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燕
(华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泉州362021)
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伟大实践进程中,将历史唯物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出了诸多中国化、时代性成果。其中群众路线与以人为本就是其积极成果的杰出代表,是与其精髓与实质一脉相承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对党的群众路线与以人为本及其二者关系进行解读和探查,不仅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领域内一个深刻的理论问题,同时也是有助于推进党的群众路线以及以人为本理念深入践行的重大实践问题。然而,纵观当前学界对此论题的研究成果,固然不乏对二者的分别阐述与考察,但对其内在关联性问题却鲜有涉猎,从作为其理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进行探究的成果更是未曾发现。这种研究状况不仅与群众路线及以人为本的理论实质不相称,而且也极大地影响了对二者的理解与践行。鉴于此,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对二者内在一致性进行研究,不仅能够弥补在这一研究领域中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的缺场,而且还能够为对二者的深入践行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毋庸赘言,作为无产阶级用以推进历史、改造社会的一个理论武器,历史唯物主义是以人民群众为价值主体的。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价值取向相一致,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党的群众路线主张“一切为了群众”,从而将人民群众确立为价值主体。然而,这与在中国延绵数千年的传统社会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官本主义理念构成直接对立。
在价值论意义上,官本主义是一种以与下层民众相对立意义上的“官”为价值主体的政治理念;而奉行官本主义的社会就是官本主义社会。一般而言,官本主义社会具有两个鲜明特征:其一,权力是具有终极性的政治资源。在官本主义社会中,拥有政治权力不仅意味着拥有各种社会特权,而且还可以借由特权的行使而获取一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1]。可见,在官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权力关系是一种处于核心与支配地位的关系。其二,权力的来源是自上而下的。在官本主义社会中,全部政治权力为官僚阶层所垄断,而且最终集中于处于这一阶层金字塔顶端的君王手中。在官僚体系内部,所有职级的官僚尽管在名义上都源于君王的任命和授权,但在现实政治实践中,下层官僚的职位并非都由君王直接授予的。这是因为,在封建之森严的等级制度下,基本上遵从的是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下级官僚很难有机会越级觐见上级,更莫谈朝拜君王。因而,层级较低的官僚职位通常是由其直属上级提拔或任命的。可见,在官本主义社会中,政治权力的走向是自上而下的[2]。
鉴于官本主义社会中权力作为政治资源的终极性,以及权力走向的自上而下特征,整个官僚体系内部形成了迎合上级官僚、向上级负责的政治常态。而在这个政治安排中,占人口中大多数的下层民众是被完全排除在权力系统之外的,只能处于被统治、被压迫的低贱地位。鉴于此,要想彻底打破、颠覆这一政治逻辑,切实实现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从而真正做到为了人民群众,就必须首先获得权力,获得控制社会资源的能力。这就要求推翻反动统治,建立新政权。与历朝统治者不同,中国共产党作为来源于并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先进分子,其获取权力并不是为了其自身,而是用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不是要成为新的统治者,而是要颠覆这种制度安排,改变权力走向,将最高权力归于人民群众。
作为群众路线的主要创立者,毛泽东一直坚定地认为: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没有也不应有别的来源,一直且全然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3]。他据此主张,我们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4],切实做到“向人民负责”[5]。可见,在价值论意义上,党的群众路线是在与官本主义相对立的意义上提出来的。
值得强调的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一个阶级的统治者已不得复存在,社会的主要矛盾由敌我矛盾转变成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6]。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就必须解决这一矛盾,这就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为此,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始,我们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目标。
在物资生活资料还较为匮乏的情况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具有合理而必然之处。这是因为,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7]79。而用以解决“吃喝住穿”等需求的物质生活资料,无一不是借由经济生产来获取的。在这里值得强调的是,经济建设固然重要,但毕竟不是目的本身,并不具有终极价值,而不过是用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手段。然而,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贯彻经济战略过程中却出现了一定的偏差,片面地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倾向于将其幻化为目的本身,并最终沦为“见物不见人”的经济主义。经济主义的集中体现就是不惜以牺牲生态坏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这样势必且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自然的破坏。然而,自然并不是人可以肆意侵夺和践踏的对象,而是“我们人类……赖以生长的基础”[8],是“人的无机身体”[7]45。可见,若任由经济主义的泛滥和发展,经济建设——本应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手段——必将在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求的同时,彻底摧毁对其生存与发展而言不可或缺的生态基础,从而从根本上背离了其初衷。
