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顺
(贺州学院 发展规划办,广西 贺州 542899)
创新社会治理与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研究
张百顺
(贺州学院 发展规划办,广西 贺州 542899)
完善利益表达机制是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创新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环节。当下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导致了许多社会矛盾,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良性运行与有序治理,凸显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紧迫性与现实性。以创新社会治理为视角,进一步分析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对社会治理的影响以及探讨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途径,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有稗益。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创新社会治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1]。同时还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1]。创新社会治理旨在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良性运行。在农村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利益呈现多元化的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的实践呼唤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但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导致了大量社会矛盾,引发了部分农民采取诸多极端、非理性的利益表达方式,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有序。创新社会治理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期,从党和政府的角度看,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比已经取得的成绩更令人警醒。直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利益诉求矛盾,进一步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紧迫性和现实性。
“我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农民利益的分化,各种利益存在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2]117。由于目前我国社会治理水平还不高,广大农民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尤其是农民利益诉求意识不强、渠道不畅而导致的各种社会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引发了大量农民采取极端的方式表达其利益诉求,严重影响了社会良性运行,危及社会安定有序。第一,农民上访问题比较突出。一是农民上访数量不断攀升。二是非正常上访现象不断增加,甚至因为某个问题解决不利对政府不满而采取极端手段越级上访。第二,部分农村地区暴力征用土地、拆迁房屋、环境污染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一些农民在其合法利益诉求难以有效满足时就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给社会安定有序造成了不良影响。第三,农村群体性事件频发、高发。从2008年的云南孟连“7·19”群体事件到2011年的广东“乌坎事件”,近年农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群体性事件突破10万起,而2011年全国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接近2009年的两倍,达20余万起,其中农村占近一半比例。究其以上问题的根源在于大多数农民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合理解决与满足,这给农村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业大国。邓小平曾强调,“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3]65。2013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也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4]。以创新社会治理为视角,进一步研究农民利益表达机制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紧迫性和现实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良好的利益表达机制是整合人们利益,实现人们利益诉求,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然而,目前我国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对社会治理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农民非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影响社会安定有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城镇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一些农民的切身利益经常遭遇来自不同方面的不法侵害。由于农民表达利益诉求意识尚不成熟,当自身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往往一时冲动,凭感情,缺乏理智地克制个人行为的能力,甚至有的采取非法途径和方式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如2010年4月22日,四川省峨眉山市峨山镇4名村民因征地补偿不合理,与地方警察发生对峙,最后集体自焚。又如,在2008年甘肃陇南“11·17”事件中,村民因房屋拆迁上访未果,与当地政府发生暴力冲突,致使数十人受伤和大量财产损失;在2014年5月10日浙江余杭中泰事件中,村民因反对焚烧垃圾发电项目在本村上马,发生大规模群众聚集,堵塞公路,打砸车辆,围攻殴打执法人员。农民非理性的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极易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引发社会混乱,带来社会恐慌,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有序。
(二)农民不当的利益关系的认知,激化社会治理中各种矛盾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82但是人们对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正确认知,有利于摆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缓和或避免利益表达中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发生,促进农村社会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引发了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大变迁,一些农民对本来客观存在的诸如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认知,远不如计划经济时代那样十分看重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是更多地置个人利益高于国家、集体利益之上。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各种利益主体日渐突出,他们都试图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自身利益诉求,而引发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进而激化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各种矛盾。如在2011年9月21日广东“乌坎事件”中,400多名村民因土地征用补偿不合理、村集体财务不透明、村委会选举不公平等问题心生不满,集体越级上访无果。当日下午,部分上访村民聚众、打砸、毁坏公共财物,围攻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又如,2014年4月,广西灵川县定江镇社塘村几十户村民为套取地方政府补偿款,而在自家承包田里“种”出数百口水井。
尽管有些利益矛盾是地方政府和基层官员侵害村民利益造成的,但农民不当的利益关系的认知,也是激化社会治理中各种矛盾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三)政府与农民之间缺失良性互动,影响社会治理调节功能
改革开放后,农村基层民主实践表明,政府与社会之间良好的互动,不仅可以增强村民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自治能力,还可以增强政府在农村地区贯彻其政策的能力,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的调节功能。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力量过于强大,独占权利和其它资源,致使社会力量十分弱小,两者力量的失衡,使政府与农民在相互博弈之中缺失良性互动。一方面,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农民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在其表达利益诉求过程中,他们与强势的政府根本就不在同等地位,在追求自身利益时明显陷于无力、无奈的境遇。部分农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铤而走险,选择极端的利益表达方式,最终酿成不可收拾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力量的限制较多,农村民间力量的弱小,难以很好地整合广大农民的利益与地方政府进行良性互动,以有效地表达农民的利益诉求,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化解或缓冲社会矛盾,发挥其社会治理的调节功能。
在目前社会治理体制中,由于农民利益表达的弱势地位以及对于农村社会力量的限制较多,政府、农民和社会力量发挥社会治理调节功能的空间十分狭小,根本不利于农村社会治理,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政府与农民互动沟通渠道的缺失,影响社会的监督功能
当下,大众传媒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互动沟通的重要渠道,在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的社会监督功能。一方面,政府通过大众传媒及时传播党的方针、政策,集中农民智慧,反馈农民需求,监督党和政府的行为,引导农民有序利益表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广大农民通过大众传媒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及时获得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各项政府决策信息,并以此为便捷的利益表达平台,发表意见和建议,参与党和政府行为的监督,有利于农民有序表达利益,促进社会良性治理。但目前政府与农民互动沟通渠道缺失,政务公开仍显不足,农民通过大众传媒等渠道表达、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仍存在一定难度,严重影响了社会治理中社会监督功能的有效发挥。
