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凌,李 辉
(广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1)
新桂系“农都”建设与旱地农作物推广研究
唐 凌,李 辉
(广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1)
新桂系集团统一广西后不久,在柳州沙塘建立广西农业实验场。杭战时期,各沦陷区的农业科研机构及其人员聚集沙塘,利用广西农业试验场开展科学实验活动,沙塘迅速成为中国的战时“农都”。为支撑大后方经济,新桂系集团将“农都”培育的玉米、马铃薯、红薯等高产旱地农作物品种,通过严密的行政系统,采取务实而有效的措施,大力进行推广,有效提高了粮食产量,为杭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新桂系集团支持和利用战时“农都”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大后方地区经济建设的特点及其意义。
新桂系;杭战;农都;旱地农作物;推广
玉米、马铃薯、红薯等高产的旱地农作物原产于南美洲。新航路开辟后,逐渐被世界各国所引进,从而促进了农业技术改良,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丰富了粮食来源。明末清初,随着移民运动的发展,这些旱地农作物开始在广西各地种植。桂西地区多为山区,适宜这些作物的生长,因此,种植面积越来越大。抗战爆发后,广西作为大后方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军需物资供应的任务。而改良玉米、马铃薯、红薯品种,增加粮食产量,成为当时“战时农都”的主要任务。新桂系集团为了支持“农都”①的建设,促进旱地农作物的推广,采取了许多重要的措施,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果。
1925年新桂系集团统一广西后,开始加强各项经济建设工作,农业为建设的重点之一。而推广高产的旱地农作物,则成为此时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1926年,广西建设厅成立,并在梧州创办广西实业研究院。“广西农业现时之组织,稍觉漫无系统,但为避免更多事纷起见,应与实业改革前,先经过一度之准备时期,应将现时之实业院内人才事业,力求充实,必其组织更见雄厚,不愧为一省农业之总机关后,始更正名称,并将全省其他农业机构附属之,始成为一省有系统之严密组织”[1],规定实业院内,将原来的农务、畜牧、森林、化学四部,逐渐扩充作为土壤肥料、畜牧、兽医、农产制造、森林、蚕丝、病虫害、园艺、农业经济等九部,以便对农业进行专业化管理。1927年,将梧州实业院迁移至柳江,与柳江农林试验场合并,改组为广西实业院,专管农林工矿技术研究和实验事宜,并将柳石路、柳庆路二造林事务所及南宁、百色、龙州、三林场暨南宁农林试验场划归实业院管辖。这一时期,旱地作物引入与推广的具体行政机关即为实业院。试验与征集筛选更为优良的旱地作物种籽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
1934春,广西省政府设经济委员会,裁撤建设厅,将原建设厅所管的农业业务归经济委员会下的农务局管理。农务局内分三科,而农作物推广之活动归于第一科所管,以作物改良与增殖为主要业务工作。省农事试验场为全省农业实验中心,全省分为六个农业实验区,各建综合试验场一个,区场以下各县设置县农场,用县苗圃扩充为场地之用。这些农场的经费开始由各县分担,后改为省库支付。各区的场长兼任督导主任,而各农场技士则兼任督导员[2]15-17。实验农场分布在不同的地区,类型各式各样,功能也存在较大差别。通过明确其范围及任务,构建起省农事试验场指导,各区域农场与各县农场分别开展实验的近代农业科学实验体系,从而为包括旱地农作物的种植在内的农业先进技术的传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抗战爆发后,大量难民聚集在广西,生存压力日趋增大,急需提高粮食产量。同时,全国各地的农业科技人员也相继来到广西,与广西农事试验场共同创办“农都”。他们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生产技术与方法,为农业技术的改良与优化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新桂系集团利用“农都”的力量,加快旱地农作物推广的步伐。1938年2月,广西省政府农业管理处成立,一是制定发展方案《广西省农业计划生产草案》;二是进行相关的人事派遣。在《广西省农业计划生产草案》中,明确增加玉蜀黍等旱地农作物产量的要求[3]20。而工作人员的派遣分为两类,一为区农业督导,二为专业督导。区农业督导的对象为六大农场实验区,每区派督导主任一人,督导员若干,执行区内各督导事宜;而专业督导则主要针对有关农业生产技术的推进而开展。由于涉及的面较广,专业技术人才缺乏,这一工作的成效并不显著。