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问题及还款优化对策研究

2015-03-28 04:43:38
关键词:助学贷款银行

刘 慧 丽

(商丘师范学院 现代艺术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问题及还款优化对策研究

刘 慧 丽

(商丘师范学院 现代艺术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出以来,很多贫困大学生从中受益,获贷率和助学率都取得了较大提升。但是,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助学贷款政策的问题,特别是还款机制问题,高违约率的背后还隐藏着政策实施的不和谐因素。为此,从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出发,从制约助学贷款违约率的问题中探究有效对策,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机制。

大学生助学贷款;制约因素;还款机制;对策路径

推进高等教育的发展,不断完善高等教育收费改革体系是促进高校学生学习和就业工作的有效途径。自1987年国家推出面向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以来,许多贫困家庭从中受益。1999年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始国家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专门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制度实施以来,国家助学贷款的获贷率和助学率都有所提升。然而,随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的到来,贷后问题接踵而至,特别是高违约率问题,一度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主要难题。基于此,从助学贷款违约因素上看:贷款机制不合理属于政府层面的原因;学生诚信意识不高属于学生自身问题;银行分期还款模式存在缺陷属于银行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完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机制对策上,积极探索有效的改进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1 高校大学生贷款还款机制问题分析

开展高等院校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由教育部门、银行、学生三方共同构成贷款主体,并通过金融手段来帮助更多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一直是高等教育收费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据全国助学贷款学生管理中心的数据显示,2012年国家资助学生8 400多万人次,金额高达1 100亿元,普通高校受资助人次占将近一半。从高校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现状总结中,自2002年首批助学贷款至今,学生拖欠贷款、甚至逃债问题较为突出,由此带来的部分银行惜贷、拒贷现象也较为普遍。而纵观整个高校助学贷款还款中的问题表现,无论是“贷”还是“还”都存在问题。

1.1学生骗贷行为较为突出

从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及规定来看,在校大学生的申请贷款的利息由政府财政承担,毕业后由自己承担,整个环节没有担保。这一政策为部分非贫困的大学生投机消费提供了空间,有些大学生私自编造虚假申贷信息,想方设法获得贷款。这样一来,不仅挤占了真正贫困的大学生的贷款资源,也给财政带来负担。再加上部分学生不珍惜助学贷款,反而用于投资或购买奢侈品,背离了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的初衷,也降低了助学贷款的社会效益。

1.2银行贷款总额度相对较低,学生获贷比例较小

从近年来我国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来看,整体上获贷金额有所提升,但对于需贷金额相比则显得有所降低,很多真正需要的贫困大学生得不到资助,特别是中西部高校,贫困生规模及人数要远超国家规定的20%,对于这些贫困生来说,很难从政策上得到相应的政策倾斜。也就是说,在当前的贫困大学生获贷率的统计上,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受资学生与供资金额矛盾较为突出。

1.3贷款还款违约率较高

以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数据来看,2009年贵州省违约率达到90%,2010年违约率达到47%,2011年违约率降至10%以内。可见,高校大学生助学贷款违约问题较为普遍,全国范围内助学贷款平均违约率达到28%。需要强调的是,针对违约问题,有些学生在主观上存在恶意逃贷思想,如在申贷环节提供虚假贫困材料,以各方面的假材料来佐证自己的贫困现状,寻找各种关系来编造贫困理由,为逃贷做准备。而另外一部学生,在毕业后由于工资不够高,加上自我生存所需和赡养家庭,收入所剩无几,在他人出现逃贷而未追究其责任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尽管这类学生人数占比较少,但其影响及破坏性给银行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使银行失去了助学积极性。对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来说,违约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政策实施的效度。

2 制约当前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机制的因素分析

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的发生,到底是什么原因使然?我们从四个方面来讨论。

2.1学生方面的因素

从学生的经济现状来看,提出助学贷款的学生往往受到家庭困难的影响,再加之走上社会后,由于自我薪资水平较低,赡养家庭还是自给自足都很紧张,也有些学生因疾病或伤残等因素导致失去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从而无力还款,最后选择违约。另外,有些学生对资助贷款政策认识不够,在主观上认为还不还款都无所谓,因自我诚信意识不高而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2.2高校管理方面的因素

从助学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来看,高校做管理主体应该履行好自身职责,特别是对申贷材料的审核,对相关贫困学生进行调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另外在高校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上,未能从励志教育等方面来传递相关要求,对于学生获贷后应该进行诚信、感恩等回馈社会的教育,简单的座谈会、讲座难以全面落实政策精神,也致使少数大学生未能重视还款的必要性。

