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存胜
(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论近代欧洲国际权势结构的确立
王存胜
(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国际权势结构是国际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既构成国际体系的主干,同时又是其最显著特征的体现。18世纪是近代欧洲国际关系发展史上的一个至关紧要的阶段。在一系列战争的冲击下,大国急速升降沉浮,一个遍及整个欧洲、以英法俄奥普五强并立、动态稳定为特征的国际权势格局逐渐浮现并最终成型,不仅成为此后19世纪欧洲国际体系的稳定性特征,而且其核心主体一直延续到20世纪。
18世纪;国际权势结构;五强并立;动态稳定
自体系理论被广泛运用于国际关系研究以后,国际体系的权势结构(international power structure)日渐成为研习者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国际权势结构既构成国际体系的主干,同时又是其最显著特征的体现,对国际体系的稳定与否、国家的行为方式有着巨大影响。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大师肯尼斯·华尔兹认为,体系结构的界定需要遵循三大原则:体系的排列原则;不同单元的特定功能;单元间能力的分配。由于现代国际体系的基本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其构成单元的功能也是相似的,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为各构成单位力量对比的变化。[1]因此,主要行为体(国家)或“极”(po⁃larity)的数目、规模和力量的分布状态成为国际体系结构的核心特征,“结构是由单位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分配状况决定的。极指的是行为体的数量以及它们的实力分配状况,因此体现着国际体系的结构。”[2]127基于此,在国际关系的具体实践中,特定的国际权势结构往往表现为大国或强国的数目、规模和基本权势分布状态;与之相应,权势结构的变更也主要反映为一个“强国的兴起、衰落及其力量对比更替”的新陈代谢过程。①关于“国际权势结构”的概念,主要参考了:K.J.Holsti,InternationalPolitics:AFrameworkforAnalysis,New Jersey:Englewood Cliffs,Prentice Hall,1988.p30;时殷弘:《国际权势结构划时代巨变的前奏——19世纪世界政治的一个基本方面》,《学海》2001年第5期;时殷弘:《国际权势格局的当今变动与相关的理论、历史和现实思考》,《史学月刊》2002年第5期。
在近(现)代欧洲国际关系发展史上,18世纪占据着一个至关紧要的地位,“18世纪留给当代的最大遗产是国家间关系的变革”。[3]256在一系列战争的冲击下,大国急速升降沉浮,“我们谈论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的旧秩序,似乎那时存在着一种神圣的稳定局面。事实上,各国的兴衰隆替以一种令人目眩的速度进行着”。[4]5伴随着这一剧烈变更,一个遍及整个欧洲、以英法俄奥普五强并立、动态稳定为特征的国际权势格局逐渐浮现并最终成型,不仅成为此后19世纪欧洲国际体系的稳定性特征,而且其核心主体一直延续到20世纪。因此可以说,近代欧洲国际体系的权势结构是在18世纪确立的。[5]153迄今,国内学界对此权势结构确立过程的研究却尚付阙如,本文试图按照时间顺序来探讨这一重大历史图景的发展轨迹,以期揭示近代欧洲国际体系的基本特点和性质。
自16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一直深受单一国家建立“普遍帝国”霸权图谋的困扰,反霸成为欧洲国际关系的主旋律。正是在抗击哈布斯堡家族、路易十四治下法国的多轮图霸狂潮过程中,一个多元性(multipolar,或多极性)的崭新国际体系逐渐形成。先是在挫败哈布斯堡家族建立“普遍帝国”图谋的基础上,新国际体系初露端倪,特别是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为其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中,路易十四治下法国的显赫权势又对这一新生体系构成了重大挑战,最终,新兴海洋性大国英国领导的反法“大同盟”阻遏了“太阳王”在欧洲大陆咄咄逼人的扩张势头,多元性国际体系才得以正式建立。