当时省政府也认识到,“本省机构虽觉比较完善,但各级人员还欠充实健全,以至许多业务仍然无法推动,最近为补救此项缺憾,会于十月间行政会议上提出各县一律设置农林巡检辅导员,和各乡镇一律设置经济干事,这个提案已经通过,并限于三一年度实行。希望经此番补充之后,各项业务有专人负责,可获得确实效果”[4]2。鉴于当时“农都”引进的旱地农作物品种较多,广西省政府要求各实验机构重视本土化的问题,即引进的农作物,要适应本地的实际,真正取得实效。如“广西农事试验场自民国二十七年起,开始引种美国玉蜀黎杂交种,目的在于利用美国育成之材料,并探究美国玉蜀黎农业性状在广西风土下之反映”[5]207。实验农场根据“农都”提供的品种,相继开展适应性种植,以验证实验的结果。马铃薯和红薯等旱地农作物的本土化实验,也在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农场组织开展[2]29。各区的场长兼任督导主任,而各农场技士则兼任督导员。桂林农事试验分场的行政职能改革,最受省政府重视,“令桂林试验场,专注与农作物之改良推广,聘用作物专家二人,内一人为场长。所有该试场专家,均兼实业院作物技师名义,与实业院之各作物专家,分负改良推广作物之责”[2]6。
改良与推广外来旱地农作物是新生事物,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深入细致的指导工作。新桂系集团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抗战以来,农建事业的重心,已经移植到农业推广方面,一切行政,一切研究事业,大致是为了推广,而农业推广早经中央规定为中华民国教育实施方针之一,因之农业推广的本身,就是农业教育”[6]51。新桂系集团清楚,技术人才是农业推广实施的重要关键性因素,要使其作用得到发挥,必须创造出稳定和谐的工作氛围,“不出现大的变动,使已有机构的工作能继续下去,各工作人员亦得有增进体验的机会”,“各级的工作人员应该有不断的补充,以适应各项业务的需要。而基层的工作开始亦是农业改良能否取得成绩的关键”,县以下工作机构共同负起推动的责任,不可听由少数工作人员去活动而不切实协助,或视为无关重要而置之不理”[6]51。从事农林推广的人员,也要在工作中提高专业素养,共同配合,努力完成有关任务。
新式农业技术在推广中会遇到许多阻力,因此,应将行政力量与技术力量结合起来。由政府直接执行各种旱地农作物的推广工作,辅之以技术指导。“技术不能脱离行政,此项业务既由技术机构直接去指挥办理,则行政方面索性可以不管,结果与行政脱节,诸事推行不免发生种种困难。其次则农业设施非单纯技术问题,行政方面需管理的事项甚多,若只管技术不管行政,无异等于放弃责任。本省向以行政系统为主,虽然工作比较散漫迟滞些,但这应该是正常的机械,正常的措施”[4]2。尤其是战时“农都”成立后,旱地农作物的扩种,更需要政府的支持,而政府推广工作的有效,也更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工作重心和方式不得不发生变化。
从新桂系集团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的转化情况可以看出,在农业建设工作中,推广旱地农作物始终是工作重点之一。政府部门以行政推动为目的,而技术部门则以技术推广为重点。“农都”建立在广西农业试验场,更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肯定其特殊的地位。在确定旱地农作物推广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其作用,从而使管理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体现出较高超的管理智慧,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红薯、玉米、马铃薯等旱地农作物的推广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既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也需要各基层部门积极配合,具体落实,才能取得实效。抗战期间,聚集在柳州沙塘“农都”的中国农业科技人员,在旱地农作物品种优化及种植技术改良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科学实验,取得了许多重要的成果,例如玉米杂交品种培育[5]207、玉米播种期与病虫害防治[7]、玉米行距、每穴株数与农艺性状关系[8]、玉米氮质肥料辅佐农家基肥实验[9]等,这些新技术代表了当时中国旱地农作物引进领域的最高水平,对提高粮食产量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急需广泛推广。
