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翠
摘 要:面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诸多应对措施。其中,作为老龄化对策重要举措之一的养老保险制,通过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不仅为应对老龄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给其他国家解决老龄化问题带来了一定启发。但鉴于日本养老保险制的不足,其他国家更应从自身实际出发,完善本国的养老保险制,以期更加有效地解决老龄化问题。
关键词:日本;养老保险制;老龄化;作用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1-0054-02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老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养老保险制比较成熟完善的国家。对于应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发挥着巨大作用。本文将从养老保险制、老龄化角度入手,将日本养老保险制在老龄化对策中的作用予以深入分析。
一、日本养老保险制的建立
日本于197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由此引发了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劳动力供给不足、民众心理不安等诸多问题。对此,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陆续制定相关章程、制度。在诸多对策中,养老保险制占据重要地位。
伴随日本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老龄化逐渐加深,不仅家庭养老观念日趋淡薄,而且日本女性职业化趋势的逐渐加强和家庭日益小型化、核心化,也逐步弱化了家庭养老的方式。同时,民众出于对自身迟早会步入老年的长远考虑,对“全民皆保障”的养老保险制逐渐认可。因此,养老方式转变成社会养老已是必然之举。
在日本,2011年,每户老年人家庭得到养老金金额为307.2万日元,其中公共养老保险收入207.4万日元,约占70%左右。有60%左右的老年人家庭仅依靠养老金收入生活[1] 。可见,养老保险金是老年人最基本的收入。日本现行的养老保险,是一套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实施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保险体系[2] 。它是由国民养老保险、厚生养老保险和共济养老保险、可选择性养老保险组成的。
国民养老保险最初源自1941年“劳动者年金保险”的建立[3],当时,它只针对男性体力工人。1959年,制订《国民年金法》,将它作为法律依据建立起来。1961年,日本政府对《国民年金制度要纲》进行修订,开始推行“全民皆年金”。1985年,修改《国民年金法》,规定1986年4月前各类雇员及其配偶都必须加入国民年金。这样,国民年金就成为全体国民共同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被称为“基础年金”[4]。国民养老保险作为日本养老保险制的基础,不仅是其他各种养老金的共同部分,更保障了老年人的最基本生活。
现行的厚生养老保险和共济养老保险是带有政府强制性质的一种养老保险,分别针对私营公司的雇员和公务员、私营学校的教员,养老金与就业收入成正比,投保费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支付。厚生养老保险和共济养老保险是附加在国民养老保险之上的保险形式,主要目的在于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具有更多的经济保障。
对于可选择性养老保险,个人、企业参加与否均可自愿选择,主要包括退职金(企业自愿给付或者不给付均可)、厚生年金基金、企业年金等。可选择性养老保险是对公共养老保险的补充,目的在于使老年人享受更充裕的生活。
二、社会稳定的保护剂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很早就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961年,主要针对个体营业者、无业者的《国民年金法》开始实施。2000年,《厚生年金法》、《国民年金法》等7部有关养老保险制改革的法案陆续出台。上述法案与1982年、1995年相继制定的《老人保健法》、《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共同为老龄化的应对提供了法律保障。由于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和存在的[5],而属于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养老保险制亦是如此。正是依据这些法律保障,国民养老权益更加法制化和具体化,实施起来也更具保障。
针对老龄化现状和广大民众对养老问题的担忧,日本政府实行并积极完善“全面皆保险、全民皆养老”的养老保险制,使国民在心理、物质上得到了双层保障。在养老保险制的管理方面,日本政府是非常重视的。如针对一部分民众拒不缴纳、推迟缴纳养老保险金这一状况,日本政府采取强制措施。针对在养老金管理上出现的记录丢失等问题,日本政府给予相应弥补,对被延迟给付的民众进行相应补偿。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2000年推行的老年看护制度,旨在顺应老龄群体的实际生活需要,同时尽最大可能满足民众年老后的生活照料问题。老年看护制度包括身心照料、日常帮助等内容,可以减少民众的后顾之忧。
