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薛妃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碑刻校注训诂价值蠡测
——以《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为例
李薛妃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碑刻校注是历史新时期训话学新的成果样式。从训话内容看,碑刻校注不仅包含训话内容的普通类型,还具有碑刻文献所特有的训话内容,呈现出鲜明的碑刻文献特点。碑刻校注的出现扩大了训话学的研究范围,具有重要价值。
碑刻校注;训话;价值
在新的历史时期,学者们扩大了训话学的研究领域,把碑刻校注也纳入研究范围。碑刻校注是碑刻著录的一种形式。碑刻著录有跋尾式著录、释读并楷书移录碑文、楷书录文并加跋尾、碑刻拓本图录汇集、碑刻文献的专题收录、碑刻目录类著作、区域石刻著录等七种[1]419-466。碑刻校注实质就是碑刻拓本图录汇集,它公布拓片图录,楷书录文,并有考证、校注。如毛汉光先生《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2]、王其祎先生《隋代墓志铭汇编附考》[3]、毛远明先生《汉魏六朝碑刻校注》[4](以下简称《校注》)等。本文以《校注》为例谈碑刻校注的训话内容与特点。
传统训话学的内容类型多样:从专著和传注共有的层面看,包括释实词、释虚词、注音、校勘、发凡起例等;从传注训话所独有的层面看,包括解释语法现象、说明修辞手段、释句、释典制、补充事实、揭明章旨、解释篇题等[5]41。而解释语法现象、揭明章旨①、解释篇题等3种,碑刻校注没有,阙而不论。
(一)释实词
碑刻校注所释实词,主要包括普通语词、丧葬语词、人物品评词语、佛教语词、职官、地名、胡姓等。
1.普通语词
从文体上看,碑刻文献为应用文体,其语言继承上古文言文的句法结构,语词多凝练、典雅,部分普通语词难以理解,是训话的主要内容之一。
如,西汉《郁平大尹冯君孺人画像石墓题记》:“郁平大尹冯君孺人始建国天凤五年十月十柒日癸巳葬。千岁不发。”按②:发,指坟墓开启。北齐《崔昂墓志》:“帝入辅朝政,崇明轨律。”按:轨律,法律制度。
2. 丧葬语词
碑刻以墓碑、墓志为主,丧葬语词就成为碑刻校注的主要语词之一。
如,北魏《元愿平妻王氏墓志》:“如何妄言,落彩当春。”按:落彩,死的委婉语。西晋《司马馗妻王氏墓志》:“春三月,协榇于皇考大常戴侯陵。”按:协榇,祔葬。又,“以营域不夷,乃命有司,致力于斯坑,役夫七千功。”按:营域,墓地。营,通莹,坟莹。
3.人物品评词
生者逝后,当盖棺定论,体现在碑刻文献中,就是人物品评词。人物品评词主要品评志主外貌风度、性情品德、资质才华等三个方面。总的说来,这些词语多赞颂逝者美德、美行。
如,北魏《员标墓志》:“诞禀婌灵,应慈妙气。”按:婌,通淑,美善。婌灵,美善灵慧。蔡邕《郭有道碑》:“纯懿淑灵,受之自天。”北魏《元始和墓志》:“行超清韶,睿量自远”。按:清韶,清雅美妙。
4. 佛教语词
自东汉安世高翻译佛经以来,佛教语词随着佛经进入汉语,它们或以音译词的形式,或以意译词的形式进入汉语,成为汉语词汇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也成为南北朝时碑刻文献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
如,西晋《张伯通造像记》:“上为皇帝,下及众生正觉。”按:正觉,又称大觉,指修习成佛。觉知诸法之智为觉,其智无邪为正,合称正觉。北魏《晖福寺碑》:“绍灵鹫于溥天,摹祇桓于振旦。”按:祇桓:即祇洹,或祇园。梵语Jetavanavihāra,意译为祇树给孤独园,简称祇园。印度佛教圣地之一,释迦牟尼曾说佛法于此,后用作佛寺的代称。
5. 职官
汉魏六朝碑刻的大多数志主是仕宦之人,因此都有职官。这些职官,有中央大吏,也有地方小官宦。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名称,历代正史的《职官志》或《百官志》、“十通”、《会要》《会典》《历代职官表》等多已收释,但部分地方官名,却未能收释,无法全面地反映地方官制的面貌。碑刻文献可以部分弥补这个不足。
