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言论:自贸区的自由与金融机构的选择

2015-03-27 08:04丁振辉
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言论

本期言论:自贸区的自由与金融机构的选择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等,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型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涵盖五大片区。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又审议通过了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中国的自贸区设立与拓展速度之快令人振奋,而不同片区发展定位又各有侧重,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应对这一次全新的挑战?本期言论我们将邀请来自上海、福建等地自贸区的金融人士,畅谈自贸区的自由与金融机构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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