另外,对于减轻民众的家庭负担来说,养老保险制的实施意义重大,它是从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必然选择。现今的日本社会,很多老年家庭依靠养老金收入维系日常的基本生活,这些养老金收入在他们家庭总收入中占70%左右的比例。这就为日本的其他老龄化对策的更好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是老龄化对策中保障老年人收入的一项根本性举措,在日本的老龄化对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养老金的支付方面,除个人先行支付的一部分金额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政府的财政补贴。特别是2000年的养老保险制改革决定加大政府的负担力度,对国民养老保险这一基础养老保险的补助比例由1/ 3提高到1/ 2以上。可见,日本的养老保险制以从经济方面满足老年家庭的实际生活需要作为首要目标,在老年人的家庭生活中是至关重要的,一定程度上使老年家庭的负担减轻。
在老龄化趋势下,老年人口相对多,年轻人口相对较少。由于日本政府加大了对基础养老保险的补助比例,于是在国家的补助下,年轻人负担的一部分养老责任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此,对年老家庭和年轻家庭来说,养老保险制都是强有力的支持,在经济方面减轻了他们的家庭负担和应对老龄化的压力。
因此,日本的养老保险制从心理、法律和经济保障等方面,在应对老龄化问题上发挥巨大作用。这些保障无疑就是在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中增添了稳定社会的保护剂,维护着社会稳定。
三、推动经济发展
面对老龄化程度的日趋加深,日本的养老保险制为提高自身的基金保值增值和运作效率,采取了将养老基金进入市场进行运作的对策。于是,日本调整和改革后的基金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显者特点,就是养老基金通过私营公司的管理进入国际或国内资本市场,以最大限度地获得回报为目的。这样也就避免了现收现付制下,政治因素对养老金投资的影响,避免了将退休者的保命钱投资到或借贷到濒临破产的企业中[6]。可见,通过养老保险制,日本的人口老龄化对策的市场化运作也在显著增多。
老龄化问题制约着日本经济发展,导致劳动力短缺,劳动力人口数量减少。如在2010年的日本社会,平均的劳动力人口是6 590万人,比前一年减少27万,劳动力人口比例为59.6%,历史最低[7]。可见,年轻劳动力相对较少,而老年人口相对较多,这使社会用于养老保险制的财政支出相应较多。
在老龄化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日本养老保险制的改革不仅关系到每个国民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企业、国家的经济利益。所以,经过不断改革,日本形成了现今的三层保险制度,由个人、国家、企业共同负担。目前,收取基准由按月收入改为按年收入,原因主要在于很多企业雇员年收入的年末奖金等收入相当之高。由此,养老金征收的范围和数量就相对增大,国家的经济负担也相应减小。
另外,还有各种具体详细的措施,如加强市场运作、增强增值保值能力、改善运营管理、强制缴费等项措施,均有利于经济发展。同时,通过养老保险制的完善,社会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有利于更多日本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日本女性职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增加劳动力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巨大作用。因此,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只有不断改革、更加完善,才能更好地促进日本经济的发展。
诚然,对于解决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日本的养老保险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养老金的入不敷出导致了养老金的财政危机、年轻人对养老金的信任危机导致了养老金的空洞化等[8]。另外,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被推迟,必然会降低民众的积极性。特别是养老基金进入市场进行运作这一措施,具有极大的风险性。一旦获利较为丰厚,可以使养老基金更好地运转,并推动经济发展。但一旦投资经营不当,就会影响到无数普通民众的安享晚年问题。
总之,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养老保险制为应对日本的老龄化发挥了巨大作用。该制度对日本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积极成效,为其他国家应对、解决老龄化问题带来了一定启发。但是,日本的养老保险制也存在不足。对此,其他国家在借鉴日本养老保险制经验之时,更应遵循自身实际、立足于国情来发展完善本国的养老保险制,以更好地解决老龄化问题。
参考文献:
[1] [日]若林健吾.陈小梅,黄富表,译.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和面临的问题[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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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丽,邵俊秋.日本老龄化问题的探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科技信息,2012,(11):2.
[8] 武锐,王薇.人口老龄化视阈下的日本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江西社会科学,2010,(12):238.
[责任编辑 陈丽敏]