如,三国吴《禅国山碑》:“中书东观令史立信中郎将臣苏建所书。”按:立信中郎将,官名。史书不载,当是吴所设官职。《文学考释》标点为“中书东观令史立信,中郎将臣苏建所书”,误。《三国志·吴志·陆抗传》有立节中郎将,《谷朗碑》有立忠都尉,当与此同类。北魏《张元祖妻一弗造像记》:“太和廿年,步舆郎张元祖不幸丧亡,妻一弗为造像一区,愿令亡夫直生佛国。”按:步舆郎,宫中侍从小官。《魏书·官氏志》不载。
6. 地名
历史上的地名,历代正史的《地理志》,皆有记载,但仍有部分小地名,史书不载,或语焉不详,汉魏六朝碑刻有部分记载,这对地方行政区划的研究有巨大的帮助作用。
如,三国魏《曹真残碑》:“州民小平农都尉安定□□。”按:小平,县名。汉、晋诸史志无小平县。唯《水经·河水注》作“河水又东,径平县故城北……元朔三年,封济北贞王子刘遂为侯国,王莽之所谓治平矣,俗谓之小平也。”据碑,三国时已有“小平”之称。北魏《张宜墓志》:“祖北地,昔在化初,以文略超群。”按:北地,地名。汉置北地郡,在今甘肃省境内。魏之北地郡,魏文帝分冯翊之祋祤置。又有北地县,南齐置,在今陕西省南郑县。此当指北地郡。下文有“或伯或侯”,志主之父为“方城侯”,则其祖当是北地郡伯。志以官爵名代指人名。
7. 胡姓
汉末魏晋时期,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相继进入中原生活,与汉人杂居,这带来了众多的胡姓。《魏书·官氏志》反映了这一状况,该书列出一百一十八个胡姓改汉姓的记录,而北朝碑刻忠实地记录了这些胡姓[6]2971-3023。
如,前秦《邓艾祠堂碑》:“军参事和戎钳耳□□龙。”按:钳耳,复姓。《八琼室》:“《元和姓纂》作‘箝耳’。”少数民族西羌虔人种。又作虔人,见《后汉书·西羌传》;或作虔仁,见《元和姓纂》。北凉《沮渠安周造像记》:“凉王大且渠安周,诞妙识于灵府,味纯猷而独咏。”按:且渠:同沮渠。匈奴官名,后以为姓氏。沮渠曾在今甘肃地区建立北凉政权,为五胡十六国之一。安周:北凉沮渠蒙逊之子。北魏太平真君五年无讳死,安周代立,刘宋授安周凉州刺史,河西王。参《魏书·沮渠蒙逊传》。
(二)释虚词
墓碑文体前“志”后“铭”,“志”骈散结合,“铭”全为韵文。这导致碑刻文献中的虚词要远远少于实词。
如,东汉《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得收田上毛物穀实自给,即訾下不中,还田转与当为父老者,传后子孙以为常。”按:即,假设连词,若。訾下不中:谓资财少而达不到标准。北魏《任城王妃李氏墓志》:“越自初婉,摹典内闺,出妃我后,四德斯谐。”按:越,发语词,又作粤、曰。
(三)注音
注音主要是在释义时引用《经典释文》《广韵》《龙龛手镜》等音义书、字书的注音材料。
如,北魏《元寿妃曲氏墓志》:“维大魏正始四年,岁次丁亥,八月戊子朔,十六日癸卯薨于京师。葬于苌陵之东。窆于其子怀王之莹。”按:,即堋字。《墓志汇编》作窆,非。与窆不仅字形不同,而且音义也有别,不是异体字,而只是同义词。窆,《广韵·艳韵》音方验切;在《嶝韵》,音方隥切。
也有采用直音法者,但数量较少。例如北周《邵道生造像记》:“像主前将军、左银青光禄、都督治思。”按:治,姓。《元和姓纂·七之》有治姓。音迟。
(四)说明修辞方法
碑刻文献多运用用典、借代、比喻等修辞手法,其考释非常必要。
如,南朝梁《永阳王敬太妃王氏墓志铭》:“徙舍为训,止闾成则。”按:徙字,《墓志汇编》作徒,误。徙舍,用孟母三迁,选择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良好环境的典故,详参《列女传》。若作徒舍,则义无所取。北魏《杨氏墓志》:“出入紫闺,讽称婉而。”按:婉而,是由“婉而成章”割裂成词,表示“成章”之义。语出《左传·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杜预注:“婉,曲也。谓曲屈其辞,有所辟讳,以示大顺,而成篇章。”
(五)释句
与上古文献一样,碑刻文献语句过于凝练,古奥难懂,需要释句。
如,北魏《寇臻墓志》:“资元后稷,光启康叔。”按:此二句谓寇臻宗族源于后稷,发扬于远祖。北齐《裴良墓志》:“龟谋袭吉,终然允减。”按:此句谓占卜选择好葬地和葬期。
(六)补充史实
补充史实可提供更多的背景资料和延伸信息,从而有助于更好地解读原碑刻文献。
