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敏 李伟民
(广西大学政治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基层政协提升协商民主实效的路径思考
李 敏 李伟民
(广西大学政治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增进基层协商民主实效的战略任务。围绕提升基层协商民主实效的路径问题,从政策学习与理论研究、协商内容形式与方式方法、政协委员主体意识与能力提升、协商民主文化环境培育与习惯养成等方面提出了一些个人思考。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实效;路径;思考
基层政协,是提升协商民主实效的根基和关键。从组织层级与结构安排看,基层政协处于人民政协组织系统的底层,是基层党委政府与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群众沟通联系、交流对话的重要纽带和桥梁,是有序推进协商民主的战略基础。从功能作用与职能安排看,基层政协立足地方工作实际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基层党委政府的智库,通过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促进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基层政协又是基层社会组织与公民权利和利益的代言人,通过参政议政,密切联系基层各界人士,反映社情民意,凝聚多方智慧,推动着基层社会组织与公民积极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去,是协商民主有力推进的战略重点。从工作方式与实践经验看,基层政协工作方式方法灵活多样,工作思路立足实际改革创新,基层实践经验扎实、丰富,是人民政协职能作用发挥、全面推进协商民主的战略支撑。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战略布局中,基层政协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能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表民意、聚民心。基层政协的协商民主扎根于基层各界民众之中,监督于基层公共权力之外,协商于基层党委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实效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形式内容创新、方式方法探索的根基和关键。
围绕从基层政协角度出发来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主要从理论研究与观念更新、协商内容选择与形式创新、政协委员主体意识与能力提升、协商民主文化培育与习惯养成等方面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构建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协商民主渠道、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创新协商民主形式、增强协商民主实效的战略任务。[1]党中央近期提出的新论断,为各级政协推进协商民主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历史机遇。基层政协从主席到普通委员都要抓住机遇,认真学习政策,仔细领会精神,积极主动地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开展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基层政协协商民主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以提升协商民主实效为抓手,努力探索适合本地区特色的协商民主经验模式。
政策学习与理论研究是为了提高工作的自觉与主动。协商民主理论与观念,表面上看是西方的舶来品。事实上,自1949年9月,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以来,协商民主在我国已经积累了近66年的实践经验。相比协商民主在我国的悠久传统,西方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关注并提出协商民主。2001年4月,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访问中国,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北大、复旦等高校所做的关于协商民主的巡回演讲,第一次把“协商政治”这个概念引入中国,由此西方协商民主的观念才开始传入中国。[2]近几年,党的代表大会又从制度层面全面提出了关于协商民主的系列新论断和战略部署。此后,各级党委政府、政协与社会各界、理论界便对其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对于基层政协而言,应该抓住机遇,认真理解协商民主概念的内涵与实质、仔细领会中央关于协商民主的战略要求,充分理解和认识中央对推进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和政策学习,确立平等、参与、理性、协商、共识、责任等协商民主新观念,针对地方实际情况,通过在实践中积极践行提高各方面能力,积极主动地做好基层工作,逐步形成符合基层实际的协商民主方法,为基层党委政府建真言,献良策,为基层社会组织和公民察实情,表真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明确提出了协商民主的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计划和整体规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创新协商方式方法。
(一)基层政协要提升协商民主实效,需要明确协商内容,精选协商议题
协商内容的选择应当围绕地方发展大局全局,党委政府大事难事,民生民心热点难点;围绕党委政府年度整体规划和工作安排;围绕群众期待迫切解决,关涉群众自身根本利益的现实与潜在问题。协商民主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抓住关键,科学合理地确定协商范围、明确协商内容,精选协商议题,才能确保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效果。对于基层政协来说,协商议题的选择可从以下五点展开:第一,涉及本地区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抓住决定本地区长远发展、影响大、范围广的全局性问题,展开决策前的深入调研,并将协商贯穿于决策全过程。第二,基层党委政府的重大人事调动与安排。党委政府应主动将人事安排建议列入协商范畴,确保政协知情权与建议权,有利于人才使用科学民主,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第三,重大制度建设的协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举措的推进,各种机构改革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会不断推出,基层政协应积极参与协商,应广泛征集和吸收各阶层各方面的智慧和想法,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民主与规范有效。第四,事关民生的重大突出问题协商。围绕涉及民生实际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安排与财政开支等重大事项,基层政协应积极参与协商,广泛反映各阶层利益诉求,帮助政府协调各方权益,做出科学合理安排,理顺关系,保证社会各阶层均能平等享用社会资源。第五,基层政协委员与各民主党派代表关注的突出议题。[3]围绕此类重要问题展开内部与外部协商,也是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明确内容,精选议题是提高协商质量和效果的前提条件。
(二)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就要深入开展安排好“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4]