新桂系集团利用农业督导来强化基层工作,促进旱地农作物的推广,规定“基层农村,具体之推广工作的开展,行政层面上由农业督导主任与农业督导员来具体落实”[10]47。督导人员在农村基础的工作时间要根据关注的需要确定,“1.各县农林主管人员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一时间下乡。2.其他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三分之二时间下乡。下乡时间分配由各科拟定,下乡工作报告应分送县府及督导区”[10]48。对于旱地农作物推广工作的内容,也制定具体的办法予以明确,如民国28年颁布的《广西省各区农业督导办法》规定:玉蜀黍、马铃薯的扩种面积要依据全省粮食增产计划中有关扩充玉蜀黎种植面积的法令:“1.督飭切实办理。2.查视办理况及达到程度。3.查询农民对该项事业之观感。”而推行的地区为“暂照指定二十四县推行”[10]49。当时的督导工作是非常严格,也是非常具体的,因此,推广工作才能在广大农村普遍开展起来。
外来的旱地农作物的推广,必须适应本地的环境。为提高效率,减少推广中的不确定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新桂系集团十分重视实验县的选择,“我国农业推广活动尚属于一项新兴事业。其性质与重要,尚未为一般社会所重视,故于普遍推行之前,先选定适当地区,予以精密之实验,以达积极倡导之效用,并从而促成社会之注意,以至蔚为一种运动,与顺利普遍推行之前途实有必要”[10]47-51。设立农业推广试验县的目的,在于积极倡导,希望寻求以点来带动整个广西农业推广工作,同时也寻求在县一级的基层推广农业工作的经验。民国28年6月拟定《广西省农业推广实验计划纲要》,阐明实验目的,决定组织方式及农务等具体办法。选定临桂、柳城、武鸣、田东、龙津等五县为实验地区”②。而实验县的经费划拨做了规定,原本“农业建设之经费上,由农促会每县补助七千元,人员则各县管理处原有工作人员外,另由省府加委技士技佐等十余人,并派定各实验县督导员,分赴各该五县协助工作”[11]48。下派的督导人员,具体工作是调查各县农村状况,分别拟定各该县农业推广实验实施计划,广泛宣传《农业推广实验县生产训练计划》《农业推广实验县设置中心推广区办事处办法》等。农业推广实验县“实业之进行,必须完密与灵活之组织机构以主持推动,本省农业实验县之组织,除尽量应用县乡之原有组织外,为适应推广业务之需要,并增设中心推广区,组织县农业推广协进会及农会”[10]47-51。
原设的县农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岗位的增设,所增加的岗位人员,系省政府负责,只是由县农业机构统一管理罢了。中心推广区办事处直接指导农业推广的工作,其人员的资格、数量等,广西省政府也做出了具体规定:“酌量各县情形划分各县所有各乡设置者,每县设三至五区,各区设置办事处一所,由县指派农管处技士兼任办事处主任,并派技佐,助理员,合作指导员及练习生各一人常驻工作。”中心推广区为实验县各项推广工作的基地,必须便于实验推广活动的组织开展。鉴于旱地农作物品种的改良与优化在粮食增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后来又设玉米专项督导人员,具体情况为:省督导员6人,区督导员5人,县指导员589人[10]47-51。
农会是基层农民自动组织的团体,并非基层的行政机构,而农业推广的对象主要为组织性较低的农户。农会作为桥梁纽带,有助于推广工作的开展,让农户们“自觉的接受推广材料,自动的实行探用,方期得收推广之实效”[10]47-51。
农业推广协进会为以政府会同社会各方面力量为促进农业生产进步而组织的团体,“得由实验县县政府机关会同当地的党、政、经济、教育等机关及有关人员组织县农业推广协进会”,以期获得社会各界对于农业推广工作的重视。此机构主要起到宣传农业推广活动的作用。依靠特约农家进行推广旱地农作物也是试验县的举措之一,最早实验的五个县中,只有田东县的10农家选择玉蜀黎进行栽种示范[10]47-51,虽然与其他农作物的实验数量相比较少,但这种推广方式的实施,开辟了推广的新路径,意义十分重大。
农业推广实验县开展农业推广活动的组织系统分为三层:第一层为行政组织,即各级政府与农业管理处;第二层为具体的开展单位与协助开展组织,即中心推广区与乡村公所等;第三层为最基层的农会推广对象——广大的农户。农业推广试验县工作的目标和原则,省政府提出“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提高农民智能,改进农业生产方法,改善农村组织,农民生活及促进农民合作”,“以择实际需要之少数事业集中力量办理,逐渐扩充范围为原则,材料以实验确有成效者为限,每县选定二项为中心工作,以其他业务为副”[10]47-51。
训练农业推广基层人员亦为农业推广实验县工作开展中的必要任务,各实验县成立后,即由省政府各招收练习生三至五名进行培训,除始在各县农管处及中心推广区从事实习工作外,并由各实验县督导员及农管处技士授以农业知识,以期早就农业推广工作有力之干部。
实施农业生产训练,为农业推广实验县的另一项重要活动。以教育作为推广的基本方针,其一辅导中心基础学校实施生产训练;其二利用成人班实施生产训练;其三组织乡镇长生产训练;其四是筹备农民周刊刊印简易农民读物;其五举办农业展览会以及农业比赛;其六实施妇女农村工作常识训练[10]47-51。