如,西汉《群臣上醻刻石》:“赵廿二年,八月丙寅,群臣上醻,此石北。”按:赵廿二年,即赵王遂二十二年,汉文帝后元六年。据《史记·吕后本纪》,汉高祖九年封戚姬子如意为赵王,后被吕后鸩杀。徙淮阳王友为赵王,被吕后幽闭死,称幽王。又徙梁王恢为赵王,因不堪吕氏迫害,自杀。据《孝文本纪》,文帝三年立幽王长子遂为赵王。至景帝时,七国叛乱,赵在其中,被诛杀。如此,则此赵王即刘遂。北魏《杨阿难墓志》:“君讳阿难,弘农华阴潼乡习仙里人也。上谷府君之曾孙,河内府君之孙,洛州史君之第七子。”按:杨阿难是杨播七弟。曾祖杨珍,官上谷太守。祖杨真,官河内、清河二郡太守太守。父杨懿,官安南将军、洛州刺史。《魏书·杨播传》载杨椿诫子孙语有“吾兄弟八人”,其中应有杨阿难,惜史传失载其名。
(七)校勘
与其他文献一样,在刊刻过程中,碑刻文献也会产生讹、脱、衍、倒等现象;刊刻完后,长期裸存野外,或石块碰撞,碑刻文献还会出现阙文现象。这些问题,以讹、脱、阙文三种情况最多。这里,我们重点讨论前四者,补阙文则放到“碑刻校注特有的训话内容”标题下讨论。
1.讹
北周《陈岁造砖像记》:“时天和六年,岁次辛卯,六月丁丑朔,日丙戌,敬告释迦音像一尊,愿皇帝鉴。”按:“告”,应作“造”,原刻误。释迦音像之称,仅见于此。北周《匹娄欢墓志》:“时惟草味,契阔兵戎。”按:味,当作昧,原刻讹。草昧,谓时世混乱,社会纷扰。
2. 脱
北齐《曹台眷属造像记》:“故人曹台眷属等,敬造卢舍那像一[躯],上为皇陛下,七世父母,一切有形,咸同斯福。”按:“皇”下原刻脱“帝”字。北周《安伽墓志》:“佳城郁,陇月昭昭。”按:“佳城郁”原刻应脱一字,以“陇月昭昭”例之,当作“佳城郁郁”。
3. 衍
北魏《元顺墓志》:“片石石飞响,鸿名盛绩。”按:片,《墓志选编》作行,误。石石,原刻衍一石字。北齐《库狄业墓志》:“往还邻阁,行模楷之轨式;去来凤阙,出连珠之例。”按:式字在此不协,恐是衍文。
4. 倒
北魏《惠合造像记二段》:“[正始]五[年]八月十五日,比丘惠合为忘□客造迦释一区。”按:迦释,当作释迦,原刻误倒。东魏《胡伯乐玉枕铭记》:“许昌郡新县汲胡伯乐送终玉枕铭记。”按:新县汲,当作新汲县,原刻误倒。《水经注》卷二十二:“洧水又东,径新汲县故城北。汉宣帝神雀二年置于许之汲乡曲洧城,以河内有汲县,故加‘新’也。”
(八)发凡起例
从体例上看,文献有共同之处,是为文献的共性;也有彼此不同的地方,是为文献的个性。这些内容,碑刻文献亦然。碑刻的发凡起例主要包括重文符号、段首符号、评介碑刻形制等。
1.重文符号
重文符号是我国文献中的一种,起于甲骨文时代,后世金文文献、简帛文献、碑刻文献、敦煌文献与传世文献承用至今。
如,北魏《刘贤墓志》:“芒乙天汉,胶乙恒娥。”按:乙,重文符号。下文胶乙之乙同。北周《王瓮生造四面像记》:“复为一切法界众生,世,侍佛闻法以。”按:是重文符号,与“法界众生”连读,谓“法界众生,生生世世”。
2.段首符号
东汉《昭觉石表》:“○行丞事常如掾。”按:○,句首符号。汉代公文事由摘要,除首段句首无符号之外,其余各段都有○,作为句首符号。陈梦家《汉简缀述》,将出土汉简实物中的这种符号称为章句号。石刻稀见。这是迄今见到的最早实物。
3.评介碑刻形制
碑刻品类不同,体例亦不同;同一品类的碑刻,不同历史时期,其形制亦不同。
如,东汉《左山治黄肠石》:“左山石,广三尺,厚尺五寸,长二尺八寸,第十一。永建二年六月省。”按:左山,人名。黄肠石铭刻均由人名、石之尺寸、编号、年月组成。北魏《姚伯多兄弟造像碑》:“清信牛妙姜供养,清信王□女供养。”按:上部为供养人像,像下为造像供养人题名;下部为造像发愿文。
1.碑刻出土信息与刻石时间
石刻出土信息,包括出土时间、地点、流传情况,形制、大小、书体等。
如,北魏《元羽墓志》。按:刻石时间:景明二年(501年)七月二十九日。出土信息:1918年于河南省洛阳城北南陈庄西第一冢出土。今藏北京历史博物馆。石高55cm,宽51cm,正书。志盖阙。志主《魏书·献文六王传》有传。北魏《元佑墓志》。按:神龟二年(519年)二月二十三日。清光绪年间于河南省洛阳城西北高沟村西出土,曾归陶兰泉,后流往海外,归日本东京太仓氏。石高59.2cm,宽62.8cm,正书,有纵横界格。志盖阙。志主《魏书》卷二十有传。
2.时代考辨
石刻年代是石刻文献整理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因为它直接决定所反映的石刻历史时期、语言面貌、文字面貌等。