[6]19-651713—1714年的《乌特勒支—拉施塔特和约》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首先,条约对战后欧洲领土的重新安排,不仅对自17世纪后期以来折磨欧洲的西班牙帝国领土“遗产”做出了妥当处理,而且预防性地遏制了权势过大的法国未来可能的对外扩张企图,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攸关多元性国际体系存亡的单一国家图谋霸权的重大问题。[7]65其次,更具深远影响的是,强调主权至上、多元并存的均势思想成为欧洲列强(包括法国在内)的普遍共识。“乌特勒支”和平协议明确宣布:“依靠力量均衡永葆欧洲普遍裨益和安宁,俾诸国团结一致,所愿之均势庶可不致有利一国而危害其余”。[8]18自此,均势被欧洲列国奉为国际关系中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准则。
伴随着单一国家霸权威胁的消退和多元性国际体系的确立,由于没有一国再拥有路易十四时代法国那样的几乎压倒性的国家权势,因此,某些相较其他国家占有更多权势优势的大国或强国(Great Powers)①所谓“大国”或“强国”,马丁·怀特的界定比较完整,“大国指具有普遍利益的国家,即它拥有同国家体系本身一样广泛的利益,这在今天意味着世界范围的利益”;同时,大国“能够以武力来保卫或者促进这些利益,这意味着随时准备开战”。见马丁·怀特:《权力政治》,宋爱群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3页。就承担起了领导和管理国际事务的角色。“国家在权力上的不平等使得国际关系格局简单化,并确保某些国家说话算数,而其他国家则没有什么发言权,某些国际冲突占据国际政治舞台的中心位置,而其他国际冲突则处于国际政治舞台的边缘地带”。[9]165故而,大国及大国之间的关系成为多元性国际体系的基本架构,欧洲国际事务为多个大国所共同主导成为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向。但是,哪些国家能够担当这种主导性的角色在18世纪初并不明朗。1700年8月北方大战开始,这场以传统强国瑞典与新兴大国俄国的“对决”为主轴的漫长战争,几乎将波罗的海周边所有国家都卷入战火之中,不仅彻底打破了既有的北欧、东欧国际格局,而且将北欧、东欧诸强的前途命运置于未卜境遇之中达21年之久。与此同时,作为欧洲国际关系传统中心的西欧地区,也陷入了因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而引发的战乱中。
西欧最先从战乱中走出来,历时十四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从根本上重塑了西欧国际权势格局。传统强国西班牙已无可挽回地衰落了,曾经的海洋大国荷兰虽表面上保持着强国地位,但其影响业已日渐式微。法国在战争中遭受重挫,但其国家权势基础却未受多大影响,大国地位得以保全。新近在抗衡法国霸权战争中兴起的英国和奥地利,则成为战后决定西欧乃至于整个欧洲国际局势的举足轻重的力量。从而形成了一个“三足鼎立”的均势格局,“法国普世统治的威胁业已消除,西欧存在一种均势局面,两个新强国已经崛起,与较老的强国平起平坐”。[8]21
西欧国际格局最具有根本性的转变,当属法国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彻底丧失了执欧洲国际关系牛耳的主导地位。在战争中,法国不仅遭受了军事失利、财政破产之痛,而且几乎丧失了全部海外贸易,导致国家元气大伤,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难以复原,再加上1715年路易十四去世后王位继承的不稳定的牵制,都严重制约了法国在欧洲的影响力的发挥。更为严重的是,法国海陆复合型的国家地缘特性产生的战略上顾此失彼的两难困境在战争中凸显出来,这种困境又因海洋性大国英国和陆上大国奥地利的强势崛起而进一步加剧。这都宣告法国在欧洲独领风骚的岁月一去不返了。尽管如此,领土广大、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的强大国家权势基础,以及几乎遍整个欧洲、发达的外交网络,确保了法国依旧是一个在欧洲国际事务中拥有不可小觑影响的大国。[10]98
