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职能转变的“蓝海战略”

2015-03-28 04:43
关键词:蓝海政府职能职能

廖 建 祥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论政府职能转变的“蓝海战略”

廖 建 祥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次推行行政体制改革,但效果都不太明显。如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仍是我国政府亟需解决的问题。新公共管理主张将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及市场机制引入到公共部门。实行战略管理,实现战略转型无疑是一种新的思路。企业战略管理中的“蓝海战略”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有着许多的契合之处,从这个全新的角度,进行分析和阐述,为我国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政府;职能;转变;蓝海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次推行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始终被置于十分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三十多年来,政府经济职能日益明确,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也有所凸显。但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仍未彻底实现从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制型、全能型政府向市场经济时代的监管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大量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1]。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也日益显现,成为了我国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必须直面却又难啃的“硬骨头”。

1 政府管理空间下的“红海”和“蓝海”

“蓝海战略”这一概念由W.钱·金和勒妮·莫博涅于2005年在二人合著的《蓝海战略》一书中提出。“蓝海战略”认为,当今企业的市场空间可以分成两个领域,即“红海”和“蓝海”。“红海”之中充满竞争,虽然具有一定的规律和准则,但总的来说还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而“蓝海”则代表一个尚未被开垦的空间市场,这里的游戏规则还没有被制定,先进入的企业将会获得主导权。

新公共管理主张在公共部门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及市场机制,实现公共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2]。“蓝海战略”虽然是一种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但其与政府部门的管理还是有着契合之处的,尤其对于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蓝海战略”视角下,可以将政府的管理空间比作一片海域,其中一部分应该是“红海”,以市场规则为主导,充满着竞争,而另一部分应该是“蓝海”,还没有太多的竞争,也不应该有太多的竞争。

在实际的行政体制改革工作中,世界各国基本都兴起了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改革理念。这种改革方向就是弱化政府在社会活动中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凡是市场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都不应该加以过多的干涉。不可否认,这种政府改革理念有其合理之处。通过改革,可以很有效地限制政府权力的膨胀,让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英国首相卡梅伦上台之后,推行的也正是这套政府改革理念,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英国的改革目前为止还不是很成功,遇到了重重的阻力,因此,国内有学者称英国的“大社会”计划仅是水中捞月,缘木求鱼,难切实际[3]。

虽然英国的改革并不是太成功,但是,“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理念对于我国的政府改革还是有着一定借鉴意义的。众所周知,我国的政府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保持着一种“大政府”的形象,尤其是在经济领域更是如此,政府给予了过多的干预。“大政府”的形象并没有错,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和人民的实际需要来看,我国的政府就不能是国外所追求的“小政府”,而更应该靠近的是一种能成为人民强有力靠山的“大政府”。可惜,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的许多地方官员都错误地理解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将大量的资源投入到地区经济建设之中,甚至于牺牲社会公共服务、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投入,造成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这种“大政府”的形象下,政府是不该管的管得太多了,而该管的却又没管到位。从“蓝海战略”的角度来说,就是政府在“红海”的职能过大了,而在“蓝海”的职能过小了。政府规模的大小,要看政府需要做的是什么事,能做多少事,做事效率如何[4],应从实际的需要出发来确定政府在各管理领域的规模和职能。因此,政府很有必要来改变这种职能不平衡的“大政府”形象,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的有大有小,大小合适。

2 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建议

那么,关于该如何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问题,从“蓝海战略”中或许可以得到一些启发。“蓝海战略”总共提出六项原则:重建市场边界、注重全景而非数字、超越现有需求、遵循合理的战略顺序、克服关键组织障碍、寓执行于战略[5]。从这六项原则出发,结合我国政府的实际情况,可以推导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几点建议。

2.1重新界定政府职能的边界

我国政府目前的职能管理还很混乱,有的领域存在管理控制过为严格以及多头管理等问题,老百姓要办理一项业务往往要经过层层审批程序,而出现不良后果后,各部门还会相互推诿责任。而在另外一些该由政府部门管理的领域,却又不见其有所作为。因此,政府首先应该做的就是重新界定其管理职能的边界,重新界定哪里该是其应该尽量退出的“红海”,哪里应该是其应该更多介入的“蓝海”。关于这个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给出了答案。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等措施,可见,我国的政府已有意要削减其对经济领域的过度控制;另一方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措施,则是政府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证明。这种对政府职能的重新界定,是我国政府给人民的全新解答。