冬季农作物增产活动是抗战爆发后广西省一项重要的农业活动。这项活动也是在“农都”科技人员的建议下开展起来的。最初重在推广小麦、荞麦,蚕豆、豌豆等作物的冬作,后因粮食供应紧张,政府将玉米、番薯、马铃薯等旱地农作物也列入冬作计划之中,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作为新的均适合冬季播种,是冬作增长活动中重要的种植作物。据民国30年度《农业施政概况报告》记载:“本省办理冬作,以增加粮食生产,于二十七年业已开始,历年均有增加,计二十九年九十九县冬作栽培面积达3585695亩……其中马铃薯有71749亩。”[12]10政府推广冬作技术,改变了广西农村冬闲的习惯,促使土地有效利用,这对农业近代化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外来旱地农作物在广西迅速推广的时期,农业科学家在柳州沙塘“农都”的研究实验成果,尤其是对提高大后方地区粮食产量有重要意义的旱地农作物新品种,都需要在政府的督导下进行实验。新桂系集团的督导工作,无论在组织构架、工作方式还是人才培养方面,都从推广的需要出发,既充分利用本地的社会条件,也利用外来的技术力量,真正做到深入、具体、有效。尤其是实验县的设立,不仅明确了旱地农作物实验的范围,而且还开辟出政府督导工作的新路径,这对支撑“农都”的科研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后来大规模的农业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桂系集团为促进旱地农作物推广,增加粮食产量颁布了一系列政纲性文件。这些法令法规的内容虽然不专门针对旱地农作物的生产,但是,都从不同方面对旱地农作物的改良与扩种产生影响,如1934年颁布了《广西扶植自耕农实验办法》《广西省取缔非必要作物、扩大粮食作物栽培面积办法》,都明确规定农户不许任意减少粮食作物的栽培面积。抗战爆发后,新桂系集团又颁布《广西省提倡栽培冬季作物办法纲要》(1939年)和《三一年的粮食增产计划纲要》(1942年),目的是加大粮食作物的生产。
由于粮食增产最终要落实在生产过程,而生产过程所面对的情况各式各样,因此,新桂系集团根据战时“农都”科技人员试验所取得的成果及推广要求,所制定的政纲不仅规定了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还规定了旱地农作物推广的具体方法,如《三一年的粮食增产计划纲》对于玉米的推广方法规定为:“1.提倡利用垦荒地多量栽培。2.提倡利用村落田园隙地多量栽培。3.提倡利用山地,开垦地多量栽培”[13]2。
冬季扩种是抗战爆发后新桂系集团增产粮食的重要举措,因此,颁布的有关政纲文件相对较多。1940年颁布《扩大冬季粮食作物栽培实施办法及贷款办法》,规定了各县冬季粮食作物的栽培面积至少须占该县总面积的20%至30%。1942年颁布《广西省三十一年度提倡冬季实施办法》,“1.各乡镇提倡冬作之最低标准由县府确定之。2.各村街提倡冬作之最低标准由乡镇公所确定之。3.各甲及各农户栽培冬作之最低标准由村街办公所确定之”,“凡合作社互助社农民借贷协会及农会等团体之社员或会员……得向各该团体登记向当地金融机关申请贷款”,“所需种籽费除先由各乡镇村街甲长尽量在本村街筹款购办外,不敷之数可报请县府每甲借给桂币一元,来春收获时,各将借款缴还归垫”[13]41。抗战时期,新桂系集团为促进粮食增产,还颁布一些鼓励生产竞赛的办法,如《广西省三十一年度粮食增产工作竞赛办法》[14]78。
旱地农作物的扩种,需要开发大量的土地。据此,新桂系集团还推动各县制定有关办法,如《田西县二十七年各乡镇村街甲公耕办法》规定,公耕田地的来源“各村街公耕使用土地以境内公有荒地,绝户地,赌咒地,因争讼不决而抛弃之土地等,如有不敷,应就私有土地轮流借用,但须照土地较多者借起”,“公耕为便利督促管理起见,得分甲举办”,“种籽和耕牛由各甲自行准备”。公耕的收益是“收获农产品以十分之三为鼓励劳工,十分之七为村街共有财产”,这一法令的推行,使田西县各乡村街公耕旱地农作物的面积有所提高,如是年共有9个村街种植玉米,总面积为50亩[15]154。
这些法令法规的制定及推行,既规范了全省县乡基层组织的行政行为,又明确了推广旱地农作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及操作性。将这些法令法规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可发现随着战争局势的发展,粮食增产的数量逐年增加,因此,增产的目标也呈逐年提高的趋势,相应地措施也越来越具体,约束力也越来越强。新桂系集团在支撑大后方经济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承受着很大的政治压力。这些法令法规同时显示,新桂系集团在推广旱地农作物的过程中,指导性也越来越强,即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和方法,以确保各地旱地农作物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及粮食的增产。“本土化”的实现是衡量推广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许多县出台有利于旱地农作物本土化的办法,将省政府的有关法令法规进一步拓展,无疑可提高执行力,加快推广的步伐。这说明新桂系集团重视战时“农都”旱地农作物研究实验的成果运用不是空论,而是落实在行动上,并通过基层行政组织的作用,使推广工作真正渗透到乡镇村庄和农户。