如,南朝梁《杜僧逸造像记》:“太清五年,九月丗日,佛弟子枉僧逸,为亡儿李佛施敬造育王像供养。”按:梁武帝太清仅三年,此作五年,是因太清二年侯景作乱,中央政权掌握在侯景手中,萧氏宗族不予承认,故仍用太清年号。萧纪于太清五年在成都称帝才改元天正。北魏《杨阿绍造像碑》:“景明元年,八月十八日,岁次庚辰朔,北地郡富平县杨阿绍为国主,为七世以来,所生父母,愿造石像一伛。”按:原文岁次月朔秩序颇乱。考长历,景明元年岁次庚辰,八月乙未朔,十八日为壬子。
3. 字形考辨
(1)异体字
碑刻文献异体字类型多样,可以为汉字史的研究提供大量的字形材料,同时为简体字的溯源提供资料。
如,北魏《宁懋墓志》:“其先五世属□溱汉之际,英豪竞起。”按:溱,当即秦字,受汉字的影响,类化而加氵。北魏《张整墓志》:“皇上悛悼,朝间悲恻。”按:悛,本作酸,内心哀苦。因受词义影响,偏旁类化,改为悛,而又与悛改字相混,未能通行。
(2)通假字
通假字,既有秉承上古时期者,也有汉魏六朝时期新生者。
如,东汉《鄐君开褒斜道摩崖》:“守丞广汉杨显将相,用□始作桥格六百卅三□。”按:格,通阁。桥阁,桥上所建之阁。古代在桥上建阁,以便行人休息和躲避风雨。四川西北山区多有之。《两汉记》:“桥格,即‘桥阁’字。”北魏《司马晒墓志》:“在边有暐略之称。转授清河内史。”按:暐,通伟。《金石文字辨异·尾》:“伟,作‘暐’。”伟略,特出的谋略。
(3)同形字
前秦《张产碑》:“徽音沠□,暮年有成。”按:沠,同形字,一与流异体,一与派异体。此当同流。沠下一字存左半言旁,右旁泐。东晋《王彬夫人夏金虎墓志》:“夫人男仚之,卫军参军。”按:仚,即企字,《清理简报》作仙字。这是一个同形字,以企之字少及,名与字相覆,作企,是。王仚之,王彬之子,与王兴之为异母兄弟。《晋书》本传载,王彬长子彭之,次子彪之,而不及企之,当是以其庶出,且不知名的缘故。《王仚之墓志》本书已收,备参。
4. 补缺泐之文
缺泐是指碑刻原石上有石花斑驳或者文字被磨蚀掉的现象。因为出土的碑刻原石不免磨损,在地面上的碑刻则遭受自然界的风化侵蚀作用,石皮剥落,产生石花或文字的缺失。补缺泐之文是碑刻文献整理与研究的必经环节,可结合前人研究成果或语境补足。
如,西汉《杨量买山刻石》:“地节二年□月,巴州民扬量买山,直钱千百。”按:月前一字泐,《十二砚斋》《增补校碑随笔》均作正,《石经阁金石跋文》作八,备参。北魏《元诞业墓志》:“属明皇短祚,牝鸡将□。”按:将下一字泐,当是晨。牝鸡将晨,指胡太后专权乱政。
1. 文献上重视出土信息与碑刻时代的考辨
我国的碑刻文献,或存国内,或佚海外,或石已毁,无论从文献保护的角度看,还是从辨伪的角度看,碑刻出土信息与刻石时间等信息的提供都非常必要。
石刻出土信息,包括出土时间、地点、流传情况,形制、大小、书体等。作为出土文献的一种,碑刻文献是一个特殊的品类,它涉及到出土时间、出土的地点,以及面世后的展转流传情况,这些方面的信息,都直接支持历史学、辨伪学等的研究,因此必须交代。碑刻形制的大小对碑刻类型的划分,碑刻形制的演进,具有重要支持作用;书体则是当时书法和书写面貌的直接反映,对书法史和汉字形体演进的研究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碑刻时代的考辨。石刻年代是石刻文献整理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因为这直接决定石刻历史时期、语言面貌、文字面貌等,因此时代考辨是石刻校注很重要的内容。
2. 文字上重视异体字的释读
识字是文献解读的第一步,不仅仅为碑刻文献所专有。
从汉字发展史看,自秦朝李斯整理小篆作为规范字样以来,汉字的规范化走上了正轨。汉代以隶书为正式字体,从大篆转化为隶书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文字变异,都在汉碑以来的文字上直接体现出来,同时也产生了大批异体字,这些异体字要释读出来。魏晋以来,南北政权分立更迭,统一的中央政权处于长期缺失状态。虽有南朝梁顾野王的《玉篇》试图规范汉字,但从实际上看,对汉字实施有效的规范化工作终难推行。因此中古时期是汉字形体的大泛滥时期,产生了异常丰富的异体字形,后世的大量异体字可以在这里找到源头。