2.2注重社会全局实际发展的需要

政府职能的实现归根到底还是要看官员的表现,但是我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官员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GDP。不可否认,这种考核方式有其合理性,但是,现在更多显现的是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例如楼市过热、环境污染等问题,都有这种制度在深层次的影响。从人性假设理论的角度来说,人都有其利己的一面,就算是真正想要为民办事的官员,想要获得政绩和上级的认可,这样做也是无可厚非的事。因此,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让政府成为一个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政府,就有必要改革我国政府现行的官员考核制度,尽可能地对官员进行实地考核,长期考核,乃至终身考核,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岗位,更应该如此。有功还是有过,一切从社会的实际发展情况出发。当然,这样无疑会加重政府的人事考核成本和难度,远不如数字来得直观高效,但从长期的效果及产生的负面影响来看,应该还是比较值得的。

2.3加大投入,超越现有公共服务需求

除了尽可能地退出“红海”,我国的政府还应该将其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蓝海”——社会公共服务之中,这样才能实现其职能的转变。要做到这点,政府就应该加大投入力度与工作力度。就拿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来说,很多城市都有流浪人员的救助站,但是,现在的情况往往是很多流浪人员宁愿在外乞讨,也不愿去救助站。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已给出了答案。人是一种有多重需要层次的生物,救助站现在只能满足他们最低层次的生理和安全上的需求,且这种满足还只是暂时性的。在安徽、河南、云南、新疆等中西部地区的救助站40%还停留在收容后遣送回家的水平,后续的安置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6]。可以说是陷入了一种“流浪—收容—再流浪”的恶性循环。既然结果还是一样,那些流浪者自然不会选择去救助站,在外乞讨,或许收入不高,生活不稳,但是好在自由,从心理上也更容易被接受。因此,要改变这种现状,政府就有必要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加大在这方面的资源投入,以满足民众的更多需求,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2.4遵循顺序,事先做好战略分析

“蓝海战略”确定的战略顺序是按照买方效用、价格、成本、顾客接受四个方面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了使企业获得更多利润。政府虽然不是盈利组织,但为了更好地实现职能的转变,提供公共服务,也是有必要事先进行战略分析的。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可以事先进行相应的调研,了解一些公共服务实际受众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定价,结合服务的成本因素,有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有些服务则需要完全免费,切合实际地提供好公共服务。

2.5克服来自组织的障碍

要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还必须克服来自组织的障碍。我国政府现行的组织制度无疑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民主制改革。我国政府现行的制度大多还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这种制度下,官员们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民众对官员没有直接的约束力,官员自然不会去关注什么民生,因此,有必要进行民主制的改革,让民众对政策的制定、执行产生直接的影响。其次,政府的机构体制也需要改革。目前来说,我国正在推行的大部制改革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向,整合多个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和资源,构建起统一的大市场监管体系,可以有效提升政府的服务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最后,还应该发展多元主体,尤其是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对非政府组织扶持的同时,不去干涉其内部的事务,让其对社会负责,而不是对政府负责,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其职能,帮政府分担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

2.6巩固执行,对机构人员进行思想洗礼

最后,战略执行的关键还是在人员,为了确保战略得到执行,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还需要获得机构所有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就有必要事先改变机构人员的认识,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蓝海战略”提出了三E原则:参与(Engagement)、解释(Explanation)、清晰的预期(Clarity of Expectation)。置换到政府机构中,在这个过程中,邀请参与可以理解为允许机构人员对改革的内容发表意见和反驳,表达对其的尊重;解释原委则是让所有的相关人员了解最终的战略决策为何如此制定;明确期望是要对人员清晰讲述新的规则,尤其是在如何评价业绩和惩罚不佳的方面。以这三项措施,获得机构人员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是一个必要的过程。

3 结语

“蓝海战略”作为一种新兴的企业战略管理理论,已被广泛地用于现代企业管理之中,实践证明,该战略确实有其成功之处。新公共管理倡导将私人部门的管理方式引入到公共组织的管理之中,本文也从政府管理空间的角度找到了与“蓝海战略”的契合点,并尝试将“蓝海战略”运用到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之中。但是,政府毕竟不同于企业,“蓝海战略”理论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有多大的指导意义,仍需要更多的实践加以检验。

[1]李燕,朱春奎,邓川子.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评述:基于核心期刊论文(2001—2013)的文献计量评估[J].新乡学院学报,2015,32(1).

[2]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研究途径(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9.

[3]成晓叶,凌宁.英国保守党的“大社会小政府”特点、困局及对中国的启示[J].新东方,2013,(3).

[4]罗朝慧,丁彦敏.“小政府大社会”思想在我国行政改革中的三种认识误区[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04,2(2).

[5]W.钱·金,勒妮·莫博涅.蓝海战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

[6]高月玲,杨安志.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J].社会福利,2008,(2).

责任编辑:李增华

10.3969/j.issn.1674-6341.2015.06.016

2015-07-03

廖建祥(1990—),男,福建顺昌人,行政管理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

D621

A

1674-6341(2015)06-00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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