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健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
休闲与文化和审美专题主持人语
黄 健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8)
休闲作为生命的一种形态,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或存在方式,它既是“顶天”的,也是“立地”的。所谓“顶天”,指的是休闲具有丰富的文化和审美内涵,具有丰厚的哲学意蕴和价值意义。如果仅仅将休闲看作是一种世俗生活的形态,一种生理上的休息与调适方式,不去深究其所蕴藉的文化、哲学、美学的涵义,就不可能真正地认识休闲,就不可能在优化人性、提升生命质量、提高生活品质方面,摆脱繁琐的世俗功利性事务的纠缠,获得精神和心灵层面的自由与超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休闲是生命的一种高级形态,是人的一种理想生存状态,也是人的一种优雅的生活情怀。它推动人类进入一种自由、自在的生命领域,表现出人的自由、自在、自得的精神特征,让人在追求全面发展当中,真正地确立起以有限的生命进入无限的价值和意义领域的生命理想。所谓“立地”,指的是休闲作为人的生活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构成了人的社会实践的一种范型、一种生活常态。它并非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也不是曲高和寡式的少数人的特权,而是能够让大多数人在解除劳动疲劳,获得生理的休憩、满足与精力的恢复的同时,营造出心灵的空间,领悟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进入到精神与心灵和谐、自由的境界,从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社会生活实践之中,不断改善生活环境,培育生活情趣,提升生活品质,让生活更加幸福和美好。
在中外文化史上,无论是儒家提倡的简约生活,道家主张的自然生活,佛家推崇的超脱生活,还是柏拉图向往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倡导的艺术对生活摹仿的诗学,马克思对人的自由自在特性的认定,海德格尔呼唤人类的诗意栖居,都从文化和审美的维度,突出了休闲的文化与美学意蕴,强化了将休闲与人类的审美精神融为一体,并把休闲当作一种理想的人生范式,一种自由的生命状态,一种贯穿整个日常生活的精神品格。
本期发表的一组文章,围绕“休闲与文化和审美”的主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展开了对休闲的深度分析、探讨和论述。既有从宏观的理论维度,探讨休闲作为生命形态的价值和意义的文章,也有从微观的个案分析维度探讨古人的休闲理念,以及今人通过小品文创作赋予饮酒生活以丰富的休闲意蕴的文章。其实,在这当中,不管是何种类型的文章,都揭示出休闲与文化和审美所具有的内在关联及其精神境界,展示出休闲对于人的生活所具有的重要价值与意义,让人明白,将休闲提高到文化和审美的层面来加以深刻的认识与把握,并不是要人为地干预人类的生活,尤其是休闲生活,而是在劳动仍然成为人的重要谋生手段的时代,为不断改善人的生活境况,提升生活品位和质量,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上更加用心,更加努力,从而使生命更加呈现出一种文化创造的态势,一种审美愉悦的状态,更加激发出人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之情,谱写出生命的辉煌乐章,达到生活现实与理想、内容与形式的完美一致,实现生活的自律性与他律性、功利性与超越性、经验性和超验性、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最终使人能够摆脱一切内、外在的束缚,获得自在生命的自由体验,进入从容生活而自得的精神境地,实现人的生活为自在生命而生存的价值理想。
(责任编辑 陈咏梅)
2015-06-10
黄健(1956— ),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浙江大学亚太休闲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美学的研究。
10.3969/j.ISSN.2095-4662.2015.0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