正是鉴于经济主义发展观自我否定的悖谬性,我们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为了人民,“从而适应社会结构变化和人们价值判断改变,使群众路线从关注普通化的物质利益向生存利益、精神利益、民主权利等多元化转变”[9]。可见,以人为本重申了“为了人民”这一群众路线一贯坚持的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以人为本是我们党在和平建设时期,为了矫正经济主义发展观的不科学性,切实做到“为了人民”而提出的一个新的执政理念。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最终决定力量。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政治路线,群众路线秉承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发展动力观,坚定地将人民群众置于实践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事实上,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革命建设时期,正是基于对人民群众雄才伟力的深刻认识,以及对其实践主体地位的确认与尊重,中国共产党通过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最大程度地激发出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创造性,从而领导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伟大胜利。
在“依靠谁”这一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上,与群众路线构成直接对立的是英雄史观(或个人英雄主义)。与将人民群众置于实践主体地位的群众路线相对立,英雄史观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创造作用,主观夸大个别英雄人物或社会精英的思想和行为对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值得强调的是,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的工具论,是基于对“一切为了群众”这一价值论的坚持之上的。换言之,在关于社会政治主体问题上,群众路线实现了价值论与工具论的有机统一。在这一点上,群众路线又构成了与民本主义的实质对立。
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与官本主义相伴随,还存在着源远流长的民本主义传统,这种政治传统重视底层民众之力量的巨大,认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10]。出于这一认识,民本主义者提请统治者“要高度重视民生、民力,把民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本的层次上来考虑和认识”[11]。然而,尽管民本主义确认了“民”之力量对统治秩序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从而将“民”确立为实践主体;但它并没有同时将其置于价值主体地位。它主张重视处于社会下层的“民”之力量,不过是为了在其政治框架内至高无上的“君”之“舟”免于遭致倾覆的危险,为了既有统治秩序的稳定,因而所重视的仅仅是其工具性价值。可见,民本主义的“本”并不是在价值论意义上使用的,而仅仅是工具论意义上的“根本动力”的“本”,由此导致了“本”之价值意蕴与工具意蕴的相互割裂,进而“最终由一种先进的政治理念沦落为统治者手中的权术、工具,逐渐丧失了对封建集权的制衡能力”[12]。与之相对,群众路线则是实现了政治主体价值意蕴与工具意蕴完全统一与实质融合的政治理念,它强调为了人民群众与依靠人民群众的内在统一性:由于人民群众拥有推动历史进步与社会发展的雄才伟力,因而不仅借其能够胜任实践主体,而尤其能够依凭实践主体作用的发挥而有资格成为价值主体。
如果说革命战争年代奉行的准则是“枪杆子里出政权”,那么在和平建设时期所尊崇的圭臬则是“发展才是硬道理”[13]。鉴于“科学技术”这“第一生产力”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起到的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科技开发与应用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强调。
然而,人类借由科技进步对自然的高歌猛进,致使一些人对科技的伟力产生了盲目崇拜的心理,从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科学主义。科学主义出于对主要表现为科技进步的人类理性的盲目自信,认为科学能解决一切问题,并将其予以不恰当的使用,以致于在社会、生态等领域都出现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和消极问题。这一现实雄辩地说明:尽管科技发展对特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但是科技发展实践如果背离了“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从而与人的生存发展相对立,就必然会背离其根本目的[14]。从理论的层面上讲,科学主义之所以最终走向其反面,是因为它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原理。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并不单纯是生产力自身——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体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如果说生产力决定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快慢和程度,那么生产关系则借由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状态。
同时,科学技术固然是第一生产力,但绝非是发展的唯一动力,甚至不是最为主要的动力。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人作为一种“能思想的存在物”[15]409,一种意识性动物,其活动无一不是在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科学技术的运用自然也不例外。这就是说,科学技术的运用并不是一个无主的过程,而是在人之主观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因而,其正确运用还有赖于人的主体性与创造性的发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断言,在生产力体系中,“主要生产力,即人本身”[16]。鉴于此,我们党在提出科学发展的伟大战略思想时,提出了“发展依靠人民”的动力观,主张依靠人民群众对科学技术的正确运用来推进发展。
以人为本强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不仅是为了人民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性与创造性的根本要求。这是因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5]187。因而,要有效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创造性,就必须对其利益予以实现、维护并发展。这就是要求做到价值论与工具论的统一。可见,与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相一致,以人为本强调借由“依靠人民”来做到“为了人民”,从而也实现了价值论与工具论的统一。可见,从动力论的视角看,以人为本是在生产发展、科学昌明的时代背景下,为了纠正科学主义的不良倾向而发展出的党的群众路线。