与法国权势的黯然失色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海洋性大国英国在欧洲国际威望的如日中天。1688年光荣革命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的国内问题,英国开始在欧洲权势竞逐中有效动用、释放其积蓄已久的“海洋能量”,不仅在反对路易十四霸权的战争中确立其主要大国的地位,而且此后延续两百多年的海上主导权(command of the sea)也得以奠定。更为重要的是,英国主动担当起了反对霸权、维护均势“大同盟”的领导者。欧陆均势对于岛屿性特质已趋成型的英国的生存和核心利益来说至关紧要,一方面,大陆列强之间相互牵制的局面,有助于防止单一大陆国家集中全欧陆优势力量威胁英国本土安全;另一方面,欧陆均势既为英国在其中纵横开阖、充当“离岸平衡者”提供了战略空间,又是维持其海上主导优势的一大前提保障。自此,地处欧洲“侧翼”的海洋性大国成为了多元性国际体系维系的恒常因素,“(欧洲国际)体系的自由与海外扩张形成一种彼此互为因果的关系”。[6]79-90然而,由于其国家权势的独特性——突出地表现为优势的海上力量和雄厚的商业金融实力,以及国家利益关切重点在海上和海外世界,从而使得英国在欧陆拥有的权势和影响力无法达到路易十四治下的大陆法国那样的显赫程度。这就意味着英国在欧陆的作用和影响是有限度的,其对欧陆政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大陆国际情势的发展,特别表现在一个或几个欧陆强国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11]129
而1700年前后出现在欧洲的奥地利则是一个“全新”大国。17世纪后期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经历了一次命运的大转变。三十年战争和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严重削弱了哈布斯堡家族的传统势力,但是在战争期间和战后,通过在世袭领地里推行中央集权化和天主教化措施,以及对其国家行政机器和武装力量进行现代化,哈布斯堡家族获得了新生。新生王朝先是集中精力于东方,击败劲敌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基本上解除了土耳其人的持续威胁,此举大大提升了奥地利在基督教世界之威望和影响力,更为重要的是,1699年《卡罗维茨和约》取得的大片领土奠定了奥地利成为多瑙河流域和南欧地区强国的基础。此后奥地利转向西方,在反对路易十四法国的霸权战争中充当了主力,并在战后获得了西属尼德兰和意大利部分领土,恢复了其在西欧和德意志帝国内的影响。至此,奥地利确立了它在欧洲东西方国际事务中的大国地位。[10]67-76但是,尽管有着几乎横跨欧洲大陆的辽阔疆域,却由于地处一种险恶地缘环境中——在几条战线上同时面对几个潜在劲敌,再加上国家内部松散的结构、难以根除的民族矛盾之掣肘,使得奥地利国家权势的发挥大为受限,在没有外来力量援助的条件下,几乎难以独立应敌。这使得奥地利成为一股既能抗衡任何谋霸势力又不会严重危及其他国家的独特力量。[12]107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均势格局,1714年以后的西欧进入了一段难得的和平时期。然而,西欧和平之局面临着两大挑战。其一,对《乌特勒支—拉施塔特和约》强制分割其领土耿耿于怀的西班牙与奥地利在意大利发生领土冲突,导致南欧、地中海地区陷入动荡不安。其二,俄国在1709年波尔塔瓦一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瑞典精锐力量丧失殆尽而一蹶不振,引发周边其它国家瓜分瑞典帝国之野心,致使北方战火愈演愈烈。[13]251-253面对这两大威胁,海洋性大国英国逐步担当其维护西欧乃至整个欧洲稳定大局的重任,这一方面是因为英国从《乌特勒支—拉施塔特和约》中获益最大,自然对战后建基于此条约之上的西欧国际格局格外关注;此外,在波罗的海的重大利益诉求以及英国王室对汉诺威安全的关切,使英国对俄国在北方大战中的权势急剧膨胀深怀忧虑。这些因素促使英国在战后积极介入欧陆事务。[14]58-70
富有戏剧性的是,自1714年结束战争状态后,英法这一先前的宿敌逐渐发现,双方不仅在战后面对着几乎相同的、需要彼此奥援的内部王位继承问题,而且在维系既有欧洲格局的稳定上有着共同战略诉求。“伦敦和巴黎的君主政体在其王位继承问题上忧心忡忡,它们对任何改变现状的企图都极其不悦,并且发现在许多问题上两国携手合作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此,两国开始化敌为友,于1716年缔结了同盟条约。[13]247-250英法两国的“强强联手”成为欧洲此后长达20年之久的和平与稳定的“枢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1723年就坦承,“毋庸置疑,如果法国和乔治一世联合,他们就能影响整个欧洲事务”。在两国的密切合作下,先后调停了欧洲两大地区的冲突,消解了对欧洲既有权势格局的威胁。[13]255