抗战时期,在全国大部分国土沦丧的情况下,大后方地区的政府和民众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大力发展生产,竭力支撑中国的战时经济,为赢得这场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旱地农作物的推广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推广工作之所以较成功,原因主要有:
第一,由于新桂系集团与战时“农都”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具有高度一致性,因此,两者所采取的措施才能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旱地农作物的推广。新桂系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地方实力派,而“农都”则是抗战时期由各地农业科研机构及其科技人员与广西农业试验场共同创建的产物,两者的性质并不相同。但是,抗战的爆发,使新桂系集团不得不支持“农都”在沙塘的创建。粮食增产的共同目标,促使“农都”的科技人员不断对旱地农作物品种进行优化,也促使新桂系集团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推广。可以这样说,战争使新桂系集团充当了“农都”科技成果的推动者和转化者,而“农都”使新桂系集团的工作职能发生了新的变化,创造了独特的历史。
第二,新桂系集团推广旱地农作物的措施十分具体,从省到县到乡村镇,都有明确的要求,也有不同的保障条件。措施之所以得到有效贯彻,很重要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和民众都深刻认识到增加粮食产量,不仅关乎战争的发展,也关乎自己的生存。同时,齐心协力,积极改良生产技术,扩种旱地农作物。当然,新桂系集团所创立的基础行政组织“三位一体”制,为旱地农作物的推广奠定了很好的基础,这种作用也不容忽视。1934年6月,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通过《各县办理村(街)乡(镇)民团后备队村(街)国民基础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及乡(镇)村(街)公所之准则》,正式确立了乡(镇)村(街)公所三位一体的制度[16]326-328。在这种体制下,各乡(镇)村(街)都建立起民团组织,同时,还建立起国民基础学校。民团将分散的村(街)民聚合成强大的政军合一的组织,而国民基础学校,则迅速提高民众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从而使政府的政策法令得以通达。旱地农作物品种推广的过程,既需要行政的力量,也需要教育的力量,而新桂系集团所创立的“三位一体”制,使这两种力量结合在一起,从而发挥出较大的作用。
第三,新桂系集团推广旱地农作物的措施之所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还得力于战时“农都”的组织结构。1938年,中央农业实验所从南京迁移到柳州沙塘后,与广西农业试验场合署办公[17]6,新桂系集团任命陈大宁为广西省政府农业管理处副处长[18]167,专门负责“农都”与省政府的联系。因此,“农都”的各种旱地农作物科学实验成果,才能及时为新桂系集团所了解并进行推广。这种战时形成的农业管理结构与新桂系集团的“三位一体”制相互促进,使推广工作的准确性大为增强,效率大为提高。
第四,旱地农作物的推广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民生,而且影响到大后方的经济建设。新桂系集团尽管迫切需要增加粮食产量,但是为了避免损失,提高推广的效率,能尊重科学研究的规律,始终坚持实验探索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验区、实验县的建设与管理,注重各种实验方法的实践检验。根据实验的结果制定推广的目标和政策法令,使各级政府和各地民众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路可走,有利可获。
注释:
①杭战爆发前,广西农事试验场、广西大学农学院等机构已在柳州沙塘开展农业科研工作,莫定了广西近代农业科研的基础。“七七事变”后,中央农业实验所迁移到沙塘,不久,农林部广西省推广繁殖站、农林部西江水土保持实验区等也先后在沙塘成立,与广西农事试验场的科技人员共同开展研究。1945年,金陵大学校刊载文称沙塘“是中国战时后方唯一仅存的农业试验中心”,并冠以“农都”之称。
②1939年底,桂南战役爆发,武鸣、田东、龙津三县接近战区,无法开展农业实验,于是取消其实验县地位。次年初另选柳江、宜山、容县等三县举办农业推广试验县。
[1]广西建设厅.对广西农业改良问题之建议[J].广西建设月刊,第1卷5-7号.
