学的典型体现。古人对以酒为代表的饮食之美以及对观、逸、游、田生活享受型美的喜爱和警惕,体现出中国文化现实、理性、以道制欲的特点。凡此美的对象及观念种种,无不对后世中国美学产生深远影响。然而如果认为这就是《尚书》以及上古时代美的全部内容,显然是说不过去的。比如,《虞书·舜典》《益稷》等篇对上古诗、乐、舞的经典记载,如果严格依照经传故训从“美”字的角度来看,在《尚书》里是不见其(训为)美的。此外,受《尚书》本身性质、内容所限,诸如以九鼎为代表、被誉为三代文化象征的青铜礼器之美等等内容,也是看不到的。反观《尚书》中美的基本语汇,虽则相比之下《传》与《正义》引《尔雅》为多,但其美的基本内容,人之美、玉之美、饮食之美等等,可以说与许慎《说文》一书用美字训释所构筑的美的世界基本一致。《尚书》孔传被学者认定为东晋人之作,成书于《说文》之后,唐代孔颖达作《正义》坚持疏不破注原则。汉晋唐学者对美理解的一致,虽可将之视为《说文》行世后对古人知识世界的建构及影响所致,但无论如何上述美的方面已成为古人共识,成为民族文化心理传统。对本文而言,只要知道,当我们依据《传》与《正义》对《尚书》之“美”进行研究时,一方面可依据故训对上古时代美的世界有一个较为亲切的理解,另方面透过这种眼光反观上古(尤其是仅从“美”的角度),必然会被其知识背景、认知模式所局限。这就要求我们采取新的视角、方法走进上古之美。当然,这是另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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