由于东欧、北欧列强长期陷入战争泥沼,即使在1721年的《尼什塔特和约》实现和平后,也在很长一段时间为国内问题和区域内矛盾所困,因此根本无暇他顾。尽管对未来影响巨大的俄国和普鲁士已开始崭露头角,“但是在以后的20年中,这两个国家都觉得自己还不足以奉行一种独立的政策并掌握了外交上主动权”。[13]261显而易见,18世纪前期欧洲国际关系的重心依旧在西欧地区,国际活动也基本上是围绕着西方强国关切的问题展开,英国和法国在很大程度上联合把持了国际事务的主导权。也正是在此两大西方强国的共同护持下,欧洲国际体系在18世纪上半段保持了相对的稳定。[10]95
然而,从18世纪30年代开始,欧洲风云突变,国际权势结构也随之发生变更。
战争一向在国际关系变革中发挥着至为关键的作用。首先,战争是大国资格的“试金石”。虽说雄厚的国家权势资源是成为大国必不可少的基础,但是对大国地位“最基本的考验是进行战争的能力”。“大国的自我显示是通过战争实现的。……至少自《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以来,一个国家的确就是通过在战争中战胜另一个大国而成为大国的”,[15]19只有那些能在战争考验中证明是“适应持久的国际竞争要求而组织得最好的国家”才是真正的大国。[8]13前述法国、英国和奥地利的大国资格就是在战场上证明的;与之相对的是西班牙、瑞典等传统强国却因战争中的失败而丧失其大国地位。其次,战争成为促使国际权势结构变更的直接推动力。“通观历史,解决国际体系结构与权力再分配之间不平衡主要手段是战争,尤其是我们所称的霸权战争。……世上所知的每一个国际体系都是这种霸权战争之后领土、经济和外交重新结盟的产物。一次霸权战争之后最重要的后果就是它改变了这一体系,以适应新的国际权力的分配;它帯来了对该体系基本组成部分的重新安排。”[16]195在18世纪中期,欧洲再次爆发了一连串几乎不间断的战争——波兰王位继承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在其猛烈冲击下,欧洲原有国际力量格局发生剧烈变化。
欧洲国际关系大变革的开启,源自英法同盟的分裂所带来的既有国际稳定局面的终结。自18世纪30年代起,随着法国国势的复苏,“法国人对同英国人的联系已不再那么热情,相反,他们试图恢复其昔日欧洲主要大国的地位。如今,法国的王位继承问题已得到解决,和平岁月促进了法国的繁荣,并使其海外贸易大为发展,从而向海上强国发出挑战”。[12]130-131与此同时,沃尔波尔领导下的英国,一改之前积极介入的立场,转趋奉行谨慎的孤立政策,竭力置身于欧陆事务之外。英法两国日渐疏离直至分道扬镳,使得维持近二十年欧洲和平之局的根本支柱轰然坍塌。[14]82-86更为严重的是,伴随着商业大潮在全欧范围的涌动,英国与法国及其盟国西班牙之间传统的殖民地和海外贸易矛盾再次尖锐,并逐步发展成为海外战争。海外冲突和战争的爆发,不仅使得已日渐明显的英法矛盾长期化为此后半个世纪欧洲焦点问题之一;而且将一个新的因素加入欧陆复杂的大国关系网络,改变了欧洲国际关系的既有运行模式。自地理大发现以来,海外事务一向从属和受制于欧洲事务的发展需要,这一趋势现在开始逆转,“争夺殖民地的斗争首次凸显为主要问题”,并主动引导欧洲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3]327-357
随着既有稳定局面的瓦解,欧洲再次陷入动荡不安的境遇中,以往受西欧强国和平努力抑制的矛盾和冲突再次浮现。新的强国开始伺机而动,初露狰狞的是中欧军事大国普鲁士。17世纪伊始还仅仅是德意志北部的一个并不引人注意的小邦国,在一个世纪之后迅速成长为令所有欧洲国家侧目的军事强权。作为弱国的普鲁士之所以能急剧崛起,首要得益于其历代君主奉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即长期保持和精心维护一支强大的军队,辅之以灵活的外交谋略,从而实现国家的强盛。其次,为维持这样一支规模与其赖以建立的国家资源明显不相称的庞大军队,其统治者锐意革新,建立起了以高效率闻名于世的普鲁士军政官僚体系,以及稳定的国家财政税收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了国家潜力。第三,还在于其杰出君主大选帝侯弗雷德里克·威廉和弗雷德里克·威廉一世能够持之不懈积极利用有利的外部条件和国际形势,大力开土扩疆。[8]20-21正是仰赖于父辈积蓄的国家权势资源,新君弗雷德里克二世以其精明的头脑和对国际形势的精准判断,于1740年抓住了奥地利王位继承动荡之良机,大胆出击,一举强占了对于普鲁士极具战略价值的西里西亚地区;并在随后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中,虽然“几乎流尽本国鲜血”,但最终依靠弗雷德里克二世个人卓越军事才能和普鲁士军队的骁勇善战而保住其既得战利品。