专题协商是基层协商的主要形式,要从选题调研、会议形式、协商发言、协商成果转化等方面健全基层政协与党委政府的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规范协商各环节,做好协商各方面工作;对口协商是基层协商的重要协商层次,是政协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相关组织与党政相关部门之间进行的协商,要建立政协专委会与党政职能部门的经常性协商机制,探索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对口协商新形式,增强党政工作部门同人民的联系,做到与党的群众路线相一致,拓展对口协商空间,提升协商整体水平和质量;界别协商是基层协商的重要组成要素,基层政协就界别利益或相关问题组织政协界别内部、界别之间、界别与党政相关部门的协商。搞好界别协商就要以政协委员为主体,通过知情、参政、成果转化等途径,健全体制机制保障;提案办理协商是基层政协组织提案提出者、承办者和政协提案工作单位围绕提案办理过程进行的提案处理全程协商。搞好提案办理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提案各方沟通协商机制,强化对重点提案、难点提案的专项督办、联合督办和追踪督办。[5]
(三)对于基层政协来说,创新协商方式方法,就要根据地方具体实际,积极配合党政工作,改进工作方法
通过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建议案,会议发言等多种方式协商建言;要灵活运用会议、电话、网络、书面等多种协商形式,拓展方式方法;要注重开门协商、开放协商,推动专家学者与群众代表参与协商,扩大协商开放度,增进协商科学性与民主性。近年来,伴随着大众传媒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许多地方已开始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协商民主方式方法,提高协商民主实效。有的地方政协通过与媒体合作建立政协论坛,政协视线等节目,为政协委员与各界代表围绕地方发展与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计提供新途径;有的地方政协通过推动智库建设和发展以政协为主导的各类社团组织,扩大政协界别基础,提高政协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地方政协的积极探索,丰富了协商民主的形式与方式方法,有效地推进了基层协商民主工作。
基层政协协商民主主体大致包括:基层政协组织、组成单位和委员,其中最重要的是基层政协委员。提升基层协商民主实效必须提高基层政协委员主体意识,加强基层政协委员交流与培训,提升其履职的积极主动性和工作协商能力。可从以下四方面展开:第一,加强基层政协委员组织建设,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和能力。基层政协组织要根据党派、团体与界别特点,把那些责任感和使命感强,愿意做群众代言人,愿意为群众办实事,具有真知灼见,积极建言献策的优秀代表吸收进政协队伍,提高政协委员协商民主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第二,加强基层政协委员内部履职管理建设。充分肯定与称赞那些工作优秀的委员,同时及时调整或辞退工作不力的委员。通过建立委员交流联系制度,增进委员工作的交流和协作,通过交流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与积极性;[6]通过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提升政协委员议题发现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提案参政能力与协商议政能力;通过强化界别意识,提高作为本部门、本行业或本团体的“界别代言人”的委员的意识与责任感;通过引导委员的全局观念和政策意识,提高其思想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第三,围绕提案工作,提高委员的问题意识和协商办理能力,为委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根基。第四,从机构与职能上理顺基层政协工作的内外关系,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政协机关工作的服务联络功能,创建一系列激励机制,从制度层面促进委员良好履职。
基层政协组织作为主体之一,在重视政协委员主体意识和履职能力的同时,还要注重塑造自身在基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与广大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通上情”“接地气”是其角色定位的形象说明;“察民情”“建真言”“献良策”“谋善举”是其角色形象的社会期待。基层政协要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积极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创新实践,以自己的“有为”赢得公共权力体系中的“有位”,赢得社会权力体系中的“有形”。
协商民主文化强调创设平等、自由、理性、对话、协作、民主的协商文化氛围,培育基层公民与社会组织政治参与、协商民主的习惯,是基层政协提升协商民主实效的文化环境条件。
营造基层协商民主文化氛围,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基层政协的积极主动培育与推动,社会组织与公民的积极参与,三方的努力缺一不可。首先,作为公民权力代表的党委政府,是协商民主文化培育的主导角色。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带头做协商民主理念的宣扬和践行者;要积极支持基层政协的协商民主活动,积极支持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协商,在全社会营造平等协商、理性协商、民主协商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贯彻中央的政策精神和战略部署,主动加强与政协之间的协商互动,重视政协工作的价值和意义,重视协商民主发展的环境创设;离开基层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政协的协商民主文化培育是苍白无色的。其次,对于基层政协来说,应当担负起在基层营造协商民主文化氛围,培育各方协商民主习惯的积极主动角色。基层政协具有积极推动协商民主文化的有利条件,一方面,基层社会各界代表可以利用政协制度平台参政议政;另一方面,党委政府需要利用政协智库实现决策的科学与民主,进而加强与各党派、各界别、各阶层民众的联系,夯实执政施政的基础。基层政协要善于利用有利条件争取各方支持,通过具体的协商民主实践培育协商民主文化,养成全社会协商民主习惯,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提升社会和公众的参政议政能力,切实提升基层协商民主的实效。最后,协商民主文化的培育,重点是培养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意识与民主协商能力,协商民主习惯的养成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需要加强协商民主理念的社会教育,需要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协商民主活动,在实践中培育参与意识,在参与中领悟精神,在行动中养成习惯。协商民主文化的培育和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随着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协商民主战略任务的逐步落实,基层协商民主的文化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1][4]本书编写组.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6-27.
[2]叶娟丽.协商民主在中国:从理论走向实践[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11-17.
[3]曹长胜.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思考[N].人民政协报.2014-04-30(004).
[5]刘佳义.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N].人民政协报.2014-06-04(004).
[6]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秘书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研究会2009年度论文集[C].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838.
(责任编辑:谢建美)
D 621
A
1009-2293(2015)04-0027-03
李敏,广西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
李伟民,广西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
【DOI】10.3969/j.issn.1009-2293.2015.0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