2.3银行方面的问题

从银行视角来看,以收益来评价金融政策是其根本指导思想,对于国家政策干预下的助学贷款工作,银行方面缺乏主动性。要么放弃自身责任,在银行贷款额度不断减压下,降低对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的辐射范围,难以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助学贷款协议上缺乏严格管理,特别是一些条款责任的限定不强,导致贷款风险的增加。如对于相关材料审核不够,相应流程缺乏监督,对于出现违约拖欠问题难以行使追索权等等,也反向增强了学生的逃贷意识。再者,还贷方式较为单一,通常以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银行受理并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贷款中付息问题缺乏多样化规定,实际上,学生毕业后由于就业和生活开支影响较大,难以毕业前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无形中增加了学生违约的可能性。四是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规定缺乏法律效应,尽管经过多次修改,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上,由于无抵押无担保而带来的管理漏洞,再加之缺乏法律规范来保障,使得还款制度设计上存在不合理,增加了管理风险。

3 明确责任,优化高校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对策

3.1完善贫困大学生评定工作机制

对于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评定工作,教育部门应该从学生基础信息的调查和各方面来收集一手资料,特别是对于大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杜绝虚假信息来骗贷。同时,在各地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环节,要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大学生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要实行银行、高校、学生三方平衡制约机制。如对于申贷中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调查管理,对于相关贷款政策及还款规定进行宣传,对于大学生贫困机制进行设定,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获得资助,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则予以拒绝。

3.2强化信息技术在助学贷款还款中的应用

从国外高校助学贷款还款制度经验来看,对于申贷大学生一方面要进行资格审查,另一方面要从信息技术手段来协调好财政部门、银行部门的工作,如对申请格式规范化管理,对于相关申贷信息进行统计和整理,并从筛选中进行规范;对于大学生进行全面的申贷教育,对相关政策进行宣讲。

3.3注重大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大学生诚信教育是当前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大学生失信现象较为普遍的今天,要从高校教学中渗透德育工作,让学生从自我做起,做一名守信的人。要学会感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注重道德建设,培养学生的思想品质;加强法律教育,推进普法工作,对于失信者进行惩戒;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来推进诚信教育,让失信者时时受制。另外,高校要从大学生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设上,完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为防范大学生助学贷款风险提供有效控制。从国外银行的放款及回收实践经验来看,完善的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保障助学贷款还款机制良性运行的基础,特别是对于经济较为落后的高校,要从大学一年级建立相应的个人信用档案,对相关信息进行规范和管理。

3.4强化法律建设,严惩背信违约行为

对于高校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违约率问题,加大严惩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从国外助学贷款还款法律建设来看,从法律高度制定相应的条文及规定,并从法律程序上加以规范,是遏制和打击各类违约行为的有效手段。在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机制建设上, 国家应该从法律上进行明确,对于延期未还款或存在债务问题的大学生,应该进行相应追责。如通过与毕业生所在单位进行工资冲抵欠款,对于恶意欠贷者移交司法机关。由于在政策上我国还未建立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失信立法也未能实施。因此,各高校应该从具体的还贷违约条款上进行明细化,对还贷合同与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明进行挂钩,有效抑制大学生欠贷发生。

3.5银行方面要注重制度的多样性,使之贴近学生获贷实际

从放贷到回收欠款,银行方面应从制度上进行调整强化多样性,对于尽早还贷的大学生给予适度奖励,特别是对于一年内按期还款的将返还相应比例的利息;在两年内还款的也将适度返还利息。由此来增强大学生还款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对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认识,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和还贷风险。另外,在追究贷款违约相关责任上,可以借鉴国外大学助学贷款中银行政策,对于拖欠贷款、无法按期还款者进行催缴,如经过6个月催缴无结果者,界定为拖欠贷款,交由专门机构负责追讨,对于违约者追究其责任;对于一些欠款率高的高校,对之进行公布并取消相应的贷款权。

4 结语

大学生助学贷款还款机制改革与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于各种问题的出现要进行全面分析和科学应对。既要从政府、高校、银行等部门进行责任明确,也要从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欠款学生的恶意行为要进行处理,并与学生家庭、地方政府进行协调敦促,及时追缴。另外,对于确实存在困难的学生,如毕业后未能找到合适工作,可以从还款机制上适当放宽还款期限,从多方面来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及时偿还相应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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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增华

10.3969/j.issn.1674-6341.2015.06.036

2015-10-19

刘慧丽(1988—),女,河南商丘人,助教。研究方向:现代艺术。

G642.0

A

1674-6341(2015)06-00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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