通过一系列严酷战争的考验,普鲁士在中欧乃至整个欧洲的军事大国地位得到普遍认可。[10]162-200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另一“侧翼大国”俄国的崛起。雄才大略的彼得一世通过近乎无情地推行“欧化”改革和大规模的东西方领土扩张,不仅急速提升了国家权势和影响力,而且确定了此后近两百年俄国发展的基本趋势。然而,在1725年彼得一世逝世后,这一具有鲜明统治者个性烙印的宏图霸业,却由于几任君主的软弱平庸而后继乏力。“虽然彼得大帝创建了一个比较有效的国家机器,但是他没有一个有才能的直接继承者来……运用国家的实力去赢得胜利并取得疆土”。[13]15在此后的四十年中,虽然俄国继续在欧洲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俄国军队先是在波兰王位继承战争中第一次深入西欧,继之在七年战争中表现出来的顽强令欧洲其他国家印象深刻。但受限于君主的个人素质和国际形势,俄国仅仅扮演了西欧列强配角的角色。直到1762年德裔女皇叶卡特琳娜二世的即位,才使得俄国巨大潜力被很好地开发出来,“俄国最终能够奉行一种独立的政策,这种政策可以让俄国充分利用彼得大帝的改革所积聚起来而尚未耗尽的力量”。[13]18在深谙欧洲国际形势的“开明君主”叶卡特琳娜二世的精明操作下,俄国不仅进一步向南、向西扩张疆域,“系统地拓圆了帝国”,而且日渐成为欧洲权力游戏中最有力的角色之一。像英国一样,俄国以其坐拥海洋般广袤无垠的欧亚领土而享有的“侧翼大国”的优势,成为干预、维持欧洲多元性国际体系的另一大恒常力量。[6]123-129而且,由于俄国“有能力在不依靠外援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大国独立地发挥作用”,其在欧洲的权势和影响尤胜于海洋性大国英国。[12]130
作为18世纪欧洲国际关系的重大发展之一的俄国和普鲁士作为大国的出现,急剧变更了欧洲既有国际权势结构。
首先,俄普的崛起——尤其是俄国——不仅以一种“逐步拉平”的形式大大扩展了原有的多元性国际体系结构,而且引发了欧洲大国关系的颠覆性重组,成为1756年“外交革命”的直接促因。普鲁士军事大国地位的确立,彻底终结了奥地利在德意志“独占鳌头”的优势,形成了“二元对峙”的新格局,“奥普敌对的发展和德意志的‘二元化’,是十八世纪欧洲政治中除俄国崛起外最重要的发展”。[3]306这促使传统西方三强开始调整其外交政策以适应国际新局,从而导致现有欧洲同盟格局的发生革命性翻转。已明确将普鲁士视为头号对手的奥地利开始主动与宿敌法国和解,此举实质上宣告了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已出现裂痕的英奥同盟的解体,难以化解的英法矛盾使得英普联合以与法奥同盟相拮抗成为自然而然的结果。[13]557-588
其次,更具决定性的影响是,由于英法海外斗争的长期化和奥普在中欧对立日趋强烈,导致西欧强国在欧洲的整体地位和影响大为下降,逐渐丧失了18世纪前期对欧洲国际事务的主导权;与之相反,“侧翼大国”俄国的地位和重要性日渐凸显,从而促成了“1763年以后欧洲政治的利益和活动中心已明显东移”。[17]328
早在1739年俄土战争结束时,法国红衣主教弗勒里就提出警告说:“就北方的均势而言,俄国的实力的增长已过分强大。而且它同奥地利王室的联合,也是极为危险的。”[13]263-264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56年“外交革命”和七年战争中,俄国虽非主角但其影响越来越大。1763年以后,基于巨大的领土、人口的战略优势再辅之以有利的地缘位置,俄国通过第一次俄土战争和第一次瓜分波兰而确立了在东欧的主导地位。更为甚者,叶卡特琳娜二世开始利用奥普对立和英法矛盾,将其影响向进一步中西欧扩展。先是在1779年,俄国与法国一道调停了奥普之间的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争,将其势力和影响正式深入欧洲心脏地带,“同法国一起作为1779年各项协议的保证国,俄罗斯在德意志政治中所取得的地位堪同法国过去130多年以来作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保证国而享有的地位相提并论”。[17]351随后,借北美独立战争期间英法两国相争,而俄国坐收渔翁之利,于1780年出面组建欧洲“武装中立同盟”,俨然成为欧洲国际关系中当之无愧的“仲裁者”。自此,在欧洲国际事务中,俄国成为一股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力量。
迄于法国大革命爆发,欧洲国际关系的变更已大致完成,一个新的国际权势格局建立起来。[5]155