异体字的释读,为碑刻文献的整理、汉字史、汉语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语料。它的研究,对于汉字形体的演变提供了充足的语料,为《汉语大字典》的修订提供了充足的字形和例证来源,还可以帮助释读部分疑难字、提前书证等。
3. 释词上重视丧葬词、典故词、佛教词以及中古时期的新生词
汉魏六朝碑刻文献的语言,大多使用上古时期的文言文写成,少数(如造像记)用当时口语写成,一是文言化程度高,二是带有浓郁的丧葬气氛,三是胡汉文化交融、儒释道文化交汇,主要体现为丧葬词、典故词、佛教词,以及中古时期产生的新生词。这些都可以补充《汉语大词典》的词条,或者提前《汉语大词典》的书证时间。
典故词。中古时期是汉语典故词的凝固期。碑刻文献种类繁多,按形制分,有碑碣、石阙、摩崖、墓志、经幢、石柱铭刻、造像题记、石刻画像题字等,其中以碑碣、墓志为主体,其数量也最多。从内容看,碑碣、墓志为前荣后哀式的应用文,其语言为书面语体,这为典故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土壤,如“凡百”“伏翼”“来暮”“挂床”等。例如东汉《樊敏碑》:“凡百咸痛,士女涕冷。”按:凡百,谓君子。《诗经·小雅·雨无正》:“凡百君子,各敬尔身。”郑玄笺:“凡百君子,谓众在位者。”割裂为凡百,用歇后之法,以表示众君子之义。又如,北齐《封子绘墓志》:“所在树政宣风,德音潜被,民歌来暮,物有去思。”按:来暮,对地方官员德政的赞颂。语出《后汉书·廉范传》:“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袴’。”
丧葬词。碑刻文献种类繁多,而又以墓碑、墓志为主,丧葬成为主题内容,丧葬语词就成为碑刻校注的主要语词之一。可分为表埋葬制度的词语、表丧礼制度的词语、表丧服制度的词语等三类。如“陵”“墓”“冢”“神莹”“宅窕”等表示埋葬方式,“封”“树”“权瘞”“还葬”“改窆”等表示葬俗,“圹”“神道”“墓碑”“表石”表示表墓室及墓地建筑等。
佛教语词。汉语历史上有几次大的外来词浪潮,对汉语影响最深刻的莫过于佛教外来词。佛教外来词对汉语和汉文化以全方位的形式进行渗透,从佛教理念、佛教名物到世界观等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成为中国神权的主要代表。中国社会各阶层也主要以佛教作为自己的精神归宿,这些思想无不碑刻中体现出来。其次,碑刻中的僧侣石刻多是佛教徒的墓碑,渗透着佛教文化。第三,北魏以来,作为碑刻文献的一个特殊品类,造像记亦反映了当时社会各界的精神生活和价值取向。
新词新义。语言是发展的,历代都会产生新词、新义。如西晋《王浚妻华芳墓志》:“鞠养隐密,训诲兼备。”按:鞠养,同义连文,养育,抚育。《诗经·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又如北魏《郑长猷造像记》:“景明二年,九月三日诚讫。”按:成讫,同义连文,完成。新义例如,北魏《元子直墓志》:“虽气序贸迁,扶而未起。”按:,同贸,迁变。气序贸迁,谓季节改变。笔者按:贸迁,本义为贩运买卖,引申新义迁移、改变。又如北周《二圣庙碑》:“造次而成,不避[蒭]荛。”按:蒭荛,本指割草打柴的人,这里表示粗鄙、粗俗的意思。笔者按:《大词典》未立“粗鄙、粗俗”义项,不过,我们认为这里的“粗鄙、粗俗”当是语境义,是否另立义项,可商。
总之,碑刻校注是文献的一种,它既有与其他训话类文献共同的内容,又有自己特有的内容与特点。但就目前来看,碑刻文献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材料散碎、原始,搜集、整理不够;二是材料研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三是语言研究存在很多空白;四是碑刻文献学理论和碑刻文献学史的研究欠缺[1]537-539。究其实,材料散碎、原始,搜集、整理不够,又是导致其他三个问题的最根本性原因。因此,断代或专题碑刻文献的校注就尤为必要。过去,学界虽然对碑刻文献原始资料有所清理,但远远不够,学者多是直接研究单碑,间或有搜集整理群碑者,但尚未全面展开。这对碑刻文献的使用极为不利。要改变这种状态,目前急需尽可能全地对碑刻文献作断代或专题整理,收集碑刻拓片,认真细致地辨伪、录文、标点,注释,然后将整理成果公诸于世,以供各领域研究之需。出版时释文、注释、图版配套,以便研究者复核使用。进行断代校注或进行专题校注,这为某一历史时期的群碑研究提供资料支持。