当前,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解决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经济及社会结构日益分化,农村已成为各种利益矛盾冲突的多发地。诸多矛盾主要是因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欠缺,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由于改革的全面深化,当前这些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如果对其置之不理,那么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集中爆发,最终导致社会治理混乱,影响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必须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科学疏导、缓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以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
(一)增强广大农民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其利益诉求的意识
当前,增强广大农民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避免农民以非理性、非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首先,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国家公民利益表达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科学整合教育资源,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公民意识。其次,坚持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律宣传教育相结合,坚持形势教育和道德引导相结合,积极采取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府政策的覆盖面、透明度。最后,逐步拓宽广大农民反映民意、关注民生的视野,使其能够自我调控自身利益表达行为,正确辨别其利益诉求的合理性、合法性,增强广大农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自觉性,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二)建立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利益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任何利益诉求的表达必须受制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农民表达其利益诉求并非都是完全正确和合理的。第一,应正确引导广大农民客观地认识当前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教育他们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应在保持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调节,顾全大局,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兼顾好各方利益。第二,建立社情民意反映机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认识不同利益关系,使个人的利益诉求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和现实条件。第三,成立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建立专项援助基金、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服务,对广大农民合法的利益诉求,及时给予政策、法律、资金和人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使社情民意机制成为广大农民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有效渠道之一,尽可能避免或缓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促进农村社会治理。
(三)完善协商机制,实现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良性互动
民主协商通过协商对话,使不同利益主体能够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便捷地向政府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增进相互了解、疏导情绪、化解或避免矛盾的目的,有利于增强社会自身的调节功能。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联系广大农民、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借鉴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经验与做法,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开展村民与基层干部面对面交流的民主恳谈活动,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扩大公众参与,把广大农民的利益诉求直接输送给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或村委会把意见再面对面地反馈给农民,达到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促进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维护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三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确保广大农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四是充分发挥农村各类民间组织或社会力量联系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倾听农民呼声,反映农民诉求,促进广大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相互体谅包容、疏导情绪矛盾、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让广大农民更加充分、及时地进行利益诉求表达,规范农民利益表达行为。五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者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与满足广大农民利益诉求,进一步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创新。
(四)运用大众传媒手段,拓宽政府与农民互动沟通的渠道
大众传媒具有影响面广、权威性强、利益表达便捷等特点,不仅是广大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还是拓宽政府与农民互动沟通的重要渠道,可以有效发挥社会治理的监督功能。一方面,应发挥大众传媒的主渠道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丰富和创新广大农民利益表达的方式和手段,把体现党和政府的主张与反映广大农民的心声统一起来。另一方面,应适应当今信息化的时代要求,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如微博问政等渠道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共通、参与迅捷的优势,为广大农民进行利益表达提供了较为便捷的平台,提高行政效率,增进政府与农民的互动与沟通,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的监督功能。
总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正视农民利益多元化现实,增强广大农民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建立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利益关系、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运用大众传媒手段,拓宽政府与农民互动沟通的渠道,以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这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畅通和规范广大农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3.
[2]姚文振.我国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研究[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李克强作重要讲话[EB/OL]http://www.chinadaily.com.cn/dfpd/shizheng/2013-12/24/ content-17194518.htm.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A Study on Social Governance and the Mechanism of Improving Mechanism for Expressing the Interests of Chinese Peasants
ZHANG Bai-shun
(Hezhou University Office of Development planning,Hezhou Guangxi 542899 )
Improving the mechanism for expressing the interests is an important base of all kinds of social interest relation and it is an indispensable component of innov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The lack of the farmers'interest expression mechanism led to many social contradictions,caused a large number of mass incidents,seriously affected the social benign operation and orderly management,highlighting the urgency and feasibility of improving the farmers'interest expression mechanism.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further analyzing the influence of social governance for lacking of farmers'interest expression mechanism and exploring the ways to improve the farmers'interest expression mechanism are helpful to resolve social contradictions, maintain the broad masses of farmers'fundamental interests and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management ability.
Innov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Chinese peasants;Mechanism for expressing the interests
D412.6
A
1673—8861(2015)04—0070—04
[责任编辑]肖 晶
2015-09-16
张百顺(1968-),男,湖北潜江人,贺州学院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农村问题。
贺州学院教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HZUJS201509)、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13BKS003)、2015“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培育项目(2015SHGZ001)、2015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15FZZ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