事实上,人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依赖于生态自然环境与物质生活资料;作为一种“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7],还有赖于一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才成为人的属人的存在”[18]75。可见,对于人的生存与发展而言,良好而和谐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马克思认为他所向往的人在其中得以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应该是这样一种社会:“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18]81。换言之,共产主义社会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处于良好和谐关系之中的社会,是一种借由对人之社会需求与自然需求的满足而实现其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因而,在其终极的意义上,真正做到为了人民群众,就是要使其生活于良好而和谐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中,借以提升其全面发展与自我实现的水平与层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学者肖建杰断言:“以人的发展为尺度考察社会的发展,把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历史发展进步的标志,执政行为必须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思想和根本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的理论原则。”[12]
从群众路线创立之初直至改革开放这段历史时期内,无论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相对良好与和谐的。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经济规模还相对较小,因而对生态自然的破坏能力还不够强,经济发展所引发的自然资源能源匮乏状况还不太明显。此时,人与自然之间基本能够处于一种和谐关系之中。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此时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的诸方面都整齐划一,几乎不存在利益分歧,因而人民群众内部矛盾较为轻微,基本能够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
值得强调的是,在改革开放之前,人民内部尽管不存在由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本质性矛盾,但不代表不存在任何矛盾;人民群众整体划一,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丝毫群体差异。其中由于党员干部与一般群众的群体差异就引发了一定程度上非本质性矛盾,而尤以官僚主义的消极后果为烈。由于一些党员干部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出现了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的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的造成了党员干部与一般群众之间关系的疏离和隔阂。鉴于此,为了切实做到“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我们党一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借由这一工作方法的实施,一方面能够更深入而全面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从而更好地对其需要予以实现和满足,切实做到“为了群众”;另一方面能够更大程度地集中民智,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与创造性,切实做到“依靠群众”。在这个意义上,群众路线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医治官僚主义作风的良药。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个体意识的日渐觉醒以及利益诉求的日趋分化,人民群众在根本利益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分化出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在这些利益群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并促生出一定程度的个人主义乃至于本位主义。本位主义者倾向于不是从整体和全面出发观察和处理问题,只顾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当时代的利益,为了眼前的局部的利益而牺牲长远的整体的利益。这样势必会造成两种消极后果:一方面,由于只顾自己及其利益团体的利益,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与他人及其利益团体的利益矛盾和冲突,进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不和谐;另一方面,由于只顾及当代人的利益与诉求,倾向于为了暂时利益而牺牲长远的利益,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而换取当前的发展,从而造成与人自然关系的危机。若任由本位主义泛滥与发展,势必会从根本上背离了群众路线所坚持的“为了群众”价值取向。
可见,在市场经济时代,本位主义的存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大障碍。应当注意,本位主义所产生的消极后果不仅仅限于工作方法的不当,而是已深及利益层面的深层次的矛盾。要解决这种矛盾,仅仅靠工作方法的改进不再充分有效,还必须付诸利益调节机制。在这种情势下,我们党提出了以人为本理念。在这里,“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是个体、局部,也是整体、全局,是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统一”。同时,“既是指当代的人、现实中的人,也是指未来的人——子孙后代”。因而,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求“重视个体、局部的利益”,而且还“要重视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19]。这就是要通过具有共时和历时双重维度的“人民共享”来化解利益冲突与矛盾:一方面,在共时维度上,主张同时代的不同利益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共担生态责任;另一方面,在历时维度上,当时代的人们要更多地承担起生态责任,为后代人生存与发展留下良好的生态自然环境以及足量的自然资源能源。就此而论,以人为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消解本位主义倾向所引发的消极后果,切实做到为了人民群众而提出的科学方法,是党的群众路线方法论的当代表述。
综上所述,我们党提出作为科学发展观之核心的以人为本,是我们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遏制经济主义、科学主义以及本位主义倾向所引发的消极后果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违逆而提出的科学的政治理念,是与党的群众路线一脉相承的。在科学发展不断推进的今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与坚持以人为本是内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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