第一,与18世纪前期明显不同,这是一个真正遍及全欧的国际权势结构,五强中除了传统的西欧强国英法和中欧强国奥地利之外,新晋了另一中欧军事强国普鲁士和主导东欧事务的“侧翼性大国”俄国。以新的大国关系为契机,西欧、中欧、东欧三大区域国际关系因而连成一体,彼此关系纠结并交互影响,“到那时,欧洲正明确地变成一个单一的国家体系。用许多学者和政治家迄今所使用的措词来说,区域性的‘次级均势’——波罗的海地区瑞典与丹麦之间的均势,德意志和意大利的法国与哈布斯堡之间的均势——正在被熔合进一个囊括整个欧洲大陆的普遍均势之中。”[3]246尽管各个地区或者“次体系”有其各自的具体的问题和独特的解决之道,但是,这些具体问题的发生与解决,已经难以被隔离,一地之“风吹草动”,势必牵动全欧洲之局势变化。因此,任何一具体国际问题和危机,势必寻求在全欧洲范围之解决。一个真正的、全欧洲范围的国际体系至此建立起来。[18]186,196
第二,随着五强并立格局的确立,欧洲国际关系进入了一种大国关系持续变动不居、权势结构却保持基本稳定的状态之中。在此多元并存的国际体系中,各国皆奉行国家利益至上的“国家理由(Raison D’état)”原则,“利益观念将每个国家都拥有的、以它自己的眼光看待欧洲国际社会和按照它自己的需要改造这个社会的自我中心主义权利当做一种最高天然冲动接受下来”。[19]244在国家利益的促动下,列强朝秦暮楚、趋利邀合,随意背弃原来的联盟,建立新的联盟。但是,在列强看似混乱的权势竞逐中,逐渐形成一些共有性观念,“18世纪并非全然无序,列强承认某些国际交往规则,例如必须保持五大国正常存在,应当通过限制战场指挥官的自由来减缓战争烈度,遵循均势以限制野心和指导领土瓜分至关重要。”[8]38这些共识使得欧洲国际权势结构保持了一种相对的稳定。
第三,这一五强并立的多元性结构中,国家力量的分布具有一种潜在的、严重的不平衡。这主要体现在英俄这两个“侧翼大国”的显赫地位(the commanding position of the two flanking pow⁃ers)。[6]103两大侧翼强国中的每一个都控制着其他欧洲三强难以比拟的内在权势资源。俄国拥有迄今最广袤的领土,最庞大的人口,最多的常备军;而英国拥有在工业、商业、殖民地和财政等方面位居世界首位的实力,并主宰着海洋。同时,两大侧翼强国中的每一个都占据着事实上几乎“坚不可摧”(invulnerable)的地理优势。与之相反,欧洲其他三强法奥普却都几乎深陷与其毗邻大国持久的、难以摆脱的战略威胁之中。因此,英俄两国之权势如此强大以至于即使是其他三强结成联盟(这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也无法对其两者中的任何一个的基本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685从长远来看,这两大具显赫优势的侧翼强国对整个欧洲国家体系的发展来说有利有弊。从有利的一方面看,正是这样两个既对之保持“超然地位”又与之息息相关的侧翼国家,在欧洲多元性国家体系的维系上发挥着至关紧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两大强国的权势基础和利益关切重点基本上在欧洲外地区,因此,随着英俄权势在欧洲外地区愈益发展,欧洲在世界上中心地位的衰落就成为难以避免的一大趋势。[21]118-119
这一新的国际权势结构一经确立,很快就面临着长达几十年的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霸权战争的震撼性激荡,英、俄、法、奥、普五国在战火的磨练中经受住了考验,五强并立的基本国际权势格局固定下来,中间虽经过19世纪中期意大利和德国统一的部分修正,一直延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成为近代欧洲国际体系的最显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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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文方
K504
A
2095-0683(2015)05-0001-06
2015-09-20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英国与欧洲协调的兴衰(1789-1854)”(15YJC770032)
王存胜(1977-),男,山东青岛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讲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