《校注》的问世,为学界的研究提供了资料上的便利,但此后该时期的碑拓渐次出土,亟待结集校注出版;唐五代及宋、元、明、清等时代的断代碑刻校注尚在研究之中,碑刻文献的专题校注均未面世,所以,碑刻方面的训话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可以预言,同甲金文献、简帛文献、敦煌文献、明清档案一样,碑刻文献的训话工作将会极大地促进历史学、文献学、考古学、语言学、文字学、文学等学科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考之各种训话学史著作,均未将碑刻校注这种训话著作纳入研究视野,我们认为应当加上,这样才符合训话学的实际情况,才有利于训话学学科的发展。
注释:
①东汉《武氏左石室画像题字》:“颜淑握火,乞宿妇。”按:“颜淑握火”与“乞宿妇”,是第一幅刻石之主题。
②“按”字为笔者所加,意在把《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碑刻释文与校注内容区分开来。为简洁起见,引文内容有删节,不再一一出注。
[1]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M].北京:中华书局,2010.
[2]毛汉光.唐代墓志铭汇编附考[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4.
[3]王其祎.隋代墓志铭汇编附考[M].北京:线装书局,2007.
[4]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M].北京:线装书局,2008.
[5]杨端志.训话学[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5.
[6](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On the Value of the Collation and Exegesis of Inscriptions:A Case Study of “correction and Annotation of Han, Wei and Six Dynasties Inscription”
LI Xue-fei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Sichuan 637009)
The Collation and Exegesis of Inscriptions is one of new achievements in the critical interpretation of ancient texts in the new period,which involves in not only the common types,but also the unique contents in inscriptions.The Collation and Exegesis of Inscriptions expanded the research scope of the critical interpretation of ancient texts and it has important value.
inscriptions collation;exegesis;value
H13
A
1673—8861(2015)03—0050—06
[责任编辑]肖 晶
2015-07-13
李薛妃(1983-),女,四川资阳人,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碑刻文献语言文字。
教育部古委会2012年度一般项目(教古字〔2012〕163号)、四川省教厅重点项目(15SA0052)、西华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14E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