[2]广西省政府十年建设编撰委员会.行政机构[A]//桂政纪实.
[3]广西省政府十年建设编撰委员会.粮食增产[A]//桂政纪实.
[4]陈大宁.本省农业设施概要及其得失——农业督导会议报告[J].广西农业通讯录1942,2(1).
[5]马保之.广西引种美国杂交玉蜀黎结果简报[J].广西农业,1940,1(4).
[6]童润之.农业建设与农业教育联系之重要——农业督导会议报告[J].广西农业通讯1942,2(1).
[7]邱式邦.玉米播种期与玉米螟灾害轻重之关系[J].广西农业,1940,1(6).
[8]范福仁.玉米行距肥料播种期品种及每穴株数对于玉蜀泰主要农艺性状的影响[J].广西农业,1940,1(3).
[9]蒙弘.玉米氮质肥料辅佐农家肥实验[R].广西农事试验场二十九年度工作报告,1942.
[10]广西省政府农业管理处.二十八年度本省办理农业推广实验县经过[J].广西农业通讯,1940,1(1).
[11]广西省政府农业管理处.本省农林设施经过之检讨[J].广西农业通讯,1940,1(2).
[12]广西省政府农业管理处.改进本省农业设施应注意之点[J].广西农业通讯,1942,2(1).
[13]广西省政府农管处农业经济研究室.广西省三十一年度提倡冬季作物实施办法[J].广西农业通讯,1942,2(2).
[14]广西省建设厅农业管理处.广西省三十一年度粮食增产工作竞赛办法[J].广西农业通讯录,1942,2(10-11).
[15]黄旭初,岑启沃.实业行政[A]//田西县志: 影印民国二十七年铅印本.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
[16]李宗仁.广西之建设[Z].1939 .
[17]沙塘镇志志编慕委员会.沙塘镇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慕委员会.广西通志·农业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
On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Town”and the Cultivation Promotion of Upland Crops by New Warlord in Guangxi
TANG Ling, LI Hui
(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angxi Guilin 541001)
Soon after the unification of Guangxi, New Warlord set up agricultural experimental fields in Shatang, Liuzhou. In the period of the Anti-Japanese war, a great many agricultural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with staff transferred from the areas under Japanese Imperialism to Shatang, which made Shatang be an “agricultural town”. To support the rear area economy, New Warlord cultivated widely the corn, potatoes, sweet potatoes and other high-yield upland crops. With rigorous administration and cultivation promotion of crops, New Warlord in Guangxi effectively improved the food production, which made outstanding contribution to the victory of the anti-Japanese war. These measures are simultaneously the indication of the features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economic construction in the rear areas during war time.
New Warlord in Guangxi, Anti-Japanese War; agriculture town; upland crops; cultivation promotion
K258
A
1673—8861(2015)03—0020—06
[责任编辑]肖 晶
2015-09-02
唐凌(1955-),男,广西灵川人,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经济史、广西近现代史。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ZS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